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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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办法
局设物[2010]142号
关于印发《*****集团公司
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公司,集团公司各指挥部,各分支机构:
现将《*****集团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各单位对本办法在执行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便修改完善,使之更加贴近实际,更好地指导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工作。
二○一○年八月九日
*****集团公司
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机械动力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是企业生产力的重要要素,是企业总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为落实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促进企业管好、用活设备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益,逐步建立设备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结合《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中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设备管理要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
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保养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闲置设备内部调剂与市场租赁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综合管理的主要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通过技术、经济和监察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运行、科学检修、适时改造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降低设备寿命周期费用,使企业投资效益最大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设备管理工作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
各基层公司要制定设备管理主要技术和经济考核指标,并纳入本公司的管理责任目标,定期考核。
第六条集团公司对机械设备进行宏观管理。
设备管理的重点是加强基层公司的综合管理和下属各指挥部、项目部的现场管理。
第七条设备管理权限按照“相对集中,分级管理”的原则,机械设备主要集中在各公司使用,属集团公司级管理保有的大型主要施工设备目录见后(附件1)。
第二章机械设备管理体系、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设备管理体制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集团公司、基层公司两级管理。
基层公司除集团公司管理保有的大型主要施工设备的购置计划(含年度)、产权有偿转让、调拨、出售、对外投资、报废需经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外,对机械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保养、修理、机械使用成本控制、调拨、产权转让、出售、报废的全过程管理负责。
项目部对机械设备的产权转让、出售、报废无权处理。
第九条机构设置
1、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综合管理,为企业装备发展当好集团公司领导的参谋。
由集团公司分管的副总经理领导;
2、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指挥部物资设备部,代表集团公司对项目所投入机械设备进行现场管理,由指挥长领导;
3、工程公司应设置设备管理部门,其他公司不设部门的设专职人员负责,代表公司进行设备综合管理,是公司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本公司的设备进行综合管理,由公司分管的副总经理(副经理)领导;
4、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现场管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股份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和规定;
2、负责集团公司机械设备宏观管理,负责组织基层公司购置的大型设备选型论证及大型非标设备设计与制造的归口管理;
3、掌握设备管理的各项信息数据,全面、真实、准确掌握主要施工设备动态。
按时上报设备管理报表;
4、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内设备购置的选型和集中招(议)标采购;组织开展供应商信用评价工作,负责选定合作供应商,公布《*****集团设备采购合格供方名册》;
5、负责编制集团公司设备装备规划与年度投资预算、设备修理费用预算,设备购置计划、设备更新、转让出售的审批工作;
6、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根据需要参加重点工程施工调查和设备配备方案调研论证,适时为工程投标提供有关设备资料;
7、组织闲置设备调剂,办理设备调拨和报废审批手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组织集团公司设备大检查,表彰奖励企业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
9、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设备科技信息交流与服务;
10、负责对基层公司的设备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服务;
11、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设备管理程序文件的编制、修改、检查、指导。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指挥部设备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制度、规定等,代表集团公司对投入该项目设备进行现场管理。
结合指挥部(项目部)具体情况制订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2、负责审核工程项目设备配备方案,上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并监督落实;
3、掌握工程项目设备动态,建立设备管理台帐;
4、指导检查所属各公司项目经理部设备使用、保养、修理、设备使用成本控制及设备安全情况;
5、按时收集汇总上报规定的管理设备统计报表;
6、负责被授权设备的招(议)标采购工作;
7、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设备管理程序文件的实施、检查。
第十二条基层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股份公司颁布和集团公司制定的设备管理政策、规定、办法等。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指导项目部建立健全设备使用、保养和修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工作标准;
