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册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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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程序

册说明

一、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焚烧,共两章。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生活垃圾设施工程。

三、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2.相关省、市现行的工程计价依据及基础资料;

3.相关行业现行的工程计价依据及基础资料;

4.现行的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

四、凡本册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

说明

一、本章定额未编制的清表、基层修整碾压、挖填土方等项目,执行《通用项目》册相应项目。

二、砌石坝定额已综合考虑镶面石、腹石含量,当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调整相应材料消耗量,人工、机械不变。

坝构筑物中的模板工程可执行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相应项目。

(要将模板并入,测算)

三、压实粘土防渗层定额已综合考虑了粘土的压实系数及压实遍数,实际不同不再调整。

四、HDPE土工膜铺设定额按厚度1.5mm考虑,实际厚度不同时,材料消耗量不变,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HDPE土工膜厚度

0.75mm

1mm

1.5mm

2mm

系数

1.10

1.05

1.00

1.33

五、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敷设定额的防水毯(GCL)按4800g/m2考虑,实际规格不同时,材料消耗量不变,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GCL规格

4800g/m2

5000g/m2

5500g/m2

6000g/m2

系数

1.00

1.05

1.10

1.20

六、土工合成材料敷设定额的土工布按200g/m2规格考虑,实际规格不同时,材料消耗量不变,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土工布

200g/m2以内

300g/m2以内

400g/m2以内

600g/m2以内

600g/m2以上

系数

1.00

1.15

1.30

1.50

1.60

土工合成材料敷设定额的土工复合排水网按照网芯厚度5.0mm规格考虑,实际规袼不同时,材料消耗量不变,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土工复合排水网规格

5.0mm

6.0mm

7.0mm

8.0mm

系数

1.00

1.08

1.15

1.20

七、防渗膜保护层定额的橡胶轮胎规格型号按R=415mm考虑、土工布袋规格按430mmx810mm考虑,实际不同时,材料消耗量进行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八、帷幕灌浆垂直防渗。

1、钻机钻土坝(堤)灌浆孔定额按露天作业、垂直孔、孔深50m以内编制。

钻孔角度、深度与孔径不同时,人工、机械乘以调整系数。

角度不同调整系数表:

调整项目

钻孔与水平夹角(向下)

角度向上

0°~60°

60°~75°

75°~85°

85°~90°

人工、钻机

1.19

1.05

1.02

1.00

1.25

孔深不同调整系数表:

调整项目

孔探h(m)

>90

≤30

30

50

70

人工、钻机

0.94

1.00

1.07

1.17

1.31

孔径不同调整系数表:

调整项目

孔径(mm)

备注

≤91

110

130

150

200

终孔孔径≥130mm或孔深超过70m时钻机换成300型,消耗量不变

人工、钻机

1.00

1.05

1.25

1.52

1.82

2、钻机钻岩石层灌浆孔定额按露天作业编制。

钻试验孔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钻观测孔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3.坝基岩帷幕灌浆定额按露天作业、一排帷幕、自下而上分段灌浆编制。

设计为二排、三排帷幕时,按下表方式调整:

排数

人工、气动灌浆机

水泥

二排

0.97

0.75

0.96

三排

0.94

0.53

0.92

设计要求采用磨细水泥灌浆的,水泥品种应调整为干磨磨细水泥。

4.土坝(堤)充填灌浆定额按垂直孔、孔深50m以内编制,其中浆液按灌注黏土浆液考虑,如采用水泥黏土浆,则水泥加上黏土的总重量等于本子目的黏土重量,水泥掺量由设计确定,一般为总重量的15%~20%;取消水玻璃用量的,搅拌机台班减少20%,其他不变。

九、盲沟填筑定额未考虑土工布包裹的工作内容,实际发生时,执行本章“零星土工布”定额。

一十、浮力块、走道板按常用规格编制,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材料换算,人工、机械消耗量按面积比例进行调整。

调节池浮盖施工按干法施工考虑,如现场釆用带水施工时,措施费用另行计算。

辅助系统的各种井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材料(主材及辅材)换算,人工、机械不变。

一十一、填埋气体处理系统按燃烧火炬成套设备考虑,设备价格应包含相应安装辅材费用,定额仅包含工作内容范围内设备安装的人工、机械消耗量。

火炬基础混凝土及其模板执行《水处理工程》相应定额,基础钢筋及预埋件执行第九册《钢筋工程》相应项目。

一十二、地下水监测井钻孔执行本章帷幕灌浆钻孔相应定额。

如设计成井管道与定额不一致时,成井管道换算,其他材料、人工、机械不作调整。

一十三、封场覆盖使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时,执行本章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封场覆盖的对体整形相应定额按垃圾场内倒运、整形考虑;如需垃圾外运,挖垃圾装车、运输执行《通用项目》一、二类土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

