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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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总结

云南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总结

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市)、县(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粮食局的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云南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脱钩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8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云发〔2002〕3号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2〕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

现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粮办财〔2006〕11号)的精神和要求,将三年多来云南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简要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8号)及国家5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计综〔2002〕250号)精神,云南省委、省政府结合云南的实际决定:

从20XX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取消粮食定购,放开粮食收购、粮食市场和粮食价格的“一取消三放开”政策,并制定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2〕45号),明确了我省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即:

总体放开,分级负责,加强调控,确保安全。

为了加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云发〔2002〕3号文件)。

按照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加大了力度。

三年多来,全省各级粮食部门十分重视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工作,根据各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和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云南粮食部门的实际情况,借鉴省内外粮食企业改革和其他行业改革的经验,按照抓大放小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本着“坚持以深化企业改革为先导、大胆探索,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有进有退、以退促进、以放促活,坚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坚持规范操作、积极稳妥、讲求实效,加快国有粮食企业的体制创新、机制转换和结构优化”的原则,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行“一厂一策”、“一企一策”,采取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多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有序地推进全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进程。

(一)改革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总体放开、分级负责、加强调控、确保安全”的基本思路,进一步转变各级粮食管理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健全和完善粮食储备调节制度,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积极探索在国家宏观调控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云南省情、粮情的粮食流通体制。

(二)改革目标:

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建立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和考核体系为杠杆,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在确保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国有资产退出和职工身份转换,力争20XX年多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基本完成改革,附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民营化改制;20XX年基本实现国有粮食企业战略性重组,形成比较合理的结构和布局,原则上每个县(市)保留一户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企业,并做强做大一批大中型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粮食企业,在全省粮食宏观调控中发挥主导作用,全面提高国有粮食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粮食经营,实现粮食市场多元化;力争20XX年实现划开老帐当期盈利,20XX年实现全省粮食系统扭亏为盈,使全省粮食工作登上新台阶,树立粮食系统的新形象,为全省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三)改革目标完成情况: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云南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的攻坚战、扭亏增盈的翻身仗和确保粮食安全的持久战三战告捷,即:

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任务基本完成,实现了当初制定的改革目标;扭转了1996年以来云南粮食系统全面亏损的局面,实现了“划开老账,当年盈利”的扭亏增盈目标;确保了云南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截止20XX年12月底,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数为241户,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数为196户(比20XX年底的818户减少622户);现有企业职工12886人(其中仍保留国有职工身份的有4027人),比20XX年底的32472人减少19586人。

这是我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丰硕成果的时期,基本实现了在思想观念上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基本实现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工作职能上由微观管理、直接经营到宏观管理、引导、调控、监管、服务的转变;基本实现了在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由小步慢走到大胆突破的转变;基本解决了长期困挠云南粮食的老人、老粮、老帐“三老”历史包袱问题;基本建立了云南粮食购销市场机制和各级政府的宏观调控机制。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掌握有关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使全省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顺利推进,全省各级粮食部门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粮改的方针、政策、法规,通过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广泛学习和宣传贯彻,将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传达贯彻到每个企业、每个干部职工中(含离退休职工),使每个干部职工都了解、领会和掌握其精神实质,积极参与、关心、支持改革。

同时,根据20XX年5月14日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秦光荣同志到省粮食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的指示“要确保全省粮食供应和市场稳定,全省粮食工作要上一个新台阶,粮食经济工作要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粮食部门要改进服务、提高质量、树立新形象;必须进一步加快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步伐,改革的胆子要再大一点,思想要再解放一点,步子要再快一点,必须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社会稳定”。

省粮食局及时召开了局务会、分析研讨会和全省粮食局长会议认真传达贯彻秦光荣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当前粮食购销市场化以来的新特点、新任务、新要求、新问题和我省粮食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讨论和研究,提出了当前和今后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通过广泛的学习和宣传贯彻,统一和提高了全省粮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领导重视、明确目标,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为了加强对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领导,各级粮食局党组(党委)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粮食企业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班子和办事机构,做到了组织、机构、人员的落实和工作、措施、责任的明确。

同时,把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列入当前粮食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纳入年度粮食工作要点。

例如,省粮食局党组将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列入“云南省粮食局年度工作要点”,以文件下发各州、市粮食局和省局直属各单位执行,并对各州、市、县粮食局和省局直属各单位提出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要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为重点,突出完成改革改制任务、实现扭亏增盈的目标;要根据粮食购销市场化的发展变化,遵循市场规律和效益原则,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的要求,把切入点放在产权制度改革上;要制定出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扭亏增盈的各项具体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层层分解落实,年底对各州、市粮食局和省局直属各单位进行考核”的要求。

(三)深入基层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摸清家底。

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各级粮食局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分别组织开展了不同形式、相当规模的调查研究工作,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结构和近年来的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通过深入基层、听取汇报、走访咨询、座谈了解等的调研,掌握了情况,摸清了家底,做到心中有数,为制定改革和具体实施方案奠定了基础。

