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非小微企业纳税申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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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非小微企业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非小微企业)纳税申报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纳税申报。
例1:
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三季度取得日用品零售收入309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批发劳保用品,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额100000元,预缴税款3000元;提供家用电器修理取得维修款20600元,未开具发票。
相关政策: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报表填写:
(一)计税依据的计算和填报:
1.计税依据的计算:
零售日用品的不含税销售额(开具普通发票)=30900÷(1+3%)=30000元;
批发劳保用品的不含税销售额(代开专用发票)=100000元;
提供家用电器修理的不含税销售额(未开票收入)=20600÷(1+3%)=20000元;
该纳税人本期不含税销售额=30000+100000+20000=150000元。
2.计税依据的填报:
计算的本期不含税销售额150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及劳务”列第1栏;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1000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及劳务”列第2栏;
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300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及劳务”列第3栏;
未开具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20000元不需单独列示。
一、计税依据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3%征收率)
1
150000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
100000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
不含税销售额
3
30000
(二)税款的计算和填报:
1.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150000×3%=4500元;
本期预缴税款=3000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4500-3000=1500元
2.税款的填报
计算的本期应纳税额45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及劳务”列第15栏、第20栏;
本期代开专用发票时预缴的3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及劳务”列第21栏;
计算的应补(退)税额15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及劳务”列第22栏。
二、税款计算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期应纳税额
15
450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6
0
本期免税额
17
0
其中:
小微企业免税额
18
0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9
0
应纳税额合计
20=15-16
4500
本期预缴税额
21
3000
本期应补(退)税额
22=20-21
150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纳税申报
例2:
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三季度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桌椅、冰箱等固定资产,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17000元。
相关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报表填写:
(一)计税依据的计算和填报:
1.计税依据的计算:
销售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的不含税收入=117000÷(1+3%)=100000元;
该纳税人本期不含税销售额=100000元。
2.计税依据的填报:
计算的本期不含税销售额100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及劳务”列第7栏;
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1000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及劳务”列第8栏。
一、计税依据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三)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不含税销售额
7(7≥8)
100000
其中: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
不含税销售额
8
100000
(二)税款的计算和填报:
1.税款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2%,在申报表填写时需要分步实现:
首先计算按照3%征收率计算本期应纳税额=100000×3%=3000元;
然后按照3%征收率和2%征收率之间的差额计算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100000×(3%-2%)=1000元;
最后计算本期应纳税额合计=3000-1000=2000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2000元。
2.税款的填报
计算的本期应纳税额3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及劳务”列第15栏;
计算的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1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及劳务”列第16栏;
计算的应纳税额合计2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及劳务”列第20栏;
计算的本期应补(退)税额2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及劳务”列第22栏。
二、税款计算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期应纳税额
15
300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6
1000
本期免税额
17
0
其中:
小微企业免税额
18
0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9
0
应纳税额合计
20=15-16
2000
本期预缴税额
21
0
本期应补(退)税额
22=20-21
200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三、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服务、销售无形资产纳税申报
例3:
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三季度提供婚庆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1500元;提供会议服务,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额100000元,预缴税款3000元;销售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取得含税收入10300元,未开具发票。
相关政策: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报表填写:
(一)计税依据的计算和填报:
1.计税依据的计算:
提供婚庆服务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开具普通发票)=51500÷(1+3%)=50000元;
提供会议服务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代开专用发票)=100000元;
销售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未开具发票)=10300÷(1+3%)=10000元;
该纳税人本期不含税销售额=50000+100000+10000=160000元。
2.计税依据的填报:
计算的不含税销售额160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栏;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1000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2栏;
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500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3栏;
未开具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10000元不需单独列示。
一、计税依据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3%征收率)
1
160000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
100000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
不含税销售额
3
50000
(二)税款的计算和填报:
1.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160000×3%=4800元;
本期预缴税款=3000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4800-3000=1800元。
2.税款的填报
计算的本期应纳税额48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5栏、第20栏;
本期代开专用发票时预缴的3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21栏;
计算的应补(退)税额18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22栏。
二、税款计算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期应纳税额
15
480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6
0
本期免税额
17
0
其中:
小微企业免税额
18
0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9
0
应纳税额合计
20=15-16
4800
本期预缴税额
21
3000
本期应补(退)税额
22=20-21
180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四、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它个人)销售自建不动产纳税申报
例4.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三季度销售其自建的商业营业用房,取得含税收入630万元;该纳税人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关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注释:
该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并代开增值税发票。
同时,该纳税人由于偶然转让不动产所造成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不须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报表填写:
(一)计税依据的计算和填报:
1.计税依据的计算:
销售自建房地产取得的不含税收入(代开专用发票)=6300000÷(1+5%)=6000000元;
该纳税人本期不含税销售额=6000000元。
2.计税依据的填报:
计算的6000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60000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5栏;
一、计税依据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5%征收率)
4
6000000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5
6000000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
不含税销售额
6
0
说明:
1.如果在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应将销售额60000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6栏;
