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学讲义及习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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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讲义及习题
审计学讲义
前言
审计的概述
审计课程的特点:
作为会计专业本科阶段,审计课程来讲,仅仅为考生初步介绍审计课程所涉及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同时也介绍了审计行业的现状以及社会审计、国家审计相关单位部门内部审计的特色。
在基础内容的学习过程当中,要求考生一定要注意对基本知识的把握,所以在历年考试当中,对审计的基础知识,所涉及考试范畴比较多。
基于这种原因,建议考生一定要注意:
在学习过程中,对基本知识的理解,这块内容,考生在理解的情况下,才能够做到记住和记清。
审计考题:
一般情况下有36分的案例分析题;
作业审计课程的考试要求:
一方面对审计的基础理论和方法,做到扎实的记忆,而且记忆清楚;另一个方面要求考生能够熟练运用基础理论和基础方法。
对于审计课程,考试总体出题题型、题量以及分值分布情况:
按照最近五年之内的自学考试审计试题来看,可以发现每一年的题型,都应该是以下几种:
1.单项选择题;20分
2.多项选择题;10/20分
3.名词解释;2/4分
4.简答题;2/10分
5.论述题;1/10分
本书是自学考试《审计学》课程的统一教材。
为了适应自学考试的特点和要求,各章内容力求精炼、概括、突出重点,避免繁琐。
每章末附有复习思考题和作业题,以便于工作学员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培养学员实际工作能力。
本书共分为十四章,其中第一章、第二章和第三章为第一部分,称之为审计的概述,阐述一个核心内容:
审计概述部分要给大家介绍以下问题:
1.什么是审计,审计如何产生,审计的作用是什么?
2.审计的对象是什么?
3.审计工作有几种,分别具有哪些特点?
4.不同的审计工作的执行主体是否相同,审计人员依据什么来职业?
所以,审计概述部分应包括教材的第一章、第二章和第三章的相关内容。
第二大部分内容为从第四章开始到第八章,这五章内容来讲,实际上阐述审计工作本身的基础理论和基础方法。
这部分内容属于考试重点内容范畴。
在历年考试中间,作为审计基础理论和方法的考试,这部分会占到35分左右。
所涉及题型比较多:
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单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在近五年的考试中,应该说尤其是名词解释、论述题,这两大题主要出处就是第二部分。
第三大部分从第九章开始,包括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这三章,实际上会计报表审计角度入手给大家介绍一下,会计报表审计的各项目的实务审计工作,作为第三部分来讲,实际上就是会计报表审计的实务操作部分。
对于实务操作部分考试来讲,在历年考题中间,所占分值也比较大,分值也可以占到35分左右。
所涉及到的题型也可以:
选择题、论述题,也有案例分析题。
对于案例分析题所提到的36分所涉及到的内容在历年考题中间,是同时涉及到的审计的基础理论和方法部分以及审计的实务。
第四大部分,实际上对特殊的审计范畴给大家做一个介绍,这块内容在100分试题当中,相对于分值比较少,一般就是8分左右。
第一章 绪 论
本章主要是对审计的概念进行了阐述。
通过对审计工作的产生和发展过程的介绍,重点强调审计的本质、职能和作用。
在本章内容的学习中,考生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节 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一、审计产生的条件
1.私有制的存在是审计产生的前提;
审计有它产生的客观基础。
首先,私有制是审计产生的客观条件之一。
随着人类生产的发展,人类生产出来的产品不但能满足人类自身生存需要,而且还有剩余,这时就有了剩余产品。
但仅有剩余产品,若财产所有者与财产经管者不分离,也不需要审计。
同样,在人类历史上,随着生产的发展,产生了私有制,但在私有财产并不很多,财产所有者经管自己财产的情况下,也不需要审计。
只有当剩余产品被极少一部分人所占有,他们对自己所占有的财产照管不了,需要委托别人代为保管、代为记账的时候,才需要审计,因为他们这时对保管者、记账者并不放心,他们要通过审计确认这些保管者、记账者的经管责任如何。
因此,财产所有者与财产经管者的分离是审计产生的另一个客观条件。
2.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审计成为了客观需要。
二、官厅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审计的最初形态是官厅审计,它产生于奴隶社会的末期,因为只有到了奴隶社会的末期,才具备审计产生的客观条件。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产生审计的国家之一。
早在三千多年前的西周,就已经设立负责审计的官员,称为宰夫。
尽管宰夫的官职较低,属下大夫,但他有权对负责会计工作的司会和负责财政工作的小宰所掌管的账目进行审查,直接向冢宰或天子汇报审查结果。
在我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审计监督制度――上计制度。
上计制度的实质是定期报表的审核制度。
即每年各地的官吏将地方上的税赋收入及各项财政开支,用书面的形式报给皇帝,皇帝则每年进行一次听计,由负责审计的官员将各地报来的收支账目念给皇帝听,以此审查官员的经管责任。
《周礼》中"以月要考月成,以岁会考岁成",就是对上计制度的一种最好的写照。
上计制度是一种抑制贪污舞弊的有效形式,也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套审计监督制度。
我国隋、唐年间,在刑部之下设"比部",使审计工作开始走向专业化、独立化和司法化。
专业化指比部是进行审计监督的专门机构。
独立化指审计机构独立于财政机构之外,审计监督与财政监督相分离。
司法化指比部隶属于刑部,审计与惩治贪官污吏的制度相结合。
到了宋朝,宋太宗淳化三年(公元992年),我国的审计机构由"诸军诸司专勾司"更名为"审计院",为"审计"一词的起源。
官厅审计在我国一直延续到清末。
辛亥革命以后,北京的北洋政府在1914年设立"中央审计处",南京的国民政府在1920年设立"审计院",这些政府审计都带有官厅审计的色彩,即通过国家的强制力,贯彻审计监督权。
在国外,公元前443年,古罗马设立财管官和审计官,协肋元老院处理日常财政事务。
审计官的设立开创了国外官厅审计的先河。
三、社会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社会审计是股份制的产物。
