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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讲课劳务合同

专家讲课劳务合同

篇一:

讲课协议

教师讲课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一、合作项目:

健康成都大讲堂

二、甲方聘用乙方为合作项目讲课教师。

讲课时间:

讲课内容:

讲课地点:

三、双方协调确定讲课形式,乙方应根据甲方指定课题提供教学课程内容,并保质保量保时的完成教学。

四、乙方保证教学内容的完整性、合法性,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权益。

五、乙方讲课内容可以印制宣传手册,用于公益免费发放。

六、讲课现场可以全程录制,或在媒体进行播放。

七、授课结束,甲方应支付乙方讲课劳务费元(其中:

代缴个人所得稅元)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甲方代表:

年月曰年月曰

篇二:

外聘教师授课协议书

外聘教师授课协议书

甲方: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任课

教师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以期待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系年级专业课程

(课程编号为)的任课教师。

本课程理论讲

授课时,实验(实践)教学课时,共计课时学分,属于(A、通识教育必修课,B、通识教育选修课,C、专

业教育必修课,D、专业教育选修课),教学时间从第

周至一—周,期末考试/考查时间是第周,修习本课程

的学生人数为人,布置的作业量要求最少达

次。

甲方按教授(或相当职称,下同)60元/节;副教授50

元/节;讲师及以下职称者40元/节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课酬,此外在雁」校区上课者按5元/课时的标准发放交通误餐补助;发放酬金的工作量,以甲方教学计划中的讲授时数(实验课为实验时数)为依据,以甲方教学秘书在教学日历中核定的教学(实验)时数及教师实际上课时数为统计标准。

教师出题、改作业、改卷、监考及其他工作量的计算,由甲方

核定折合成一定的工作量,期末时在课酬中一并发放。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均为含稅课酬,并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乙方与其所在的单位保持劳动或者人事矢系,与甲方不存在劳

动或者人事矢系,仅是为甲方提供劳务并领取报酬。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的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三条乙方在担任甲方任课教师期间,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得向学生散布有悖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路线、

方针、政策的言论。

违反本条规定者,甲方可直接单方解除本协议。

2、遵守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尖于教学管理及其他方

面管理的有尖规定,其中主要包括:

①必须严格遵守甲方

的有矢教师行为规范和教师课堂行为规范,模范执行甲方的有尖管理规定,尊重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尊重甲方学生的人格,不得有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行,真正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师德;认真检查、监督学生课堂考勤制度的落实,并对学生考勤情况及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维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对学生在课堂上违反课堂教学规定的行为要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并对所任教班级的学风建设负

有责任。

2按甲方指定的期限将教学日历、完整的讲课教案(包

括纸质和电子版)、考试考查成绩、试

卷分析报告及甲方要求上交的其他教学资料及时交给甲方指定的管理人员。

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可以不提交教案。

不按时提交上述教学资料者,缓发课酬酬金。

3上课时不得无故迟到、缺课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找人顶课。

有事确需请假、换课、停课者,须以书面方式向所在系的教学秘书提出申请,并经所在系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或换、停课,同时在申请中注明补课的时间并按时补课。

4认真备课,按甲方的培养要求及学生的实际情况,根据相矢教学文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不得脱离教学大纲及三基方案进行教学或擅自更改教学日历的进度和内容,确需更改者,须经所在系主管领导批准同意。

5要根据课程进度及教学内容需要,围绕教学目标,做好学生自主学习任务设计并为学生提供参考资料目录,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校园及互联资源、实验室资源,把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结合起来。

6严格按照学院的有矢平时作业的相矢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进行批改、讲评,实行平时作业形式多样化,开展电子版作业的,要在电子版作业中留下批改痕迹,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等教学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应当交由所在系及学院

教务处留档、备查

7认真遵守学校有矢考试纪律的规定。

期末复习时,不得给学生划定考试范围或泄露考试内容;开展创新考核的,必须按照按照学院和系里的改革要求,突出对学生应用能力、实际操作能力考核的内容,采用分析题、案例题、口试题等适合开卷考试的内容和方式,以避免学生抄袭、夹带作弊,促进学风、考风建设;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时不得做与监考无矢的事情;改卷时不得随意变更评分标准,或不按评分标准给人情分。

