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企业招标投标招标文件后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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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企业招标投标招标文件后审

【企业招标投标】招标文件后审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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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类别

内容

1

工程名称

郧西县2015年城关镇初级中学等乡镇学校维修工程

2

建设地点

学校院内

3

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城关镇初级中学教学楼维修,建筑面积4785㎡;

第二标段城关镇城北初级中学教学楼维修,建筑面积4038㎡;

第三标段城关镇中心小学(东营)教学楼维修,建筑面积1885㎡;

第四标段城关镇天河坪小学教学楼维修,建筑面积958㎡;

第五标段城关镇王家坪小学教学楼维修,建筑面积1346㎡;

第六标段城关镇四堰坪小学教学楼维修,建筑面积1160㎡;

第七标段关防乡幼儿园教学楼维修,建筑面积2073㎡

第八标段湖北口回族乡初级中学(现)教学楼、宿舍楼维修,建筑面积2930㎡;

第九标段马安镇中心小学教学楼维修,建筑面积1524㎡;

第十标段河夹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宿舍楼维修,建筑面积2265㎡;

第十一标段安家乡初级中学教学楼维修,建筑面积810㎡;

第十二标段涧池乡上营小学教学楼维修,建筑面积955㎡;

第十三标段上津镇初级中学宿舍楼维修,建筑面积5786㎡;

第十四标段实验小学(高段)教学楼门窗维修,建筑面积3335㎡;

第十五标段涧池乡风景小学教学楼维修,建筑面积655㎡;

第十六标段观音镇五顶坪小学教学楼、宿舍楼维修,建筑面积2411㎡;

第十七标段郧西县第三中学教学楼维修,建筑面积2800㎡;

其他:

招标人要求。

4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的施工

7

工期要求

开工时间: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施工总工期:

另行通知日历天。

8

资金来源

自筹

9

投标人资质

等级

企业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10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11

计价/报价方式

工料单价单位估价法/固定价格报价。

12

投标有效期

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投标担保金额

金额:

第一、三、十三标段各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其余标段各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收款单位:

郧西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联系电话:

开户行:

郧西县建设银行

账号:

423002440

投标人在2015年7月23日16:

00时前将投标担保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入上述指定账户(不计利息)。

凭银行回执到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室换取收据,递交投标书时将收据原件交现场开标人员核验,收据复印件装订入综合标书备查。

在规定时间未递交投标担保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工程的投标资格。

14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5

答疑会

不举行。

投标人可以于2015年7月9日16:

00时前以不署名的形式提疑,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

1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一份(内容含已标价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资格后审必备资料原件扫描件等。

电子文档应采用Word或Excel(2003版)或CAD软件(2007版以下)的格式存储在U盘上)。

且存储电子文档的U盘均须写明投标人名称。

1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地点:

郧西县公共资源中心八楼开标大厅

时间:

2015年7月28日9时00分前

18

开标会

地点:

郧西县公共资源中心八楼开标大厅

时间:

2015年7月28日9时00分

19

评标标准及方法

鄂建[2005]108号文件《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商务标最高限价在开标前三天公布。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20

合格投标人的

要求

见附件。

资格后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壹份,单独成册密封包装。

21

资格审查和开标

1.招标人在规定的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按规定的程序开标。

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在开标后进行。

2.评标委员会逐个审查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审核判断投标人是否合格。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步商务标、技术标和综合标的评审。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说明和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6项所述;

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标投标法规、规章、规定已报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通过,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3、现场条件: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情况已完成。

、其他。

4、合格的投标人:

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二)资金来源

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的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或投标邀请书。

4、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5、当采用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报送资格后审的资料。

6、(本次招标不适用)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应符合第1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五)踏勘现场:

不组织

(本次招标不适用)①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②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③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④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二、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书面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确需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投标人和标底编审人员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后有疑问的,应于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于前附表规定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出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签收确认。

任何口头上的修改、澄清、答疑一律视为无效。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4、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报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以及答疑纪要的内容,招标人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在补充文件中明确。

三、投标报价

(八)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九)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

1、固定价格报价。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2、可变价格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而变动/。

3、工程成本加酬金报价。

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招标文件约定的办法,酬金按工程成本乘以通过竞争确定的费率计算,从而确定工程竣工结算价。

(十)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本工程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第1种计价方法。

1、工料单价单位估价法: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成本单价,按现行计价定额的工、料、机消耗量及其预算价格确定。

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计划内调价、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列入其他相应价格计算表中。

2、综合单价单位估价法: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综合了直接费、间接费、工程取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利润、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

(十一)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2、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3、市场价、<<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2008年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2008年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2008年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费用定额。

