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个文言虚词归纳解释s0910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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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文言虚词归纳解释s091020
18个常见文言虚词
1.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
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
(《师说》,代人,作宾语。
)
輮使之然也。
(《劝学》,代物,作兼语。
)
人非生而知之者。
(《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
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如:
均之二策。
(《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
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如:
宋何罪之有?
(《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译时也可省去。
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欲人之无惑也难矣!
(《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
(《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如:
顷之,烟炎张天。
(《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毛遂自荐》)
2.其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
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
例如:
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
(《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第三人称代词。
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
如:
秦王恐其破壁。
(《廉颇蔺相如列传》"其破壁"作宾语。
)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
(《师说》"其闻道"作主语。
)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
(《芙蕖》"其可目"作宾语。
)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
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
如: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赤壁之战》)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
(《游褒禅山记》)
(四)指示代词,表远指。
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
如:
则或咎其欲出者。
(《游褒禅山记》)
今操得荆州,奄有其地。
(《赤壁之战》)
(五)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
如: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
(《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
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
(《师说》表测度。
)
其孰能讥之乎?
(《游褒禅山记》表反诘。
)
汝其勿悲!
(《与妻书》表婉商。
)
尔其无忘乃父之志!
(《伶官传序》表期望。
)
3.用作连词。
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
例如: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
(《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
)
3.而
1.用作连词。
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
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如:
蟹六跪而二螯。
(《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
可译为"并且"或"而且"。
如: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
可译为"就""接着"“然后”,或不译。
如:
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
(《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
可译为"但是""却"。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
可译为"如果""假如"。
如:
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
(《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
可译为"地",或不译。
如:
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 吾恂恂而起。
(《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
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
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
(《记王忠肃公翱事》)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师说》)
4.则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
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
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
例如:
项王曰:
"壮士!
赐之卮酒。
"则与斗卮酒。
(《鸿门宴》)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
(《劝学》)
徐而察之,则山下皆石穴罅。
(《石钟山记》)
子灿寐而醒,客则鼾睡炕上矣。
(《大铁椎传》)
(二)表示假设关系。
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
例如: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
(《捕蛇者说》)
(三)表示并列关系。
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表示两个词之间)。
可译为"就",或不译。
例如: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
(《师说》)
入则孝,出则弟。
(《论语·学而》)
(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
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
例如: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
(《师说》)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
(《诗经·东门之》)
2.用作副词。
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
例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
(《岳阳楼记》)
非死则徙尔。
(《捕蛇者说》)
5.或
1.用作代词。
有时分指它前面已经出现过的人或物中的一部分,有时泛指某人、某物或某种情况,可译为"有人""有的""某人"等。
例如:
或师焉,或不焉。
(《师说》)
回视日观以西峰,或得日或否。
(《登泰山记》)
或曰此鹳鹤也。
(《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
表示不敢或不能肯定,可译为"或许"、"也许"、"可能"等。
例如:
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
(《岳阳楼记》)
3.用作连词。
表示两种(或以上)情况可供选择或者动作行为的交替发生,可译为"或者""有时"。
例如:
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
(《察今》)
蛟或浮或没。
(《周处》)
6.乃
1.用作副词。
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可译为"就""这才"等;也可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是逆转相背的,可译为"却""竟(然)""反而""才"等;还可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可译为"才""仅"等。
例如:
刿曰:
"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乃入见。
(《曹刿论战》)
夫赵强而燕弱,而君幸于赵王,故燕王欲结于君。
今君乃亡赵走燕。
(《廉颇蔺相如列传》)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击而求之。
(《石钟山记》)
臣乃敢上壁。
