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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胜广场公共空间优化改造项目

荔胜广场公共空间优化改造项目

施工图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0724-1800A57N4816

 

第Ⅰ卷投标须知

第Ⅱ卷合同条件

第Ⅲ卷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第Ⅳ卷评标办法

第Ⅴ卷设计任务书

招标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

第I卷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2.2

工程名称:

荔胜广场公共空间优化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工程概况:

见投标须知2.2条。

2

3

资格标准:

(详见招标公告)

3

10

投标有效期:

标书递交截止期起180天。

4

11

投标保证金:

1收取方式: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2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开标前完成缴纳,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1款。

5

发售标书:

日期201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

时间:

北京时间上午9:

30~11:

30,下午14:

00~16:

00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价格:

150元人民币/套

6

1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套,副本4套,共计5套,电子文件2套。

7

14.1

包封要求:

“商务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文件)”、“技术标文件(含设计文件,包括计算机文件)”分别包装,正副本一起包装,外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商务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文件)或技术标文件(含设计文件,包括计算机文件)、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8

投标递交至: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内容。

9

1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日期:

年月日时至时

地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内容):

10

18.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日期:

年月日

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不少于20天,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的最新通知为准)

11

22

评标原则: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公布的“评标办法”为准。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指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甲方”指经招标人指定的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主体,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3)“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4)“乙方”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当事人;

(5)“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6)“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7)“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荔胜广场公共空间优化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单位承担荔胜广场公共空间优化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确保工程建设能按期、优质地完成。

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广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

2.2工程概况介绍

工程名称:

荔胜广场公共空间优化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工程位置:

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地段,本次招标的范围为项目与地铁站衔接区域、地铁站外部改造、主体塔楼及裙楼外立面改造、公交车站区域改造及周边景观。

招标人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进行调整,设计人应给予修改。

2.3本次招标设计分1个标段,即: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备注

1

荔胜广场公共空间优化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设计

经过招标评审后,中标的投标人将按设计给定价(含税):

壹佰贰拾陆万零伍佰捌拾叁元捌角叁分(大写)(小写:

1260583.83元),最终的设计费已实际的工程量为基数,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本)记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附加调整系数为1.2,本次设计费用按照基本设计费用的85%记取,预算编制费用为设计费的10%,最终总体的设计费下浮10%后即为最终费用金额)

2.3.1工程设计费结算方法按合同执行,设计限额指标见合同约定。

2.3.2施工图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的调整按合同约定执行。

2.4投标人负责所投标的标段周边规划、现状条件的调查、协调。

2.5招标人特别要求投标人拟安排的本设计项目负责人以及主要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应参与投标文件相应部分的编制工作。

2.6招标人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2套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分别使用光盘记录。

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均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段名称、文件名称。

3.投标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4.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踏勘的现场。

投标人及其代表应在踏勘现场尽谨慎注意义务,如在踏勘现场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由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

如因投标人及其代表的原因,在踏勘现场对招标人、其他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及其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由该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如未经招标人允许擅自进入项目现场的,一切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4.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7条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第Ⅰ卷投标须知

第Ⅱ卷合同条件

第Ⅲ卷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第Ⅳ卷评标办法

第Ⅴ卷设计任务书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6.招标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6.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所有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书面文件中予以明确。

若书面文件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8.1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III卷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其他附件、资料的要求如实填写。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内容项目不能变化)。

8.2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价格

9.1设计部分:

本招标工程范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投标人按招标给定价报价,招标人将按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计费原则来结算设计服务费,费用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等设计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9.2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0.投标有效期

10.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11.2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1.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1.4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11.5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11.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11.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1.6.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1.6.3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1.7投标有效期18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11.8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

12.业主拒绝投标人的情形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将拒绝其投标,如果已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业主有权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业主有权根据《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细则》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12.1开标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2.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2.3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12.4中标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履约保函;

12.5经核实,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由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一个或几个人在规定的地方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授权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1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否则,招标人不接受该修改。

13.4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13.4.1文本文件请按以下要求制作“商务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标文件(含设计文件,包括计算机文件)”分别包装,正副本一起包装,外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文件部分或设计文件、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3.4.2投标文件的规格:

商务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文件部分一本)(A4印刷本),技术标文件(含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说明、设计计划、施工图目录、标准图库计划、限额设计措施等内容),包括计算机文件))一本(A4印刷本),纸质封面,印刷本厚度应控制在7cm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

封面标明文件题名、编号、投标单位、投标时间,右上角打印上正本(或副本)。

使用不锈钢书订或拉线装订,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应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

