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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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节建设工程前期工作流程
第一条
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由总工室负责实施管理,具体工作流程见《项目管理主要
工作流程》。
第二条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主要包括: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可研审批、立项审批、招标
方式核准、测量(现状地形、纵、横断面)、方案设计审查、地质勘察、初步设
计审批、概算审核、施工图审查备案。
第二节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办事指南
第一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
办事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目的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进行审核,从环保角度决定项目的可行性,确定项目的环保措施。
申办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中的建设项目
须提交材料
(各1份)
1、申请报告表;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
3、选址意见书;
4、立项批文。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机构
国土规划部环境资源处
办理地点
管委会办公大楼C座2楼
办理时间
8:
30-17:
30
办理期限
不需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环评审批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登记表审批3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批7个工作日,报告书审批10个工作日。
需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环评审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报告表审
批7个工作日,报告书审批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环境资源处
备注
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无须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可研批复)
办事项目名称
基本建设项目可研批复
审批目的
审核建设项目的建设依据、项目建设的意义,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筹资方案、投资效益以及建设周期等。
申办范围
政府投资新建、改扩建项目
须提交材料
(各1份)
一、项目的坏境影响评价批复(环评批复);
二、.用地预审
三、选址意见书
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专业评估咨询机构对该项目的可研评估意见
六、建设单位申请对项目可研进行批复的报告
办理机构
项目建设部经济协作处
办理地点
长沙市人防办公大楼7楼
办理时间
8:
30-17:
30
办理期限
7-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项目建设部经协处
备注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
办事项目名称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审批目的
审核建设项目的建设依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估算、筹资方案、投资效益等。
申办范围
市级投资项目
须提交材料
(各1份)
一、立项申请报告
二、环评批复
三、可研批复
四、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
备注:
先导区重点项目可凭申请报告直接立项,后续需补充可研、环评、选址意见等相关手续。
参考文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机构
项目建设部经济协作处
办理地点
长沙市人防办公大楼7楼
办理时间
8:
30-17:
30
办理期限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备注
1、市属项目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区属项目由区计划统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2、申请报告及附件的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依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估算、资金来源、资金证明和资本金到位证明等
3、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市计划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研究通过。
4、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无须办理项目立项。
第四条新建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用地蓝线、选址意见书
办事项目名称
新建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用地蓝线、选址意见书
审批目的
确定项目的方案设计提供设计要点及范围
申办范围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须提交材料
(各1份)
一、立项批复;
二、办理设计要点、用地蓝线、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报告
三、项目的规划依据图(控规单位或者从规划局信息中心出具)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参考文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机构
国土规划部规划处
办理地点
管委会办公大楼2楼
办理时间
8:
00-17:
50
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任明
备注
第五条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核准
办事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核准
审批目的
核准项目设计、地勘、施工、代建(监理)招标方式
申办范围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
须提交材料
(各1份)
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项目立项批复;
参考文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机构
项目建设部建设工程管理处
办理地点
长沙市人防办6楼
办理时间
8:
30-17:
30
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备注
第六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办事项目名称
设计方案审查
审批目的
审批所报的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对于通过方案竞赛(比选)的
项目,还需审核设计方案是否按中标方案及专家意见进行设计
申办范围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须提交材料
(各1份)
一、主件:
1、立项批复文件;
2、现状地形测绘文件;
3、方案审查申请报告;
4、规划设计要点,选址意见及用地蓝线;
5、方案设计文件(6份-8份);
6、可研批复;
7、环评批复;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
交通影响分析报告(1份);
相关的政府部门批文或根据规划要求进行论证的文件(1份);(案例:
公共设施公司的杜容路方案设计)
9、方案调整需附上次方案批复意见及附图(
1份)。
参考文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机构
国土规划部建筑房产处
办理地点
管委会办公大楼2楼
办理时间
8:
00-17:
50
办理期限
8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备注
第七条建设工程勘察成果审查
办事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勘察成果审查
审批目的
对工程项目的勘察报告、计算书等进行审查(先导区只对工程勘察的结算进行三审)
申办范围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须提交材料
(各1份)
(1)报审表(1份);
(2)工程勘察成果报告书三份(原件)加盖资质章;
(3)勘察纲要,勘察任务书,计算书一份(加盖资质章);
