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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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
取(弃)土场项目临时使用林地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1.1.2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1.1.3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xxxxx
法人代表:
xxxxxx
1.1.4业主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1.1.5项目批准单位及批复文件
批准单位:
xxxxx
批准文号:
xxxxx
1.1.6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范围涉及xxxx市中。
1.1.7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用于xxxxxx改(扩)建主体路基工程的取土和弃土。
1.1.8项目投资规模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xxxx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补资金及地方配套。
1.1.9项目用地规模
改(扩)建工程拟用地总面积xxxxha,本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面积xxxxxxha。
第二章选址合理性
2.1生产条件的合理性
项目选址已广泛征求地方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意见,经过比较优化、对比论证,从技术、经济和生态保护上进行比选,最终确定了项目的选址地点和用地规模,有效提高了项目区土地利用率。
拟使用沿新建道路呈线状分布,其林地内人为活动较少,植物种类单一,群落结构简单,生态区位普通。
2.2施工条件的合理性
改扩建的公路布局于xxxx市中、北部,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于xxxxx,自北向南途径xxxx,终点于xxxxx。
其中小关至龙眠街道黄岗村为公路断面,充分利用原G206线进行改(扩)建(老路扩建8.616km,改建13.75km),黄岗村至终点石河桥为市政道路断面,主要利用现有规划外环路进行改建,工程建设遵循了不占或少占林地和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原则。
该项目的取(弃)土场建设位于改扩建的G206小关至桐城段公路两侧,位置的选择是根据工程的需要和周边的地形地貌特点从方便施工的角度来定点布局,有一定的定向性。
2.3水土保持情况
项目区周边地势平缓,植被较好,植被覆盖率高,水土保持情况良好,水土流失程度轻微。
项目区不属于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不属于国家、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的重点项目区。
2.4临时用地选址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
(1)项目区周边没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重要水源保护区等,项目建设不会对重要生态功能区造成影响。
(2)项目区内没有发现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
(3)项目区位于缓冲区域,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要求。
(4)项目区内群落结构简单、生物多样性程度低,乔木树主要种有湿地松、马尾松等,草本植物主要有茅草等。
野生动物主要为适应农耕地和居民点栖息的种类,主要以鸟类、鼠型啮齿类、爬行类动物为主,动物具有流动性,项目建设不会对动物生境产生影响。
(5)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7.7565公顷,对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活立木蓄积、森林覆盖率影响不大。
(6)项目区地势较为平坦,项目建设对项目区及周边可能会造成水土流失,如果采取生物和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不会对项目区周边农、林业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7.7565公顷,全部为Ⅳ级保护林地,属于需予以保护并引导合理、适度利用的区域;林地质量等级主要为Ⅲ级;林地类型为一般商品用材林林地等,符合林地保护和利用的要求。
第三章期满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3.1项目施工设计的合理性
所有取土场将严格控制范围,严格按设计控制取土深度,控制边坡开挖坡比。
