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工程沉降观测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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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工程沉降观测方案
DD公司第二动力厂烟囱工程
沉降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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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0年月日
DD公司第二动力厂烟囱工程
沉降监测方案
一、工程概况
DD公司第二动力厂既有建筑烟囱工程位于襄阳高新开发区劲风路西侧,该建筑高120米。
根据设计要求,以及保证建筑物再使用过程中的安全,DD公司第二动力厂委托我公司对该建筑进行沉降监测工作,XX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根据委托方的要求编制本方案。
二、监测依据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3、委托单位DD公司第二动力厂的要求;
三、水准点以及沉降监测点的布设
1、水准点的布设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是根据建筑物附近的水准点进行的,所以这些水准点必须坚固稳定。
为了对水准点进行相互校核,防止其本身产生变化,水准点的数目应尽量不少于4个,以组成水准网。
委托单位应负责对水准点进行保护,以保证沉降观测成果的正确性。
在布设水准点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A.水准点应尽量与观测点接近,其距离不应超过100m,以保证观测的精度;
B.水准点应布设在受振区域以外的安全地点,以防止受到振动的影响;
C.离开地下管道至少5m。
避免埋设在低洼易积水处及松软土地带;
D.为防止水准点受到冻胀的影响,水准点的埋设深度至少要在冰冻线下0.5m。
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利用工程施工时使用的水准点,作为沉降观测的水准基点。
如果由于施工场地的水准点离建筑物较远或条件不好,为了便于进行沉降观测和提高精度,可在建筑物附近另行埋设水准基点。
2、水准点的形式
沉降观测水准点的形式与埋设要求,一般与三、四等水准点相同,但也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条件、沉降观测在时间上的要求等决定。
当场地为砂土或其他不利情况下,应建造深埋水准点或专用水准点。
3、沉降观测水准点高程的测定
沉降观测水准点的高程应根据区域内的永久水准基点引测。
如果沉降观测水准点与永久水准基点的距离超过2000m,则不必引测绝对标高,而采取假设高程。
4、监测点的制作和埋设
观测点的位置和数量,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基础的构造、荷重以及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情况而定。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监测点要结合本工程建筑结构特点,布置在最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沉降变形特征且便于监测的位置。
高层建筑物应首先沿其周围每隔10~20m设一点,(当委托单位有具体要求时以委托单位要求进行布点)。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监测点纵横向要对称,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本工程沉降监测的标志拟采用隐蔽式标志。
如观测点的布置不便于测量时,测量人员应与委托方协商,选择合理的布置方案。
所有观测点应加以编号,以便进行观测和记录。
对观测点的要求如下:
A.观测点本身应牢固稳定,确保点位安全,能长期保存;
B.观测点的上部必须为突出的半球形状或有明显的突出之处,与烟囱墙身保持一定的距离;
C.要保证在点上能垂直置尺和良好的通视条件。
根据本工程建筑结构特点及委托方的要求,埋设情况如下:
该建筑物体共布设4个沉降监测点。
5、观测点的形式与埋设
沉降观测点的形式和设置方法应根据工程性质和施工条件来确定或设计。
一般民用建筑沉降观测点,大都设置在外墙勒脚处。
我公司的观测点形式如下:
四、沉降监测的方法
1、沉降监测的技术要求:
根据本工程建筑物的特性和相关规范的要求选择沉降监测精度的等级,本工程的基准点联测及建筑物沉降监测,均按照二级沉降监测要求实施,采用往返闭合观测法。
2、沉降监测的精度要求
各项监测指标要求
序号
项目
精度
备注
1
往返较差、附和或环线闭合差
△h≤±1.0
,
n为测站数
2
视线长度
≤50m
3
前后视距差
≤2.0m
4
前后视距差累积
≤3.0m
5
基辅分划所测高差之差
≤±0.5mm
6
监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
≤0.3mm
3、具体施测程序及步骤
基准点埋设稳定后首先对基准点进行两次联测,将数据进行平差计算后,确定每个基准点的高程。
首次监测应在监测点稳固后及时进行。
首次监测的沉降监测点高程值是以后各次监测用以比较的基础,每个监测点首次高程应在同期监测两次后确定,取两次平均值作为监测点的起始高程值。
在基准点与沉降监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监测路线,各基准点构成闭合图形,以便闭合检校。
并在架设仪器点与转点处作好标记桩,保证每次监测均沿统一的附合或闭合路线。
采用“后后前前”的读数方法,在每次沉降监测点观测的同时将基准点进行联测。
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与监测程序要熟悉、正确。
在首次监测前要对所用仪器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校正,必要时经计量单位予以鉴定。
每次监测前要检查校正i角,i角不大于15″。
连续使用3~6个月重新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校。
在监测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工作协调一致,认真仔细,做到步步有校核。
沉降监测的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
即:
①沉降监测依据的基准点、沉降监测点,点位要稳定;
②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
③监测人员要稳定;
④监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
⑤监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以上措施在客观上尽量减少监测误差的不定性,使所测的结果具有统一的趋向性,保证各次监测结果与首次监测的结果可比性更一致,使所监测的沉降量更真实。
