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指南.docx
《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指南.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指南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和《关于在本市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试行方案》(沪人社规〔2019〕32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组建的上海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负责本市生产安全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高评委下设安全管理、机电安全、化工安全、个人防护和材料科学等4个学科组,评审范围为本市从事安全技术研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检验检测、监督监察、评估认证,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职业安全健康及劳动防护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本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目前未取得过中级职称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在回国5年内,根据其学历、学术、专业水平,由所在单位考核申请,区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或者2名以上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高评委及主管部门审核,可比照国内同类人员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三)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国家规定办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高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后有重大业绩者除外,重大业绩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出版过专业论
著)。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4.对于先评聘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
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或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mdash;便民服务mdash;表格下载mdash;人事人才mdash;《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2017年版)》。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并符合《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规定条件的,经单位推荐,可以破格申报。
原则上资历不能破格,且该文件的“破格”规定中有关取得发明专利的条款仅适用于学历破格。
(三)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要求
在取得工程师(或中级职称)后,在本人从事的工程专业领域至少取得以下1项以上成果:
1.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取得国家、省市或各委办局颁发的技术创新发明并获得个人或集体奖项(集体奖项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角色)。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3位发明者(需提供专利实施或应用情况材料)。
3.负责或主要参与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负责或主要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包括技术研究、改造、标准制定等,经有关权威机构评定、验收取得较好业绩成果的,并提供本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或获得荣誉证书。
5.在负责或主要参与的本专业有关的工程项目(包括科研、生产、技术服务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确认有重大技术创新,或取得显著的降本增效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在负责和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中,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7.对工程项目管理、产品技术服务方面有突出技术贡献的。
8.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
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四)论文、论著和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任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2篇(含)以上。
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以书刊号为准)的学术论文,其中主审论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合作撰写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人)。
2.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
3.结合本人在任工程师期间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总结。
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
技术总结须同时提供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同行专家(2人及以上)出具的书面评价推荐意见,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申报人须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
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高评委将随机抽取一部分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的网络“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
除论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打包成1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提交论文及技术总结的,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及《技术总结专家评价推荐表》(PDF格式),以及所有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
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高评委不予受理。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和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每年需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培训。
申报人员近3年需完成公需科目课程学习90学时,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
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查询《2020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计划》。
另外,对2017年前记录的公需科目学分,在5年有效期内按1学分对应3学时折算。
对通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未超过5年期限的,可分别折算为3个公需科目学时。
(六)对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的要求
1.申报材料须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5天。
2.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内填写核实意见。
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负责审核申报者提交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内容及相关资料,并在最后页“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对申报者提交的工作经历、业绩、论文、科研项目、年度考核等情况,填写核实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章及所有需填写的日期。
若申报者是事业单位的,还需正确填写最后页“事业单位岗位情况”栏内的“事业单位填写”部分,并加盖该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章。
3.核实申报人提供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
对申报人提供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逐一核实后,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或公章。
4.提供申报人的业务考绩档案或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2017--2019年)。
如果申报人在现职务任职期间有过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正在接受司法、行政、党纪的审查,或在现任职务期间由于技术原因有过重大事故的,人事部门要如实写明。
四、网上申报操作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操作办法
登录 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
选择上海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评委及专业学科组,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
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
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生成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然后将申报表中的学历及工作经历审核盖章页、单位审核盖章页让相关单位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并点击提交,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网络申报系统设有申报截止日期,此截止日期是指申报者完成内容填报,并进行第一次提交的日期。
不包括提交后评委会要求后续修改提交,申报者必须在此日期前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2.工程系列评审中项目情况是考察申报者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因此,项目情况是必填的内容,注意填写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取得中级工程师以后完成的项目,并且所列的立项单位、项目经费等所有内容都必须填写完整,最后需提交的附件内容包含项目立项报告、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可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
