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管理案例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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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综合楼工程项目合同价为1750万元,该工程签订的合同为可调值合同。
合同报价日期为1999年3月,合同工期为12个月,每季度结算一次。
工程开工日期为l999年4月1日。
施工单位1999年第四季度完成产值是710万元。
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构成比例以及相关季度造价指数如下表所示: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1.1999年4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给定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加2.5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4天;
2,1999年5月施工单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扩大基础底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0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3天;
3.1999年7月份,在主体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8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2天;
4.1999年8月份,进入雨季施工,恰逢20年一遇的大雨,造成停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4天。
以上事件中,除第4项外,其余工序均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总工期无影响。
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要求:
(1)增加合同工期13天;
(2)增加费用11.8万元。
问题:
1.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以上事件可否索赔?
为什么?
2.计算监理工程师1999年第4季度应确定的工程结算款额。
3。
如果在工程保修期间发生了由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屋顶漏水、墙面剥落等问题,业主在多次催促施工单位修理而施工单位一再拖延的情况下,另请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该如何处理?
标准答案:
1.(共12.0分)
事件1费用索赔成立,(1.0分)工期不予延长。
(1.0分)因为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是承包商不可预见的。
(1.0分)
事件2费用索赔不成立,(1.0分)工期索赔不成立,(1.0分)(答索赔不成立也可得分),该工作属于承包商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
(1.0分)
事件3费用索赔成立,(1.0分)工期予延长,(1.0分)因为设计方案有误。
(1.0分)
事件4费用索赔不成立,(1.0分)工期可以延长,(1.0分)因为异常的气候条件的变化承包商不应得到费用补偿。
(1.0分)
2.(共6.0分)
1999年4季度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的结算款额为:
P=710(0.15+0.28×116.8/100.0+0.18×100.6/100.8+0.13×110.5/102.0+0.07×95.6/93.6+0.09×98.9/100.2+0.04×93.7/95.4+0.06×95.5/93.4)
(4.0分)
=710×1.0588≈751.75(计算过程正确,结果略有误差可得分)(2.0分)
(如果不用调值公式,而是将其计算过程分解,分别按每项计算后累加,其结果正确可得分。
)
3.(共2.0分)
所发生的维修费应从乙方保修金(或质量保证金、保留金)中扣除。
(2.0分)
某快速干道工程,工程开、竣工时间分别为当年4月1日和9月30日。
业主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及项目构成情况,将工程分为3个标段。
其中第Ⅲ标段造价为4150万元,第Ⅲ标段中的预制构件由甲方提供(直接委托构件厂生产)。
1.A监理公司承担了第Ⅲ标段的监理任务,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期限为190天,监理酬金为60万元。
但实际上,由于非监理方原因导致监理时间延长了25天。
经协商,业主同意支付由于时间延长而发生的附加工作报酬。
问题:
1、请计算此附加工作报酬值(保留小数后2位)。
2、为了作好该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监理工程师明确了如下投资控制的措施:
(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投资控制目标;
(2)进行工程计量;
(3)审核工程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
(4)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5)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并予以签认;
(6)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问题:
请选出以上措施中哪些不是投资控制的措施。
3.第Ⅲ标段施工单位为C公司,业主与C公司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C公司支付合同价25%的预付款,预付款从第3个月开始等额扣还,4个月扣完:
(2)业主根据C公司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按月支付工程款,保留金额为合同总额的5%。
保留金按每月产值的l0%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3)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月付款凭证最低金额为300万元。
第ⅡI标段各月完成产值见下表:
问题:
支付给C公司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监理工程师在第4、5,6、7、8月底分别给C公司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标准答案:
1.(共4.0分)
第Ⅲ标段监理合同报酬为60万元;
附加工作报酬=25天×60万元/190天(2.0分)
=7.90(或7.89)万元(2.0分)
2.(共4.0分)
第(5)、(6)两项不是投资控制的措施(选出一项得2.0分,共4.0分,错选不得分)。
3.(共12.0分)
根据给定的条件,C公司所承担部分的合同额为4150-(275+340+180)=
3355.00(万元);(1.0分)
C公司应得到的工程预付款为:
3355.00×25%=838.75(万元);(1.0分)
工程保留金为:
3355.00×5%=167.75(万元)。
(1.0分)
