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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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修订讨论一稿)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高校教育教学与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的重要教学载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管理,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通过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所选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规定的各项设计与科研工作任务,撰写出符合要求的科研、学术论文和设计说明书并绘制出相应的图纸;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了解科技文化发展水平,树立正确的设计(研究)思想,养成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选题原则
(1)一人一题。
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题目,应在题目和任务上加以区别,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其比例应不低于60%。
(2)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有一定的深度与难度,工作量饱满,能达到综合训练目的。
(3)应尽可能结合科学研究和社会生产的实际,其比例应不低于80%。
(4)内容重复课题一般不应超过两届且内容要有所改动,保留课题每次应有所创新。
(5)下列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
①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达不到综合训练目的;
②课件类;
③学院教学委员会认为不适宜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其他题目。
2.选题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教研室)同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三、指导教师
1.资格
(1)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治学严谨、实践经验较丰富的教师担任,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初级职称人员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职责
(1)按规定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供学院审查和学生选择。
(2)编制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及时下发给学生。
(3)指导学生做好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资料翻译,并做好评阅工作。
(4)全过程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每周对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严格过程管理,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并做好指导工作记录。
(5)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形式审查,认真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并在评语中明确指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不足。
(6)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归档工作。
3.要求
(1)指导教师由系(教研室)安排,经主管院长审查,报教务处备案。
(2)每名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总人数应严格控制在6人以内,承担了其它教学任务的教师指导学生数还应相应减少。
指导4名及以上学生的教师,须配备助教协助指导。
(3)各学院高职称指导教师所占比例应高于50%。
(4)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严格按学校规定履行请假制度,凡超过5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需报教务处备案。
请假应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同时委托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教师代为指导。
四、对学生的要求
1.仔细研读所接受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重庆大学本科学生学术工作规范”,不弄虚作假。
2.遵守纪律,保证出勤,因事、因病应按相关规定事先向导师和相关领导请假。
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假未到,所在学院可以作为平时成绩不合格而对其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降低一个等级,并以此类推。
3.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4.尊敬教师,服从安排,自觉爱护教学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坚持节约,杜绝浪费。
5.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文档及其它资料的知识产权属于学校,学生应于答辩结束后交指导教师,由学校归档保存。
经相关程序审定后可作为论文发表或成果应用的,其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重庆大学”。
五、交叉评阅及答辩
1.交叉评阅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在答辩前由学院指定其他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进行交叉评阅,交叉评阅教师应在评语中明确指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不足。
2.答辩的组织
(1)各学院在答辩前三周成立院级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由院学位委员会及其学科专业负责人和专业课教师组成,也可聘请部分基础课教师或专业基础课教师参加。
答辩委员会的责任是组织学院的答辩工作,统一评分标准和要求,对有争议的成绩进行裁决,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
(2)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
答辩小组一般3—5人,另设答辩秘书1名,组长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成员一般应为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
答辩小组的责任是主持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确定其答辩成绩,给出有针对性的评语。
指导教师在其指导的学生答辩时不得主持答辩,不担任答辩小组组长。
(3)严格答辩程序,确保答辩质量,每一答辩小组负责的答辩学生数不得超过30人,每天答辩的人数不得超过18人。
(4)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和学生的答辩安排应在答辩前二周报教务处备案。
3.学生答辩的要求
(1)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其中学生自述15~20分钟,答辩小组成员提问10~15分钟。
自述主要包括:
选题的目的、要求及其意义;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设计(论文)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论文)中的体会及改进意见等。
(2)答辩老师提问应侧重课题关键内容和围绕其设计(论文)的有关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方面,重在鉴别学生独立工作、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启发学生进一步拓展学科专业视野,并应有一定深度和难度。
