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食物的制品及其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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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食物的制品及其材料
不锈钢精密冷轧钢带是公司主导产品之一,产品规格型号主要有
SUS304(0Cr18Ni9)
SUS304L(00Cr19Ni10)
SUS430(1Cr17)
SUS316(0Cr17Ni12Mo2)
SUS316L(00Cr17Ni14Mo2)
SUS301(1Cr17Ni7)等等,
厚度0.02-0.3mm,最大宽度可达500mm
国际标准
接触食物的制品及材料
——餐具和餐桌上有凹形器皿(ISO8442—1:
1997)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一部分:
食品制备用刀具技术要求110032全国日用五金规范化中心 李阳*译 毕志涛校
前言
ISO8442-1是由欧洲规范化委员会(CEN)联合ISO技术委员会TC186餐具和餐桌上用凹形器皿,按照ISO和CEN之间的技术合作协约起草的(维也纳协议)。
ISO8442包括下列部分,在通常总的接触食物的制品和材料-餐具的内容下细分为:
第一部分:
仪器制备用刀具技术要求
第二部分:
不锈钢和镀银餐具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
镀银餐用和装饰用器皿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镀金餐具技术要求
本规范的下一步提案标题:
第五部分:
锋利度测试方法
第六部分:
轻微镀银和涂漆餐具和装饰用器皿
第七部分:
用贵重金属及其合金制造的餐具,尤指银制餐具的技术要求
第八部分:
银制餐用和装饰用接触食物的制品及材料-餐具和餐桌上用凹开器皿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仪器制备用金属刀具和有关器具的材料及性能要求。
刀具分为两个等级
普通级 带有能承受洗盘机清洗的耐腐蚀刀片或叉的器具。
特殊级 带有能承受洗盘机清洗和消毒的耐腐蚀刀片或叉的器具
2 引用规范(略)
3 定义
本规范使用下列定义:
3.1 刀具:
指用于食物的准备和供给的用具,例如带和不切割刃的刀、刮铲、抹子和分肉叉。
3.2 正常目测:
如需要,用裸眼作常规检验。
(注:
通常也指带眼镜后校正视力)。
4 材料
4.1 总则
刀具应用能确保其成品满足本规范全部性能要求的材料制造。
注:
且刀具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应有任何损害健康或对任何有机组织产生不良影响的成份。
4.2 金属
4.2.1 刀具的金属组成成份应符合表1规定(表1略)。
表中规定了成份限制要求。
(见EN10088第一和第二部分)
4.2.2 手柄铆钉、挡板、转轴、吊环、挂勾、环和刀具手柄的其它暴露在外部分应使用不锈钢、普通碳素钢①、黄铜②、青铜②、镍银制造。
仅手柄铆钉可采用铝合金制造。
4.3非金属
刀具的非金属部分应采用塑料、木——塑合成层压板、浸渗木质或其它合成材料,以使成品符合于规范的相应技术要求。
餐具的非金属部分一般不采用涂覆、油漆、喷漆、或类似覆层,除非这些覆层也能达到本规范相应的技术要求。
5结构
5.1 总则
餐具应采用第4章规定的材料制造,其结构应能满足本规范的所有相应技术要求。