封场固土采用土工网垫时,执行土工复合排水网(6.0mm)子目。

一十四、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中氨吹脱塔定额未包括风机、氨尾气吸收装置等附属配套机械设备的安装内容,实际发生时,可执行我省现行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一十五、膜生物反应器(MBR)以及纳滤、反渗透膜组件与装置等定额子目未包括膜处理系统单元以外的水泵、风机、曝气器、布气管、空压机、仪表、电气控制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内容,膜处理系统单元以外与主体设备装置配套的管路系统(管道、阀门、法兰、泵)、风路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等,应根据其设计或二次设计内容执行《水处理工程》和我省现行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一十六、渗滤液主体处理构筑物中各类钢筋混凝土调节池、混合池、反应池、沉淀池、集水井(池)、滤池、厌氧池、好氧池(SBR)、氧化沟、浓缩池等现浇、预制混凝土构件及其模板工程、吸附过滤活性炭等滤料敷设工程,执行《水处理工程》相应定额;渗滤液主体处理构筑物现浇、预制混凝土的钢筋、预埋铁件、止水螺栓等的制作、安装执行第九册《钢筋工程》相应项目;主体处理构筑物的防腐、内衬工程,金属面防腐处理执行《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非金属面执行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相应项目,其他防腐处理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

一十七、渗滤液主体处理构筑物中钢制池、槽、罐、斗、塔及其他各类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及其防腐处理,渗滤液处理配套工程中的泵、风机等各类通用机械设备安装,通风管、输配水等各类工艺管道安装,供配电、自控仪表、检测仪器和报警装置等的安装执行《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

一十八、渗滤液处理设备中的格栅、加药设备、曝气设施、生物转盘、压滤机、污泥浓缩机、脱水机等其他水处理专用设备安装执行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垃圾坝、压实黏土防渗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土工复合排水网、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锚固沟、盲沟等按展开面积计算,搭接长度不重复计算。

三、导流层敷设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道敷设及管道钻孔加工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六、导气石笼井钻孔区分孔深,按设计深度乘以设计井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七、浮力块、走道板按设计规格数量以“块”计算。

八、氨吹脱塔安装区分填料高度及塔体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九、膜生物反应器(MBR)以及纳滤、反渗透膜组件与装置安装区分膜处理系统单元产水能力,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第二章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自动感应洗车装置安装、垃圾破碎机安装、垃圾卸料门及车辆感应器安装、垃圾抓斗桥式起重机安装、生活垃扱焚烧炉安装、烟气净化处理设备安装、除臭装置设备安装等项目。

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中的垃圾计量、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灰渣处理系统、飞灰输送和储存系统、电气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热力系统汽水管道安装及油漆、防腐、炉墙砌筑及保温系统、供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燃油供应、消防、通风空调等配套设备以及水压试验、风压试验、烘炉、煮炉、酸洗、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门调整等,执行我省现行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三、本章定额已包括设备单体和配合分系统试运时施工方面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

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项目测试与试验等调试工程,执行我省现行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四、本章脚手架搭拆费按《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的相应规定计算。

五、工程范围及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1.自动感应洗车装置安装的工程范围:

设备搬运、开箱、清点、编号、分类复核、基础验收、中心线校核、垫铁配制、配合二次灌浆。

'

2.拉圾破碎机安装的工程范围:

电动或液压双轴破碎机机架底座、活动齿轮、润滑系统、液压管路、随设备供应的梯子、平台、栏杆的安装。

大件垃圾破碎机底座、切断机具、润滑系统、液压管路、随设备供应的梯子、平台、栏杆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电动机检查接线。

3.垃圾卸料门及车辆感应器安装的工程范围:

成套卸料门及门框、电液推杆或驱动装置、预埋件、附件及紧固件的安装。

车辆感应器定位切槽、下线、固定等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卸料门的指示灯、控制台、就地控制箱、动力柜、限位开关的安装,卸料门的表面涂装由厂家负责。

4.垃圾抓斗桥式起重机安装的工程范围:

大车、小车行走机构和垃圾抓斗的检查,车梁、行走机构、抓斗及其他附件如本体平台扶梯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起重机设备安装脚手架搭拆、轨道安装、垃圾抓斗控制系统的安装。