4.对以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应重新组织答辩小组进行二次答辩:
(1)初次答辩被评定为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
(2)学生或教师提出较大异议的毕业设计(论文);
(3)答辩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进行二次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
六、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应参考学生完成的工作任务、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重点以论文、计算书、设计图纸以及实物的质量和答辩的情况为依据。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其指导教师、交叉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评定的成绩比例为3:
3:
4。
3.坚持成绩评定标准[参见《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从严要求,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总数的20%,获“良好”及以上成绩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60%。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主管院长核批,报教务处审批后公布。
七、组织管理职责
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1.教务处职责
(1)统筹安排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的时间和进度,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监控。
(2)根据培养方案,组织各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工作,组织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进展和质量,并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3)不断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章制度,收集、汇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相关数据。
(4)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和抽查,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编印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汇编,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2.学院工作职责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工作,包括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遴选指导教师、审核题目并组织选题、布置工作任务、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等,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正常进行。
(2)安排学院督导组督查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
(3)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4)学院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审查、复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5)评选并向学校推荐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上报各阶段检查材料,确保相关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6)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文档的收集、归档管理。
3.系(教研室)工作职责
(1)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安排指导教师。
(2)审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按照学校的规定和学院的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工作。
八、质量监控
1.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实行校、院、系(教研室)三级责任制。
教务处负责组织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和检查,各学院、系(教研室)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严格把关,指导教师要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负责。
2.学校教学督导组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过程督查,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3.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监控
(1)选题审查
①选题申报。
指导教师根据选题原则拟定选题,学生也可结合自身的专业爱好、生产实践和前期的科研等自拟选题,题目拟定后由系(教研室)组织会审。
②选题论证。
指导教师应对课题的任务与主要内容、综合能力训练、工作量、题目难度和广度及软硬件条件是否具备等方面进行充分的论证;系(教研室)应把握选题的质量、难度和份量,是否满足培养目标及要求;学院教学院长应给出审批意见。
③学校检查。
学校将随机抽调部分《选题表》进行检查。
(2)开题检查
①任务书。
要求任务明确、目标具体、工作步骤清晰。
②文献综述。
要体现“综”的特点和“述”的论证,要体现作者自己所从事研究的前人工作和发展情况,要进行一定的论证。
③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的意义、当前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重点难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进度安排等。
开题报告由指导教师审核把关,开题未通过的应重做。
④外文翻译。
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选择与自己所从事的研究或设计相关的参考外文进行翻译。
(3)中期检查
①学院检查。
根据学生的题目、任务和工作计划情况,组织检查每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督促学生完成中期汇报表,指导教师填写中期检查表,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并按时完成。
②学校检查。
学校将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全面的中期检查。
学院应将自查的时间及地点提前一周交到教务处,学校将派人随机参加学院的检查,同时组织以学院为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期中汇报工作。
(4)过程监控
①过程管理。
指导教师应及时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过程动态,给予认真的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
②学院、系(教研室)随机检查。
随机检查不限定次数,但须反映以下几个过程的工作:
前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中期小结,答辩阶段。
(5)毕业设计(论文)的盲审
学校对每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样盲审。
具体要求详“毕业设计(论文)盲审”。
(6)毕业设计(论文)文档抽查
学校将在毕业设计(论文)新学年初,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归档质量检查,抽查范围为该年度应归档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
4.奖惩措施
(1)重修毕业设计(论文)制度。