每年,省粮食局的各位领导都分别率领由有关处室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就如何进一步转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把职能从微观管理、直接经营转到“引导、调控、监管、服务”宏观管理上来;如何进一步加大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力度,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步伐;如何切实抓好粮食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实现全省粮食系统扭亏增盈,努力完成全省粮食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等问题,分别到各州(市)、县(市)粮食局和粮食基层企业进行认真全面、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

(四)认真组织改革改制方案制定、报批和实施。

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国企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和对所属企业的调查、摸底情况,各级粮食局认真组织骨干人员制定各自的“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总体方案”,经过组织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座谈、咨询、讨论、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后上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总体方案的批复情况,各级粮食局根据从实际出发、因企施策、“一厂一策”、“一企一策”和不同企业采取不同方法的原则,认真组织所属各企业制定“各企业改革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报经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

工作中坚持规范操作、积极稳妥、讲求实效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确保全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全面、稳妥的开展和推进。

(五)依靠各级党委、政府,依靠政策,按程序依法办事。

各级粮食部门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过程中,除内部加强领导、结合粮食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外,在每个阶段、每个事项的工作过程中:

坚持以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为依据;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坚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对政策不够明确和相关配套政策不够清楚的,积极主动的向各级有关部门联系、勾通、咨询、征求意见,以取得他们对粮食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坚持按政策、法规办事,按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使全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取得实效地稳步推进。

(六)结合粮食企业的实际,采取不同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方式。

根据新形势下粮食部门面临的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同的实际情况,对不同地区、不同企业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政府部门要与企业脱钩,实行政企分开。

在省直企业的改革中我们采取:

对整体素质良好、经济效益较好,或素质、效益一般,有条件搞活的企业,采取边改制、边转机,逐步完善,深化提高的运作方式,进行资产重组或股份制改造;对经营效益差、负债重、扭亏无望的企业,实行关闭;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分步和主管部门脱钩。

在州(市)、县(市)企业中采取:

根据粮食购销市场化的发展变化,围绕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确保粮食安全的要求,进行合理布局调整和资产重组,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对承担国家、省、州(市)、县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骨干企业,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进行规范的公司(集团)制改组改造,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企业内部的三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盈利水平,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拓展经营业务,在粮食宏观调控中发挥主导作用;对分散在城乡各地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附营企业,实行撤消、兼并、租赁和拍卖,改组联合、整体转制、股份合作、分离重组、国有民营等多种形式;按照粮食购销市场化的要求,积极引导、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粮食流通经营,鼓励守法经营、有竞争实力的民营企业兼并、收购国有中小粮食企业。

(七)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统筹解决和安置好国有粮食企业分流职工。

一是从企业盘活资产中筹集一部分,二是从各州、市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总盘子中补助一部分,三是建立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和考核体系,以奖代补解决一部分等三个渠道筹措职工安置经费。

对已参保企业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确有困难的由同级财政给予解决。

如,玉溪市、县(区)政府从整个国企改革的总盘子中给予了3198万元的补助资金支持,思茅市从财政资金中挤出1120万元支持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总体推进改革进程。

(八)积极争取落实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改革改制企业负担。

经各级政府同意,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执行:

在办理工商、税务变更登记以及土地、房产、水电、交通工具、通讯设施过户等相关手续时,除证照工本费外的收费一律免缴;在缴纳审核、评估、验资、咨询、登记、鉴证等费用时,属政府部门收取的,只收工本费;属中介机构收取的,按国家规定最低收费标准减半收费,困难企业可在此幅度内减、免、缓,同时简化相关手续。

(九)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稳定。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涉及企业的每一项国有资产和每一笔债权债务的正确处置以及每一个干部职工的妥善安置等问题,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系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为了确保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省、州(市)、县(市)粮食局党组(党委)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常抓不懈,通过走访、了解、咨询、座谈、慰问等形式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了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向前推进、职工的思想稳定。

同时,确保了每年“两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和稳定。

三、主要经验:

总结、回顾“十五”时期特别是近几年来的工作,我们之所以能够取得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突出成绩,我们的主要经验是:

(一)我们做到了“六个必须始终坚持”: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改革方向;二是必须始终坚持“三个全心全意,一个尽心竭力”,即:

全心全意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全心全意为基层和企业服务,全心全意为城镇居民服务,尽心竭力为政府确保粮食安全服务;三是必须始终坚持用改革凝聚人心、用发展振奋精神、用服务树立形象;四是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有云南特色的粮食发展道路;五是必须始终坚持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六是必须始终坚持团结干事谋发展,不断营造民主、团结、务实、和谐的政治氛围,不断营造扎实奋斗、开拓进取的工作氛围。

