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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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七项规定:
一是改进调查研究;二是精简会议活动;三是精简规范文件简报;四是规范因公出访和外事接待活动;五是改进新闻报道;六是厉行勤俭节约;七是加强督促检查。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七项规定:
一、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
1、严格调研制度,提高调研效果。
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严格执行“党工委、管委会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建立并实施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企业调研联系卡制度。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90天,其中到联系点或企业时间不少于25天。
乌斯太镇和各部门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嘎查、社区及企业考察民情,了解民意,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原则上乌斯太镇、相关部门或企业只需1人陪同。
考察调研尽量安排集体乘车,减少随行车辆。
领导干部到基层考察调研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显示屏,不安排迎来送往,不摆放花草,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合影,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工作餐也要节俭。
要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就餐期间不安排民族礼仪。
接待其他地区的来宾,也要务实节俭,突出地方特色。
二、精简会议活动
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规模。
坚持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小会,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并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范围。
能下发文件解决问题的不再召开会议,一般不单独召开各类专业会议。
党工委(扩大)会议、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原则每年召开1次,党工委会议每月召开1-2次;党工委、管委会联席会议每月召开1-2次;管委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2-3次,管委会主任会议每月召开2-3次,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视工作需要择机而开。
除特殊情况外,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不出席各类专业会议和部门召开的会议。
2、切实改进会风,节省经费开支。
党工委、管委会及其所属部门召开的属于总结、动员或传达贯彻上级精神的会议,一般控制在2小时以内;召开座谈会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不泛泛汇报工作,少谈成绩,多讲问题和意见,提高讨论深度。
安排大会发言的,一般不超过5个,发言时间均控制在8分钟以内。
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和礼品,不安排合影。
凡能在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召开的会议,不得安排在企业和经营性场所召开。
会场和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座谈会不摆放果盘,会议文具以自备为主,确实需要按需发放。
未经党工委、管委会批准的会议活动,财政部门一律不予列支经费。
3、严格审批和控制各种节庆活动。
未经党工委、管委会批准不得举办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经批准举办的节会和庆典活动,要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严格按照审批规模和经费预算进行控制。
各部门召开、举办全开发区性会议和活动,或承揽全国性、全区性和全盟性会议,须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报党工委、管委会批准。
未经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得搞评比达标活动和举办各种表彰会。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未经批准,不接受邀请参加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三、精简规范文件简报
1、减少各类文件简报。
行文坚持少而精、突出重点的原则,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党工委、管委会下行文件不超过4000字;各部门、各单位报党工委、管委会的请示、报告不超过1500字。
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汇报文稿不超过2000字。
2、严格按要求规范行文。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志要带头遵守公文处理规范,从严把关、规范签发,提升文件质量,提高运转效率。
严格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的职责范围确定发文主体,减少党工委、管委会联合发文,严格控制升格发文。
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党工委、管委会的文件和简报必须由主要负责同志或经授权的分管负责同志签批,并严格按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行文。
未履行报批程序的简报资料,一律不予以受理。
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党工委、管委会(含综合办公室)名义发文。
各部门、各单位向党工委、管委会书面请示、汇报工作时,要做到请示事项具体明确、一事一报;汇报工作或反映问题要有实质内容和对策措施,不得泛泛而谈。
四、规范因公出访和外事接待活动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出国(境)有关规定。
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外出学习考察的,由综合办公室统筹安排。
其他领导同志外出学习考察的,要经主要领导批准,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考察时间、行程和随行人员。
根据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和对外交流交往的需要,合理安排领导同志出访活动。
领导干部出访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有关规定执行。
2、简约外事接待。
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下达的外事接待任务,按照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要求办理。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会见、宴请外宾或参加部门组织的外事活动应简约。
五、改进新闻报道
1、简化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
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参加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有关部门召开的视频会议可在开发区门户网站刊发简短消息,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在阿拉善日报、阿拉善日报开发区专版、阿拉善人民广播电台和阿拉善广播电视台二套旗区新闻中作报道。
党工委、管委会其他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中央、自治区和盟级部门召开的视频会议一律不作报道。
除涉及重要工作、重要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可安排阿拉善日报开发区专版、阿拉善广播电视台二套旗区新闻头条新闻之后做400-500字或1-2分钟的报道;其他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需要报道的,根据会议或活动的重要性安排做200-300字或0.5-1分钟报道。
2、精简全开发区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
党工委、管委会召开、举办的全开发区性会议活动,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出席的,阿拉善日报开发区专版和开发区网站文字稿不超过700字,阿拉善广播电视台二套旗区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2分钟;其他领导出席的,阿拉善日报开发区专版和开发区网站文字稿不超过400字,阿拉善广播电视台二套旗区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1分钟;各部门召开的会议,除特殊情况不作报道。
3、规范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
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时,随行媒体记者不超过2人。
其他领导同志考察调研不安排媒体记者随行。
除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外,其他领导同志的考察调研活动如需公开报道的,阿拉善日报开发区专版、开发区网站文字稿不超过300字,阿拉善广播电视台二套旗区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1分钟。
4、优化领导同志涉外活动新闻报道。