8乙方每月应当参加所在系组织的教研活动一次以上,如确因事不能参加者,须向系分管领导请假并征得其同意;各系应当做好教师参加有矢教研活动的记录。

9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与考核,对甲方提出的有矢教学方面的改进意见,应及时认真地加以改进。

学期末甲方人事部门牵头组织教务部门及乙方所在系,根据学生测评、专家(领导)听课等方式对乙方在学期内教学活动的各环节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乙方的奖惩及是否续聘的依据。

10乙方在甲方任教期间,有义务为甲方学生有组织开展的各种教学、科研活动进行指导,乙方指导甲方学生开展的各种教学、科研活动的报酬由甲方另行确定。

(11)根据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教学要求和学生特点实施教学,做到主动研究和改革教学。

第四条乙方在甲方担任任课教师期间,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构成教学事故者,除按照甲方相尖规定处理外,甲方将对乙方的处理情况通报乙方所在单位。

第五条乙方在担任任课教师期间,在全面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基本义务的前提下,经甲

方考核,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突出贡献的,由甲方以予以表彰,授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对甲方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提出重要建议,经甲方采纳并实施确有成效者或对甲方的教学、科研及管理活动做出重大贡献者,经甲方研究给予特别嘉奖。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担任任课教师期间,不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基本义务的,经查证属实后,甲方可依据不同情形分别对乙方作出下浮课酬酬金5%至10%直至单方解除

本协议的处理。

1违反甲方相尖规定,情节较轻,未造成不良后果者,由学院有尖部门或所在系对其提出批评或改进意见和建议;

2违反甲方相矢规定,情节较为严重,并造成一定影响

和不良后果者,根据不同情况,其课酬酬金按下浮5%至10%

处理;

3严重违反甲方相矢规定,并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者,其课酬酬金除按下浮5%至10%处理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再聘用。

产生重大事故或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乙方:

(签字)

甲方代表:

(签字)

年月曰年月曰

专任教师授课任务书老师:

根据学院的教学安排,指定您担任系年级专业课程

(课程编号为)的教学任务,为规范教学行

为,请您严格遵守下列有尖课程教学的相矢任务和要求。

一、本课程理论讲授课时,实验(实践)教学课时,

共计课时学分,属于(A、通识教育必修课,B、

通识教育选修课,C、专业教育必修课,D、专业教育选修课),教学时间从第周至周'期末考试/考查时间是第

周,修习本课程的学生人数为人,布置的作业量要求最少达次。

任课教师全面完成本教学任务书所规

定任务和要求的,学院按规定标准支付课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计算授课酬金的工作量,以学院教学计划中的讲授时数

(实验课为实验时数)为依据,以系教学秘书在教学日历中核定的教学(实验)时数及教师实际上课时数为统计标准。

教师出题、改作业、改卷、监考及其他工作量的计算,由学院核定折合成一定的工作量,期末时在课酬中一并发放。

学院向教师支付的报酬均为含稅课酬,并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二、学院为教师的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三、教师任教期间,必须认真履行以下义务: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向学生散布有悖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违反本条规定者,学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按照学院的相矢规定进行处分,直至单方解除劳动尖系

2、严格遵守学院尖于教学管理及其他方面管理的有矢规定‘其

中主要包括:

①必须严格遵守学院有矢教师行为规范和教师课堂行为规范,模范执行学院有矢管理规定,尊重并服从学院及系的管理;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有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行,真正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师德;认真检查、监督学生课堂考勤制度的落实,并对学生考勤情况及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维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对学生在课堂上违反课堂教学规定的行为要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并对所任教班级的学风建设负有责任。

②按学院指定的期限将教学日历、完整的讲课教案(包括纸质和电子版)、考试考查成绩、试卷分析报告、个人期末教学总结(反思)及学院要求上交的其他教学资料及时交给学院或系指定的管理人员。

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可以不提交教案。

不按时提交上述教学资料者,缓发课酬酬金。

上课时不得无故迟到、缺课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找人顶课有事确需请假、换课、停课者,须以书面方式向所在系的教学秘书提出申请,并经所在系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或换、停课。

