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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施工验收规范.doc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3.1.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

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者建设单位的确认。

本规定有三层含义:

第一,任何有关节能的设计变更,均需事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第二:

有关节能的设计变更不应降低节能效果;第三,涉及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除应由原设计单位认可外,还应报原负责节能设计审查机构审查方可确定。

确定变更后,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1.4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该包括建设节能工程施工内容。

建筑节能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

施工前,施工企业还应专门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在节能施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技术交底和培训均应留有记录。

3.2.2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2.5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实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

当为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现场配制的材料首先应按设计要求或实验室给出的配合比进行现场配制。

当无上述要求时,可按照产品说明书配制,执行中应该注意上述配制要求,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并应写入施工方案中。

不得按照经验或口头通知配制。

3.2.6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量应该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3.3.1建设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对于设计文件应当经过设计审查机构的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则应通过建设或监理单位的审查。

3.3.2建筑节能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和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样板间方法主要适用于重复采用同样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制作时应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和现场制作,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中应注意,样板间和样板件的技术资料(材料、工艺、验收资料)应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3.3.3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3.4.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项工程

主要验收内容

1

墙体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

2

幕墙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气层;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遮阳设施;通风换气系统;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

3

门窗节能工程

门;窗;玻璃;遮阳设施

4

屋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

在特殊情况下,节能验收的实际内容或情况难以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划分和验收,如遇到某建筑物分期或局部进行节能改造时,不易划分分部、分项工程,此时容许采取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各方协商一致的划分方式进行节能工程的验收。

但验收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有关节能的项目应单独填写检查验收表格,作出节能项目验收记录并单独组卷。

4.1.2主体结构完工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1、墙体节能工程在主体结构完工后施工,对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相关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子分部工程验收。

大多数墙体节能工程都是在主体结构内侧或外侧表面做保温层。

2、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如现浇夹心复合保温墙板等,对此无法分别验收,只能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4.1.3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型式检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耐候性检验,当供应方不能提供耐久性检验参数时,应由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予以补做。

4.1.4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者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锚固件

4增强网铺设

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预置保温板或者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8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9保温隔热砌体填充墙体

本条文要求隐蔽工程验收不仅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还应有必要的图像资料,这是为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更好地记录隐蔽工程的真实情况。

对于“必要”的理解,可理解为有隐蔽工程全貌和有代表性的局部(部位)照片。

4.1.5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4..1.6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的也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有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4.2.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每批随即抽查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4.2.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上述质量证明文件和各种检测报告为复印件时,应加盖证明其真实性的相关单位印章和经手人员签字,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

必要时,还应核对原件。

4.2.3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检,复检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和压缩强度;

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检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个抽检不少于6次。

不同厂家、不同种类(品种)的材料均应分别抽样进行复检,所谓种类,是指材质或材料品种。

复检应为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应由建设单位委托。

4.2.5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与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2.7强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者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板试验。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好于3处

本条要求的粘结强度和锚固拉板力试验,当施工单位试验室有能力时可由施工企业试验室承担,也可以委托给具备见证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采用的试验方法可以在承包合同中约定,也可选择现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荐的相关试验方法。

4.2.9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

保温浆料的同条件养护试块应见证取样送检。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应抽样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好于3组。

4.2.11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垂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

4.2.12采用预制保温墙板安装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墙板应有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含安装性能的检验;

2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该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

3保温墙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检查安装好的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可采用现场淋水试验的方法,对墙体板缝部位连续淋水1h不渗漏为合格。

4.3.1进场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的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规定。

4.3.4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空洞等,应按照施工方式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

4.3.6墙体采用保温浆料时,保温浆料层宜连续施工;保温浆料厚度应均匀、接茬应该平顺密实。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不少于10处。

4.3.7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4.3.8采用现场喷涂或者模板浇注的有机类保温材料做外保温时,有机类保温材料应达到陈化时间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有机类保温材料的陈化,也称“熟化”,是该类材料的一个特点,由于有机类保温材料的体积需经过一定时间才趋于稳定。

其具体陈化时间可根据不同有机类保温材料的产品说明书确定。

5.1.2附着于主体结构上的隔热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较差、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有些幕墙的非透明部分的隔气层或保温层附着在建筑主体的实体墙上,对于这类建筑幕墙,保温材料和隔气层需要再实体墙的墙面质量满足要求后才能施工,否则保温材料可能粘结不牢固,隔气层(或防水层)附着不理想。

同时,主体结构往往是土建单位施工,幕墙是专业分包,在施工中如不进行分阶段验收,出现质量问题时容易发生纠纷。

5.1.3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隔热型材生产厂家应提供型材所使用的隔热材料的力学性能和热变形性能试验报告。

隔热型材的隔热材料比较特殊,既要保证足够的强度,又要有较小的导热系数,还要满足幕墙型材在尺寸方面的苛刻要求。

从安全的角度而言,型材的力学性能非常重要,对于有机材料,其热变形能也非常重要。

型材的力学性能主要包括抗剪强度和横向抗拉强度;热变形性能包括热膨胀系数、热变形温度等。

5.1.4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者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

2幕墙周边与墙体的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

3构造缝、结构缝;

4隔汽层;

5热桥部位、断热节点;

6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

淡盐水幕墙板块间的缝隙密封是非常重要的。

由于单元缝隙处理不好,修复特别困难,所以应该特别注意施工质量。

这里的质量不好,不仅会使气密性能差,还常常引起雨水渗漏。

7泠凝水收集和排放构造;

8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

5.1.5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安装工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幕墙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多是多孔结构,很容易潮湿变形或者改变性状。

所以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避免上述情况发生。

5.2.2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5.2.3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检,复检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保温材料:

导热系数、密度

2幕墙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玻璃的传热系数越大,对节能越不利;遮阳系数越大,对空调的节能越不利;可见光透射比越大,对采光越有利。

中空玻璃露点不满足要求,产品的密封则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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