众所周知,股份有限公司的集资方式是将资本总额分为若干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各自按认定的股数出资。
由于股票的广泛分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就造成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的清偿责任以其认购的股份金额为限的特点。
这些特点决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会计报告必须由财产所有者和财产经管者以外的专业人员加以鉴证,以使使股东了解总经理履行财产经管责任的情况;使投资者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便做出投资决策;使债权人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偿债能力,以便做出是否及时收回贷款或发放贷款,以避免损失的决策。
这些财产所有者和财产经管者以外的专业人员就是社会审计人员,称为注册会计师。
因为,如果没有社会审计人员对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进行鉴证,财产经管者就很可能会编制假报表欺骗财产所有者,使财产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人们购买股票的热情就不会像现在这么高,股份有限公司就不会发展到像今天这样的规模。
世界上第一位社会审计人员是1720年受英国议会委托,负责查南海公司破产事件的查尔斯·斯耐尔。
1853年在苏格兰成立的爱丁堡会计师协会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审计执业团体。
我国的社会审计起源于1918年。
1918年6月,谢霖等要求推行注册会计师制度,同年9月农商部批准了谢霖草拟的《会计师注册章程》,并于9月7日向颁发了中国第一号注册会计师证书。
其后,谢霖在北京创办了我国第一家社会审计组织――正则会计师事务所,与潘序伦创办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奚玉书创办的公信会计师事务所、徐永柞创办的徐永柞会计师事务所。
1925年在上海首先成立了会计师工会,随后会计师工会相继成立。
四、审计工作在我国的必要性
1949年新中国诞生,在当时全面学习前苏联,实行财政与审计相统一的情况下,我国没有设置独立的审计机构。
1956年随着我国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后,私有制被公有制所替代,社会审计也随之消亡。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既没有国家审计,也没有社会审计。
因为,在当时社会主义公有制情况下,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是不可分离的,全体劳动人民是财产的主人,劳动人民使用自己的财产进行生产活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对生产活动实行审计监督。
1982年12月4日,我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次明确规定我国要建立审计机构,恢复审计工作。
82年的《宪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宪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为此,我们有必要从理论上说明审计工作在我国的必要性。
必要性:
1.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当分离,决定了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和经济的特点,决定了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3.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决定了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4.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决定了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5.对外开放政策,决定了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第二节 审计的职能、任务和作用
一、审计的对象
审计的对象是指审计所要审核检查的客体。
抽象的说,该客体可概括为“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具体地说,该客体的既指“被审计的单位”,又指“具体的审查内容”。
1.以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财政预算的执行及其结果,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为主要内容;
2.以中央银行及金融机构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信贷计划的执行及其结果为主要内容;
3.以企业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为主要内容;
4.以国家给予财政拨款或者补贴的单位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经费开支、财政补贴情况为主要内容;
5.以基本建设项目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为主要内容;
6.以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这些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为主要内容;
7.以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这些项目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为主要内容。
二、审计的目的
审计通过审计检查要对被审单位经济活动以及反映经济活动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做出判断。
三、审计的独立性
审计的独立性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自始至终不受外力或内在因素的影响和干扰。
