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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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西北师范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改善师资队伍构成,充分利用校内外人才资源,促进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和学科建设发展,逐步规范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工作,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流动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类

(一)本办法所指兼职教师是指以使用学校流动编制为前提,在我校承担一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或为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服务、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的校外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和离退休教师。

(二)根据管理方式不同,兼职教师分为校聘兼职教师和院聘兼职教师。

校聘兼职教师占用学校设置的流动编制,以发展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聘任为主,主要包括特聘教授和其他需学校聘用的兼职教师,由学校和学院共同负责管理。

院聘兼职教师以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聘任为主,占用学院的流动编制,由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聘用,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

二、使用范围

(一)校聘兼职教师

仅限我校拥有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心、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点和省级重点学科使用。

其中,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心聘用不超过4人,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点聘用不超过2人,省级重点学科聘用不超过1人。

具有多重地位的就高确定聘用校聘兼职教师人数。

(二)院聘兼职教师

各学院应在学校核定给学院的流动编制范围内根据教学科研需要自主聘用。

三、聘任原则

(一)兼职教师以承担我校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学科建设和开展合作研究为前提,不求所有,唯求所用,通过智力引进的方式为学校事业发展服务。

(二)学院因教学需要聘任兼职教师,应首先通过校内教师资源共享解决,不能解决的,可按本办法选聘兼职教师。

(三)兼职教师实行合约管理,明确聘任职责、权利与义务,注重聘任实效。

四、聘任条件及聘期工作

拟受聘兼职教师应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素质好,本人愿为我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进行工作和做出贡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合作、协作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声誉;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作风严谨,恪守诚信、为人师表;除知名专家学者外,原则上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一)校聘兼职教师

1、特聘教授

(1)国家级知名专家

①聘任条件

a、同意以双聘身份受聘到我校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b、人文社科类国家级知名专家。

②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为5年,每年来校工作5个月。

③聘期工作

指导受聘学院的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和帮助建设方向明确、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培养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

④聘期待遇

a、学校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专家公寓一套;

b、享受年薪20万元,按10个月计,逐月发放(2、8月不发);

c、提供工作室和实验室,配备相关设备和1~2名工作助手。

(2)学科带头人

①聘任条件

a、学术造诣高,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对受聘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对受聘学科建设能起到领军作用的学科带头人。

b、具有教授(研究员)技术职务、博士生导师;

②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为1~3年,每年在我校工作2~10个月。

③聘期工作

a、指导、帮助受聘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

b、整合学科梯队,培养2名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

c、每年联合指导培养博士研究生1名,承担一门博士研究生专业课教学工作;

d、以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在西北师范大学规定的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

e、联合学科梯队教师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争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④聘期待遇

a、结合学科建设需要经本人提出课题申请和专家评议,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

b、享受年薪40000元,按10个月计,逐月发放(2、8月不发);

c、每年提供两次工作所在地至兰州的往返旅途费;

d、受聘来校工作期间,学校提供公寓式租赁住房,房屋租金、物业费和水、电费等费用由学校负担。

(3)学科方向带头人

①聘任条件

a、学术造诣深,其目前研究领域属于我校重点支持发展的学科方向,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公认的突出成就;能够带动受聘学科在聘期内取得突出的成绩或作出显着贡献;对受聘学科能起到学科方向带头人作用。

b、具有教授(研究员)技术职务、博士生导师。

②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为1~3年,每年在我校工作2~10个月。

③聘期工作

a、指导、帮助受聘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

b、整合学科梯队,培养2名学科方向带头人;

c、每年联合指导培养博士研究生1名,承担一门研究生专业课教学工作;

d、以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在西北师范大学规定的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e、联合学科梯队教师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争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④聘期待遇

a、结合学科建设需要经本人提出课题申请和专家评议,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

b、享受年薪30000元,按10个月计,逐月发放(2、8月不发);

c、每年提供两次工作所在地至兰州的往返旅途费;

d、受聘来校工作期间,学校提供公寓式租赁住房,房屋租金、物业费和水、电费等费用由学校负担。

(4)学科梯队成员

①聘任条件

a、具有稳定、前沿的研究领域和学科方向,在拟受聘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国内领先的学术成就;对受聘学科梯队建设能起到帮助作用。

b、具有教授(研究员)技术职务、博士后研究经历或优秀博士生。

②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为1~3年,每年在我校工作2~10个月。

③聘期工作

a、指导、帮助受聘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

b、联合受聘学科方向梯队成员申报博士学位授予点;

c、每年指导硕士研究生2名,承担一门硕士研究生专业课教学工作;

d、以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在西北师范大学规定的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e、联合学科梯队教师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争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④聘期待遇

a、结合学科建设需要经本人提出课题申请和专家评议,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

b、享受年薪20000元,按10个月计,逐月发放(2、8月不发);

c、每年提供两次工作所在地至兰州的往返旅途费;

d、受聘来校工作期间,学校提供公寓式租赁住房,房屋租金、物业费和水、电费等费用由学校负担。

2、其他兼职教师

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实际需要,可聘任教授及以下职务的兼职教师。

根据受聘人员实际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对等聘任,没有专业技术职务者由学校认定后聘任。