(《谦颇蔺相如列传》)
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
(《项羽本纪》)
2.用作代词。
只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
不能作宾语。
例如: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陆游《示儿》)
3.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
例如:
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
(《赤壁之战》)
嬴乃夷门抱关者也。
(《信陵君窃符救赵》)
"乃"有时还作连词用,释为"若夫"、"至于""如果"等。
例略。
7.既
1.用作副词。
表示动作行为的完结。
可译为"……以后""已经""完全"等,有时"既已"连用,可译为"已经……之后";也表示在隔了一段短时间以后,发生了某事,可译为"不久",有时"既而"连用,意义不变。
例如:
相如既归,赵王以为贤大夫。
(《廉颇蔺相如列传》)
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
(《子鱼论战》前"既",已经;后"既",完全。
)
弗听,既,又欲立王子职而黜太子商臣。
(《左传》文公元年)
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
(《五人墓碑记》)
2.用作连词。
连接词与词、分句与分句,表示两种情况同时存在,或者由前一分句的事实引出下一分句的推论。
常和"且""则""又"等词前后呼应。
例如:
既来之,则安之。
(《论语·季氏将伐颛臾》)
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
(《谋攻》)
8.即
1.用作连词。
用在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让步,可译为"即使""纵使";或表示假设,可译为"如果""假如"。
例如:
即可不死,而离散不相见。
(《与妻书》)
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
(贾谊《论积贮疏》)
2.用作副词。
用在动词前,表示前后两件事紧相衔接,或表示两种情况紧相联系。
可译为"立即""马上""就"等。
例如:
(樊)哙即带剑拥盾入军门。
(《鸿门宴》)
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
(《五人墓碑记》)
其无宿根者,即候苗成而未有花时采。
(《采草药》)
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
例如:
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
(《治平篇》)
9.以
1.用作介词。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
例如:
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
(《察今》)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
(《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
问:
"何以战?
"(《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
(《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
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
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廉颇蔺相如列传》)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
(《赤壁之战》)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
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
(《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
(《汉书·西南夷传》)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
例如: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
(《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
(《信陵君窃符救赵》)
2.用作连词。
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
例如: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
可译为"而"或省去。
例如: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
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
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
(《师说》)
剑赀财以送其行。
(《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
(《出师表》)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
例如: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
(《信陵君窃符救赵》)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游褒禅山记》)
(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
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
例如: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
(《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
(《庖丁解牛》)
10.于
"于"是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1.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从""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
例如:
得复见将军于此。
(《鸿门宴》在)
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输》在……方面)
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出师表》在……中)
请奉命求救于孙将军。
(《赤壁之战》向)
权起更衣,肃追于宇下。
(《赤壁之战》到)
谓狱中语乃亲得之于史公元。
(《左忠毅公逸事》从、自)
故燕王欲结于君。
(《廉颇蔺相如列传》跟、同)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对、对于)
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记王忠肃公翱事》给)
2.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
例如:
良曰:
"长于臣。
"(《鸿门宴》)
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劝学》)
有时则只是表示对象的性质和状态,可不译。
例如:
非常之谋难于猝发……(《五人墓碑记》)
3.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
例如:
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五人墓碑记》)
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
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受制于人……(《赤壁之战》)
4.复音虚词"于是",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一)放在句子开头,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在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
现代汉语也这样用。
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缻。
(《廉颇蔺相如列传》)
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
(《五人墓碑记》)
(二)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于是"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
可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在这""从这"等。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
("在这职业上"《捕蛇者说》)
11.虽
"虽"作连词,在文言中有两种用法。
1.用在假设关系的句子里,作用是先承认一种假设,然后转入正意,可译为"即使"。
例如:
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捕蛇者说》)
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
(《三峡》)
2.用在转折关系的句子里,作用是先承认一事实,下面再转入正意。
可译为"虽然"。
例如:
豫州军虽败于长坂,今战士还者及关羽水军精甲万人……(《赤壁之战》)
3.复音虚词"虽然"。
现在汉语用"虽然"的地方,文言只用一个"虽"字。
文言的"虽然","虽"是转折连词,"然"是指示代词,结合在一起,有承上转下的作用,相当于"虽然如此"或"话纵然这么讲"。
例如:
虽然,受地于先王,愿终守之,弗敢易!
