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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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市老龄办提供的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底,全市有常住人口为400.05万人,有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68.59万人,其中:
城市五区20.35万人,五县市48.2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7.15%。
在老年人口中65周岁以上为51.23万人,80岁以上为9.24万人。
根据初步统计,全市有失能、半失能老年人12.62万人,失独家庭1710户,空巢老人37.72万人。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级政府都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
2015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安排为2754.85万元,实际支付1592万元,留存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资金1162.85万元纳入下一年度与2016年度福彩公益金统筹安排。
2015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实际已拨付资金1592万元,资助项目160个。
其中:
敬老院建设项目资金441万元;福利院建设项目资金91万元;城乡养老示范点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60万元;留守老人关爱项目资金4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湖南金算盘会计师事务所于2016年7月28日接受市财政局委托后,成立评价小组负责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
首先被评单位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自评。
2016年8月评价小组对被评价单位进行了现场评价;通过实地考察,评价小组采取座谈、询问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专项资金等有关账目及会计凭证,实地察看项目现场,收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并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及绩效相关原则。
三、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一)、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2015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拨付专项经费1592万元,资助项目160个:
1、敬老院建设项目50个,资金441万元。
2、福利院建设项目9个,资金91万元。
3、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项目36个,资金200万元。
4、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57个,资金460万元。
5、留守老人关爱项目8个,资金4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2015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分配明细表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敬老院建设
福利院建设
城乡养老试范点建设
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留守老人关爱
合计
项目个数
50
9
36
57
8
160
各地区资金分配金额
市本级
55
15
100
170
芦淞区
8
36.50
8
50
102.50
荷塘区
20
3
74
22
30
149
石峰区
10
37.50
17
64.50
天元区
18
10
29
13
70
醴陵市
102
5
55
50
212
茶陵县
20
63
50
133
炎陵县
48
4
193
50
295
株洲县
105
8
53
40
206
攸县
110
10
4
36
30
190
小计
441
91
200
460
400
1592
(二)、项目实施情况
1、敬老院建设资助项目50个,资助金额441万元
2015年度全市新增、改扩建及维修42所敬老院,通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资助393万元;建设改造五保之家8所,资助48万元。
2、福利院建设资助项目9个,资助金额91万元
2015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资助建设农村幸福院7个,资助资金36万元;资助市本级居家养老项目2个,资助资金55万元。
3、城乡养老示范点建设资助项目36个,资助金额200万元
2015年,市老龄办建设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项目35个和“金秋惠老”工程项目1个,下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200万元,对现有养老服务示范点场地进行改造装修,设立图书室、棋牌室、医务室等活动场地,增添空调、床位等基础设施,组建能够向社会老人提供日常家政服务的服务队伍,开展休闲娱乐、文化健身等活动。
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的建设完善了基层的养老服务设施,服务了周边老人。
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支出明细表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数量
拨付资金
实际使用
结余资金
省级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
19
95
72.10
22.90
市级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
6
33
29.76
3.24
城乡社区日间照料站
10
57
45.78
11.22
“金秋惠老”工程
1
15
2.80
12.20
合计
36
200
150.44
49.56
4、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助项目57个,资助金额460万元
2015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资助460万元用于村级老年活动中心设施建设、城市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老年人服务站建设、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具体情况如下表:
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出明细表
单位:
万元
项目实施地区
荷塘区
芦淞区
石峰区
天元区
株洲县
醴陵市
攸县
茶陵县
炎陵县
合计
项目个数
6
2
5
4
10
11
5
7
7
57
资助金额
22
8
17
13
53
55
36
63
193
460
5、留守老人关爱项目8个,资助金额400万元
2015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资助留守老人关爱项目8个,具体情况如下表:
留守老人关爱项目支出明细表
单位:
万元
项目实施地区
芦淞区
醴陵市
茶陵县
炎陵县
株洲县
攸县
荷塘区
市本级
合计
资助金额
50
50
50
50
40
30
30
100
400
四、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项目存在问题
1、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没有分年实施计划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到2020年的长远规划,但缺乏具体的、与之相匹配的分年实施计划。
项目管理部门没有将长远规划中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明确细化量化,形成这五年间的分年实施计划,例如,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株政发[2015]4号),到2020年,全市养老床位数达到2.7万张,项目管理部门没有对这一计划数制定详细的分年实施计划,如每年计划新增床位多少张,并合理分解下达至各地区的养老机构及养老服务中心。
2、资金分配缺乏明确的补助标准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的年度分配计划缺乏明确的补助标准。
项目管理部门没有建立敬老院、福利院、日间照料中心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机构的分级分类补助制度,对于每个受补助单位应当补助多少资金没有统一且清晰的衡量标准作为申请审核及资金分配的依据,补助资金分配的随意性较大。
3、基础数据管理有待加强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数据管理有待加强。
2015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共计资助了160个项目,资助项目信息繁多且分散,项目管理部门没有集中整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补助的基础项目信息,如全年新建多少所敬老院,改扩建多少所敬老院,较之上年增多或减少;项目管理部门也没有建立综合系统化的资助项目信息数据库,难以对每年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度进行分析比较,不利于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也不便于下一年度专项经费的预算安排。
(二)、有关建议
1、建议项目管理部门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文件,制定具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分年实施计划,明确每年度的建设任务并分解下达,逐步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长远规划。
2、建议项目管理部门制定清晰、可衡量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补助标准,建立健全各养老机构及养老服务中心的分级分类补助制度,明确各类机构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并按照补贴标准制定资金分配计划。
3、建议项目管理部门建立综合系统化的专项经费资助项目信息数据库,力求在大数据时代,更加科学化地实施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的统筹监管,为今后科学安排使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提供参考依据。
4、建议设立覆盖全市的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库,包括机构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养老需求评估等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实现养老信息科学管理。
五、综合评价结论及建议
2015年市民政局与国土、规划、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反复对政策上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不断完善《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民政项目实施方案》(湘民发[2015]15号),市民政局将省民政厅安排的新增养老床位1549张的考核指标分配到各县市区,全年新建养老床位2216张,完成率为143%;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农村幸福院及农村敬老院,共有各类养老床位12135张。
2015年我市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对现有养老服务示范点场地进行改造装修,设立图书室、棋牌室、医务室等活动场地,增添空调、床位等基础设施,组建能够向社会老人提供日常家政服务的志愿者和服务团队,开展休闲娱乐、文化健身等活动,服务了周边老人。
同时,芦淞区建设街道沿河社区推出了“180要帮您”便民服务“一键通”,由街道办事处出资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免费配发专用手机,一键接通“180”服务中心,就能得到志愿者和社区工作人员24小时义务服务。
建议项目管理部门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分年实施计划,一年一个台阶,明确绩效目标。
随着我市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长远地成为我市的重点民生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福彩公益金的50%须用于支持养老事业,建议将这笔资金用好用活,实现绩效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