(1)聘任对象

①受过语言教学专门训练并具有一定的语言教学经验的外籍教师;

②来自国内外的工商企业家和社会活动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或担任一定的政府公职,在政治影响力、办学资金、校企合作、实验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我校以具体支持的社会型人士。

(2)聘任期限

根据承担工作任务需要确定。

(3)聘期工作

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和其它工作。

(4)聘期待遇

根据承担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承担外语教学或专业课教学工作的外籍教师,由国际合作交流处根据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报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二)院聘兼职教师

根据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可聘任教授及以下职务的兼职教师。

根据受聘人员实际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对等聘任,没有专业技术职务者由学校认定后聘任。

1、聘任对象

(1)讲授主干课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科研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教学岗位需要与其它高校、科研院所双聘、互聘的教师,或在校内学院间双聘、互聘的教师;

(2)讲授专业基础课、公共课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科研项目、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人员极缺又难以补充的新兴、交叉、发展学科岗位聘用的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3)音乐、美术、体育等术科专业教学需要从社会专业团体或组织中聘请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教学需要从科研院所和产业部门聘请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学需要从中学聘请的优秀指导教师;

(4)符合校聘兼职教师聘任条件的其他人员。

2、聘任期限

院聘兼职教师聘任期限根据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需要确定,原则上应不少于一学期。

3、聘期工作

完成约定的教学工作任务和其它工作。

4、聘期待遇

由聘用学院根据承担实际工作情况自行确定报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五、聘用程序

(一)校聘兼职教师

1、特聘教授

(1)国家级知名专家

①由学院推荐,征得拟聘专家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个人简历、业绩成果介绍及其在我校的工作计划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②学院负责安排受聘仪式,由校长向受聘专家发放学校聘书。

(2)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和学科梯队成员

①成立考核评议小组。

聘任学院应成立本学科考核评议临时小组,负责考评工作。

小组成员由学院相关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负责人、拟聘学科带头人和学术梯队成员等组成,小组成员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②考核评议。

考核评议临时小组对拟聘兼职教师的业务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通过评议或表决的形式形成书面考评意见,提出拟聘人选。

③确定拟聘人选。

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评议考核临时小组考评意见,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以适当方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无异议后,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兼职教师审批表》(可从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签署明确意见后连同拟聘兼职教师个人简历、业绩成果介绍及其在我校的工作计划(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形式、学院提供条件等)报人事处研究审核。

④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校学术委员会对人事处提出的拟聘兼职教师进行学术水平审议,提出明确意见。

⑤学校研究确定。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研究确定。

⑥学校与受聘兼职教师签订《西北师范大学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

⑦学院负责安排受聘仪式,由校长向被聘人员发放学校聘书。

2、其他兼职教师

参照校聘兼职教师中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和学科梯队成员聘任程序聘任。

(二)院聘兼职教师

由各学院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情况确定人选,承担科研任务的由科技处审核,承担本科生教学工作任务的由教务处审核,承担研究生教学工作任务的由研究生学院审核,同意后将有关材料报人事处备案。

聘期一年以上的发给学校聘书,聘书由学院负责组织并向受聘人员发放。

六、经费

校聘兼职教师完成学校约定工作任务部分所需费用由学校负担,从学校人才引进专项经费中支付;完成学校约定工作任务之外、学院增加的工作任务部分所需费用由学院支付。

院聘兼职教师所需经费从学校核拨给学院的流动编制使用费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学院自行解决。

七、考核与管理

(一)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聘期学年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将书面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备案。

校聘兼职教师以学校约定的工作任务为主进行考核。

院聘兼职教师由学院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自行考核。

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以续聘。

(二)聘任学院在每学年结束前根据聘任协议及相关规定对兼职教师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表报人事处。

人事处提出聘期评估意见报学校审议。

凡经考核未达到聘任要求者,自动解聘。

(三)对于为我校学科建设等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兼职教师,学校将视具体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对于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后以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完成人)超额完成的A类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按学校有关办法给予奖励。

(四)学院要主动与兼职教师沟通交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同时要关心他们的生活,为受聘教师创造有利条件,让他们安心为学校工作。

(五)兼职教师在聘期内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所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等,均为双方所有,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泄密和转让;指导研究生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属于西北师范大学,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发表学术论文时,研究生的署名单位必须是西北师范大学。

(六)聘任期内,兼职教师可以对外使用西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和其它已聘兼职教师称号。

(七)兼职教师聘任资格只在聘任期内有效,聘任期满需继续聘任的,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八)校聘兼职教师在受聘期内提出辞聘,应提前30天通过所在学院向学校递交辞聘申请。

若在提交辞聘申请后不足30天内离校,学校有权视情况要求辞聘者交纳补偿金。

院聘兼职教师在受聘期内提出辞聘,应提前15天向所在学院递交辞聘申请,学院报人事处备案。

(九)兼职教师在受聘期间出现下列情况,由学校予以解聘。

其中:

校聘兼职教师由学院提出解聘意见并及时报人事处,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者;

(2)严重扰乱工作秩序,使学校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或有重大失误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3)未经学校同意,擅自中断聘期工作;

(4)违反学校有关规定、不能为人师表或造成教学责任事故和工作责任事故;

(5)经校学术委员会确认,有严重违背学术道德和违反学术规范情节;

(6)不能按约定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7)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

院聘兼职教师由学院研究同意后直接解聘,同时报人事处备案。

八、争议与解决

(一)兼职教师可就有关聘任、考核等方面的争议问题,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学校人事处作为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和执行机构,负责接受有关申诉,并及时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申诉后,可委托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必要时调查可以听证会形式进行。

一般情况下,在接到申诉30天之内,要对申诉人作出书面的答复,告知处理决定。

九、其它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先行许诺,造成既成事实或以单位名义授予职务称号者,学校不予承认。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

 

兼职教师审批表

 

姓名

专业学科

拟聘单位

填表时间年月日

 

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使用于学校聘任的各类兼职教师;

2、受聘人员要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内容须具体、真实;

3、本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亦可打印);

4、各单位填写的意见要明确;

5、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6、本表一式两份,由学校人事处和本人档案各留存一份。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

行政职务及聘任时间

拟聘职务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现从事专业

及专长

 

懂何种外语

及熟练程度

 

参加何种

学术团体

任何职务

 

何时何地受到何种奖惩

 

学习简历

起止年月

学校院校

学习专业

学历

取得学位

工作简历

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

技术职务

担任行政职务

从事专业及工作情况

(包括主要工作成就)

近三年科研成果(论文、专着、获奖)情况

起止时间

名称及内容

获奖情况

本人作用

本人意愿及工作设想

论证意见:

 

被推荐人研究领域对本学科建设与发展重要性/教学工作需要的评估:

·急需    ·很需要    ·需要    ·暂不需要   

拟聘职务及待遇:

 

学院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单位公章)

职能部门审核意见

(承担本科生教学工作任务的由教务处审核;承担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学工作任务的由研究生学院审核;科研成果由科技处审核)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人事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意见

 

组长(签名):

年月日

聘书发放时间

聘书编号

附件二

 

西北师范大学

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

 

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制

甲方:

西北师范大学

乙方(兼职教师):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学历________,

学位_________,技术职务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聘用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单位丙方工作的事宜,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丙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日常管理和聘期考核工作。

第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聘任乙方为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对乙方在聘期内进行考核管理。

2、给予乙方_____________元的科研启动费(由甲方科技处管理)。

3、聘期内给予乙方薪金按以下第____________项方式发给:

①月薪___________元,每年按10个月逐月发放(2、8两月不发)。

②分学期支付,第一学期结束发给________元,第二学期结束发给_________元。

③教学任务完成后发给___________元课时费。

④一次性支付酬金____________元。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5、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关心、帮助和服务。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照国家和学校的规定,在聘期内享受相应薪酬和相关福利待遇。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资料和技术等有关机密。

4、履行受聘工作职责,完成受聘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目标,接受甲方的聘任考核和管理。

5、乙方在聘期内以甲方名义所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等,均为甲、乙双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泄密和转让。

6、乙方应积极承担纳税义务。

属居住甲方专家公寓者应甲方按规定交纳房屋租金和水、电等费用。

7、乙方工作任务为以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

①保证在受聘期内认真工作,足额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

②完成规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工作任务,其中为本科生开设课程_____门,授课任务为____________学时(学时/周);为博士研究生开设课程_____门,授课任务为____________学时(学时/周);为硕士研究生开设课程_____门,授课任务为____________学时(学时/周)。

③培养本学科带头人_______名、学科方向带头人________名,指导本专业丙方青年教师_________名。

④(单独/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_______名、硕士研究生_______名。

⑤以甲方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在《西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分类办法》认定的A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______篇,B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______篇。

⑥联合校内其他教师争取国家级项目_______项,省级项目_______项。

⑦协助校内其他教师争取国家级项目_______项,省级项目_______项。

⑧其它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丙方权利和义务

1、自乙方工作之日起,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条件。

2、负责对乙方进行日常管理、学年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让乙方安心工作。

4、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关心、帮助和服务。

(四)其它补充事项(以下第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协议管理

(一)乙方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后以甲方第一署名单位(名义)、本人为第一作者(通讯联系人或完成人)超额完成的A类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等,按甲方有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二)聘期结束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三)甲方授权丙方按相应程序对乙方进行学年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续聘。

(四)解聘

1、在受聘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予以解聘已经授予乙方的职务并中止协议,同时在解聘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按违约处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

(2)严重扰乱工作秩序,使甲方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或有重大失误,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中断聘期工作;

(4)违反甲方有关规定、不能为人师表或造成教学责任事故和工作责任事故;

(5)经甲方学术委员会确认,有严重违背学术道德和违反学术规范情节;

(6)不能按约定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7)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

2、在受聘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将授权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予以解聘:

(1)乙方学年考核考核不合格;

(2)乙方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正常工作;

(3)签订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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