餐具的设计应能进行彻底清洗,以避免食物受到污染。
5.2 通用性要求及应避免的缺陷
5.2.1 所有表面均不应有划痕、裂痕、起皱和任何能使产品变得不适用其所应用目的的缺陷。
5.2.2 所有餐具应基本上为直的对称型,除非设计上要求存在不直度或不对称,台弯曲的背边部。
5.2.3 所有边部都应无毛刺,并且对冲过的边的起皱应可去除。
5.2.4 餐具组件之间不应有超过0.3mm的间隙。
5.2.5 对符合5.2.1~5.2.3要求,应采用手感或普通视力目测检查,对符合5.2.4用塞尺测量。
5.3 刀刃
刀具应具备以下两方面:
a)能由使用者重磨锋利的切割刃,及齿间距大于1mm的刃(指“A”型刀)。
b)不能再被重磨锋利的切割刃(指“B”型刃)
除了用于砍东西之外的刀具,其刃部的包角不应大于40°。
且在离刃口1mm,离手柄不少于25mm处测量时,厚度不超过0.64mm。
对于砍刀类刀具,当在离刀口1mm,离手柄不少于25mm处测量时,厚度不应超过0.6mm。
对于全长少于100mm的刀具,应该从离手柄不少于15mm处测量。
5.4弹性叉挡板
当安装好后,弹性刃挡板应有一个刚性的开启和关闭的搭扣动作。
6 性能
6.1 耐腐蚀性能
6.1.1 刀片耐腐蚀性
在开始着手测试刀片耐腐蚀实验前,相应的刀具应做6.2条中规定的负载实验和6.3条中的扭矩和拉力实验。
但不能预先将刀具任何部分浸入热水内。
当按照A.1中所述的方法实验时,刀子片长度超过100mm的刀具,除了无支撑的刀具离手柄15mm范围或有支撑的刀具离手柄25mm范围内的部分外,其暴露的不锈钢表面也应符合a)~c)的要求。
a)无横向或纵向裂痕及皱衣;
b)在暴露表面上,对大于0.4mm直径的圆形缺陷,每20cm2内不应多于3点或3块。
c)不应有大于0.75mm直径的圆形面积的点或块缺陷。
注:
在本规范中用铝合金制造的铆钉的耐腐蚀评定的相应规范还在研究之中,可望在近期内发布。
6.1.2 对刀具根部和支撑处耐腐蚀要求
将刀具浸入装氯化钠浓度为(50±5)×10-6的水中,并在22±4℃下保持16h,在刀具根部表面处,在正常目测下应无腐蚀产生。
对刀刃长度超过100mm的刀具,若无支撑则在离手柄15mm部位,或在支撑处和支撑的25mm内刀刃部位应进行以上相同的实验和规定要求。
6.2 刀具强度
刀、分肉叉或铲刀应无裂痕,断裂或当按照A.2中所述方法实验后产生大于3°的永久性变形。
另外,刃和手柄连接应无明显松动。
对施加到产品上的力应对应于表2中给定的产品长度。
而对于薄韧性刃部和分肉叉所施加的力应为25N,且不考虑其长度。
表2 弯曲实验力与刃口部长度之间的关系
刃口长度(mm)
弯曲实验力(N)
≤100
>100
20±1
30±1
对薄韧刀片,例如切片刀的刀片,当在其每个边上依次施加力以使其成45°,直到弯转到其长度的50%为止。
产品应保持无损,并不产生超过3°的永久性变形。
6.3 手柄连接处
非整体刀具的手柄或刀片以外的其余部分,应采用可避免手柄相对于刀片的其它部分转动的方法,应采用可避免手柄相对于刀片的其它部分转动的方法连接,或在产品浸入以下温度的水中30min后,立即以刃部反方向拉,产品能承受如表3中规定的拉力和后扭矩。
表3中的每个力施加10s。
水温:
普通型刀具为75±1℃;特殊型刀具为100℃。
表 3
产品质量(g)
拉力(N)
扭矩(Nm)
质量≤40
40<质量≤80
80<质量≤150
150<质量≤200
质量>220
90±1
180±1
270±1
360±1
450±1
2.3
4.5
6.78
9.0
11.00
拉力和扭矩应一同施加,将手柄浸入规定水温的水中30min,取出后立即做两个不同的实验。
