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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信用建设现状及申报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的优势

附件2:

 

咸宁市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

工作方案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

 

咸宁市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

工作方案

咸宁市人民政府

咸宁市信用建设工作始于2002年。

历届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绩:

连续12年咸宁市获得“金融信用市州”称号,其中2012年度、2013年度指标考评连续两年排名全省第一;辖内6个县市区全部被评为“金融信用县市”,“信用咸宁”已经成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和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与靓丽名片。

信用环境的持续改善带来的是金融资源的持续聚集和咸宁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近年来,咸宁市的银行贷款增长率、GDP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连年名列全省前茅,呈现出信用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信用环境与金融经济同步促进的良好局面。

一、咸宁市信用建设现状:

咸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谐社会、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战略高度出发,大力促进“信用咸宁”建设,全面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1.工作协调机制初步完成。

市政府成立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了10个专责小组,形成了领导小组领导决策、信用办统筹协调、专责小组分工落实、信用信息中心支撑服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也建立了相应的推进机构和工作机制。

2.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颁布实施了《咸宁市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5〕9号)、《咸宁市信用服务业规范发展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记分标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咸宁市投融资平台业绩考评与激励约束办法》、《关于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规定》、《咸宁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咸宁市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一五一十”工程实施细则》、《咸宁广电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和使用办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市国资委关于畅通群众诉求,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咸宁市保险行业银行(含邮政银行)代理人身保险业务自律公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加快健全和完善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体系奠定了基础。

3.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完成。

为了推进我市信用信息化建设,打造“信用咸宁”城市名片,一直以来,市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致力于推行信用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并取得了杰出的成果。

一是政务诚信方面。

咸宁市政府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各部门网站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部分纳入量化考核标准。

同时,市政府办公室起草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其中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直各部门参与,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

咸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设置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投标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投标信息和信用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通过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及时、全面、准确、规范公开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投标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共上传信息1748条。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诚信库。

参加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方主体要本着诚信原则对入库资料诚信录入,入库企业和项目经理相关资料提交入库前须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目前,诚信库入库企业达2100家。

推行阳光监督机制,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中,除了对中标候选人的名称及排序进行公示外,还对项目质量目标、工期、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评标有关的类似项目业绩信息等关键内容同步推送在门户网站,接受社会人、投标人和利益相关人监督。

在项目开标时对投标人在“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进行违法违规行为查询,并把查询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作为评委扣分依据。

真正形成“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机制,使市场监管对失信行为的约束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企业信用方面。

咸宁市工商局依托湖北省工商厅建设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收录我市企业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抽查检查公示、信息公告等内容,并提供给公众进行查询。

截止目前,咸宁市工商局对外公示企业经营异常信息1554条,抽查检查信息7990条,假冒侵权行政处罚信息2090条。

4.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组织实施农村、社区、企业和区域“四大信用工程”,重点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积极搭建政银企互信合作平台;积极参与全省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截至目前,诚信库入库企业达2100家、实现了市内所有信贷业务主体全覆盖,形成了金融领域相对完善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5.区域信用建设各具特色。

一是积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近年来,崇阳县通过大力开展涉农信用信息采集、构建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开展涉农信贷产品创新等多种手段,加大对“三农”的信用扶持和信贷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5年元月,湖北省政府曹广晶副省长亲临崇阳考察其经验,做出了“崇阳的做法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可推广、可复制”的重要批示。

二是创新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点建设。

我市通山县大力实施以信用扶持、资本市场融资、金融产品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县域金融工程,走在了全省前列,成为全省样板。

2014年,湖北省政府在通山召开现场会,现场推广通山的先进经验。

6.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建设稳步推进。

工商、公安、司法、税收、食品药品、建筑市场、外贸出口、融资担保、债券融资等行业(领域)在完善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系统、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推动诚信管理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总体来看,当前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在全面有序推进,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和统一共享平台尚未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二是大部分领域、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整体推进不平衡;三是信用服务市场尚不发达,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不健全;四是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不高,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尚未真正形成,政务诚信度、司法公信度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等。

