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第一部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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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基础知识一、一、职业卫生相关概念和基本工作任务职业卫生相关概念和基本工作任务二、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及与识别二、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及与识别三、职业病概念、种类和预防三、职业病概念、种类和预防一、一、职业卫生概念和基本工作任务职业卫生概念和基本工作任务
(一)职业卫生概念
(一)职业卫生概念职业卫生职业卫生职业安全卫生术语职业安全卫生术语:
以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
以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害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采取的相应措施取的相应措施。
采取的相应措施取的相应措施。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
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护劳动者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二)职业卫生基本工作任务
(二)职业卫生基本工作任务职业卫生研究对象广泛,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
职业卫生研究对象广泛,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
基本任务:
识别、评价和控制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劳动者提基本任务:
识别、评价和控制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劳动者提供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以保护和促进劳动者的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供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以保护和促进劳动者的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1)促进和保持从事所有职业活动的工人在身体上、精神上以及社会活)促进和保持从事所有职业活动的工人在身体上、精神上以及社会活动中最高度的幸福;动中最高度的幸福;
(2)预防由于工作条件而使工人失去健康;)预防由于工作条件而使工人失去健康;(3)在工作中保护工人免受对健康有害因素的伤害;)在工作中保护工人免受对健康有害因素的伤害;(4)安排并维护工人在其生理和精神心理上都能够适应的环境中工作。
)安排并维护工人在其生理和精神心理上都能够适应的环境中工作。
二、二、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识别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识别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活动中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活动中产生和(和(或或)存存的、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健康、安全、安全和作业能力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和作业能力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和性质可分为: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和性质可分为:
1、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2、劳动过程中有害因素、劳动过程中有害因素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按卫生部卫法监发按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63号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职,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十大类:
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十大类:
(1)粉尘类)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电离辐射)(3)化学物质类)化学物质类(4)物理因素)物理因素(5)生物因素)生物因素(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1、识别内容:
何种因素以及该因素对人体的影响、识别内容:
何种因素以及该因素对人体的影响2、识别原则:
系统性、全面性、科学性和预测性、识别原则:
系统性、全面性、科学性和预测性3、识别要求:
判断潜在有害物质、掌握对身体影响、认识接触情况、识别要求:
判断潜在有害物质、掌握对身体影响、认识接触情况4、识别方法:
经验法、类比法、系统工程分析法、检测法、识别方法:
经验法、类比法、系统工程分析法、检测法1.1.职业病的概念职业病的概念职业病的概念职业病的概念广义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广义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素而引起的疾病。
这一概念属于临床医学范畴。
这一概念属于临床医学范畴。
狭义概念:
每个国家根据各自的经济社会发展等具体情况,根据经狭义概念:
每个国家根据各自的经济社会发展等具体情况,根据经济承受能力,确定社会保障水平,由国家以法律法规形式确定职业济承受能力,确定社会保障水平,由国家以法律法规形式确定职业病范围,称为法定职业病,确诊后享有政府规定的劳保待遇。
病范围,称为法定职业病,确诊后享有政府规定的劳保待遇。
法定职业病条件:
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列入国家规定法定职业病条件:
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列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目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形成劳动关系。
的职业病目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形成劳动关系。
三、职业病的防治三、职业病的防治2.2.职业病的分类职业病的分类职业病的分类职业病的分类卫生部卫监发卫生部卫监发20022002第第108108号的号的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规定的职业病为十大类为十大类115115种。
具体分类名单如下:
种。
具体分类名单如下:
尘肺尘肺(矽肺、煤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石棉肺等矽肺、煤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石棉肺等1313种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等1111种种);职业中毒职业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氯气中毒、氨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氯气中毒、氨中毒等等5656种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高原病、振动病等中暑、高原病、振动病等55种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33种种);2.2.职业病的分类职业病的分类职业病的分类职业病的分类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等接触性皮炎等88种种);职业性眼病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眼部灼伤等化学性眼部灼伤等33种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等噪声聋等33种种);职业性肿瘤职业性肿瘤(苯所致白血病、石棉所致肺癌等苯所致白血病、石棉所致肺癌等88种种);其他职业病其他职业病(5(5种种)。
3.3.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防治方针规定职业病防治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11)源头控制)源头控制(22)工程措施)工程措施(33)管理措施)管理措施(44)个体防护)个体防护(55)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与义务第二单元一、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基础一、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基础
(一)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一)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1、宪法。
是国家根本大法,一切法律、法规规章都不得与宪、宪法。
是国家根本大法,一切法律、法规规章都不得与宪法抵触法抵触2、法律。
、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地位仅次于宪法如:
,地位仅次于宪法如:
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3、行政法规、法令、行政法规、法令国务院制定如:
国务院制定如:
尘肺病防治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制定北京市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条例5、规章、规章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制定如:
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制定如:
工作场所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监总局48号令)号令)6、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国家行政部门制定的法律范畴以外的其国家行政部门制定的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行政规范文件。
他具有约束力的行政规范文件。
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
(二)职业卫生标准体系
(二)职业卫生标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工业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规定,工业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过程应按照卫生要求制定标准。
输过程应按照卫生要求制定标准。
1、国家标准:
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国家标准:
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代号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代号GB。
在全国适用:
,其他。
在全国适用:
,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其相抵触。
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其相抵触。
2、行业标准:
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标准。
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
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标准。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当同一内容的国家标准公布后,则该内容的行业标准即行备案。
当同一内容的国家标准公布后,则该内容的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制定安全生产标准(AQ),国家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环境保护标准(境保护总局制定环境保护标准(HJ)。
)。
3、地方标准、地方标准4、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性质分两类,一类是强制性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性质分两类,一类是强制性标准,另一类是准推荐性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带有准,另一类是准推荐性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带有“/T”,强制,强制性没有。
如国标性没有。
如国标GB,推荐性国标,推荐性国标GB/T。
强制标准必须执行,推。
强制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鼓励自愿采用。
荐性标准鼓励自愿采用。
(三)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三)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行政法规)国家总局新颁布的5部规章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47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48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49号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0号令)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1号令)n规范性文件:
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二、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职业卫生组织机构与人员
(一)职业卫生组织机构与人员防治法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
(一)项: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第二十一条第
(一)项: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4747号令)第八条规号令)第八条规定: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定: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100人的,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治工作。
17
(二)主要负责人职责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