2.如果未代开发票,也未自行开具发票,则销售额6000000元除第4栏外不需单独列示。
(二)税款的计算和填报:
1.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6000000×5%=300000元;
本期预缴税款=300000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300000-300000=0元
2.税款的填报
计算的本期应纳税额300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5栏、第20栏;
本期在地税预缴的300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21栏;
计算的应补(退)税额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22栏。
二、税款计算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期应纳税额
15
30000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6
0
本期免税额
17
0
其中:
小微企业免税额
18
0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9
0
应纳税额合计
20=15-16
300000
本期预缴税额
21
300000
本期应补(退)税额
22=20-21
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纳税申报
例5:
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三季度销售其取得的商业营业用房,取得含税收入1050万元,该不动产取得时的购置原价为630万元;该纳税人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关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注释:
该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并代开增值税发票。
同时,该纳税人由于偶然转让不动产所造成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不须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报表填写:
(一)计税依据的计算和填报:
1.计税依据的计算:
扣除后的含税销售额(全额代开专用发票)=10500000-6300000=4200000元;
销售不动产取得的不含税收入=4200000÷(1+5%)=4000000元;
该纳税人本期不含税销售额=4000000元。
2.计税依据的填报:
计算的4000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100000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5栏;
一、计税依据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5%征收率)
4
4000000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5
10000000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
不含税销售额
6
0
说明:
1.如果在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应将销售额100000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6栏;
2.如果未代开发票,也未自行开具发票,则销售额10000000元除第4栏外不需单独列示。
(二)税款的计算和填报:
1.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4000000×5%=200000元;
本期预缴税款=200000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200000-200000=0元。
2.税款的填报
计算的本期应纳税额200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5栏、第20栏;
本期在地税预缴的200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21栏;
计算的应补(退)税额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22栏。
二、税款计算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期应纳税额
15
20000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6
0
本期免税额
17
0
其中:
小微企业免税额
18
0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9
0
应纳税额合计
20=15-16
200000
本期预缴税额
21
200000
本期应补(退)税额
22=20-21
0
(三)附列资料的填报:
将上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12栏“期末余额”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9栏;
将本期应扣除的63000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10栏;
将本期全部含税收入105000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13栏;
将第9栏与第10栏数据相加,并与第13栏比较大小,将较小者填入第11栏、第14栏(0+6300000=6300000,6300000<10500000);
将第9栏+第10栏-第11栏的结果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12栏;
将第13栏与第14栏之差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15栏;
将第15栏“含税销售额”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除以1.05)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16栏。
应税行为(5%征收率)扣除额计算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本期扣除额
期末余额
9
10
11(11≤9+10之和,且11≤13)
12=9+10-11
0
6300000
6300000
0
应税行为(5%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全部含税收入
(适用5%征收率)
本期扣除额
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
13
14=11
15=13-14
16=15÷1.05
10500000
6300000
4200000
4000000
说明:
1.应税行为(3%征收率)项目同理填列;
2.首次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期初余额”栏次为“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六、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销售住房纳税申报
例6:
某纳税人为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2016年三季度销售其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取得收入525万元,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该不动产取得时的购置原价为400万元。
相关政策:
(限北京市范围内适用)
个体工商户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体工商户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注释:
个体工商户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不得享受差额扣除政策;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征收率享受差额征税政策;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所收取的全额为免税销售额。
报表填写:
(一)计税依据的计算和填报:
1.计税依据的计算:
免税销售额(代开普通发票)=5250000元;
2.计税依据的填报:
免税销售额5250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2栏;
一、计税依据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四)免税销售额
9=10+11+12
5250000
其中:
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10
0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11
0
其他免税销售额
12
5250000
(二)税款的计算和填报:
1.税款的计算:
由于该纳税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本期免税额=5250000×5%=262500元;
本期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合计及本期应补(退)税额均为0元。
2.税款的填报
计算的本期免税额2625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
本期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合计及本期应补(退)税额0元,分别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5栏、第20栏、第22栏。
二、税款计算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期应纳税额
15
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6
0
本期免税额
17
262500
其中:
小微企业免税额
18
0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9
0
应纳税额合计
20=15-16
0
本期预缴税额
21
0
本期应补(退)税额
22=20-21
0
说明:
1.如果该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请参照本例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2.如果该个体工商户销售的住房购买不足2年,请参照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它个人)销售自建不动产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如果该个体工商户销售的住房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请参照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它个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七、规模纳税人(不含个体工商户和其它个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纳税申报
例7:
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北京市西城区,2016年三季度发生以下业务:
1.将购买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商业营业用房出租,预收2016年下半年租金31.5万元,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将租赁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办公室出租,收取2016年三季度租金12.6万元,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相关政策:
北京市纳税人在本市范围内跨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注释:
该纳税人在收到预收款时,可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应于收到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按照5%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报表填写:
(一)计税依据的计算和填报:
1.计税依据的计算:
出租商业营业用房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代开专用发票)=315000÷(1+5%)=300000元;
出租办公室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开具普通发票)=126000÷(1+5%)=120000元。
该纳税人本期不含税销售额=300000+120000=420000元。
2.计税依据的填报:
计算的420000元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3000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5栏;
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1200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6栏。
一、计税依据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