(4)图表和原始资料(复印件加盖资质章)(1份);
(5)经审查合格的勘察合同(1份)。
参考文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1条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机构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8:
30-11:
30
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备注
先导区暂不办理该业务
第八条初步设计(审批)
办事项目名称
初步设计(审批)
审批目的
在方案审查通过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建筑、结构、水、电、气、排水、概算等各个专业提出审查意见。
申办范围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须提交材料
(各1份)
1、项目立项;2、项目概况表;3、地勘资料;4、方案设计通过规划部门评审的意见;5、环评批复;6、用地红线;7、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报告
参考文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机构
国土规划部建筑房产处、项目建设部工程技术处
办理地点
管委会办公大楼2楼
办理时间
8:
00-17:
30
办理期限
8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备注
第九条市级财政投资项目投资概算(审批)
办事项目名称
初步设计(审批)
审批目的
在方案审查通过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建筑、结构、水、电、气、排水、概算等各个专业提出审查意见。
申办范围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须提交材料
(各1份)
1、项目立项;2、项目概况表;3、地勘资料;4、方案设计通过规划部门评审的意见;5、环评批复;6、用地红线;7、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报告
参考文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机构
国土规划部建筑房产处、项目建设部工程技术处
办理地点
管委会办公大楼2楼
办理时间
8:
00-17:
30
办理期限
8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备注
第十条施工图审查备案
办事项目名称
施工图审查备案
审批目的
审查施工图的各专业(建筑、结构、水、电、气等)的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申办范围
新建、改扩建项目
须提交材料
(各1份)
A、房建项目:
1、施工图原件(8份);2、地勘报告2本;3、立项批复、规划设计要点、选址意见书各一份复印件;4、初步设计批复;5、人防部门的
批复;6、结构计算书电力负荷计算书等;7、勘察、设计合同各一份;
B、市政项目:
1、施工图原件(8份);2、地勘报告2本;3、立项批复、规划设计要点、选址意见书各一份复印件;4、初步设计批复;5、设计概算;6、桥、涵结构计算书;7、勘察、设计合同各一份;
参考文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机构
国土规划部建筑房产处
办理地点
管委会办公大楼C座2楼
办理时间
8:
30-11:
30
办理期限
15-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备注
第十一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事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审批目的
根据规划条件进行审核,对满足规划要求的工程项目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办范围
在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
须提交材料
主件:
(各1份)
(1)书面申请报告;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公章(1份);
(3)有权机关批准的项目立项文件;
(4)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1份);
(5)建设基地的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建设单位与原用地单位需
一致,联建项目应附原用地单位与建设单位的联建协议(1份);
(6)经投标取得的项目,应提供全部土地出让合同、出让文件、用地蓝图、有关招投标说明书等;
(7)建设基地最新实测地形图(测量队绘制的用地范围地形图方案图及坐标);
非主件:
(1)规划管理部门最终审定设计方案的批复及规划文本(1份);
(2)市政府对用地调整的专题会议纪要;
(3)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预审书;
(4)重点工程和大、中型建设项目,需提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5)工业项目需有“环境质量影响报告书”和环保主管部门的批文;
(6)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7)若有退件单,请附进。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丨市城市规划条例》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机构
国土规划部规划处
办理地点
管委会办公大楼2楼
办理时间
8:
30-11:
30
办理期限
8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备注
1、主件资料:
体现报送审查、审核的内容必需的资料;
2、非主件资料:
出具审查批文所必须的,但区别于主件资料的其它资料,包括冋一部门的前置批文;
3、非主件资料欠缺的,应在发补件通知的冋时,办理收件,并进入审
批程序,开始计算审批时限。
应补资料未补齐前不予发放审批文书。
4、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建设项目,无须提供主件材料中第(3)、
(4)条资料,非主件材料中的第(3)条材料。
第十二条工程量清单及上限值审核
办事项目名称
工程量清单及上限值审核
审批目的
预算审核完成,给招投标工作提供依据
申办范围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
须提交材料
(各1份)
施工图文本及电子文档,标底编制报告
参考文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机构
财务审计处
办理地点
先导区管委会2楼财务审计处
办理时间
8:
30—17:
30
办理期限
1个星期
咨询电话
备注
第十三条招标公告、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审批
办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审批
审批目的
通过招标备案,进行上网公示
申办范围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
须提交材料
(各1份)
规划要点、立项批复,概算批复,招标方式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工程量清单(文本和电子版),施工图(电子版),可研批复。
参考文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机构
项目建设部建设工程管理处
办理地点
长沙市人防办6楼
办理时间
8:
30-11:
30
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备注
第十二条施工许可证办理
办事项目名称
施工许可证
审批目的
施工许可证是工程合法开工的前提,是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的必备条件,也是先导区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重点
申办范围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
须提交材料
(各1份)
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已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3、应招标项目已办理中标通知书;
4、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5、已办理施工合同备案;
6、已办理监理合同备案;
7、已办理项目资本金监控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核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核定);
8施工现场踏勘符合施工条件;
9、已经取得《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专项防雷工程合同书(非建筑主体同时施工的防雷项目)。
10、施工现场踏勘符合施工条件。
参考文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机构
国土规划部、项目建设部
办理地点
先导区管委会、人防办
办理时间
8:
30-15:
30
办理期限
60天
咨询电话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