二、创建工作基础和优势: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信用建设工作机制健全

一是咸宁市历届政府坚持“信用高地就是资金洼地,信用品牌就是发展平台”的理念,高度重视信用建设工作并长抓不懈,这是咸宁的信用环境得以根本改善并步入全省先进行列的重要前提。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咸宁市各级政府领导就信用建设工作做出的批示、意见在20件以上。

二是全市各级政府均为信用环境建设工作设立了专项经费,每年对当地信用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把对信用建设工作的重视落到实处,促进了我市信用建设工作的蓬勃发展。

三是从2002年起,全市就建立了各级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具有完善的信用建设工作机制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2014年,咸宁市和6个县市区政府先后成立了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使我市信用建设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2、信用建设成果斐然,信用环境指标全省领先

一是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咸宁市信用环境持续改善,信用建设成绩显著。

从2003年起,咸宁市连续12年被省政府授予“金融信用市州”,辖内6个县市区全部被评为“金融信用县市”,2012、2013年度的金融信用环境监测评价指标连续两年排名全省第一。

二是我们大力实施“信用细胞”创建和培育工程,开展了信用社区、信用乡镇、信用村组、信用农户评选和A级信用企业培植等工作,为“信用咸宁”奠定了良好基础。

截止2014年底,全市共创建信用社区129个,占比92.14%;信用乡镇66个,占比97.06%;信用村组574个,占比62.87%;信用农户34.5万户,占比78%;培育A级以上信用企业1010户,占比89.5%。

3、探索区域信用体系,试点在全省有影响有位置

一是积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我市崇阳县是省信用办2013年发文确定的湖北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三个试点县市之一。

近年来,该县通过大力开展涉农信用信息采集、构建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开展涉农信贷产品创新等多种手段,加大对“三农”的信用扶持和信贷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5年元月,湖北省政府曹广晶副省长亲临崇阳考察其经验,做出了“崇阳的做法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可推广、可复制”的重要批示。

人行武汉分行2014年6月在崇阳县召开现场会,对崇阳的经验进行了推介。

二是创新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点建设。

我市通山县大力实施以信用扶持、资本市场融资、金融产品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县域金融工程,走在了全省前列,成为全省样板。

2014年,湖北省政府在通山召开现场会,现场推广通山的先进经验。

4、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打造全省特色宣传品牌

一是积极探索诚信教育途径,在全省率先打造了“嘉鱼农民信用学校”、“信用从娃娃抓起——征信知识进小学”等宣传品牌,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得到了《金融时报》、《湖北日报》等媒体的报道,被人总行、武汉分行等刊物推介。

二是广泛开展以信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为主题的“五进”宣传活动,面向重点人群和社会公众宣传信用知识。

先后开展了“征信知识乡村行”、“征信知识宣传月”、“征信在我身边大型图文巡展”等一系列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得到了省相关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产生了良好效果。

三是充分利用媒体途径开展宣传,扩大诚信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我们多次在《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开辟信用宣传专栏,刊登报道,宣传信用知识和信用建设工作。

我市金融系统举办的“‘诚信杯’征信知识电视大赛”开创了我省同类活动电视直播的先河,创造了收视率50万人的记录,得到了省相关部门领导的高度肯定。

5、信息服务建设加快,争创全省一流信息平台

为了推进我市信用信息化建设,打造“信用咸宁”城市名片,一直以来,市政府致力于推行信用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咸宁市政府大数据中心建设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并取得了初步成果。

(一)项目优势

咸政办发〔2015〕21号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咸宁市政府大数据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中,将全市征信系统作为大数据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

计划建立全市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征集人社、财政、税务、工商、卫计、民政、房产、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掌握的企业、个人及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经过加工、整理,在政务业务系统中嵌入信息服务模块,强化信用信息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服务功能。

系统建立后,能够实现在融资贷款、财政贴息项目审查、中小企业扶持、企业信用分类管理、集中采购、项目招投标、招商引资、公务员录用等活动中将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有效促进失信联防惩戒机制发挥作用,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硬件优势