4、材料价格按<<郧西县造价信息>>2015年第1期调整,缺省的材料价格按<<十堰市造价信息>>2015年第1期调整。

5、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12】85号文件。

6、本工程招标答疑、修改、补充文件。

(十二)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及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结合投标人企业综合实力、评标、定标办法进行决策报价。

4、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招标文件发放当日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十四)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技术标(暗标)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几项基本内容

(1)主要施工方法

(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

(须附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9)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商务标

(1)投标函及其附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资格证明材料:

(4)详细预算书、投标报价汇总表、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

(5)主材、特材和其他需要甲方供应的材料用量

(6)如以联合体投标,须附联合体协议书

(7)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条款的确认和响应。

(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3、综合标

(1)项目班子配备

建造师及建造师类似工程经验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构成

(须附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主要施工人员表、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相关证明材料须经行业招投标办公室核验盖章);

(2)投标工期

(3)工程质量目标

(4)投标人近二年业绩、信誉(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相关证明文件等内容的复印件必须经招标人、招投标办验证原件、签字盖章后有效);

(5)其他材料:

4、唱标一览表

唱标一览表供唱标时使用,该表内填写的数据等内容须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十五)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十六)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

(十七)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十八)投标担保

1、投标人开标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退回图纸和有关资料时,招标人应予以退还(无息)。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招标人应予以退还(无息)。

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报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同意,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5、投标文件的制作、密封和递交

(十九)技术标书的制作要求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将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制作为暗标:

1、使用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印制的封面;

2、文本一律采用A4规格的白色纸张;文字为4号简写宋体,黑色打印,不得出现手写。

3、所有表格和插图一律采用电脑绘制,黑色打印,A4规格白色纸张,文字为4号简写宋体。

4、页码采用小五号阿拉伯数字标明在页脚的右下角处,仅标数字,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识;除此以外,页眉、页脚处不得划线或作其他任何标识;

5、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它投标人的特殊做法。

以上五条为制作暗标的强制规定,违规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十)其他部分投标文件(商务标和综合标)

1、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印制的封面)。

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如有,须在修改和行间插字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二十一)投标文件的装订与密封

1、投标文件分三部分装订(商务标、综合标、技术标),技术标单独密封(分正、副本),商务标和综合标可合并密封(分正、副本)。

2、外层封包上应写明建设单位名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3、外层封包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4、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二十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地点,并由招投标管理机构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当场签收。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二十三)招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送达、签收、保管。

6、开标、评标、定标

(二十四)评标办法:

鄂建[2005]108号文。

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权重分别为10%、80%、10%。

商务标最高限价开标前三天通知各投标人。

投标竞争下浮率为2%。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废标。

定标办法: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评分推荐第一、二、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十五)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核验到会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宣读评标、定标办法,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有效修改文件,宣布有效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公布标底。

(二十六)在开标时,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二十七)评标、定标工作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按照《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的规定组织进行。

(二十八)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前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变更投标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二十九)在招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7、合同条件

(三十)合同条件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件》(EF-2007-0203)的“通用条款”。

八、合同格式

(三十一)合同格式详见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EF-2007-0203)。

九、授予合同

(三十二)定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于15日内将评标、定标报告及评标、定标有关资料以书面形式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投标管理机构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三十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使用建设部的合同示范文本订立书面施工合同。

招标人(建设单位)和中标人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十四)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按下列第/种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由在国内注册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银行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

2、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第三方)出具履约担保书,履约担保书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

3、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三十五)订立书面施工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相应的主管机构备案。

十、其他要求

(三十六)其他要求详见《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规范程序》等规定。

(三十七)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在定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一、工期

原则上以中标人的承诺工期为合同工期,工期奖罚详见中标人承诺。

二、质量

质量合格。

质量奖罚详见中标人承诺。

三、材料设备供应

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和保管。

四、工程付款

施工合同价款按照中标价包干。

决算时不再调整,工程款两年内付清。

五、保修

执行国家现行保修规定。

六、分包与转包

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七、履约担保

按约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按合同中约定执行。

九、其它开标时投标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查验。

第三章技术规范

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选用的标准图集。

二、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第四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序号

资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维修工程量清单

复印件

第五章湖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文件

一、投标函

(一)根据已收到的郧西县2015年城关镇初级中学等乡镇学校维修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

¥元)的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年月日开工,共计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三)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出具的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四)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五)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六)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担保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投标人(盖章):

十堰海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

邮政编码:

442000电话:

传真:

年月日

2、投标函附表

序号

项目内容

约定内容

备注

1

履约担保:

银行保函金额:

履约担保书金额: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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