在扭矩实验中应在安装在刃部的夹具与手柄之间留有50±1mm的距离,以便于刃部的夹具尽可能靠近手柄。
注:
永久性变形有刃部的断裂不意味着刀具实验失败。
6.4 刀片的硬度
带切割刃的刀片,当按照ISO/R80:
1986实验时,对“A”型刃口的刀具应有不少于52HRC的硬度,对“B”型刃口的刀具不少于48HRC,硬度读数应在刃口中心处取得。
6.5 塑料手柄在下列温度中保持30min后,用一个1±0.015mm2截面的不锈钢棒条的边用10±0.2N的力压向塑料件,穿入深度不应大于0.01mm。
普通型刀具温度要求为75±1℃;特殊型刀具为100℃。
实验应按附录A:
3中所述进行。
6.6 塑料手柄抗环境应力裂纹
处于安装后的刀具塑料手柄,应在下列情况下无裂纹。
a)均匀地浸入甲苯溶液内,与正丙醇(1:
3体积比),在22±4℃的温度下保持24h。
b)应承受如下的30次循环。
将安装后的手柄在70±1℃的水中存放15min,接下来立即转入到冰箱的冷冻室内保持在-18±1℃温度下持续3h。
然后将手柄再立即转回到热水中去重新开始下一个循环。
经过最后一次循环实验后。
样本应校正到至少15℃的室内温度。
短时间内一直保持在冰箱冷冻室内。
6.7 非金属手柄在热水中的抗变形
带非金属手柄的刀具应能承受在浸入以下规定的相应温度的水中1h,没有变形,尤其是在金属和非金属部分之间不应有超过0.4mm的间隙。
对变通型刀具的要求为75±1℃;对特殊型为100°-5℃,每个产品的手柄和刃口部的一半长度应在整个实验过程中完全浸入,并应给刀具加支撑,其支撑的未端与手柄向下方向成一定角度。
注:
普通型刀具的手柄应能在以上给出的温度的水溶液下承受机器洗涤过程,特殊型刀具的手柄应能在以上给出的温度的水溶液中承受消毒过程。
6.8 锋利度和耐用度
注:
计划对锋利度和耐用度的要求将作为本规范的另外新的部分起草。
6.9 抗跌落
6.9.1 刀具
刀具应能承受从1.2m的高度连续跌落到混凝土表面5次,下述任一方向跌落,手柄不应松动或断裂,并且刃口部不应有裂纹或断裂。
a)手柄垂直向下;
b)刀背垂直向下;
c)刀片垂直向下;
d)另一面刀片垂直向下。
6.9.2 叉
叉应能承受从1.2m的高度跌落到混凝土表面5次,以手柄垂直向下跌落。
然后从水平方位跌落5次,任何部位都不应有裂痕或折断,且手柄、护板、挂钩或悬挂装置不应有松动。
7 标记和标签
7.1餐具的每种产品应带有如下合法并明显标记。
a)厂名和商标或其它可以标明制造商可责任提供者的方式;
b)本规范号,以及产品型式的字母标示。
例如:
ENIWO8442-1N 为普通型刀具;ENIWO8442-1S 为特殊型刀具
7.2 标签
在经销处最好应采用下列信息:
a)本规范号例如:
ENISO8442-1
b)符合本规范的餐具型式,例如:
相应的N或S;
c)产品的任何非金属部分所采用材料;
d)且不论是“A”型不是“B”型刀刃,一个可代表刀刃可重磨锋利的标记。
注:
这些信息以印刷品、标签或印在包装上的形式提供。
编者注:
本规范是厨房用具类的一系列正式出版的国际规范的其中一部分。
由于篇幅的限制,只刊登了规范的有关使用范围和主要技术要求部分,仅供参考。
如要采用还应索取国际规范全文。
有关厨房用具类国际规范的正式出版物(原文、译文)由代表中国参与制定的组织——全国日用五金规范化中心提供。
第二部分:
不锈钢和镀银餐具技术要求
110032 全国日用五金规范化中心 李阳译 毕志涛校
1范围
本规范的这一部分规定了餐桌上用餐具的材料和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刀具、叉、匙、雕刻套具、勺和儿童用餐具烹制用具)。
本规范提出了不锈钢餐具和镀银的镍银或镀银的不锈钢餐具。