审计的独立性是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查和做出审计结论的保证。
审计人员要保持其独立性,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参与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
审计工作是以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为对象,通过审核检查、要对被审单位经济活动以及反映经济活动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审计工作的这一目的,要求审计人员不能参与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
如果审计人员参与了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又要对其所参与的经济活动作出判断,那么就会使判断的客观、公正性受到削弱。
因此,要保证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判断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就必须要求审计人员不参与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
2.与被审单位在经济上没有利害关系
审计人员如果与被审单位在经济上有利害关系,那么,必然会使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削弱。
因此,内部审计比外部审计的独立性要差,因为内部审计人员是被审单位的成员之一,他们与被审单位在经济上有密切的关系。
而外部审计与被审单位在经济上没有利害关系,就有很强的独立性。
如国家审计机关的经费是由国家提供的,因此国家审计机关的独立性比内部审计强得多。
3.与被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伦理上没有亲密关系
可以设想,如果设计人员与被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伦理上有亲密关系,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和做出审计结论时,就有可能出于私利或碍于情面而使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受到损害。
因此,在审计工作中要求,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伦理上如有亲密关系,应该回避,以使审计人员保持较高的独立性,能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查和作出审计结论。
也就是说,审计人员要保持其独立性,必须做到组织独立、经济独立和工作独立。
组织独立指审计机构应独立于被审单位之外,与被审单位在组织上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经济独立指审计机构经济应有法定来源,不受被审单位的牵制。
工作独立指审计人员按照秉公原则进行审核检查,独立编制审计计划,独立取证,独立作出审计结论。
审计主体广泛应用有一定的权力,审计权力由审计工作的委托方附加给审计机构。
在整体审计工作过程中间,有三个方面的关系人。
由审计委托人委托审计机构和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审计。
而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之间应该存在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关系。
意味着审计委托人往往是财产所有者。
而被审计单位往往就是这财产的经营者。
三角关系在整个审计工作中间始终存在。
作为审计来讲,基于财产所有者一种需要。
基于财产所有者一种委托而实施。
审计的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性。
四、审计的职能
审计具有经济监督、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的职能。
(一)经济监督
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指的是,通过审计,监察和督促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在规定的范围内,在正常的轨道上进行。
审计工作的核心是审核与检查,通过审核与检查,了解了被单位经济活动的真相,然后衡之一定的标准,就能作出被审单位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的结论,就能促使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需要指出的是,不是任何审计都具有经济监督的职能,这是因为审计要发挥其监督职能,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监督必须由权力机关实施。
因为监督要靠国家的强制力来得到贯彻执行,非权力机关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
社会审计组织是一种非权力机关,因此,社会审计履行经济监督职能效果不明显。
2.要有严格的客观标准和明确的是非界限。
因为监督之后要作出是否合法、是否合规的判断,判断只有将事实衡之以一定的标准或尺度之后才能作出。
在经济效益审计中,经济效益只有多少、高低、优劣之分,而没有是非对错之分。
另外,评价经济效益的标准有多种,可以将反映经济效益的实际指标与计划指标、上年同期指标、历史上先进水平、同行业先进水平、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比较,比较不同的指标,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也就是说,经济效益审计中缺少严格的客观标准和明确的是非界限。
因此,经济效益审计不具有监督的职能。
(二)经济评价
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指的是,通过审核检查,评价被审单位的经营决策、计划方案等是否先进,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是否切实执行,财政财务收支是否按照计划、预算和有关规定执行,各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经济效益是否较优,会计资料是否真实、正确等。
评价的过程,同时也是肯定成绩、发挥问题的过程。
因此,在评价的基础上,审计人员往往提出审计建议,促使被审单位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改进工作。