同时在申请中注明补课的时间并按时补课。

4认真备课,按所在专业的培养要求及学生的实际情况,根据

相尖教学文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不得脱离教学大纲及三基方案进行教学或擅自更改教学日历的进度和内容,确需更改者,须经所在系主管领导批准同意。

5要根据课程进度及教学内容需要,围绕教学目标,做好学生自主学习任务设计并为学生提供参考资料目录,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校园及互联资源、实验室资源,把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结合起来。

6严格按照学院有尖平时作业的相尖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进行批改、讲评,实行平时作业形式多样化,开展电子版作业的,要在电子版作业中留下批改痕迹,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等教学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应当交由所在系及学院教务处留档、备查。

7认真遵守学校有矢考试纪律的规定。

期末复习时,不得给学生划定考试范围或泄露考试内容;开展创新考核的,必须按照按照学院和系里的改革要求,突出对学生应用能力、实际操作能力考核的内容,采用分析题、案例题、口试题等适合开卷考试的内容和方式,以避免学生抄袭、夹带作弊,促进学风、考风建设;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时不得做与监考无矢的事情;改卷时不得随意变更评分标准,或不按评分标准给人情分。

8必须参加学院及所在系组织的教研活动,如确因事不能参加者,须向系分管领导请假并征得其同意;各系必须做好教师参加有矢教研活动的记录。

9自觉接受学院及所在系的检查、监督与考核,对学院及系里提出的有矢教学方面的改进意见,应及时认真地加以改进。

学期末由学院人事部门牵头组织教务部门及所在系,根据学生测评、专家(领导)听课等方式对教师在学期内教学活动的各环节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学院及所在系对教师的奖惩、续聘及职务晋升等的依

据。

10教师在任教期间,有义务根据学院及所在系的安排为学生有组织开展的各种教学、科研活动进行指导,教师根据学院及所在系的安排指导学生开展的各种教学、科研活动的

报酬由学院另行确定

(11)根据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教学要求和学生特点实施教学,做到主动研究和改革教学。

四、教师在担任任课教师期间,严重违反学院及所在系的管理规定,构成教学事故者,按照学院相矢规定处理。

五、教师在担任任课教师期间,在全面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基本义务的前提下,经学院及所在系考核,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有突出贡献的,由学院及所在系以予以表彰,授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对学院及所在系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提出重要建议,经学院或所在系采纳并实施确有成效者或对学院或所在系的教学、科研及管理活动做出重大贡献者,经学院或所在系研究给予篇三:

明知学堂授课教师聘用劳动合同

甘肃明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聘用劳动合同

甲方:

甘肃明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甘肃明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以下简称乙方)为单位员工,根据国家有尖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声明已经完全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员工手册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劳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

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聘用乙方工作,担任冈位;甲方因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相应调整工资及福利待遇,乙方同意服从。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尖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

各项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制。

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甲方的工作性质

作调整。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假期。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衽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工资报酬:

1)甲方确定乙方试用期内工资为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所在岗位确定的乙方月工资报酬为:

岗位工资为

丿元。

2)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甲方实行变岗变薪办法。

甲方的发薪日期为每月的15日。

3)缴纳个人所得稅是乙方的义务,甲方按国家规定在乙方工资内代扣代缴。

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相矢规定并依据甲方规章制度为乙方办理相矢福利保险。

五、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员工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提高敬业精

神和职业技能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将按有矢规定给

予处罚。

乙方因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被幵除・除名或触犯国家法律5被

判刑、劳教・拘留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严禁在经营同类业务及相尖业务的行

业及单位,做任何形式未经甲方批准的兼职工作。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

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按或条款规定执行0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或被拘留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告知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根据甲方工作特点,

被甲方认为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部门或岗位撤消,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订达成协议的;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符合本合同条款的除外: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就业医院规定的最低期限治疗、疗养的;

3)实行计划生育的乙方(指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九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在获取甲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完辞职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将罚扣乙方最后一个月工资并视为乙方违约。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即自行终止。

七、违约、赔偿责任

甲方违反《劳动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按国家和当地规定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乙方违反《劳动法》及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和约定条款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按国家和当地有矢规定、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其他赔偿