这六条经验是我省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团结、拼搏和奋斗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和财富,也是我们开创未来、再创辉煌的致胜法宝。

(二)建立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和考核体系。

20XX年省政府拿出3000万元建立各州(市)、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扭亏增盈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各地的企业改革、人员分流、购销业务、成本控制和扭亏增盈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实行一次性以奖代补,考核到县、奖到州市,充分调动了各地各部门支持、重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扭亏增盈工作的积极性。

(三)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和支持。

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了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或指导协调组,把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纳入当地国企改革的总盘子,制定了工作方案,出台了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云南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粮食安全和粮食工作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秦光荣同志多次深入粮食系统进行工作调研,对搞好全省粮食工作,深化企业改革,抓好扭亏增盈,确保全省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省委副书记、省长徐荣凯同志主持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全省粮食工作的汇报,原则同意了省粮食局提出的粮食企业改革和扭亏增盈的方案。

由于,各级党委、政府对粮食工作的高度重视,使全省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倍受鼓舞,增强了做好粮食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目前,全省粮食系统同心同德、和衷共济,在困难中奋进,在改革中发展,粮食职工精神振奋,粮食工作有为有位。

四、存在的问题:

我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

(一)面对粮食宏观调控紧平衡的新形势,粮食流通管理和宏观调控的理念、机制、手段和方法还未完全跳出过去计划经济模式的桎梏,急需创新和发展。

(二)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虽然已经基本完成,但企业小、弱、散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如何支持改革改制后的国有粮食企业做强做大做优还没有迈出大的步子,粮食企业做强做大做优的工作任务较重。

(三)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角色转换和职能转换还有差距,承担起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履行好行业指导和服务的职能,任务还十分艰巨,根据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和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新要求,需要进一步合理调整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内设机构和职能等。

(四)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市场监管、粮油食品安全保障等工作需要有所突破。

(五)缺乏改革成本(资金)。

由于

(1)粮食部门长期以来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包袱沉重;

(2)大多数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较差、长期亏损、缺乏自我积累;(3)国有资产价值低、变现能力弱等等。

因此,粮食企业在深化改革中严重缺乏所需的改革成本。

例如,地方财政较好的州、市、县,由于得到了当地政府和财政的资金和相应政策的大力支持,粮食企业的改革工作进展较快、较顺利。

相反,地方财政困难的州、市、县,由于缺乏改革成本(资金),各项工作的进展相对较慢。

五、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继续加大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更新思想、转变观念,增强职工和企业的市场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意识,以尽快适应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新形势。

粮食企业要抓住机遇,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积极做好和拓展经营业务,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快角色转换和职能转换,用科学的发展观履行好行业指导和服务的职能。

(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新机制、新方法,不断提高粮食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确保全省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即: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改革改制的过程中,如何进行有效的组合、整合;重组整合后,企业如何尽快理顺和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搞活经营,使企业逐步做强做大做优;如何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提升粮食行业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在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的同时,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做好与政府、财政等部门的汇报、沟通等工作,上下共同努力,积极向国家争取扩大我省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的各项工作。

六、下一步主要工作:

为进一步全面完成我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工作,推动粮食行业的发展,全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进一步加强对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领导,不断总结和完善已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扭亏增盈为目标,以争取政策、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为动力,加大改革的力度,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大胆推进云南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具体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指导和服务。

省、州(市)、县(市)粮食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要集中精力,深入基层、企业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做好为企业服务和指导等各项工作。

同时,跟踪调查研究粮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各级政府提出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和措施,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

(二)坚持效益原则,抓大放小、优化结构。

进一步合理调整国有粮食企业布局,加快企业组织结构创新,有重点地培育一批大型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

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使企业布局和结构符合购销市场化条件下宏观调控的需要。

鼓励以资产为纽带,在全省逐步培育几个骨干大型粮食企业集团或集储备、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粮食企业集团,支持粮食企业做强做大做优。

(三)完善和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工作。

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各州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贯彻落实。

(四)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搞好会计信息统计和财务分析,做好扭亏增盈工作。

认真研究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办法,积极推行局直单位、中央储备粮昆明直属库目标责任考核,切实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等目标责任管理。

同时,继续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挂账处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反映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挂账的相关遗留问题,积极稳妥地解决企业历史包袱。

另外,积极向国家反映和争取企业改革改制资金,切实将支持企业人员分流安置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健全和完善粮食行政管理体制。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的行政执法职责,合理调整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内设机构和职责,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流通统计和监督检查机构、编制、职能和人员的落实。

(六)加强横向和纵向的联系、沟通。

在省粮食局党组的领导下,要加强与各地、州、市、县(市)粮食局及其企改办的联系,随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州、市、县(市)的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同时,要经常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向有关部门汇报(介绍)工作情况、了解咨询相关政策、讨论研究有关问题,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我们工作的了解、理解、重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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