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参加重要外事活动或会见国内重要来宾,阿拉善日报开发区专版和开发区网站文字稿不超过400字,阿拉善广播电视台二套旗区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1分钟;一般性外事活动或会见活动,阿拉善日报开发区专版可发简讯,开发区网站文字稿不超过300字,阿拉善广播电视台二套旗区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0.5分钟。
其他领导同志涉外活动如需公开报道,需报请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阿拉善日报开发区专版可发简讯,开发区网站文字稿不超过200字,阿拉善广播电视台二套旗区新闻不作报道。
5、规范重大专项工作和专项活动新闻报道。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志受党工委、管委会委托指挥特大抢险救灾、处理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突发事件等重要专项工作,需要报道的,阿拉善日报开发区专版和开发区网站文字稿不超过700字,阿拉善广播电视台二套旗区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1分钟。
党工委、管委会组织的重要节日期间到基层慰问和看望老同志等活动,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参加的,阿拉善日报开发区专版、开发区网站文字稿不超过400字,阿拉善广播电视台二套旗区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1分钟。
其他领导同志发综合消息,不一人一报、一事一报,阿拉善日报开发区专版和开发区网站文字稿不超过400字,阿拉善广播电视台二套旗区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1分钟。
除党工委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志参加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不作报道。
6、严格文稿发表。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志代表党工委、管委会在媒体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需报请党工委批准。
除党工委、管委会统一安排外,不发贺电、贺信,不题词、题字,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文集、摄影作品集、书画册等。
7、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志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党群工作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导新闻信息中心落实有关规定。
涉及开发区重大会议活动或有重要影响的新闻媒体报道工作,由党群工作部商综合办公室统筹安排。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志或有关人员不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时长、片长、画面等提出要求,有关要求按规定由党群工作部向新闻信息中心提出或由新闻信息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六、坚持厉行勤俭节约
1、严格规范接待程序和标准。
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公务接待工作,坚持节俭、高效、务实和充分体现民族文化特色的原则,采取统一接待、统一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方式,建立健全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做到严格审批、强化管理、提高水平。
在接待范围内的要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安排接待,严禁超标准接待。
公务接待中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
不在接待范围内的,坚决不予安排接待。
不得将个人接待转嫁到公务接待范围内。
2、严格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和表彰活动,部门之间、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公款组织外出旅游、安排私人度假旅游等活动;不得用公款处理个人任何费用;不得用公款购买手机。
“三公”经费在2012年的基础上下降10%以上。
3、严格遵守工作生活待遇规定。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于律己,高效务实,带头践行艰苦奋斗的作风,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行为,坚决拒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严格执行出差费用报销相关规定,住宿费用不得超标准。
领导干部要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
4、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装饰。
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意见》,严格履行楼堂馆所审批手续,办公楼标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办公场所必须体现庄重、朴素、实用和节约资源的原则,不得购买豪华家具,严禁摆放高价奇石、稀有花草、名贵字画等装饰物品。
5、严格预算支出管理。
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行政成本管理,制定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等具体措施,有效减少经费支出。
严禁各部门之间相互宴请,严禁借节假日、会议、举办活动之机组织各类聚餐联谊活动;严禁搞攀比,不得添置不必要的办公耗材和设备,因工作性质确需添置较大金额办公耗材和设备的,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购置。
七、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盟委办、行署办关于《阿拉善盟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履行公务用车申请报批程序。
乌斯太镇和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公务用车配套制度,严禁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严禁公车私用,除特殊工作需要外,节假日、下班期间应当封存停驶;执勤执法车辆非执勤执法期间不得鸣警笛、开警灯,不得利用特权违反交通法规和干扰居民正常出行;严禁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装饰,节约公务用车日常开支,不得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夹带其它费用。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开展严肃工作
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根据盟委、行署《集中开展以“整建树”为主要内容的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以“整顿纪律、提高效能、强化素质”为主题,将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与机关效能建设和能力素质提升活动紧密结合,着力整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奢”、“吃拿卡要”、“蛮横生硬”等突出问题,以严明的工作纪律、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全力推进“二次创业”,加快建成富裕、美丽、幸福、和谐开发区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以“整建树”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活动,整顿一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一批规章制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使开发区整体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
三、活动范围
乌斯太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开发区直属国有企业及其干部职工。
四、主要任务
(一)严肃工作纪律,着力解决“庸懒散奢”的问题。
重点整顿以下行为:
1、疏于学习和思考,忙于应酬,不作为、慢作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对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效能考核制落实或执行不到位。
2、执行力不强,擅自更改或歪曲执行集体作出的决策和上级的指示,办事拖拉、行政效能低下,对部署的工作不认真落实,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安排的工作挑肥拣瘦、避重就轻,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避,对群众反映或投诉的问题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受到群众投诉、举报。
4、纪律松散,上班迟到早退频繁,在编不在岗,在岗在职不尽责,不按要求出操、着装。
工作时间随意脱岗,擅离职守,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浏览低俗网页或者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严肃廉政纪律,着力解决“吃拿卡要”的问题。
重点整治以下行为:
1、巧立名目,设置障碍,吃拿卡要,在受理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申请时,索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宴请以及活动安排,无偿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等高价值物品,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个人费用,向管
区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活动办)。
第二阶段:
自查自纠,监督检查(4月23日——6月15日)
1、查找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方案中列出的整顿重点内容,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通过设立意见箱、接受网上举报、公开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本机关、本部门服务对象及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找全。
2、自我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针对自查和征求意见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并就整改问题作出明确承诺。
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公告栏、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同时,各部门、各单位的服务承诺要按时上报专项活动办,由专项活动办统一在开发区门户网站和开发区纪检监察网上予以公开。
3、监督检查。
开发区专项活动办要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
一要加大监督检查,通过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重点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巡查、暗访,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责令重新整顿,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四位一体”的民意诉求平台作用,通过建立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发放便民联系卡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卡,以及座谈、建立社区廉情员队伍等形式畅通与企业、群众间的绿色通道,鼓励支持社会各界、群众举报典型案件。
三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发现和查实的问题,坚决查办一批、通报一批、曝光一批,严格督促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本阶段活动情况于6月13日前报专项活动办。
第三阶段:
完善制度,健全机制(6月16日—6月25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方面查找出的突出问题,逐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改问题是否落实、整改效果是否明显。
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贯穿于专项活动始终,建立符合开发区实际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清理废止不合时宜,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规章制度,积极探索评价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考核奖惩机制,制定出台《开发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开发区党政机关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和《开发区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细则》等制度,务求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推动纪律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专项活动总结于6月24日前报专项活动办。
第四阶段:
选树典型,总结推广(6月26日—6月30日)
1、选树典型。
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深入挖掘,精心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并于6月26日前将先进典型上报专项活动办,专项活动办将择优推荐开发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盟专项活动办。
2、总结推广。
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在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予以表彰推广。
六、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开发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开发区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刘志平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
刘志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姚雪峰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张设元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曙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财政局局长
郭新礼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调研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
柳仙德党工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建军党工委委员、乌斯太镇党委书记
吴军元党工委委员、党群工作部部长
刘光荣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潘多栋纪工委委员、监察局副局长
郭满林直属党委书记、两新组织党委书记
杨莉审计局副局长
李铁艳纪工委委员、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工委,办公室主任由张设元同志兼任。
副主任由郭新礼、柳仙德、吴军元、潘多栋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促指导专项活动,研究制定整顿措施,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检查组、宣传报道组、考评推进组四个工作机构,职能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组组长由柳仙德同志兼任,负责实施方案、活动总结、简报编辑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的联系,抓好各组的工作协调与沟通;负责各项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监督检查组组长由潘多栋同志兼任,负责对自查自纠、整改落实,以及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督查;负责受理专项活动期间的群众投诉举报;负责组织开展对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检查、调查和暗访,督促进行整改落实。
宣传报道组组长由吴军元同志兼任,负责开展面向全社会的舆论宣传教育,及时报道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负责选树典型,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挖掘、总结和推广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
考评推进组组长由郭新礼同志兼任,负责专项活动期间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将纪律作风整顿结果纳入各部门年度实绩考核体系中;负责清理废止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制度;负责协调指导各部门建立健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是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共促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要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要明确职责分工。
专项活动办要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把握工作进展。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集中整顿活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组织人事部门和直属党委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党群工作部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重点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
三要坚持务求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专项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推进当前的各项工作相结合,与开发区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改什么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确保整顿活动达到解决问题、严明纪律、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