将表土和心土层剥离在临时取(弃)土用地范围内合理安排存放,以备林地恢复之用。
对位于山坡的取土场,开挖边坡应考虑合理的边坡方向和坡度,保证开挖后的边坡稳定以及与自然环境的协调一致。
取土场用完后,应平整场地,进行回填土,开挖过深的要客土回填,回填土顺序为客土——心土——表土,回填后地表要与周边地表相协调,然后修整边坡,进行植被恢复,以免水土流失,从而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弃土场使用前也必须先将地表熟土剥离集中存放,砌片石挡渣墙,墙身设泄水孔,渣地预埋透水管道,必须先挡后弃。
弃土堆积高度一般不超过5m,并修成规则的平面和立面。
冲沟和凹地弃土,必须考虑改变地表径流,并绝对避免因弃土而形成上游大面积汇水,弃土坡脚或整个边坡须用浆砌片石护脚。
弃土堆积高度不大的可用编织袋装土堆砌护脚。
弃土完工后,必须修整边坡和顶面,对弃土场进行平整,将存放表土回填。
3.2期满能否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结论
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选址较为合理,地形起伏不大,地势较为平坦,工程建设不会造成较大的水土流失。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表土剥离存放,增加了各类防护、排水、植物措施以及临时防护措施能有效的防治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该项目在前期准备工作及报批过程中,已编制了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专题报告,各项报告均针对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森林植被产生的影响,提出了合理的环境保护及治理措施。
另外在项目专项规划中,对临时用地复垦做了专项资金安排。
因此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在经济上有保障,在技术上是可行的,施工工艺上成熟,完全具备临时用地期满后能够恢复林业生产的条件。
第四章恢复措施
4.1恢复原则
(1)就地等面积恢复的原则。
土地具有供给的稀缺性和位置的固定性,林地被临时使用到期后,应不低于临时使用林地面积和质量就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不允许异地恢复,不得多占少恢复;
(2)同等质量原则:
恢复后的土壤质量与土地生产力水平应不低于原林地地类的平均生产力水平,不能造成水土流失。
(3)可持续性原则:
立足当前、兼顾长远,要从有利于森林功能发挥的可持续性发展的角度进行恢复。
(4)协调性原则: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时应尽量与周围自然、地形地貌景观相协调,与相关专项规划协调一致。
(5)经济合理原则:
恢复方案需遵循经济合理可行和社会接受的原则。
4.2恢复目标
以恢复林地土壤基质和防止水土流失为主要目标,恢复面积为临时使用林地面积的100%;保护林地资源和恢复被占用林地生产力,将被损毁的林地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为后期恢复植被和生态修复奠定基础;使边坡稳定,防止水土流失,改善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遏制项目区立地条件恶化的趋势,提高林地自我生态修复能力。
4.3恢复治理标准
(1)覆土厚度:
覆土厚度为自然沉实土壤≥60cm。
(2)覆盖材料:
覆盖材料中不应含有有毒有害成分。
覆土土壤PH值范围为5.5~8.5,含盐量不大于0.3%。
充分利用剥离表土或从废弃地收集的表土作为顶部覆盖土。
(3)场地平整:
覆土后场地要求平整规范,原则上场地坡度≤25°。
(4)边坡稳定:
边坡稳定性可靠,原有工程设施稳定。
因开挖、回填、弃土(石、沙、渣)等形成的坡面,应削坡或排危,使边坡达到安全稳定的坡度(比),或设置拦挡设施。
(5)局部陡坎水平距离≤8m。
(6)排水设施满足场地要求,防洪满足当地标准。
4.4恢复地点和面积
恢复地点位于临时使用林地原址,即桐城市大关镇、吕亭镇、龙腾办事处,计5个村,8个村民组。
恢复面积7.7565公顷。
4.5工程措施设计
(1)削坡排危
排危工程主要是取土场的开挖边坡,开挖边坡大部分均为石质边坡,坡体较稳定,只需进行坡面清理,清除坡面上的危岩体及松动石块。
经估算,坡面防护面积为0.3530公顷,排危土石方开挖清理工程量为532立方米。
(2)场地平整
场地平整面积7.7565公顷,需要对取、弃土场按合理的场地标高,挖高填低进行平整,主要措施有:
①对零散的石块进行清理;
②凸地、低矮土坎、土堆推平;
③凹地回填。
土方开挖46539立方米,土方回填30975立方米;
(3)挡护工程
挡护墙总高7米(出土高1.5米,埋深0.5米),顶宽0.24米,底宽0.5米,需修砌人工挡墙长度合计184米,经计算浆砌石砌体工程量476立方米。
挡墙设计为浆砌石重力式挡墙,墙身设置排水孔。
(5)地表覆土
覆土工程为整个场地平整区,由于土层完全被破坏,为给植物生长提供良好的土壤条件,需进行全面覆土,覆土来源为开采弃土及外运客土,覆土厚度≥30厘米。
覆土面积共计7.7565公顷。
经统计,覆土总工程量约为3824.37立方米,全部使用开采剥离时收集的表土。
4.6恢复措施工程量测算
