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使用情况说明珍贵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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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使用情况说明珍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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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编制情况及使用说明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编制组
二○○六年七月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编制情况及使用说明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领导关于修编《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费用定额)的批示,在集团和股份规划计划部领导下,上市企业和未上市企业组成费用定额修编组对原费用定额进行修编。
新编费用定额现已颁布(集团公司[2005]519号文、股份公司[2005]707号文)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95]中油基字第79号)同时停止执行。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为集团公司内部上市企业和未上市企业双方关联交易结算、市场招投标价格确定、建立关联交易长效机制提供指导性计价重要参考。
为便于中国石油上市和未上市企业造价专业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正确应用该定额,我们将新编费用定额编制情况向大家技术交底。
共分七个部分:
一、费用定额编制情况
二、修编费用定额的必要性、原则、依据
三、新编费用定额主要调整内容
四、新编费用定额水平对比分析
五、使用新编费用定额应掌握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六、应用实例
七、新编费用定额有关问题解释
一、费用定额编制情况
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费用定额编制工作。
陈耕总经理、蒋洁敏副总经理、任传俊副总经理、苏树林副总经理、王宜林副总经理、刘海胜总经理助理等领导多次就费用定额编制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刘总多次听取费用定额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费用定额编制工作组织机构
1.定额编制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定额编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集团公司于2001年成立了工程技术服务定额编制领导小组。
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刘海胜任组长;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李文绮副主任、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吴枚总经理任副组长;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机关有关部门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2.定额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李文绮副主任和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吴枚总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处室领导、造价中心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3.费用定额编制中心组。
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副主任李文绮和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总经理吴枚兼任中心组组长;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栾向阳、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张美华为中心组成员。
4.费用定额编制顾问组。
原1995年版费用定额主编章汉光任顾问组组长;严宝兴、李志健、王建民等为顾问组成员。
5.费用定额编制组。
股份公司造价中心王勤民任主编;集团公司造价中心陈晓平任副主编;上市企业和未上市企业代表共同组成费用定额编制组。
(二)费用定额编制工作进展情况
2004年12月下旬全面启动费用定额修编工作。
在定额编制领导小组领导下,通过编制组全体成员共同努力,于2005年4月中旬按期完成了费用定额初稿。
并分别向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进行了汇报。
2005年6月2日至3日,组织上市企业和未上市企业有关专家召开了费用定额讨论会。
根据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修改意见以及专家会上提出的修改建议,编制组于6月中旬完成了费用定额报审稿。
2005年6月22日至23日,定额编制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报审稿)审定会。
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部门代表和上市企业、未上市企业代表一致认为:
定额总体水平科学合理,各项费用内容和标准符合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工程造价、财务、劳资和HSE等文件规定。
新编费用定额贯彻落实了集团公司整体协调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了上市企业和未上市企业双方的利益。
8月份费用定额编制组落实了审定会专家意见,并广泛征求了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计划部、财务部、安全环保部、审计部和各板块公司意见,修改完成了费用定额报批稿。
11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中油计字[2005]519号文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发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的通知”(油计字[2005]707号文件)规定新编费用定额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修编费用定额的必要性、原则和依据
(一)修编费用定额的必要性
1.2003年10月,建设部、财政部颁发了《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对工程建设费用定额的结构及组成内容作了调整,新增加了社会保障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等费用项目,同时通知要求中央各部委(行业)、地方各省市根据该文件的规定修订原费用定额。
2.原《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是由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组织编制并以中油基字[95]第79号文颁发的,自199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10年来,该定额的颁布执行对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起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市场价格指数的增长,职工工资的调整、管理费实际支出的变化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现行的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与实际情况已有较大差异。
3.根据2004年各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大部分施工企业亏损。
近年来油田、炼化和管道施工企业曾多次反映调整费用定额的迫切愿望,要求对现行费用定额及人工单价进行调整,但由于没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一直不具备修编的政策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在集团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定额编制领导小组组织下,由上市企业和未上市企业共同组织对原费用定额进行修编。