经济效益审计首先通过审核检查来确定被审单位经济效益上的差距和潜力,针对差距和潜力提出一定的审计建议。
审计建议付诸实施后,就能达到促进被审核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三)经济鉴证
审计的经济鉴证职能指的是,通过鉴别被审单位经济活动和有关资料的性质,然后作出书面证明。
社会审计是体现审计鉴证职能最明显的例子。
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受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委托,对投入资本进行验资后出具验资报告;对年度报告审查后出具查账的职能。
再如,国家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的离任进行的审计;对承包经营的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国家对利用金融组织的贷款项目、联合国专门机构授建项目的审计,也都属于审计鉴证的范围。
需要指出的是,审计的职能客观地存在于审计之中,但审计职能并非一成不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审计固有的职能可以逐步被人们的发现、认识。
例如,经济监督职能早被人们所发现、所认识,而经济评价这一审计所固有的内在职能,只是进入到现代经济生活,才为人们所发现和认识。
社会审计是体现审计鉴证职能最明显的例子,主要体现鉴证职能。
五、审计的作用
审计的作用是完成审计任务后的结果,完成了审计任务,就能发挥如下作用:
(一)制约作用
审计的制约作用是在完成经济监督职能所赋予的任务之后发挥出来的。
审计通过审核检查,对于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和舞弊,制止违反法规制度、违背财经纪律和侵占资财等行为,可以起到制约不合规、不合法经济活动的作用。
(二)促进作用
审计的促进作用是在完成经济评价职能所赋予的任务之后发挥出来的。
审计通过审核检查,对于被审单位的经营管理制度及经营管理活动进行评价,指出其合理方面,以便继续推广;指出其不合理方面,并提出建议,以便纠正改进。
对于经济活动所实现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价,指出潜力所在,以便挖掘利用。
对于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以便堵塞漏洞、健全管理。
所有这些可以起到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三)证明作用
审计的证明作用是在完成经济鉴证职能所赋予的任务之后发挥出来的。
审计通过审核检查,对于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真相有所了解,然后以审计报告的形式将审查结果反映出来。
审计报告能起到证明被审单位某些经济情况、经济行为、经济事实真相的作用。
审计的作用和审计的职能、任务一样,也是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审计实践的不断丰富而不断发展的。
如上所述,审计的职能、任务和作用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
审计职能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被人们所发现、所认识,审计的任务和作用也就相应地随之变化和发展,这是由于三者的因果关系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六、审计的定义
在说明了审计的职能、任务和作用,审计的对象、目的和独立性之后,我们就能给审计下如下定义:
审计是由独立的专职机构和受委托的专业人员,以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为对象,进行审核、检查,收集和整理证据,确定其实际情况,对照法规和一定的标准,以判断被审单位经济活动以及反映经济活动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经济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
"审计是由独立的专职机构和受委托的专业人员"进行的,这指明了审计最本质的特性和审计的关系人。
审计最本质的特性是独立性。
审计是由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和审计委托人三方面的关系人组成。
第二章 审计的分类
本章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对审计进行了分类。
其中,按照审计的内容<审什么>和按照审计的主体<谁来执行>进行的分类是审计的基本分类。
在本章内容的学习中,考生应当注意以下内容:
第一节 审计的基本分类
一、审计按其内容进行分类,可分为财政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
(一)财政财务审计。
是指审计机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反映其经济活动的会计资料进行的审计。
其目的主要是判断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包括财政和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贯性。
财政审计是只能由国家审计机关对本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下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的审计。
审查对象和内容是预算资金。
而预算资金既包括本级预算资金,也包括下级预算资金,另外有一种特殊的又归财政管辖范围内的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作出一种评判。
评判的目的有两个方面:
一是真实性,一是合法性。
<没有效益性,因为财政是不考虑效益的>。
这里体现了财政审计的审计主体只有一个,即国家审计机关。
财务审计也体现在审计主体、审计对象和审计目的这三个方面。
财务审计是由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部门和社会审计组织对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和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会计处理方法和一贯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财政审计是强制性的.