没有包括完全由贵重金属、铝、非不锈钢产品或镍银制造的产品,也不包括镀金或镀铬餐具。
对镀银餐具规定了银层的三个最小厚度。
2引用规范(略)
3定义
为了本规范的应用,对在ISO44811:
1997中给出的定义和下列定义都适用。
3.1经常使用的产品
是指在主餐桌上经常用到的餐具,这些已列在ISO4481:
1997中,如咖啡壶或茶壶、汤匙、点心匙、饭菜匙、台面用匙、点心叉、饭菜叉、吃鱼用叉、台面用叉、点心刀、吃鱼用刀、台面用刀。
3.2不经常使用的产品
是指在主餐桌上偶尔用到的餐具,这些包括没有在3.1中列出而列在ISO4481:
1997中的餐具。
3.3放置表面
对匙、叉和勺以凹入面向上摆放在一水平板上,与板面接触的部分;例如:
其凹点或叉子的凸点,对刀具被测为是有效表面的两个边。
3.4不锋利刀具
刀具不具有锋利刃口。
因为该刀是用在切松软食物的,因此这类的刃口不采用马氏体不锈钢,这类包括下列产品:
黄油刀、修鱼刀、冰淇淋刀、吃鱼用刀、涂抹用刀。
3.5整体刀具
指由一块材料制成的刀具。
3.6正常目测
如需要用裸眼作常规检查。
4材料
4.1总则
餐具应使用能够使成品满足于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性能要求的材料制造。
且所选材料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应释放出任何可能对健康有损害的物质,或对任何有机组织产生不良影响的成分。
4.2金属
4.2.1餐桌上用餐具和金属部分的成份应符合表1中给出的条件(表1略)。
4.2.2由镍银(铜锌镍合金)制成的餐桌用餐具的任何部分均应镀银(见第6章)
4.2.3由不锈钢并按要求镀银的餐桌上用刀具的任何部分应符合于第6章的要求。
5结构
5.1总则
用第4章中规定材料制造的餐具应具有符合于规范所有的相应的性能要求。
5.2通用性要求及应避免的缺陷
5.2.1所有表面均不应有裂痕、麻坑或其它缺陷。
5.2.2就实用性而言所有餐具应为直的对称型,除非设计上要求存在不直度或不对称。
5.2.3一个批量的产品,实际上不应在形式和尺寸上有显著的变化。
5.2.4所有的边部,包括匙、叉、勺和叉尖齿的内侧边,都应无毛刺,并且对冲过的边部起皱应采用适当方法去除。
5.2.5餐桌上用刀具以支点放在刀支架上时应保持平衡,或如果没有刀支架则在刀刃和手柄连接点处支撑,手柄端面应垂直于刀刃端。
5.2.6对符合于5.2.1到5.2.5要求应采用手感目测检查。
5.3凹形手柄
焊接凹形手柄相接处应密封。
5.4刀刃
锋利的餐桌用刀具的切割边都应为楔形或锯齿形边,或应研磨成一个不大于60º的角。
对刮刀类产品刃口的切割边部应磨成一个不大于40º的角,并当从边的外侧1mm测量时,不应大于0.46mm。
5.5弹性叉挡板
当安装好后,弹性叉挡板应有一个刚性的开启和关闭的搭扣动作。
6镀银餐具
6.1总则
所有镀银表面应符合于6.2、6.3、6.4和6.5的要求。
6.2平均厚度
全部成品在按照附录A(镀层重量)和附录B(镀层面积)所述方法测量后的镀银层平均厚度应如表2规定。
(表2略)
6.3局部厚度
在有效表面上(如刀具上要服从最大磨损要求的那些部分,见3.3),镀银层的最少局部厚度应符合ISO2177、ISO1463、ISO3543测量。
6.4硬质镀银层最小硬度
称为硬质的镀银层最小硬度应为130HV,在浸入沸腾的水中2h后测量。
6.5镀银层的附着力
当刀具按照附录E所述在一抛光机中做球形抛光40min后,镀银层不应出现分层、气泡或脱皮。
7性能要求
7.1耐腐蚀性
餐桌上用餐具的不锈钢部分表面,在按照附录C所述方法实验后,应符合于a到c的要求。
a)无横向裂痕,并无长度超过1.5mm的纵向断痕。