13.4.3投标文件页码应按每本逐页从1开始,按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页码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在左下角(空白页面不编号)。

13.4.4图纸的整理:

图纸横向按手风琴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每本图纸厚度不应超过4cm,超过则分卷装订,每卷图纸从图纸封面起逐张从1开始打印页号。

13.4.5投标文件封面加盖投标人的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投标书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投标人应确保上述各包分别独立密闭封装、并骑缝加盖公章。

14.2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

每个包上应具有以下标记(中括号中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14.2.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14.2.2“[工程名称]项目招标[“商务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文件)(正本\副本))”、“技术标文件(含设计文件,包括计算机文件)(正本\副本)”、]字样;

14.2.3“[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

14.2.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14.3如果外层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和第9项所规定的时间前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好送达签认手续。

15.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6、7条规定以澄清、修改、补充书面文件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6.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4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7.4在投标截止期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否则其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在有投标人委派来的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身份证及有效证明文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若投标人不出席开标会,则视同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18.2除了对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书不予开封之外,招标人将检查、启封投标文件,以便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18.3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总额和投标撤回书和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细节均将在开标时宣布。

18.4招标人将准备开标记录,包括本须知第18.3条规定的公开宣布的内容。

19.评标过程保密

19.1开标后,直至确定中标人为止(除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以外),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19.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0.投标文件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投标文件响应性的确定

21.1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和评标专家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21.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合同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和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设计的范围、质量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1.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1.4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进行报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报价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降价函、报价补充说明、优惠报价说明等等)。

22.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2.1《评标办法》将发送给每一位投标人,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办法》对本须知第21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2.2评标将按《评标办法》规定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六授予合同

23.合同授予标准

据本须知第21条规定,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评为最适宜的投标人,该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4.中标通知书

24.1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函件的形式通知中标人(以下和在合同条款中称为“中标通知书”)。

24.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4.3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招标人将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25.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合同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5.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5.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25.3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额度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招标人及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7.履约担保

27.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中标人应提交工程设计合同总费用1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履约保函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是从提供履约保函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7.2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第27.1条的规定,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

27.3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II卷

合同条件

荔胜广场公共空间优化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荔胜广场公共空间优化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合同

工程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地段

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荔胜广场公共空间优化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

荔胜广场公共空间优化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2.2工程位置: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地段。

2.3工程规模:

项目与地铁站衔接区域、地铁站外部、主体塔楼及裙楼外立面、公交车站及周边景观等区域的改造。

招标人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进行调整,投标人应给予修改。

2.4 设计产品类型:

2.4.1公共建筑:

C□√商业建筑;

2.5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不少于50年。

第三条.设计范围

3.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

项目与地铁站衔接区域、地铁站外部、主体塔楼及裙楼外立面、公交车站区域及周边景观等区域的改造。

招标人有权根据经营需求改造调整,投标人应给予修改。

设计阶段及专业包含但不限于:

(1)项目与地铁站衔接区域、地铁站外部改造、主体塔楼及裙楼外立面改造、公交车站区域改造及周边景观均需进行施工图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钢结构)、通风空调、给排水、强电、弱电、幕墙、消防、精装修、园林景观。

其中:

钢结构、幕墙的施工图纸必须达到深化图程度。

(2)负责项目开发全过程各专业报建,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及验收、消防报建及验收、环保等与目有关的所有报建报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设计合同要求。

(3)编制施工图预算。

(4)配合编制竣工图

(5)按甲方要求完成各类设计变更及其他业主要求的设计工作。

3.2乙方须配合完成地铁保护报建的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设计内容

设计内容按本合同条件第三章执行。

第五条.履约担保

5.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设计人应提交工程设计合同费用10%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履约保函所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是从提供履约保函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2履约保函及保函延期承诺书的格式详见附件四和附件五。

第六条.设计合同费用

本项目设计合同费用包含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费、配合竣工图编制等所有费用。

费用总计:

1260583.83元(大写:

壹佰贰拾陆万零伍佰捌拾叁元捌角叁分)。

(其中增值税税率为6%,增值税税金71,353.80元(大写柒万壹仟叁佰伍拾叁元捌角零分),不含税价为1189230.03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万玖仟贰佰叁拾零元零角叁分)。

1.1)设计费(含税价)为1145985.30元,增值税税率6%,增值税税金64867.09元,不含税价为1081118.21元;

1.2)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用(含税价)为114598.53元,增值税税率6%,增值税税金6486.71元,不含税价为108111.82元。

基本设计费按照国家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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