监理工程师给C公司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
4月底为480.00-480.00×10%=432.00(万元);(1.0分)
4月底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432.00(万元);(0.5分)
5月支付时应扣保留金为685×10%=68.50(万元);(1.0分)
635-63.5
6月底工程保留金应扣为167.75-48.00-68.50=51.25(万元);(1.0分)
所以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
560-51.25-838.75/4=299.06(万元)。
(1.0分)
由于6月底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低于合同规定的最低支付限额,故本月不支付。
(1.0分)
7月底为430-838.75/4=220.31(万元);(1.0分)
7月监理工程师实际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299.06+220.31=519.37(万元)。
(1.0分)
8月底620-838.75/4=410.31(万元);(1.0分)
8月底监理工程师实际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410.3l万元。
(1.0分)
(由于工程预付款和工程保留金计算错误而导致后面相应月支付计算错误,但其计算过程正确的最多可得3.0分。
)
某施工单位通过投标获得高架输水管道工程共20组钢筋混凝土支架的施工合同。
每组支架的结构形式及工程量相同,均由基础、柱和托梁三部分组成,如下图所示。
合同工期为190天。
开工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方案及网络进度计划:
(一)施工方案:
施工流向:
从第1组支架依次流向第20组。
劳动组织:
基础、柱、托梁分别组织混合工种专业队。
技术间歇:
柱混凝土浇筑后需养护20天方能进行托梁施工。
物资供应:
脚手架、模具及商品混凝土按进度要求调度配合。
(二)网络进度计划(时间单位:
天)
问题:
1.什么是网络计划工作之间的工艺逻辑关系和组织逻辑关系?
从图中各举一例说明。
2.该网络计划反映1组支架需要多少施工时间?
3.任意相邻两组支架的开工时间相差几天?
第20组支架的开工时间是何时?
4.该计划的计划总工期为多少天?
监理工程师可否批准该网络计划?
为什么?
5.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由哪些工作组成?
标准答案:
1.由工艺过程(或工作程序)决定的先后顺序关系(1.5分)为工艺逻辑关系。
例如:
基I
(一)--柱I
(一);(1.0分)
由组织安排(或资源配置)需要的先后顺序关系(1.5分)为组织逻辑关系,例如基I
(一)---基I
(二)。
(1.0分)
(举例回答能正确表达工艺逻辑关系或组织逻辑关系的也可得分。
)
2.一组支架需36天。
(1.5分)
3.相邻两组开工时间相差8天,(1.0分)第20组的开工时间为8X19=152(天)(或第153天)。
(2.0分)
4.计划总工期为152+36=188(天),(3.0分)监理工程师可批准,(0.5分)因为满足合同工期要求(或计划工期小于合同工期)。
(1.0分)
5.由总进度网络计划关键线路图所有基础工程、(1.5分)第20组柱
(二)(1.5分)及其养护(1.5分)第20组托梁(1.5分)组成。
建设单位将一热电厂建设工程项目的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某土建施工单位和某设备安装单位。
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土建施工单位又将桩基础施工分包给一专业基础工程公司。
建设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和设备安装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
在工程延期方面,合同中约定,业主违约一天应补偿承包方 5000 元人民币,承包方违约一天应罚款 5000 元人民币。
该工程所用的桩是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共计 1200 根。
预制桩由建设单位供应。
按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安排,规定桩基础施工应从 5 月 10 日开工至 5 月 20 日完工。
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供应预制桩不及时,使桩基础施工在 5 月 13 日才开工;5月 13 日至 5 月 18 日基础工程公司的打桩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施工;5 月 19 日至 5 月 22 日又出现了属于不可抗力的恶劣天气无法施工。
问题:
1、在上述工期拖延中,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2、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的程序如何?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应补偿的工期和费用是多少?
4、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
参考答案:
1、对于上述工程拖期,监理工程师可做出如下的处理:
(1)从 5 月 10 日至 5 月 13 日共 3 天,属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拖期,应给予施工单位工期和费用的补偿。
(2)从 5 月 13 日至 5 月 18 日共 6 天,属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拖期,由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从 5 月 19 日至 5 月 22 日共 4 天,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工期给予顺延。
2、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向监理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28 天内,向监理方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 28 天内给予签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28 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负责。
因为设备安装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它与土建施工单位无合同关系。
设备安装单位应获工期补偿 3+6+4=13(天)。
应获费用补偿为 9×5000=65000(元)
4、应予以补偿的具体数额为:
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为 3+4=7(天)。
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费用补偿这 3×5000-6×5000=-15000(元),即应扣款 1.5万元。
某项工程,钢筋混凝土搭板结构,地下2层,地上18层,基础为整体底板,混凝土工程量为840m3,底板底标高-6m,钢门窗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