咸宁市政府大数据中心机房为市直部门提供业务系统虚拟化云服务,其云计算一体机、虚拟化云平台具有资源共享、负载均衡、故障转移等功能,能够保障应用系统的高效运行;其运维监控平台能够实施发现硬件设备的健康状态并及时提醒管理员,保障应用系统的稳定运行。

以上信息化基础条件为我市征信系统的部署提供了硬件保障。

(三)数据接入优势

咸宁市政府大数据中心目前已经与我市国土局、工商局、规划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交通局、财政局、房产局、林业局通过前置服务器、网闸和数据交换中间件实现了专网部门部分业务数据的对接工作。

同时,大数据中心机房还与城管执法局、公安局实现了物理线路的对接,市政法委综治办“网格化平台”,市检察院“两法衔接平台”正在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就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洽谈其数据共享与交换的相关事宜。

以上的前期工作基础已经为征信系统的开发提供了成熟的硬件条件,减少了后期信用系统建设硬件方面重复投资,同时积累了可靠的技术经验。

三、创建工作主要目标

按照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思路,力争创建全国社会信用建设示范城市。

到2017年,基本建立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框架;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两个阶段的目标分别如下:

1、全面推进阶段(2015—2017年)。

以“信用咸宁”的诚信教育为切入点,全面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落实“7天双公示”制;信息整合、录入基本完成,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序运行,以信用记录、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信用服务机构、法规制度标准等五个方面的建设为突破口,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发挥作用;信用服务市场初具规模,社会诚信度有明显提高。

2、巩固提升阶段(2018—2020年)。

到2020年,建成国内领先、体现咸宁特色、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

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

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信用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显著作用,“信用咸宁”成为咸宁的名片。

四、创建工作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建设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社会成员信用记录,促进信用信息整合和应用,是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基础和前提。

1、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

主要是编制信用信息目录;强化数据归集;.建立信用主体标识代码。

以咸宁市政府大数据平台为依托,打造省内领先的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平台。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力度,全面提高电子政务水平,利用三年时间,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形成“一个中心”、“两大平台”、“四张清单”、“五类应用”的网上服务体系,最终实现“四大功能”。

(1)“一个中心”建设。

立足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现有基础,利用已部署在市大数据中心机房的计算机软硬件资源和市级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搭建“云计算中心”。

利用云计算高可靠性、弹性计算、按需服务等特性,为基于政务大数据的政务信息资源开发以及政务系统应用提供有力的后台保障。

(2)“两大平台”建设。

政务大数据集成与分析平台是大数据中心的技术基础。

建设覆盖全市的数据采集与分析平台,集成政府内外信息系统产生的数据,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池。

提供统一的数据管理、数据挖掘、数据共享和数据展示服务。

利用数据集成平台提供的服务,采集分散在有关部门和互联网上的数据,对数据进行有效清洗、转换、加载和管理,实现数据“进得来、管得住、用得好”。

政务应用融合与发布平台是电子政务应用集成的基础。

依据统一的电子政务云架构,集成分散的信息系统,建设支撑全市电子政务信息化系统的应用融合与发布平台,从系统层面解决系统间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等问题。

对全市信息系统实现统一的开发管理、应用管理和服务管理,降低投资成本,提高运行效率。

(3)“四张清单”建设。

通过对“四张清单”的梳理,业务上对各部门权力执行和市场经营提供指导,功能上对全市政务信息化的建设提供基础运行数据支撑和体制机制保障。

在清单梳理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平台,监督管理“四张清单”的内容和变动情况。

清单动态管理平台的建设将作为咸宁市政务信息化建设体系中应用层的核心系统,实现对各类应用系统权责、依据、法规的动态管理。

(4)“五类应用”建设。

立足市政府电子信息综合利用的现有基础和成果,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重点建设和完善基于政务大数据的云政务服务、网上执法反馈、网上审批、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监管等五大系统。

2、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及数据库建设方面。

主要是制定行业信用信息目录;建设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行业信用信息应用开发和服务。

3、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征信系统建设方面。

主要是加快征信系统建设;深化征信服务;促进征信数据库向平台归集数据。

(二)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

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不仅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

