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室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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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室管理制度
质量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质量管理职责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加强部门管理,规范职员的行为,确定工作标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倡导员工进行精细化操作,使质量室员工的个人素质得以提高,有利于团队建设,树立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质量室的检验和试验全过程。
三、质量室岗位职责
(一)质量部长职责
1. 在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门领导下,负责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2. 组织制订和督促实施质量体系文件;
3. 组织落实和实施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文件;
4. 组织内部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
5. 组织检查、督查各施工部门的质量实施情况;
6. 组织对不合格品产品的纠正和产品质量预防措施的验证;
7. 组织经理部每月进行工程质量检查,指出有关工程 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8.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对体系认证工作的全面管理;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质量员职责
1. 协助部长制订和具体实施管理体系文件;
2. 协助部长对体系文件的管理(包括发放、作废、保留文件等);
3. 协助部长制订内部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计划;
4. 协助部长对不合格产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验证;
5. 热爱质量工作坚守质量岗位,认真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各工序交接的质量验收工作;
6. 负责审查试验室所做的各种建筑材料的分析鉴定和配合比,砼强度及其它技术指标;
7. 配合材料部控制好材料质量,凡未经工程师签认的材料不能进货,经检验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
8. 协助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各项质量抽检及验收工作;
9.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施工队,对管理体系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收集在实施中的反馈意见,以便使管理体系更具有适宜性和有效性。
10.参加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发放,对作废文件和保留资料进行收集、处理,保存送资料室归档;
11.收集和整理测量、试验及质量资料,分析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积极反馈信息;
12.对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参与试验、测量等的复检工作活动,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13.整理资料,送部长审核,并归档。
四、质量室制度系统
(一) 质量室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质量部工作的管理 ,保证质量工作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1) 负责本项目质量的监督和改进,实施对检验、测量和试验的质量监测与预控。
2) 负责对质量事故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理。
3) 负责本项目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订并监督实施。
4) 负责本项目的内部质量审核。
5) 负责本项目质量体系文件的管理。
3. 质量保证制度
1) 质量员应经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2) 质量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素质。
3) 质量员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质量检测工作,读取的记录数据要真实准确,填写记录和报告要签名,对检测数据负责。
4) 质量记录必须有第二者复核,并由质量部负责人审核。
未经复核的质量记录对外无效。
发出的质量记录留一份存档备查。
4. 质量资料归档制度。
1) 质量部应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质量资料的归档保管。
2) 质量资料内容包括:
质量检验记录、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等与质量部有关的文件资料。
3) 质量资料应按资料的性质分类编目、整理存放,要求简洁、系统,便于查阅。
4) 非本室人员查阅资料应经质量部负责人同意,借出资料应办理手续,经质量部负责人批准。
(二) 文档、记录管理制度
1、 文件资料发放登记制度
1)项目的外来文件由合同部归口管理,该部门负责外来文件的转发和登记。
2)对收到的外来文件处理程序为:
签收、登记、分发。
具体程序为:
项目的文件(包括技术资料)由合同部签收后交主任工程师批示,项目资料员按批示对文档进行处理。
3)文件资料管理部门收文处理程序为签收、登记、分办、拟办、批办、催办等,应保存收文原件。
行文程序为拟稿、审核(部门负责人)、核稿、签发、编发文号、打印、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4)对内发放所有(含转发)文件,必须在文件中注明文件份数,并按要求进行编号。
5)内部文件在制定过程中需要由各负责人会签的文件原件及会签意见、公司会议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签到表等资料必须作为重要资料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措施(复制副本、分地保存等),进行重点保护。
6)所有的上报资料在上报前必须保存备份在项目,并在项目存档,各项目对业主、监理的文件必须有业主、监理方的签收。
2、项目资料管理
1)项目前期资料管理。
标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图纸会审及记录、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开工通知单及公司审批文件、项目责任承包合同、项目部组成人员及分工、项目经理部印章、启用文件、领用印章手续等属项目前期资料,由项目经理部自主管理。
2)项目施工资料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平面布置、网络计划、月进度计划、图纸交底及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及签证、隐蔽工程记录及验收签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移交时交复印件)、施工日志、施工记录、晴雨表、现场各项签证、材料合格证明及规格、型号、数量、进场验收、工地重大事故记录,分部分项作业记录属项目施工资料。
施工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公司项目考核将把抽查项目资料作为工作内容之一来抓。
3)项目后期资料管理。
竣工图、工程交工文件、工程计量文件、质量评定等级及证书、工程照片、责任缺陷期意见等属项目后期资料。
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六个月以内,上述所有资料项目经理部要分类收集、整理、装订成册,经公司主管部门验收,公司主管领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交公司档案室永久保存。
第二章执行标准