凡没有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或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不及格者,均应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的认定:
①下列情况属教学差错:
○在与学生商定的联系时间中未与学生联系;
○不及时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
○其他性质较轻的指导工作不作为行为。
②下列情况属一般教学事故:
○擅自请人代为指导;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指导不认真负责,致使出现明显错误或抄袭现象,且未发现和纠正;
○不按时归档毕业设计(论文)文档材料;
○对工作故意不作为,或者故意阻碍工作开展;
○发生两次及以上教学差错;
○其他性质较重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失误。
③下列情况属严重教学事故:
○不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不按计划的进度和环节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擅自压缩、简省工作环节;
○不按评分标准给予评分,随意加分、减分、打人情分,评分严重失实;
○遗失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材料,后果严重的;
○发生两次及以上一般教学事故;
○其他性质严重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失误。
(3)实行毕业设计(论文)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出现作弊情况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同时追究其指导教师的责任。
(4)鼓励指导教师将所指导的、可以公开的毕业论文修订发表,以及将毕业设计运用于生产实践,使其产生经济、社会效益,学校将给予奖励:
①以指导教师研究课题作为选题依托背景的毕业设计(论文),且被评为校优的;
②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二年内,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第一署名单位为重庆大学,指导教师应为第一或第二作者(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的;
③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二年内,被社会采用,已产生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
九、毕业设计(论文)盲审
1.盲审对象与比例
对象为当年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为及格及以上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为各专业本科毕业生人数的1~3%。
2.盲审的实施
(1)盲审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3周进行,盲审周期为8—10天,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前将盲审意见反馈相关学院。
(2)被抽到参加盲审的学生,应准备两份毕业设计(论文)(可为复印件),删除自己和指导教师的姓名后由学院报教务处。
3.盲审结果及处理
(1)盲审结果均为“通过”者,方可进入答辩阶段。
(2)凡盲审结果有一个为“不通过”者:
①责令其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修改设计(论文),再经审阅后由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重点答辩,严格评定成绩;
②对指导教师,在接下来的两年内该指导教师每次指导的学生数量不得超过3人。
(3)凡盲审结果两个均为“不通过”者:
①对指导教师,在接下来的两年内该指导教师每次指导的学生数量不得超过2人。
②对学生,其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十、毕业设计(论文)的档案管理
1.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材料为:
(1)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档案。
若是参加盲审的学生,还应将所有的盲审材料一并装袋存档。
(2)学院的组织管理材料,包括领导小组、指导教师一览、答辩安排、选题表及其汇总表、工作总结和进度安排等;
(3)学院的检查和抽查材料,包括学院督导组对毕业设计(论文)督查的情况,前、中、后期检查和抽查材料。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的基本要求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档案包括:
任务书、开题报告、设计说明书或论文、软盘或光盘、图纸、译文、文献综述、指导教师和交叉评阅教师评阅表、答辩记录以及其他支撑材料,属生产中直接需要的图纸、材料,经批准,可将复印件归档;
(2)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应分类整理、编号;
(3)档案袋上专业、学院名称用规范全称,不能简写;
(4)设计(论文)的电子文档(须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一般应保存,文件名用“档案编号+学生姓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文题名”;
(5)档案袋封面及装档材料需填写的内容必须齐备;
(6)毕业设计(论文)的各种统计数据应与存档材料保持一致;
(7)凡属本校毕业生的设计(论文),其文档均应保存。
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保存的,应由指导教师写出书面材料、系(教研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审核后,按相应编号保存缺失原因材料;
(8)文档材料的管理按档案要求。
3.毕业设计(论文)的文档材料保存期为三年。
对于成绩评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应长期保存;对于评为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可抽其典范由学校档案馆长期保存。
4.对涉密的毕业设计(论文),按学校有关保密文件的规定归档管理。
十一、其他
1.学校提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覆盖一年”,有条件的学院应安排全部或部分学生尽早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2.因教学改革和培养计划变更而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前进行的,按上述程序整体前移。
3.学生到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应严格按照《重庆大学本科学生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重大校[2005]112号)要求执行。
4.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实施细则(须报教务处备案)。
5.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前公布的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同时废止。
6.本管理办法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2、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化要求
3、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4、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版
5、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附件模版
重庆大学
二OO六年十一月
附件1:
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1.毕业设计(论文)动员
时间:
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第9~10周。
要求:
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师生学习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及规定,明确职责与要求,安排必要的培训和专题讲座。
2.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
时间:
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第10~11周。
要求:
对毕业班学生在校学习及完成其它教学环节情况进行审查,若有相当数量的学分未获得、或有一定数量的专业课程学分未获得者将不具备进入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学生按“推迟做毕业设计(论文)”方式处理。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
时间:
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第11~16周。
要求:
确定题目及指导教师,实行教师、学生的双向选择,并于第18周向教务处报送选题汇总表。
4.下达任务书
时间:
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第20周前。
5.毕业设计(论文)的阶段检查
时间:
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第18—20周进行选题检查,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进行前期、中期和后期检查。
6.形式审查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
时间:
学生离校前3周。
7.毕业设计(论文)盲审
时间:
学生离校前3周开始。
8.答辩及评优答辩
时间:
学生离校前10天。
9.成绩报批、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及摘要
时间:
学生离校前1周。
10.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时间:
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期末。
附件2:
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化要求
为进一步统一、规范我校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便利信息系统的收集、存储、利用、交流、传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
1.1毕业设计(论文)是作者作为毕业与申请获得学士学位的重要依据,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设计或研究成果,应具有自身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1.2毕业设计(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前进、有所创新,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
1.3毕业设计(论文)应采用最新颁布的汉语简化文字、符合《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由作者在计算机上输入、编排、打印或用钢笔、黑色签字笔手写完成。
主体部分字数:
理工类专业一般不少于1.5万字,部分特殊专业不得少于0.5万字,其他专业一般不少于1.0万字。
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应正确、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真实可靠。
2、编写要求
2.1页面要求:
设计或论文须用A4(210×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70页以上的用双面打印,70页以下用单面打印。
页边距按以下标准设置:
上边距(天头)为:
30mm;下边距(地脚)25mm;左边距和右边距为:
25mm;装订线:
10mm;页眉:
16mm;页脚:
15mm。
2.2页眉:
页眉从摘要页开始到论文最后一页,均需设置。
页眉内容:
单面印制的,左对齐为“重庆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右对齐为各章章名;双面印制的,左页居中为“重庆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右页居中为各章章名。
打印字号为小5号宋体,页眉之下有一条下划线。
2.3页脚:
从设计或论文主体部分(引言或绪论)开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页码位于每页页脚的中部。
2.4前置部分从中文题名页起可用罗马字母单独编页。
2.5字体与间距:
凡打印的设计或论文字体为小四号宋体,字间距设置为标准字间距,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20磅。
3、编写格式
3.1设计或论文章、节的编号:
按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见5.2.1)。
3.2设计或论文的构成(按学位论文中先后顺序排列):
前置部分:
封面(见4.1)
中文题名页(见4.2)
英文题名页(见4.2)
中文摘要关键词(见4.4、4.5)
英文摘要关键词(见4.4、4.5)
目次页(见4.6)
插图和附表清单(见4.7,必要时)
符号、标志、缩略词、首字母缩写、计量、单位、术语等注释表(见4.8必要时)
主体部分:
引言(或绪论)(见5.3)
正文(见5.4)
结论(见5.5)
参考文献(见5.6)
致谢(见5.7)
诚信声明书(见5.8)
附录(见6必要时)
4、前置部分
4.1封面:
封面格式按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封面统一格式要求。
封面内容须如实填写完整。
4.2中文题名页、英文题名页:
中文题名页置于封面后,英文题名页置于中文题名页后。
采用中英文对照方式,依次列示如下内容:
重庆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小二号黑体,居中)
设计或论文题名(二号黑体,居中)
学生:
××××××××(三号黑体,居中)
指导教师:
(××××××××三号黑体,居中)
助理指导教师:
(××××××××三号黑体,居中)必要时
专业:
××××××××(三号黑体,居中)
所在院(系、所)(三号黑体,居中)
论文提交(完成)时间(四号黑体,居中)
4.3题名:
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设计或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题名所用每一词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可以提供检索的特定实用信息;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5字。
题名应该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写词、首字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题名语意未尽,可用副题名补充说明论文中的特定内容。
外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10个实词。
4.4摘要:
摘要是设计或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应以第三人称陈述。
它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设计或论文的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的内容应包含与设计或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供读者确定有无必要阅读全文,也供文摘等二次文献采用。
摘要一般应说明研究工作目的、实验研究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等,而重点是结果和结论。
摘要中一般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计算机程序,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术语和非法定的计量单位。
摘要页置于英文题名页后。
中文摘要一般为400汉字左右,用小四号宋体,摘要应包括关键词。
英文摘要是中文摘要的英文译文,英文摘要页置于中文摘要页之后。
4.5关键词:
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
一般每篇论文应选取3~5个词作为关键词,关键词间用分号隔开,最后一个词后不打标点符号。
以显著的字符排在同种语言摘要的下方。
如有可能,尽量用《汉语主题词表》等词表提供的规范词。
4.6目次页:
设计或论文应有目次页。
目次页由设计或论文的章、节、条、附录、题录等的序号、名称和页码组成,另起一页排在摘要页之后,章、节、小节分别按相应要求标出。
4.7插图与附表清单:
设计或论文中如图表较多、应分别列出清单置于目次页之后。
图的清单应有序号、图题和页码;表的清单应有序号、表题和页码。
4.8符号、标志、缩略词、首字母缩写、计量单位、名词、术语等的注释表:
符号、标志、缩略词、首字母缩写、计量单位、名词、术语等的注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