(《唐雎不辱使命》)
12.然
1.用作连词,主要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可是""但是"。
例如:
然豫州新败之后,安能抗此难乎?
(《赤壁之战》)
然不自意能先入关破秦……(《鸿门宴》)
"然"有时和"而"连用,"然"代指上文所说情况,"而"表示转折,等于说"如此(这样),可是……"。
例如:
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然"还常和"则"结合,"然"是承接上文事实,"则"是由此进行阐述或论断,可译为"既然如此,那么(那就)",也可单译为"那么"。
例如:
是进亦忧,退亦忧。
然则何时而乐耶?
(《岳阳楼记》)
2.用作代词。
相当于口语中"这样""如此"。
例如:
輮使之然也。
(《劝学》)
不然,籍何以至此?
(《鸿门宴》)
3.用作助词,又分两种情况。
(一)用在形容词之后,作为词尾,相当于口语的"……地"。
例如:
蒋氏大戚,汪然出涕曰……(《捕蛇者说》)
大石……森然欲搏人……(《石钟山记》)
(二)用在名词或短语之后,前面有"若""如""犹"等词与之照应的,可译为"的样子""一般""那样"。
例如:
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
(《核舟记》)
而半山居雾若带然。
(《登泰山记》)
"然"还常作应对之辞,同口语中"是的""对的"相似。
或者表示赞成、同意,即"认为是""认为对"的意思。
例如:
袁曰:
"然,固有所闻。
"(《谭嗣同》)
成然之。
(《促织》)
13.若
1.用作代词。
(一)表对称,相当于"你""你们";作定语时则译为"你的"。
例如:
若毒之乎?
(《捕蛇者说》你)
更若役,复若赋……(《捕蛇者说》你的)
(二)表近指,相当于"这""这样""如此"。
例如:
南宫适出,子曰:
"君子哉若人!
"(《论语·宪问》)
2.用作连词。
(一)表假设,相当于"如果""假设"等。
例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二)表选择,相当于"或""或者"。
例如:
以万人若一郡降者,封万户。
(《汉书·高帝纪》)
"若"和"夫""至"结合,组成"若夫""至若",放在一段或另一层意思的开头,表示他转。
例如:
若夫霪雨霏霏……至若春和景明……(《岳阳楼记》)
14.为
"为"在文言中经常用作动词和介词,也可以用作助词。
用作动词,意思是"做"。
还可作判断词"是"用。
这些都属于实词范围。
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用法。
1.用作介词。
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一)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
可译为"向""对"等。
例如:
此中人语云:
"不足为外人道也。
"(《桃花源记》)
(二)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
可译为"替""给"等。
例如:
当横行天下,为汉家除残去秽……(《赤壁之战》)
公为我献之。
(《鸿门宴》)
(三)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
可译为"当""等到"等。
例如:
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
(《晏子使楚》)
(四)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
可译为"为着"、"为了"。
例如: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史记·货殖列传序))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
可译为"因为""由于"。
例如:
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
(《庖丁解牛》)
(六)表示被动关系。
读阳平声,可译为"被"。
"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
例如:
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
(《五蠹》)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鸿门宴》)
今不速往,恐为操所先。
(《赤壁之战》)
2.用作助词。
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之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
可译为"呢"?
例如:
如今人方为刀俎……何辞为?
(《鸿门宴》)
15.惟(唯、维)
1.用作副词。
(一)表示限于某个范围,相当于"只"。
例如:
天下健者,惟有足下。
(《谭嗣同》)
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
(《琵琶行》)
(二)表示限于某个范围,相当于"只有""只是"。
如:
今数雄已灭,惟孤尚存。
(《赤壁之战》)
原其理,当是为谷中大水冲激,沙土尽去,唯巨石岿然挺立耳。
(《梦溪笔谈》)
(三)表示祈使或命令,相当于"希望"或"请"。
如:
唯大王与群臣孰计议之。
(《廉颇蔺相如列传》)
(四)表示动作行为的根据与缘由,相当于"正因为""只因为"。
吾子淹久于敝邑,唯是脯资饩牵竭矣。
(《殽之战》)
2.用作助词,常与"是"搭配成固定结构"唯……是……"。
如:
其以义理相咨访,孜孜焉唯进修是急,未之多见也,况流俗乎?