4、监测中的注意事项
(1)前后视观测最好使用同一水平尺。
(2)监测时要避免阳光直射,且每次监测环境基本一致。
(3)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
(4)随时观测,随时检核计算,监测时要—气呵成。
(5)在雨季前后要联测,检查基准点的标高是否有变动。
五、各施工阶段中的变形观测
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下面分别介绍高层建筑的变形观测。
1、建筑物全部竣工后的沉降变形观测
建构筑物的沉降监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监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监测得不到原始数据,而是整个监测得不到完整的监测意义。
其他各次的监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按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2、监测计划
从积累以往的资料来分析,我们对本项目工程具体监测周期安排参见以下监测周期计划表。
监测计划如下:
序号
监测阶段
监测要求
1
基准点联测
埋设监测点
监测点首次观测
检验基准网的稳定性
取两次平均值作为起始高程
2
建筑使用后期监测
根据规范每6月监测一次
六、沉降稳定控制值
依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中规定,一般监测工程,若最后100天的沉降速率≤0.01~0.04mm/d,可认为建筑物已进入沉降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的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依据襄樊地区经验,本工程取值为0.01mm/d。
若上述全部监测周期完毕后,沉降速率大于0.01mm/d,则需相应增加监测周期。
七、主要监测仪器、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瑞士莱卡NA2型精密水准仪
1台
2
苏一光FS1型平板测微器
1台
3
铟瓦水准尺(3m)
1对
4
尺垫
1套
5
电脑及相关终端设备
1套
6
工程车
1台
八、监测数据分析及成果提交
1、数据计算及分析
原始数据要真实可靠,记录计算要符合测量规范的要求,依据正确,严谨有序,步步校核,结果有效的原则进行成果整理及计算。
将各次监测记录整理检查无误后,进行平差计算,填写《沉降监测记录》,求出各次每个监测点的高程值,从而确定出沉降量。
计算平均沉降量、沉降速率。
对监测点的沉降过程、点间的沉降差过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绘制各点的沉降过程线、各点间的沉降差过程线。
当发现建筑物有超出规范规定的沉降量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提交以下成果
(1)每次监测完毕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交《沉降监测记录》;(第一次除外)
(2)《沉降量成果统计表》;
(3)《沉降量—时间—荷载曲线图》;
(4)《沉降速率—时间—荷载曲线图》;
(5)《沉降监测分析报告》。
九、沉降观测中常遇到的问题及其处理
在沉降观测工作中常遇到一些矛盾现象,并从沉降与时间关系曲线上表现出来。
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分析产生的原因,予以合理的处理。
兹将常见的几种现象分述如下:
1、曲线在首次观测后即发生回升现象
在第二次观测时即发现曲线上升,至第三次后,曲线又逐渐下降。
发生此种现象,一般都是由于初测精度不高,而使观测成果存在较大误差所引起的。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如曲线回升超过5mm,应将第一次观测成果作废,而采用第二次观测成果作为初测成果;如曲线回升在5mm之内,则可调整初测标高与第二次观测标高一致。
2、曲线在中间某点突然回升
发生此种现象的原因,多半是因为水准点或观测点被碰动所致;而且只有当水准点碰动后低于被碰前的标高及观测点被碰后高于被碰前的标高时,才有出现回升现象的可能。
由于水准点或观测点被碰撞,其外形必有损伤,比较容易发现。
如水准点被碰动时,可改用其他水准点来继续观测。
如观测点被碰后已活动,则需另行埋设新点;若碰后点位尚牢固,则可继续使用。
但因为标高改变,对这个问题必须进行合理的处理,其办法是:
选择结构、荷重及地质等条件都相同的邻近另一沉降观测点,取该点在同一期间内的沉降量,作为被碰观测点之沉降量。
此法虽不能真正反映被碰观测点的沉降量,但如选择适当,可得到比较接近实际情况的结果。
3、曲线自某点起渐渐回升
产生此种现象一般是由于水准点下沉所致,如采用设置于建筑物上的水准点,由于建筑物尚未稳定而下沉;或者新埋设的水准点,由于埋设地点不当,时间不长,以致发生下沉现象。
水准点是逐渐下沉的,而且沉降量较小,但建筑物初期沉降量较大,即当建筑物沉降量大于水准点沉降量时,曲线不发生回升。
到了后期,建筑物下沉逐渐稳定,如水准点继续下沉,则曲线就会发生逐渐回升现象。
因此在选择或埋设水准点时,特别是在建筑物上设置水准点时,应保证其点位的稳定性。
如已查明确系水准点下沉而使曲线渐渐回升,则应测出水准点的下沉量,以便修正观测点的标高。
4、曲线的波浪起伏现象
曲线在后期呈现波浪起伏现象,此种现象在沉降观测中最常遇到。
其原因并非建筑物下沉所致,而是测量误差所造成的。
曲线在前期波浪起伏所以不突出,是因下沉量大于测量误差之故;但到后期,由于建筑物下沉极微或已接近稳定,因此在曲线上就出现测量误差比较突出的现象。
处理这种现象时,应根据整个情况进行分析,决定自某点起,将波浪形曲线改成为水平线。
5、曲线中断现象
由于沉降观测点开始是埋设在柱基础面上进行观测,在柱基础二次灌浆时没有埋设新点并进行观测;或者由于观测点被碰毁,后来设置之观测点绝对标高不一致,而使曲线中断。
为了将中断曲线连接起来,可按照处理曲线在中间某点突然回升现象的办法,估求出未作观测期间的沉降量;并将新设置的沉降点不计其绝对标高,而取其沉降量,一并加在旧沉降点的累计沉降量中去。
沉降曲线中断示意
十、服务承诺
1、我公司是取得湖北省检测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所出的检测数据和报告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及法律效应。
我公司一贯坚持“科学、公正、准确、及时”质量工作方针,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权威性、公证性、及时性,对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相应法律经济责任。
2、我公司针对本工程的沉降监测,将成立沉降监测项目小组,组员3~5人;所有的小组成员均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且责任心强,技术精湛,服务意识强。
并配备一台专用工程车,以保证本工程的沉降监测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
XX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