以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制度为项目部管理制度的标准,认真贯彻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第三章技术资料签字制度
(一)总则
工程项目所涉及公司技术、质检、安全部门签字的,一般性的资料由工程片区管理负责人签字,"施组"、施工方案、工程开停工令、工程竣工资料由相应负责人签字。
(二)工作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按照《施工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的封面、格式执行并进行统一编号,编制或制表、计算人,复核或审核人,批准人要签字齐全并标注签字日期;
2、原始记录按不同类别建立统一格式并进行统一编号,记录或制表、计算人,复核或审核人,批准人要签字齐全并标注签字日期;
3、技术检查记录中检查人与被检查人均要签字齐全并标注签字日期;
4、按单位工程建立工程日志,专人负责逐日记录(采用黑色签字笔),字迹应工整不潦草、不涂改,每页要有记录人、复核人签字;
5、工程日志格式及内容根据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要求另行确定;
6、测量记录使用专用记录本(公司下发的全站仪记录薄、水准仪记录薄)用铅笔记录,记录项目应正规完善(包括:
名称、部位、日期、天气、地点、人员、仪器编号等),每页记录应签字齐全,不得撕毁缺页,采用非手工记录的,测量后要及时将相关数据打印输出,签字齐全并留存备查;
7、需要编入工程竣工文件的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均应符合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及国家、行业的相关文件规定,各类表格应填写完善、文字清晰、签章齐全;
8、资料由相关技术人员负责收集,资料员负责整理归档及保管。
第四章技术复核及检算制度
为规范我分部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促进工程项目的技术监控,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望遵照执行。
1、外业测量及重要的计算、设计、编纂工作的技术资料,应由第二人复核或检算,以确保数据及资料的准确无误;
2、整理后的文件资料还应由第二人进行校对,避免产生错误;
3、测量记录的完整性应尽可能在作业现场完成核对工作,避免错误产生;
线路测量、路基填筑开始;桥梁墩台、涵洞等独立建筑物原始位置控制点;
5、基底、基顶、墩台顶、建筑物竖向特殊变化部位的高程等,一定要采用换手复核(换人或更换方法),确认无误;
6本标段内各级测量机构负责完成的控制测量,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复核。
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外业记录和内业资料是否规范,测量方法是否合理,记录是否真实可靠,记注是否清楚明显计算是否正确,签署是否完善,图标是否齐全。
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返工重做。
复核的主要内容有,符合测站平差方法是否合理,成果是否正确,有无笔误;对最终实用平差结果进行换算、验算和反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
第五章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一)目的
规范项目部技术资料保管工作,确保技术资料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系统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技术资料保管。
(三)工作程序
1、各项目部设专职或兼职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各类技术资料按专业分类立卷,编制卷内目录,并汇总成项目部技术资料总目录;凡需要留存备查的技术资料都必须纳入技术资料目录中。
2、所有技术文件和资料均需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标识、编号、登记、发放、签收、存档。
3、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公司来文、业主来文、监理来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与技术工作有关的重要文件和资料的接受、发放、保存、更替和借阅要建立相应的动态管理台帐。
4、对设计文件要求采用的标准图、参考图及相关规范列出清单,缺少的要及时配备齐全;每季度要对使用的标准图、参考图及规范、标准进行有效性确认,留存相关记录。
5、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施工记录、资料需按单位工程分类存放,并建立卷内目录及资料台账;报送监理签批资料需留有交接记录;施工记录、资料台账需及时进行更新。
6、全部技术资料都要标识清楚,分类存放,作废资料。
第六章技术交底制度
(一)工程技术交底的目的
规范工程技术交底,确保通过工程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规模、建设意义、工程特点;明确施工任务、施工工艺、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安全、质量、进度措施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目标。
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作为施工管理的原始技术资料应妥善归档。
工程技术交底应含以下内容:
设计图、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施工进度和工期要求、使用的施工方法和材质要求等。
(二)工程技术交底的方式
1、技术交底应按不同层次、不同要求和不同方式,应使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内容、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
2、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工程科实施,向各工区相关的技术人员、专业工程师进行书面交底。
3、工区的技术交底由工区技术主管组织,专业工程师实施,向工区所属的作业队的队长、队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工班长及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4、工区的技术交底必须交底到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手中。
进行技术交底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弄清交底内容。
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加以归纳汇总,对内容作必要的补充修改,使其更加完善。
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计划的变动,应按有关制度报请上级批准。
保证施工人员弄清,做到心中明确自己的职责、岗位、应该做什么、怎样做。
5、技术交底必须要有交底记录。
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人员(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字。
未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人员必须补充交底。
工程总体交底记录由项目工程科保存,现场技术交底由现场主管工程师保存,施工结束后再报送项目工程科存档。
(三)工程技术交底管理规定
1、技术交底工作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
重大和关键工程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与,或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交底。
各级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部门应经常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
2、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
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并签字认可。