(二)修编费用定额的原则
1.平均先进原则。
修编后的石油费用定额应反映社会必要劳动量,应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石油工程造价;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促进石油工程建设市场的形成;有利于促进施工企业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适应工程招投标和进一步市场化趋势的需要。
2.科学合理原则。
修编费用定额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有关政策,充分调研,取准取全数据,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和统计方法,并充分考虑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合理利益。
3.与现行定额配套的原则。
国家和行业现行的预算定额因历史原因存在着以量补价的现实,但考虑到变动现行预算定额存在很大的难度,涉及工程定额体系调整的一系列问题。
目前,修编后的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仍然要与现行的概、预算定额相配套使用。
因此,在费用定额修编过程中要考虑现行预算定额中存在的以量补价的因素影响。
4.结合石油特点,与其他行业水平基本保持一致的原则。
①按照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要求,石油定额的费用结构和项目基本与之保持一致。
②结合石油建设工程点多、面广、线长等实际情况,充分调研,对收集的调研资料及意见进行认真的筛选、测算和分析,广泛征求意见,保证其可靠性和代表性。
③修编后费用定额水平与石油建设工程相近的其他相关行业及地方的同类工程费用定额水平基本接近。
(三)新编费用定额编制依据
1.《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其宣贯会会议纪要(建标造函[2004]16号)。
2.现行《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油基字[95]第79号)。
3.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领导“关于修编石油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批示。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工程造价、财务、劳资和HSE等文件规定;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
5.集团公司上市企业和未上市企业施工单位近三年的人工工资、管理费、各类社会保险费、HSE费、典型工程投资等调研资料和数据。
(四)调研内容
1.调查表填报总说明
2.施工企业管理费填表说明
3.施工企业人员结构、分布调查表(附表一)
4.施工企业经营状况调查表(附表二)
5.施工企业管理费调查汇总表(附表三)
6.施工企业管理费调查明细表(附表四)
7.施工企业基层单位人员结构调查表(附表五)
8.施工企业基层单位经营状况调查表(附表六)
9.施工企业人工工日单价调查表(附表七)
10.施工企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调查表(附表八)
11.施工企业年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调查表(附表九)
12.典型工程环境保护费调查表(附表十)
13.典型工程文明施工费调查表(附表十一)
14.典型工程安全施工费调查表(附表十二)
15.典型安装工程各项费用调查表(附表十三)
16.安装工程类别取费等级划分征求意见表(附表十四)
三、新编费用定额主要调整内容
新编费用定额调整内容包括:
调增费用定额人工单价、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增加规费和HSE费;新增炼油化工费用定额;对工程类别划分、高类别地区取费调整系数、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系数进行了适当调整。
新编费用定额体现了工程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考虑了近年来油气田、炼化和管道施工企业多次反映的定额人工单价、社会保障费与实际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人工工日单价
1.测算依据及方法
(1)基础参数的确定
①全年法定工作日=365天-104(双休日)-10天(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3天、十一3天)=251天
②月法定工作日=251天÷12月=20.92天
③全年无效工作日=34天(开会学习2天,技术培训4天,调动工作1天,探亲假7天,气象影响4天,女工哺乳1天,病事假3天,婚丧、产假2天,依据(91)中油人字第448号文件规定全员职工休假取定10天)
④全年有效工作日=全年法定工作日-全年无效工作日=(365-114)-34=217(天)
⑤职工福利费比例:
14%
⑥临时工比例:
30%
(2)测算依据
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
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基本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中油人劳字[2003]324号)。
③《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修编方案。
④《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人工单价修编调研资料。
(3)计算方法
①定额人工单价=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②基本工资=生产工人平均月工资/20.92天
工资性补贴=月平均发放标准/20.92天
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全年无效工作日×(月基本工资+月工资性补贴)/20.92天
④职工福利费=(月基本工资+月工资性补贴+月生产工人辅助工资)×14%
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生产工人月平均支出劳动保护费/20.92天
⑥正式工与临时工人工单价加权平均:
⑦加权平均人工单价=(正式工单价×正式工人数+临时工单价×临时工人数)/(正式工人数+临时工人数)
(4)测算有关说明:
①测算时分正式工和临时工分别测算,加权平均。
其中临时工仅测算基本工资,但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仍参与加权平均计算。
②测算时临时工未分一年以内和一年以上,按调查单位上报的总数测算。
③炼化专业的调研单位中油吉林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实行年薪制,所填调查表不具有代表性,因此在调整测算时,将此单位剔除,未计入平均计算。
2、新编费用定额人工单价内容及组成
(1)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①按照原费用定额(中油基字第79号文)规定(人工工资十六级正)推算,六类地区岗技工资768元/人.月;六类地区人工单价为43.91元/工日。
②按照调研结果六类地区正式工岗技工资884元/人.月(未包含2004年工资调整),人工单价正式工60.5元/工日,临时工35.6元/工日,综合人工单价为53.01元/工日。
③按照中油人劳字[2003]324号文规定,中级工中档岗序(9岗序中级工3档)岗技工资为780元/人.月。
综合人工单价为44.5元/工日。
考虑到部分行业、省市人工单价水平和临时工因素,新编费用定额确定人工单价为44.5元/工日。
六类地区人工单价内容及组成明细见下表:
六类地区人工工日单价计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正式工
人工单价
临时工
人工单价
综合人工工日单价
说明
合计
58.57
37.83
44.50
一
基本工资
40.15
37.28
33.40
1.基本工资:
正式职工基本工资,执行中油人劳[2003]324号文油建施工企业9岗序中级工3档,岗技工资取定780元/月;临时用工基本工资根据调研数据,取定780元/月。
2.工龄工资:
平均工龄取定15年,工龄工资标准执行中油人劳[2003]324号文件规定4元/年工龄。
3.全年法定工作日为251天,月平均法定工作日20.92天。
全年无效工作日34天。
1
岗技工资
37.28
37.28
31.69
2
工龄工资
2.87
1.71
二
工资性津(补)贴
3.60
2.14
1.上岗津贴根据中油人劳[2003]324号文件规定平均按4元/人.日取定。
2.技师津贴根据中油人劳[2003]324号文件规定标准按150元/月.人计算。
技师按生产工人2%考虑。
1
上岗津贴
3.46
2.06
2
技师津贴
0.14
0.09
三
辅助工资
5.93
3.53
四
职工福利费
6.96
4.14
根据国家规定按14%计算.