(《问说》)"惟""唯""维"作为虚词使用时,古时可以通用。
16.因
1.用作介词。
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依据、方式,可分别译为"因为""由于","趁着""凭借","经过""通过"。
例如:
振声激扬,伺者因此觉知。
(《后汉书·张衡传》)
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连词。
表示顺接上文,可译为"于是""便"。
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战》)
相如因持璧却立……(《廉颇蔺相如列传》)
17.盖
1.用作副词。
"盖"用在句首,作副词,表示下边说的一些话,是带有推测性的断定,相当于现代汉语中"大概"推想"的意思。
如:
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
(《游褒禅山记》
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
(《季氏将伐颛臾》)
表示这种意思的"盖",也有用于句中的。
如:
吾之意盖谓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
(《与妻书》)
2.用作连词。
连接上文,起说明原因的作用,也含有不十分确定之意。
如:
今言"华"如"华实"之"华"者,盖音谬也。
(《游褒禅山记》)
谢灵运为永嘉守,凡永嘉山水,游历殆遍,独不言此山,盖当时未有雁荡之名。
(《雁荡山》)
18.所
1.用作助词。
经常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
如:
于众人广坐之中,不宜有所过,今公子故过之。
(《信陵君窃符救赵》)
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
(《送东阳马生序》)
余在患难中,间以诗记所遭。
(《〈指南录〉后序》)
"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
如:
夜则以兵围所寓舍。
(《〈指南录〉后序》)
臣所过屠者朱亥,此子贤者,世莫能知,故隐屠间耳。
(《信陵君窃符救赵》)
2.在有些句子中,"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
如:
贾家庄几为巡徼所陵迫死。
(《〈指南录〉后序》)
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
(《信陵君窃符救赵》)
3.复音虚词"所以"。
"所"和"以"连用,文言中也常见。
用法主要有两种:
一种表示原因,一种表示手段和目的。
表示原因的,如: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出师表》)
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廉颇蔺相如列传》)
表示手段或凭借的如:
吾所以待侯生者备矣,……(《信陵君窃符救赵》)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师说》)
19.者
助词,主要有两种用法。
一种是附在别的词或短语之后,组成名词性短语。
如:
将藏之于家,使来者读之,悲予志焉。
(《〈指南录〉后序》)
用叶者取叶初长足时,用芽者自从本说,用花者取花初敷时,用实者成实时采。
(《采草药》)
"者"的另一种用法是放在一个词或一组词后边,起提顿作用:
先用"……者 "提出要说明的事物,稍微停顿一下,然后说明或论断。
如:
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
(《五人墓碑记》)
古之让天之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
(《五蠹》)
"者"有时放在时间词之后,起语助作用,可不译。
如:
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
(《鸿门宴》)
"者"有时放在数词后边,可译为"个""样"之类。
如:
此数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
(《赤壁之战》)
20.安
1.用作疑问副词。
出现在疑问句中,置于动词之前。
作状语。
相当于"怎么""怎样"。
君安与项伯有故?
(《鸿门宴》)
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
(《五人墓碑记》)
2. 用作疑问代词。
在疑问句中作宾语,置于动词之前。
相当于"什么""哪里"。
皮之不存,毛将安傅(附)。
(《左传·僖公十四年》)
沛公安在?
(《鸿门宴》)
21.何
1.用作疑问代词。
单独作谓语,问原因,后面常有语气助词"哉""也",可译为"为什么""什么原因"。
何者?
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