1、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推进政务公开。

二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2、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

各级政府要率先加强自身诚信建设,以政府的诚信施政,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

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发展。

3、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

二是严格履行政府承诺。

三是严格规范财政管理。

四是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4、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

一是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二是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

(三)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商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

加快商务诚信建设,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持市场正常秩序的基础,是维护商务关系、降低商务运行成本的保障。

1、生产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制度。

二是推动建立质量信用征信系统。

三是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分类监管。

四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2、流通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建立完善流通领域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二是积极开展流通领域诚信建设。

三是建立流通企业信用奖惩制度。

四是推进对外经济贸易信用建设。

3、金融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加大对金融领域违法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创新金融信用产品及服务,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

 

4、税务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税收数据库。

二是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管理。

三是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5、价格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

二是进一步完善明码标价制度。

三是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

四是加大反价格垄断力度。

五是建立价格诚信信息系统。

  

6、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推进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二是完善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三是开展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

四是加强信用分类监管。

五是构建建筑市场信用奖惩机制。

7、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

二是完善政府采购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三是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

8、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加快建立招标投标诚信管理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招标投标诚信档案。

三是推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应用。

9、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完善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二是完善信用考核标准,实施分类考核监管。

三是完善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四是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

  

10、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健全电子商务信用法规标准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主体信用档案。

三是引导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

  

11、统计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加快建立统计诚信管理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统计诚信档案。

三是加大对统计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12、会展、广告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加强会展业诚信建设。

二是加强广告业诚信建设。

 

13、中介服务业信用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二是加强对中介服务业的信用分类监管。

  

14、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约束机制。

三是引导企业加强信用建设。

(四)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

社会成员之间只有以诚相待、以信为本,才会形成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才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社会诚信是指在整个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

社会诚信的形成不仅包括个人诚信,还包括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认可的道德及规则。

重点围绕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等领域,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作风建设。

二是建立诚信医疗服务体系。

三是完善医疗卫生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四是加强人口计生领域信用建设。

 

2、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建立信用分类管理制度。

二是建立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三是建立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3、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加强社会保障领域诚信制度建设。

二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诚信管理制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  

4、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

 二是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

三是实施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监管。

四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

五是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5、教育、科研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教育、科研领域诚信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教育、科研领域相关人员信用档案。

三是加大对教育、科研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是开展教育、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6、文化、体育、旅游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推进文化市场信用建设。

二是推进体育事业信用建设。

三是推进旅游业信用建设。

 

7、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制度。

二是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建设。

 

8、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完善环保信用信息记录。

二是加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建设。

三是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建设。

  

9、社会组织诚信建设。

一是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行为。

二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信用监管。

10、自然人信用建设。

一是建立完善自然人信用信息记录。

二是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

  

11、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网络诚信建设。

二是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

三是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

(五)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司法公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前提,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司法公信是社会诚信的基本保障,是指在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司法权,裁判过程和裁判结果得到民众充分信赖、尊重与认同。

重点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和司法执法能力建设等领域,加强诚信建设,促进司法公正。

1、法院公信建设。

一是“天平工程”建设。

二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判决执行率。

三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引导诚实守信风尚。

2、检察公信建设。

一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责。

二是健全检务公开制度。

三是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

  

3、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

一是全面推行“阳光执法”。

二是加快公安系统信用信息资源整合。

三是提高公共安全意识。

4、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

一是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

5、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

加强司法执法队伍建设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司法从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推进诚信规范执业。

建立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及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依据。

6、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制度基础。

一是提升司法执法水平。

二是加强司法工作监督。

(六)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 

建设完善奖惩制度、法规标准、服务市场、信用主体权益、信息安全等运行机制,是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各系统协调运行的制度基础。

其中,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直接作用于各个社会主体信用行为,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核心机制。

1、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一是加强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

二是加大对守信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

三是推动形成市场性惩戒和社会性约束。

四是强化行政监管性惩戒。

五是推动形成行业性惩罚。

六是探索实施司法性惩戒。

七是建立多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2、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

一是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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