b)在手柄上,大于0.4mm直径的圆状腐蚀面积点或斑块不应多于三点,在其它处大于0.4mm直径(0.126mm2)的圆腐蚀面积不应多于三点。
c)在任何部位上都不应有大于0.75mm直径的圆状面积(0.442mm2)的缺陷点或斑块。
7.2强度
7.2.1马氏体不锈钢刀刃的刀具和分肉叉
一个刀具或分肉叉应无裂痕或断裂,当按照附录D所述方法实验后不应大于3º的永久性变形。
另外,手柄、刃部连接处不应松动。
7.2.2匙、叉、勺和无刃刀具
任何一个产品在做下列实验时都不应有超过1mm的永久性变形。
将产品手柄面最高点向上摆放在一平面上,施加的力按相对于总长度的每厘M按0.7N/mm施力。
或施加100N的力,施力持续为10s,在加施加在手柄上的支撑点时(见图1对匙的示意图),应距从支撑表面的边不超过10mm处(图1略)。
7.3手柄连接的坚固度
产品为非整体结构的手柄,应用可避免手柄相对于产品其它部分转动的方法连接。
或当产品浸入1000℃的水中10min后,立即从刃口方向反向拉,该产品应符合于:
a)加80N的拉力10s
b)产品手柄表面面积为大于等于37cm2时,施加一个4.5N·m的按矩。
手柄表面面积少于37cm2的施加一个3.70-0.2N·m的扭矩,扭矩应保持10s。
7.4刀具刃口的硬度
刀具刃口部由马氏体制成的产品,在按照ISO6508:
1986实验后,最小硬度应为48HRC,硬度应从距手柄不少于40mm处取得。
分肉叉刃部最小硬度为52HRC。
8标记和标签
8.1标记
每个餐具应有下列合法,可识别标记。
a)厂名和/商标,或其它可表示制造商或责任提供者的标本。
b)本规范同下列罗马数字结合使用见6.2:
Ⅰ指一级镀银层
Ⅱ指二级镀银层
Ⅲ指三级镀银层
c)对无底层不锈钢餐具,本规范的标记应符合:
标志出钢中含有铬的平均百分比;或奥氏体不锈钢,用钢中所含的铬和镍平均百分比标记,如18/10。
8.2标签
在销售处应采用下列信息:
a)本规范号和餐具符合本于规范要求的说明。
b)对镀银餐具,是否镀银层是第一、二或三级,或是否基体金属是由铁素体不锈钢或奥氏体不锈钢制成。
c)对无镀层不锈钢餐具(除去马氏体不锈钢制成的刀刃),是否由铁素体不锈钢或奥氏体不锈钢制成。
这些信息也可以用印刷在包装上或以标签、标志卡或任何适当方法提供。
附录A(补充件):
镀银层平均厚度实验方法
A.1原理
镀银层以化学或电化学方式被溶解,镀层的平均厚度通过由其表面面积、银层的质量和镀层密度计算得出。
A.2分解溶液
A.2.1对没有镍内底封衬的镍银镀银层,按由19份体积的浓硫酸,浓度=1.84g/ml和1份的硝酸浓度=1.42g/ml,构成化学分解溶液。
A.2.2对不锈钢镀银层或没有镍内底衬的镍银的镀银层阳极分解的电解溶液由90g的氰化钠和15g的氢氧化钠加入1L的软化水或蒸馏水制成。
A.3步骤
A.3.1样本彻底除油,如果需要,还要漂洗和干燥。
样本称重。
用相应的分解液(A.2.1和A.2.2)去分解样本镀银层,在流水中彻
底漂洗、干燥并重新称重。
迅速浸入250g/l的三氧化铬溶液内中和。
A.3.2化学分解
要使被分解部分完全干燥,以确保不使水进入溶液,将样本浸入酸混溶液中保持在80±2℃直到全部镀层溶解掉。
A.3.3阳级分解
用一个不锈钢做阴极,将样本在室温下浸入电解液中并加上2V到8V的电压,直到全部镀层分解掉。
A.4结果的表示
A.4.1计算方法
计算平均镀层厚度δ,用微M表示,用下列公式:
δ=
△m×10000
A×10.5
式中△m——是经过分解后的质量损失量,用克表示,g;
A——镀银层(见附录B)的表面积,用平方厘M表示cm2。
10.5——是银的密度,用克表示,g。
A.4.2精度
该方法及包括附录B给出的方法的精度为±3%,通过分解溶液中银层含量的获取能得出相应的镀银层的质量损失量。