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工程措施为削坡排危,场地平整,地表覆土,截排水工程和挡护工程。
其中:
削坡排危土方开挖工程量532立方米;场地平整7.7565公顷,土方开挖46539立方米,土方回填30975立方米;截排水沟工程646.375米,土石方开挖310.26立方米;地表覆土工程量3824.37立方米(部分客土外运);挡护工程挡土墙砌筑184米,浆砌石476立方米。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工程措施工程量统计表
表4-1
序号
工程措施
单位
工程量
1
削坡排危
hm²
0.3530
1.1
土石方开挖
m3
532
2
场地平整
hm²
7.7565
2.1
土石方开挖
m3
46539
2.2
土石方回填
m3
30975
3
截排水沟工程
m
646.375
3.1
土石方开挖
m3
310.26
4
挡护工程
m
184
4.1
浆砌石砌体
m3
476
5
地表覆土工程
m3
3824.37
4.7投资估算
4.7.1取费标准
本方案投资由工程措施费用、临时工程费用、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四等部分组成。
各项工程单价计算方法为:
(1)工程措施费用:
按设计工程量乘单价进行计算;
(2)临时工程费用:
恢复期临时工程费按工程措施的2%计;
(3)独立费用:
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工程竣工验收费两部分,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工程竣工验收费分别按工程措施费用和临时工程费用之和的1%计算;
(4)基本预备费:
按工程措施、临时工程、独立费用之和的3%计。
本方案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投资估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下表4-2所示。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表4-2
序号
工程费用名称
单位投资
备注
1
工程措施费用
1.1
削坡排危工程
12元/m3
开挖边坡排危除险
1.2
场地平整
1.2.1
土方开挖
5元/m3
1.2.2
土石方回填
4元/m3
1.3
地表覆土(部分客运)
15元/m3
厚度≥30cm
1.4
砌筑挡土墙
250元/m
含材料费
1.5
截排水沟
60元/m
2
临时工程费用
2.00%
以工程措施费用为基数计算
3
独立费用
3.1
管理费
1.00%
以工程措施和临时工程费用之和为基数计算
3.2
工程竣工验收费
1.00%
以工程措施费用和管理费用之和为基数计算
4
预备费
3.00%
以工程措施、临时工程、独立费用之和为基数计算
4.7.2估算总投资
本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估算总投资万元。
其中:
工程措施费用59.0771万元,临时工程费用1.1815万元,独立费用1.2051万元,基本预备费1.8439万元。
详见下表4-3所示。
临时使用林地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投资估算表
表4-3
编号
工程或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元)
一
工程措施费用
590770.5
1
削坡排危
hm²
0.3530
0
1.1
土石方开挖
m3
532
12.0元/m3
6384
2
场地平整
hm²
7.7565
0
2.1
土石方开挖
m3
46539
5.0元/m3
232695
2.2
土石方回填
m3
52386
4.0元/m3
209544
3
截排水沟工程
m
646.375
60.0元/m
38782.5
4
挡护工程
m
184
250.0元/m
46000
5
覆土工程(表土剥离土部分)
m3
3824.37
15.0元/m3
57365
二
临时工程费用
元
工程措施费用的2%
11815.41
三
独立费用
元
12051.7182
1
建设单位管理费用
元
工程措施费用和临时工程费用之和的1%
6025.8591
2
工程竣工验收费
元
工程建设费用和临时工程费用之和的1%
6025.8591
四
基本预备费
元
工程建设费用、临时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之和的3%
18439.12885
五
总投资
元
633076.757
4.8恢复时间
临时使用林地期限为两年,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为临时使用期满后一年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后的林地及时归还原林权所有者。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应经原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机关同意。
4.9植被恢复情况说明
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后,植被恢复工作将移交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