(二)经济效益审计。
是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包括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效益性进行审查。
其目的主要是评价被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效益的优劣,促进被审单位改善和加强经营管理、挖掘内部潜力、加强决策的科学性,以利于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审计又可根据审查内容的不同分为业务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两个分支。
前者是以审查业务经营各个方面的存在的潜力为内容,以挖掘潜力,促进经济效益提高为目的所进行的审计;后者是以审查被审单位现有管理工作的质量为内容,以促进被审单位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为目的所进行的审计。
(三)财经法纪审计。
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部门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财经法纪审计如果是以违法为界限,这种审计实际上是一种专案审计。
由专案来进行审计。
是一种强制性审计。
除了以违法为界限外,还可以包括是否违反规章制度为界限来进行判断,这是一种专项审计。
进行财经法纪审计的目的在于维护财经法纪,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注意:
①区分财政审计和财务审计;
②经济效益审计的分类;
③不同审计内容的审计目的存在差异。
二、按照审计主体分类
审计按其主体进行分类,可分为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
审计按主体进行分类,是一种最常用的分类形式。
这三种审计的机构有所区别,所起的作用也是不一样的。
(一)国家审计。
也称政府审计。
是只能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
包括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活动;金融保险机构、企事业组织,以及其他与国家财政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及其经济效益等所进行的审计。
国家审计的特点就在于它是一种法定审计,是受国家法律约束的一种审计。
对于审计机关做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
(二)社会审计。
也称注册会计师审计。
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所执行的独立审计,社会审计有如下特点:
1.审计的有偿性。
社会审计机构是盈利性机构。
社会审计不得以服务成果的大小决定收费标准的高低。
2.审计的委托性。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其具体内容和审计目的都是由委托人的委托决定。
3.审计的独立性。
社会审计的独立性是最为突出的。
注册会计师是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当在实质上和形式上独立于委托单位和其他机构。
所谓实质上的独立,是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之间必须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所谓形式上的独立,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和面前呈现一种独立于委托单位和其他机构的身份。
即在他人看来注册会计师是独立。
(三)内部审计。
也称部门和单位审计。
是指由部门内部独立于财会部门以外的专职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
内部审计受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虽然它独立于财会部门之外,但其独立性不充分,与外部审计相比,有一定的局限性。
内部审计具有以下特点:
1.审计范围的广泛性。
内部审计机构可以随时进行审计,只要内部经营管理者提出需求,内部审计机构都可以进行审计.
2.审计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其独立性相对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来说要差一些,其审计结果的权威性相对要差一些.
3.审计目的的内向服务性。
内部审计是一种自我检查过程,仅仅服务于内部,其审计结果是不需要对外公布的.
4.审计时间的经常性和及时性。
内部审计是可以随时进行的.而且可能跟业务发生的时间很紧密.
三者的关系:
在审计监督体系中,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三者,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各司其职,在不同领域实施审计。
它们各有特点,相互不可替代,因此不存在主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