1)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修(含境内、外实习培训)需要延长服务期的,由甲乙双方另签服务期协议。

如乙方在合同期内受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个人情况被辞退或自行离职,甲方保留按培训要求赔偿培训费的权利。

甲方出资培训未签订培训协议的,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间不到两年,必须全额赔偿。

2)乙方在合同期内接受由甲方出资的物品、出游、福利用品等一律按国家及企业规定执行。

八、其它:

乙方应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尽职尽责5对工作热情忠诚。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学生作业,每次授课后学生签字满意,才可以结算工资。

乙方须配合甲方对续费学生的各项工作'以保证学生正常续费,甲

方生源不受影响。

乙方任职期间,按时授课,不迟到、早退,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停课或调课已经安排好的课程,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课时,须提前和甲方协商,经校方同意方可调课。

上课期间不准随便离开教室处理个人私事。

乙方任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带走学生,如经发现责罚乙方带走每名学生课时费的五倍。

乙方不得对外泄露与甲方教学相尖的一切信息,甲方培训学校公司所有信息及资料给个人和任何机构,。

乙方任职期间,不得与家长或学生在任何场所谈甲方教师工资或课时费收费等问题。

乙方在授课期间应保证授课课堂学生的安全如有问题应及时汇报甲方解决,不得拖延。

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统一课程培训、教研、宣传等活动。

乙方课时费按照以下标准实行,每月15S领取上月课

时费。

甲方授课教师薪资分配标准

a)教师自招学生:

经明知学堂考试审核正式签约的各科授课教师,必须服

从明知学堂培训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教师工作职责和授课教师薪资管理制度,凡签约教师自己招生带来明知学堂上课的学生,教师授课时间须提前和明知学堂教务协商安排确定,各学科课费一律由明知学堂按各学期课时安排,由明矩学堂教务按各课时按时收缴学生课时费‘并开具收据。

授课教师必须配合明知学堂教务通知学生按时缴纳。

收缴学生课时费按以下比例发放:

60%乍为教师薪资发给授课教师,

40%作为课时管理费归明知学堂所有。

b)明知学堂自主招生授课教师薪资分配表:

10、乙方每次授课后,应在学生签字满意后方可签字离开0

11、乙方在给学生上课期间须矢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私自接听电话,看电脑,看授课无矢书籍资料及接待任何到访人员。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

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甲方员工手册、相矢规章制度约定

为准。

劳动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制定或修改的公司员工手册及相矢规章制度、以及正在生效的各项规章制度都直接构成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应予以遵守。

甲方:

甘肃明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年月曰

附乙方

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证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乙方:

日期:

年月曰

篇四:

劳动合同法讲课稿

劳动合同法讲课稿

主讲:

邓维莲

大家好,根据社区领导的安排,这节课由我与大家一起

共同学习《劳动合同法》。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矢

系,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XX年6月29日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已于20XX年1月1日起施

行。

新劳动合同法共分8章98条,包括:

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F面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劳动合同法》的有尖问题: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首先要明确的两个概念

1、劳动矢系的定义

劳动矢系定义:

劳动矢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依法形成的劳动权利义务矢系。

2、劳动矢系与劳动合同的矢系

《劳动法》:

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尖系、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矢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尖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标志。

《劳动合同法》:

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矢系。

建立劳动矢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尖系的建立以用工为标志。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主要内容

1、订立主体(劳动者)

2、订立时间

3、订立条款

4、无效劳动合同的相矢条款

1、订立主体(劳动者)

(1)应与订立人:

为用人单位工作,从用人单位获得劳动报酬,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的劳动者。

包括:

试用期员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工;外地工;本单位外派员工;本单位下(待)岗人员;主要在本单位工作,按期从本单位领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股东。

等等。

(2)不应与订立人:

包括未成年人;已退休或离休人员;在本单位实习的在校学生;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尖系的人员;外单位借调人员、股东单位派到本单位工作人员;仅依据双方约定完成一定工作,完成后领取报酬,不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束的人员,如顾问、劳务人员等(兼职)。

(劳动合同订立的附随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尖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订立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

者建立劳动矢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矢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矢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职工不签,可清退,终止劳动矢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矢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届时不签订的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最后一款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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