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劝止,劝止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同时报上级处理。
3、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属于无证上岗或越岗参与施工者除本人应负责任外,班组长和班组专职工程师(技术员)亦应负责。
(四)工程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在工程开工前,各级技术管理人员依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技术规范等资料,对班组各级人员进行交底,交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可根据具体交底项目调整交底内容:
⑴总承包的工程范围及其主要内容;
⑵设计文件说明、施工图纸设计内容(不含工程数量);
⑶施工顺序和施工技术方案;
⑷技术规范要求、使用的工法或工艺操作规程;
⑸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要求和评定标准;
⑹交底部位工期要求;
⑺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⑻施工中保证安全、环保的主要措施;
⑼有关施工技术管理和监理办法,合同条款规定的法律、经济责任和工期;
⑽所使用材料的特性、技术要求及节约措施;
⑾各单位在施工中的协调配合、机械设备组合、交叉作业及注意事项;
⑿设计变更内容及要求;
⒀已交底工程项目因施工人员、环境、季节、工期的变化或技术方案的改变必须重新交底;
⒁其它施工注意事项。
第七章技术工作台账及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一)台账管理制度
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是提高项目部管理水平的一种有效途径,台账种类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善,直接反应一个项目部对标准管理的认识程度。
在台帐资料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能够起到自我督促、强化管理的作用。
台账的管理是项目部规范管理上档次,提高项目部管理水平的需要。
1、台账录入要及时、准确、清晰,便于查看。
2、台账要专人录入,数据、信息、记录内容要真实,与实际相符。
3、台账要设专人管理,定点存放。
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移动、查看。
4、重要台账必须纸版与电子版两种形式保存。
5、项目部定期对台账数据进行审核,定期检查台账录入内容,确保台账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6、安全台账应与其他台账分开放置,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亲自管理。
7、所有台账盒签必须统一打印,名称清楚、完整。
(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为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及连续性,加强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和有效利用,统计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
1、定期整理统计资料,加强统计资料管理。
各种统计资料保存连续完整,及时按照归档要求整理、装订、编号、管理、移交;及时备份同期计算机统计资料、统计软件,并保证与纸介质资料一致,积极推行档案存储光盘化;能够将年度统计资料整理成册。
2、设立专门的档案橱,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3、各种统计报表和分析资料、原始记录及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材料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入楼,并对历史统计资料搞好搜集和整理。
4、统计人员调动或调整时,要分类别、按时间先后顺序搞好交接。
交接的资料、材料要列出清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5、各种统计资料要妥善保管,严格遵守《统计法》和《保密法》中有关统计资料保密工作的规定,不得乱翻阅,严格借阅手续,杜绝统计资料丢失现象的发生。
6、按照文书档案管理标准,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八章定期检查考核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现场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给职工创造良好的生活、作业环境,确保企业良好施工形象和信誉,制定本检查考核制度。
2、实行检查考核制度,激励和调动项目部全体员工进行规范化施工。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本项目各作业班组及架子队的施工考核工作。
(二)实 施 规 定
1、项目部应建立技术施工管理网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第五条 项目部及有关科室、班组、架子队均应建立相应施工定期检查考核责任制。
2、项目部所制定的施工管理目标、指标,应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和班组责任人。
3、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应对定期检查考核施工相关内容作出明确要求。
4、各级人员在进行施工管理检查时落实是否按交底、方案、作业指导书等要求施工。
5、对各队负责人,定期考核,及时奖惩。
6、各有关单位(架子队)必须配备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员、相关实验人员等,每天对施工现场质量、作业程序等进行检查。
7、检查期限:
项目工程部每月不少于三次检查。
8、文明施工责任考核规定:
(1)考核期限:
项目工程部对下属架子队、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3次。
(2)考核评价采用计分制形式,考核的结果与相关人员的业绩和经济利益挂钩,对连续二次考核不合格的相关人员分别调离工作岗位和进行经济处罚。
第九章技术工作交接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掌控各项目部技术人员因辞职、休假、调离等情况对技术管理工作的影响,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实现标准化、正规化、制度化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全体人员。
(三)工作交接流程
1、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况
2、因工作需要调离、轮岗、换岗、晋升等原因造成岗位变动者;
3、因个人、家庭或其他原因提出辞职者;
4、因休假、事假、婚假等超过3天以上者;
(四)工作交接内容
1、工作资料:
所负责管段技术资料,如工程日志、检验批报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图纸、技术交底资料、试验及相关测量记录、施工台账、计算资料、材料计划、工程数量统计表、设计变更文件、图纸审核记录表、验工计价、重要会议纪要;施工规范、标准、以及与甲方或设备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文件、安全协议等。
2、知识移交:
所负责管段工程进度、施工台账编制情况、材料计划提取情况、计算及交底情况、设计交底情况、图纸审核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测量仪器仪表情况;主要工作概述、日常的工作流程、卡控重点、在岗位从事技术管理工作时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第十章重大技术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一)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1、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需要贯彻落实的工作;
2、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安排、总结;
3、重大工作方案、重要决策、决定、制度和措施;
4、领导班子建设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5、所属单位及党组织的设立与撤销;