5.生活垃圾焚烧炉安装。

(1)垃圾进料斗及溜槽安装的工程范围:

垃圾料斗、垃圾料斗支架、料斗盖驱动装置、架桥破解装置、垃圾溜槽的安装。

(2)液压推杆给料装置安装的工程范围:

液压推杆给料装置整体安装和传动机构的检查、组合、固定、安装,推料器、液压缸、料位探测器支架的固定、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料位探测器的检查、组合、安装。

(3)垃圾焚烧炉炉排安装的工程范围:

干燥炉排、燃烧炉排、燃烬炉排、炉排液压驱动装置、润滑设备配管及阀门、炉排冷却设备、炉排驱动装置(电磁阀组)及其附件的安装。

(4)炉排下渣斗安装的工程范围:

炉排下部漏渣斗、渣斗溜管、漏渣挡板、漏渣斗用气缸、一次风集管、落渣管、风室及风室下通道等的安装。

(5)除渣装置安装的工程范围:

除渣机安装在焚烧炉炉后下部,采用液压驱动方式,内容包括除渣机、液压油缸、控制水箱、控制水阀等的安装。

(6)液压站安装的工程范围:

成套液压装置包括液压泵、油箱、液压油冷却器、温度开关、就地型温度计、液位开关、就地型液位计、设备本体管道及附件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设备本体以外的液压管道及阀门的安装。

(7)燃烧装置安装的工程范围:

燃烧器装置包括点火燃烧器和辅助燃烧器,内容分别包括燃烧器本体及支架、高能点火装置、火焰检测装置、隔离门及其支吊架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管路及阀门系统、就地柜、风机、消音器、电源电缆、通信电缆及附件等的安装。

(8)清灰装置安装。

振打清灰装置的工程范围:

电机、减速机、转轴、振打锤、传动杆、密封装置、内部振打杆的安装。

固定爆破式清灰装置的工程范围:

可燃气混合装置、放水阀、对夹止回阀、火焰导管、旋转集箱、脉冲罐等的安装。

6.烟气净化处理设备安装。

(1)喷雾反应塔安装的工程范围:

雾化器及其清洗装置和冷却装置、反应塔本体(含顶部蜗壳、钢结构、平台扶梯)、灰斗及其破桥装置和出灰装置、阀门、灰斗拌热装置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基础预埋框架、地脚螺栓、支架、底座的配制,不随设备供货而与设备连接的各种管道的安装、设备的衬里等。

(2)活性炭喷射系统安装的工程范围:

活性炭仓、仓顶除尘器、破拱装置、活性炭储存和输送系统设备平台扶梯的组合、安装,随设备供货的管道、阀门、管件等的安装。

7.除臭装置设备安装的工程范围:

设备、附件、底座螺栓的开箱检查,吊装、找平、找正、支架的固定及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不随设备供货而与设备连接的各种管道等的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以设备重量计算的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二、生活垃圾焚烧炉本体重量以制造厂供货的金属质量为准,不包括设备的包装材料、运输加固件、炉墙及保温等的质量。

三、垃圾卸料门安装按门框外尺寸以面积计算,包括成套卸料门及门框、电液推杆或驱动装置、预埋件、附件及紧固件等。

四、除渣装置按设备重量以“吨”计算,包括除渣机、液压油缸、控制水箱、控制水阀等。

五、炉排液压站按设备重量以“吨”计算,包括液压泵、油箱、液压油冷却器、设备本体管道及附件等。

六、燃烧器装置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包括燃烧器本体及支架、高能点火装置、火焰检测装置、隔离门及其支吊架等。

七、振打清灰装置按设计数量以“点”计算,包括电机、减速机、转轴、振打锤、传动杆、密封装置、内部振打杆等。

八、固定爆破式清灰装置按设计数量以“点”计算,包括可燃气混合装置、放水阀、对夹止回阀、火焰导管、旋转集箱、脉冲罐等。

九、喷雾反应塔系统按设备重量以“吨”计算,包括雾化器及其清洗装置和冷却装置、反应塔本体(含顶部蜗壳、钢结构、平台扶梯)、灰斗及其破桥装置和出灰装置、阀门、灰斗拌热装置等。

十、活性炭喷射系统按设备重量以“吨”计算,包括活性炭仓、仓顶除尘器、破拱装置、活性炭储存和输送系统设备平台扶梯,随设备供货的管道、阀门、管件等。

十一、除臭剂喷雾系统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包括溶液箱、高压泵等,未包括高压管道和雾化喷嘴、控制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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