五
劳动保护费
1.94
0.55
1.29
1
劳保用品费
1.24
0.34
0.83
1.劳动用品根据调研的平均水平及物价上涨因素,取定为283/人.年。
2.防暑降温费根据各单位实际调研情况及物价上涨因素,取定为110元/人.年。
3.特殊工种保健津贴结合各单位实际调研情况及物价上涨因素综合取定为0.6元/人.天。
2
防暑降温费
0.44
0.13
0.29
3
保健津贴
0.26
0.08
0.17
(2)新编费用定额与原费用定额各类地区人工单价对比
序号
地区名称
原费用定额人工单价
新编费用定额人工单价
人工单价对比
增加额
增加比例%
一
六类地区
23.85
44.50
20.65
86.58
二
高类别地区
1
甘肃庆阳地区、兰州市
25.45
47.55
22.10
86.85
2
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陕北地区
26.21
49.20
22.99
87.73
3
甘肃玉门地区
28.55
53.58
25.03
87.66
4
新疆乌鲁木齐市
28.55
56.70
28.15
98.60
5
新疆克拉玛依、吐哈等
31.32
61.31
29.99
95.74
6
新疆塔里木地区
37.04
62.54
25.50
68.84
7
青海海西州地区
36.00
65.98
29.98
83.29
(3)新编费用定额人工单价(六类地区)与部分行业人工单价对比
序号
行业名称
人工单价(元/工日)
1
石油
44.5
2
信息产业部
46.0
3
水电
41.6
(4)人工工日单价的调整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的人工工日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由集团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定额编制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工资制度改革等文件规定组织对人工工日单价进行测算,作出调整,报请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二)企业管理费
1.原费用定额生产工人年均管理费开支额为4668元(含社会保障费和公积金),按当时实际调研数据7662元的64%确定。
2.本次调研管理人员年均开支额为38500元(不含社会保障费和公积金),如按照原费用定额计算生产工人年均管理费开支额的办法,折合生产工人年均管理费开支额为5686元。
3.新编费用定额在实际调研基础上扣减分包工程提取的分包管理费因素3400元后为35100元/年·人;扣减高类地区管理费因素2800元后为32300元/年·人;折合生产工人年均管理费开支额为7454元。
新编费用定额与行业管理费费率对比表
序号
行业名称
计费基础
六类地区企业管理费费率
一
石油
站场工程
人工费
69.6%
输送管道工程
人工费
88.6%
炼油化工工程
人工费
70.9%
二
信息产业部
人工费
60%
三
水电
人工费
64%
4.管理费费率的确定
人工单价是根据全年有效工作天数来确定的,企业管理费为基础数据,对于站场、炼化、管道工程分别乘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1)基础参数的确定
全年无效工作天是34天,全年有效工作日为217天,人工单价为44.50元/工日。
(见人工单价测算说明)
全年有效工作日=全年法定工作日-全年无效工作日
=365-114-34=217(天)
机械手因素调整系数:
站场1.06;炼化1.08;管道1.35。
(2)计算方法
管理费费率=(现场管理费费率+间接费费率)=年均管理费/全年有效日/人工单价
现场管理费费率:
取定的是25km以内的费率为基数,其他档次分别乘系数,系数仍按原(79号文)费率确定。
新费率中的现场管理费>25≤250km费率不含调谴费
全年有效工作日217天,人工单价44.50元/工日,企业管理费6340元/年人。
费率测算表
序
号
费率项目名称
基础费率(%)
站场
炼化
管道
1
现场管理费
1.1
25km以内
19.6
20.0
25.3
1.2
>25≤250km
21.1
21.5
28.5
1.3
>250≤1000km
22.5
22.9
31.7
1.4
>1000km
25.8
26.3
36.4
2
间接费
50.0
50.9
63.3
(三)规费
规费包括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原费用定额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企业管理费中。
新编费用定额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单独列项,根据建设部文件规定,该项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1.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确定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缴纳情况,取定费率见下表。
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取定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调研平均费率
(%)
文件规定费率(%)
取定费率(%)
文件依据
1
养老保险费
20.55
20.00
20.00
按国发(1997)26号文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