附录B(补充件):
测定表面面积的士雷盖尔(Schlegel)方法 B.1原理
在一定条件下,实验产品表面涂上粘性物质,浸渍在装有完全干燥的、统一的尺寸的玻璃粉的一个防水时流床中,可根据粘附在产品上玻璃粉的质量及实验产品的表面镀覆面积的比例关系来计算产品面积。
玻璃粉的质量和产品表面面积之间的关系用一个规范的规则形状和已知面积试件做实验而测得。
B.2装置和材料
B.2.1射流床 一个装有玻璃粉的射流床(B.2.5)配备可提供流动空气装置。
或者如果不采用防水玻璃粉可提供加热的补充空气的装置,其可能采用电子加热元件的形式。
与接近于床底部,用一可调电压控制,以充分上升流态粉的温度在50℃和80℃之间。
B.2.2实验室天平 具有精度为±2mg的称重天平。
B.2.3升降器 将实验产品从粘附处以20mm/min的速度取出。
B.2.4粘附剂(略)
B.2.5玻璃粉200mm到250mm等级的,最好为防水型。
B.2.6已知面积的不锈钢试件(至少2个)如下:
a)一个大约直径为16mm,长度为100mm圆柱形,玻璃粉每平方厘M的标示质量所代表手柄以外的面积取得。
B.3步骤
B.3.1 要使玻璃粉(B.2.5是指不防水型的)完全干燥,以确保他们互相不粘在一起。
不防水型玻璃粉干燥,以使其不致从供给空气中重新吸收水分。
应预先加热使射流床在50℃和80℃温度之间,一直到不再有粉粘附在已清洁、干燥的产品上,这些产品被浸渍在射流床内。
通常干燥时间为1h。
玻璃粉射流床的温度要保持在50℃和80℃之间直到达到B.3.8所述步骤。
如果彩防水粉,可按B.3.7所述,在环境温度下使用射流床。
B.3.2连接一细绳,拴在带有环的实验产品上,以在称重时悬挂。
B.3.3在含甲醇酒精中彻底清洗实验样本。
B.3.4将实验样本浸入粘附剂中(B.3.4),并用升降器以20mm/min的速度取出。
如果仅测手柄表面的面积,就只将手柄浸入粘附剂中。
不允许实验样品的表面同任何东西接触,直到达到B.3.7阶段。
B.3.5允许粘附剂干燥60±5min。
B.3.6称重实验样本到2mg的精度。
B.3.7在玻璃粉射流床内浸入并连续搅动实验样品为10s±1s。
在浸入期间气流应有足够的力以使粉团上升到床底以上至少40mm的高度。
不要过多浸入悬挂绳。
B.3.8重新称重实验样本,精确到2mg。
B.3.9在每个实验样本上要加倍进行实验,在实验样本的每个批量中至少包括二个已知面积的试件(B.3.6)。
B.4结果的表示
B.4.1计算方法
用下列公式计算样品的面积A,用平方厘M表示:
A=m/QA
式中
m——是指粘附于实验样本的玻璃粉的质量,g;
QA——是指相应于粘附剂质量的有关已知面积相应样本的玻璃粉表面质量密度。
B.4.2精度
该方法对所有规格尺寸的餐具精度都为±1.5%。
(附录C、D、E、F略)
第三部分:
镀银餐用和装饰用器皿技术要求
110032全国日用五金规范化中心 李阳*译 毕志涛校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原则上由金属制成的镀银餐具和装饰用凹形器皿的材料和性能的要求。
这些用具是用在正餐餐桌上。
对基体金属、凹形器皿预加工到镀银的综合限制做了规定。
本规范适用装饰类别,如花瓶和银杯,并包括如壶、盘、茶壶和咖啡壶、碟和带盖汤盆、蜡烛台、凉酒器等。
对黄铜、紫铜、镍、银、锡、铅合金及不锈钢凹形器皿镀银规定和其它的镀银铸件的附件也作了要求。
镀银层的厚度规定为一、二、三级。
这些喷镀也可以用漆膜保护。
本规范不适用完全由贵重金属、黄铜、镍、银、锡、铅合金、不锈钢制成的凹形器皿,也不包括陶瓷或玻璃产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