6、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特殊问题和重要的突发性事件;
8、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的方式及时间
向上级请示问题和报告工作情况,一般采取正式文件或传真电报方式,紧急情况可先用电话请示报告。
后补报文件或办理传真,必要时单位主要领导可当面向上级请示报告有关问题。
对阶段性工作要定期请示报告。
其他问题要按有关时间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年度计划、总结每年报告一次;紧急及特殊情况可随时请示报告。
(三)请示报告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1、重大问题必须事先请示,不得越权决策,不得先斩后奏,自行其是。
2、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向上级报告反映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3、请示报告的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随时报告,个人不得以组织名义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4、请示的问题如上级批示或答复不同意或作部分修改,坚决做到下级服从上级。
(四)请示报告的责任
班子成员和干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这一制度,牢固树立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观念,自觉地维护大局和整体利益,坚定不移地执行上级机关的各项决定,保证上级决定在本单位的落实;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重要责任者,应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处罚。
第十一章质量责任制度
(一)项目经理的质量责任
1、项目经理是施工的直接组织者和指挥者,对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
2、认真领会上级的意图,创造性地执行上级的意志和要求,坚持按施工程序办事,按技术、质量标准组织施工,对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不重视质量的思想和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3、随时掌握本工程的工程质量状况,对上级机关和技术、质检人员提出的质量问题,认真组织整改。
4、对因组织指挥不力,方法不当,甚至违章施工造成的工程内在外观质量问题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5、组织制定项目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经常听取工程质量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程质量的动态,定期参加质量分析会议,参加质量检查等管理活动。
6、正确处理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的关系,积极支持总工程师和技术、质检人员的工作,带头阻止以任何理由降低质量标准,削弱质量管理的行为。
7、负责本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的实施。
(二)项目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
1、总工程师是项目工程质量主要负责人,根据项目经理的意图,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
主持质量工作会议,组织质量大检查的评比等活动,落实质量奖罚。
2、组织制定工程质量的技术保证措施,及时了解和管理工程质量状况,针对施工质量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方案和改进措施,并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落实。
3、对因施工方法不当或技术指导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或不合格工程负领导责任。
4、负责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重要施工工艺的编制。
并负责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重要施工工艺的实施。
5、方案批复之后两天之内组织项目部全体技术人员学习。
6、对因施工方法不当或技术指导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或不合格工程负领导责任。
(三)副经理的质量责任
1、副经理对项目经理负责,实施总体施工方案及重要施工工艺。
2、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分析并解决施工中存在问题,保证实现进度、质量及安全目标。
3、落实检查中不合格项的处置,负责纠正预防措施实施和验证。
4、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四)质检工程师的质量责任
1、负责质量管理标准、制度的制定、宣传、教育,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和现场技术指导人员抓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各工序和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以及配合质量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证,并填写相关的质量记录。
3、组织工程质量评比检查,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参与验工计价并负责质量签证,参加对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4、有质量否决权,有权制止不重视质量的行为,或责令其停工整顿,或限期进行返工处理,并可在授权的权限内对其处以罚款。
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有权在授予的权限内实施奖励。
5、对因不坚持原则、工作失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五)安全部部长的质量责任
1、负责编制项目部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计划及纠正、预防措施并负责检查其实施的有效性。
2、参与总体施工方案、重要施工工艺的制定。
3、负责现场工程质量的管理和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
4、负责各项质量记录的督促、落实和管理工作,并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与评定。
5、负责不合格项的评审和处置。
6、负责本项目的贯标工作。
7、参与施工方案及工艺过程的确定,负责质量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六)工程部部长的质量责任
1、编制分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2、负责总体施工方案的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各工区技术工作。
3、负责与业主监理和设计院的工作联系和协调,及时协调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答复业主、监理和设计院提出的有关问题。
4、负责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和发放。
5、收集竣工资料,做好归纳、整理,及时归档。
6、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学习业主、监理和集团公司、分公司以及项目部的有关文件,确保技术人员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和要求,确保工作的合法性、有效性。
7、组织实施各分项工程开工前的总体技术交底。
8、组织召开技术经验交流会和技术成果发布会,并建议项目部对优秀技术人员和技术成果进行表彰和奖励。
9、负责联系、组织落实变更设计有关事宜。
10、组织实施图纸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按时上报。
11、定期组织全体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