项目论证结论填写时必须与验收报告结论相一致,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得随意填写“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等申报人的主观结论。
3.“专利、课题”一栏中填写的专利必须是已经授权的专
利,处于受理或公示阶段的专利都不作为评审依据,请勿填写。
且专利必须提供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授权证书;需以发明专利进行学历破格者需提供第三方(专利使用方)出具专利应用情况证明。
4.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必须提供事业单位缺额申报的证明,并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和上一级(局级)人事部门的盖章确认。
5.“工作业绩”栏中的个人工作业绩填写后,请将该文的word版也上传至该栏的“附件”中,以便专家评阅查看。
6.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评委会的前置条件。
因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由申报人自愿提供。
但是,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作为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因此,申报人如有能证明自己外语水平材料(如外文论文、GRE、雅思等)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材料(如各类计算机培训考核证书、软件著作证明等),也可自愿提供,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这些证明材料请压缩打包后放在“附件资料”栏中。
7.作为对申报人的一个基本情况的了解,请申报人填写“基本信息”栏时除必填项外,其他栏目也尽可能填写正确、完整,若空缺,评委会和专家在评审时将视此项为“无”。
8.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要经常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评审进程,若出现评委会退回的状况,请抓紧根据评委会提出的修改、补充材料要求进行修改,并勿忘修改后再次提交。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对申报者的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3份。
申报表网上生成(须正、反面下载打印),其中盖章页用彩色扫描后上传至“单位意见”栏。
2.“主送论文”打印稿一式一份,“其它论文”打印稿一式一份。
发表论文需将刊物封面、刊物目录及内容复印件分别盖人事章或公章,并将目录中的论文题目做标记。
若论文发表在外文期刊上,则装订时论文的译文打印稿在前,发表的原件或复印件在后。
一式一份。
3.上传单位对申报表中的“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须盖章原件),上传在单位意见栏中。
4.扫描上传各类证书原件材料,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章按序装订成1册提交。
(1)学历、学位证书(高中起始的学历或学位证明);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4)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5)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
(6)申报者身份证、居住证及居住证副联;
(7)外语、计算机等各类合格证书(科按需准备)。
(二)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的内容
须由所在单位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申报表中“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单位须对申报者各个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必须写具体内容,不能只有“情况属实”之类)。
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2.对申报者提供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逐一核实后,在复印件上并加盖人事部门章。
3.提供申报者近3年《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2017-2019年度),须填表人签名、单位盖章后,原稿彩色扫描上传。
4.评审材料袋(档案袋)上请贴“申报材料目录”,并注明申报评审的学科组、受理号、申报人姓名、单位、单位联系人电话。
六、咨询及申报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申报时间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9月21日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30日
对申报人在材料修改截止时限前,未按照网上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并点击提交的,视为放弃今年评审。
3.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2020年11月2日至11月5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下午1点30分至4点。
4.申报对象须在高评委评审会议上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书面材料报送地点(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请带好原件)
田林路191号,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405室。
(三)联系人
邓老师、张老师,咨询电话:
33390325、33390324。
(四)评审费用
评审费1000元/人(含论文、学科组及高评委评审费),请在提交书面材料时以现金交付。
上海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附件1:
2020年度送审材料目录.docx
附件2:
单位公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表.docx
附件3:
技术总结专家评价推荐表.docx
附件4:
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模板.docx
附件5: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doc
附件1
2020年度送审材料目录
姓名
单位
受理号
申报学科组
序号
名称
提交材料
要求
原件
复印件
1
评定申报表
3
网上生成,所在单位核实盖章
2
单位公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表
1
所在单位盖章
3
论文、论著和技术总结
1
各1份
原件当场核查后返还
4
学历、学位证书
各1份
复印件所在单位核实盖章
5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各1份
复印件所在单位核实盖章
6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各1份
复印件所在单位核实盖章
7
继续教育证明
各1份
复印件所在单位核实盖章
8
技术成果、获奖证书
及重要业绩证明材料
各1份
复印件所在单位核实盖章
9
身份证、居住证
各1份
复印件所在单位核实盖章
10
外语、计算机等
各类合格证书
各1份
复印件所在单位核实盖章
可按需准备
单位联系人:
_________单位联系人电话________
注:
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依次放入文件袋中,并在文件袋正面填贴送审材料目录。
附件2
单位公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表
所属系统
工作单位
姓名
人事部门电话
公示时间
公示地点
公示反映:
年度
2017
2018
2019
单位名称及盖章
考核结果
单位考核意见:
负责人:
填表人:
年月日
说明:
考核结果填写优秀、称职(合格)、不称职。
附件3
技术总结专家评价推荐表
被评阅人姓名
技术报告名称
评阅专家姓名
职务/职称
评阅专家所在单位
专家评阅意见:
(该技术报告的主要理论或观点创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明显不足或缺陷,200字内)
评阅专家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模板
所在单位核实意见
业绩、论文、论著、岗位空缺等情况核实意见:
该同志现在****公司*****部门任******(岗位)。
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近三年绩效评价:
2017年AA(优秀)2018年A(称职)
2019年AAA(卓越)
论文情况:
工程师任职期间,共完成**篇技术论文,其中
主审论文在《********》上公开发表,副审论文为独立撰写
的个人技术工作总结,***同志在该项目中任****角色,
该项目已结题验收。
专利情况:
任职工程师以来负责及参与获得*项授权专利,其中*项为发明
专利,*项为实用新型专利。
项目情况:
任职工程师以来,先后负责、参与工程项目*项,其中负责*项,
主要参与*项,一般参与*项。
获奖情况:
任职工程师以来,先后获得****、*****奖项。
有/无指导、帮助其他助理工程师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情况,
包括......
以上信息已核实,因此同意****同志参加2020年***评委会****
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
负责人岗位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5: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身份证号
居住证号
(非本市户籍)
学历
全日制
毕业学校及专业
毕业
时间
在职
毕业学校及专业
毕业
时间
学位
取得
时间
聘任依据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含文件规定可聘任职务的职业资格等)后聘任
□只聘不评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后直接聘任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资格)名称
资格等级
□高级
□中级
□初级
取得资格
方式
□评定取得
□考试取得
评委会名称
或考试证书颁发机构
证书取得时间
证书编号
工作部门
行政职务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名称(级别)
首次聘任
时间
年月日
聘任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行政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单位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2017年版)
填表说明
(本页无须存档)
1.本表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
2.本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存入单位档案,一份交本人保管)。
本表为A4设置,存档可按档案管理要求剪裁。
4.对实行直接聘任(只聘不评)的系列(专业),首次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应附相应的学术、技术评价材料。
5.如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级别、聘任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动,需重新填写本表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