2
失业保险费
1.99
2.00
2.00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1999)规定,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比例,按本企业工资总额的2%计取;
3
医疗保险费
7.73
6.00
6.00
按国发(1998)44号文规定,企业缴纳医疗保险费比例,应控制在企业工资总额的6%左右;
4
补充医疗保险费
2.40
4.00
2.00
按财社(2002)18号及中油人劳字(2002)157号文规定,企业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4%;
5
工伤保险费
1.18
1.00
1.00
按劳社部发(2003)29号文规定,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比例,二类行业(包括建筑安装业)应控制在企业工资总额的1%左右;
6
住房公积金
7.56
8.00
8.00
按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5%~12%。
合计
41.41
41.00
39.00
2.考虑临时工因素,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综合缴费费率
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综合费率取定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正式职工规费费率(%)
临时工规费费率(%)
取定综合费率
(%)
说明
1
2
3=1*70%+2*30%
1
养老保险费
20
20
20
正式职工人数:
临时工人数=7:
3,
2
失业保险费
2
2
2
3
医疗保险费
6
6
6
4
补充医疗保险费
2
1.4
5
工伤保险费
1
1
1
6
住房公积金
8.0
5.6
合计
39.00
29.00
36.00
3.新编费用定额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率与其它行业对比
序号
行业名称
计费基础
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率
备注
一
石油
1
站场工程
人工费
37.0%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占生产工人6%
2
输送管道工程
人工费
47.2%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占生产工人35%
3
炼油化工工程
人工费
37.7%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占生产工人8%
二
信息产业部
人工费
40%
三
水电
人工费
39%
(四)健康安全环境施工保护费(HSE费)
HSE费包括文明施工费、施工环境保护费、职工健康和安全施工费,根据调研情况确定。
站场工程HSE费为人工费9.5%,输送管道工程为11.5%,炼油化工工程为9.5%。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为人工费5%,水电工程为人工费7%。
(五)利润
新编费用定额利润比与原费用定额高30%左右。
(六)高类别地区取费调整系数
考虑到新编费用定额人工和取费增长幅度近82%,而高类别地区取费调整系数并不是同步增长的关系,所以对高类别地区取费调整系数下调20%。
关于炼油化工高类别地区取费调整系数问题,股份公司《关于〈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使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油计字[2001]366号)规定,炼油化工不计取高类别地区取费调整系数。
新编费用定额一是考虑到炼油化工同样存在高类别地区因素,二是考虑到炼油化工比站场工程、输送管道工程施工条件好、工程相对集中的有利因素,炼油化工高类别地区取费调整系数按站场工程输送管道工程的50%确定。
高类别地区取费调整系数对比表
高类别地区
原费用定额
新编费用定额
站场工程输送管道工程
炼油化工工程
高类别地区
站场工程
输送管道工程
炼油化工工程
庆阳地区
1.05
无
甘肃庆阳地区、兰州市
1.04
1.02
榆林、延安地区
1.10
无
宁夏回族自治区、陕北地区
1.06
1.03
宁夏自治区
1.05
无
锡林郭勒盟
1.08
无
内蒙古自治区
1.05
1.03
玉门地区
1.10
无
甘肃玉门地区
1.08
1.04
吐哈准东克拉玛依库尔勒
1.14
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含塔里木地区)
1.12
1.06
塔中
1.25
无
新疆塔里木地区
1.18
1.09
青海省
1.22
无
青海海西州地区
1.20
1.10
(七)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主要是考虑在高原、沙漠等特殊地区施工人员、机械降效等因素。
新编费用定额针对原费用定额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适当调整。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调整系数对比表
序号
(95)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