2、负责公司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保养、修理、调拨、封存、改造和报废报批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3、建立设备管理台帐,掌握设备数量、原值、净值、动态、能力、技术状况。
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集团公司各种设备统计报表;
4、了解收集设备的新动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
5、参加施工调查,负责工程项目主要施工设备方案的审定;
6、负责工程投标中设备可行性和先进性的认定和确定;
7、负责编制设备大修计划,大修实施的抽查和验证,年终统计上报大修完成情况;
8、统计上报闲置设备情况,开展闲置设备调剂工作;
9、指导项目部开展设备成本控制工作;
10、负责被授权设备及公司设备的招(议)标采购工作;
11、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的设备现场管理工作。
深入现场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完善、落实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和设备成本控制方法。
组织公司设备检查,开展“红旗设备”、“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设备管理先进个人”的评比和奖励活动;
12、负责主办设备管理和设备方面的技术培训;
13、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设备管理程序文件的编制、修改、实施、检查。
第十三条项目部设备管理职责
1、贯彻集团公司、基层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制度、规定等,代表公司对投入该项目设备进行现场管理;
2、负责工程项目设备配备方案和对投入使用的设备进行技术状况评定工作,上报公司设备物资部并做好落实工作;
3、掌握工程项目设备动态,建立设备管理台帐;
4、检查所属各工区设备使用、保养、修理及设备安全情况,督促设备使用人员及时填报《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和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5、按时收集上报规定的管理设备统计信息及报表;
6、负责项目被授权设备的采购工作。
第三章前期管理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基层公司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和设备信息,认真做好设备规划和选型,设备的购置或设计制造经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分析后再进行投资决策。
严格审核提报的购置计划,杜绝同类设备重复配置。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在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基层公司在主管副总经理(副经理)领导下,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技术、经营、财务、工程管理、发展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生产目标的需要,按以下原则编制五年装备规划。
1、在市场竞争中有一定的优势;
2、适应先进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
3、装备结构专业配套。
第十六条设备选型
集团公司、基层公司设备管理部门会同科技、经营、安全、工程管理部门做好设备选型工作,设备选型的原则是“经济适用、技术先进、合理配套”,符合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要求,充分考虑设备的可靠性和维修性。
第十七条设备购置
1、基层公司于年底前将年度设备购置建议计划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审核汇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研究审议,上报股份公司批准;
2、购置各类小汽车(含吉普车、旅行车等),价格在10万元及以上的,一律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3、设备采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设备集中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局设物[2010]13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自制大型非标设备
1、立项
自制大型非标设备由设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可行性调查,将调查报告报本单位总工程师。
由总工程师召集有关部门对调查报告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立项。
集团公司管理新造的大型非标设备由集团公司设备、技术管理等部门会同申请单位共同进行可行性调查,调查报告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组织专家委员会或有关部门对调研报告进行研究。
2、设计审查与投产制造
坚持先审定设计文件,后投产制造的原则;设备部门负责办理委托设计,与设计(单位)部门签订该项目的设计技术任务书。
设计单位(部门)提供的设计文件包括:
设计计算说明书、设计图纸、制造和设计概算等,经总工程师审定并签发投产批准书,投产制造。
3、竣工验收与工业试验
项目竣工后,由设备部门牵头,有关单位和部门人员参加成立验收小组进行整机验收,重大项目由总工程师主持验收。
验收前,制造单位需提供竣工资料,无竣工资料不验收。
竣工资料包括: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竣工图纸、制造工艺说明、变更设计说明、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质量检查证、使用说明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安全检测认定合格证等。
自制设备通过工业性试验后正式投入使用或批量生产。
试验提纲由设计单位提出,验收小组审定,试验报告由制造单位填写,参加试验人员签署意见,工业性考核完成后,由验收小组填写技术鉴定书。
第四章基础管理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按规定手续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附属设备,均按本办法进行管理。
2、固定资产的组成:
凡同时具备下述两个条件的设备,均须组成固定资产: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2)单机价值在2000元以上。
3、固定资产组成价值包括:
购置价格(自制设备造价)、运杂费、安装费、技术改造费、附加费、关税及进口环节税、配套装置等直接用购置和制造的费用;
4、新购设备到达后,经验收合格,公司设备部门填写“设备安装试运验收交接单”和“固定资产验收结算单”,公司设备部门根据单位设备管理代码编列设备管理编号,完成建立固定资产。
销售发票设备部门复印留底保管;
5、单位设备管理代码均由集团公司统一编制,基层公司及以下单位不得自行编制单位设备管理代码编号;
6、管理号码喷在由*****集团公司企业文化部编印的“企业形象视觉识别系统‘交通工具类’”徽志下方。
第二十条设备档案管理
1、设备台帐:
基层公司设备部门实行微机辅助管理,设备台帐是掌握设备情况的主要资料,设专人管理,及时清库,做到帐物相符,资产清楚;
2、设备履历簿:
由基层公司设备部门建立,凡属组成固定资产的大型主要施工设备均应建立,一机一册,填写及时、认真、齐全、规范;
3、技术资料:
由基层公司设备部门保管,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养维修手册、零件目录、设备安装图纸、技术改造资料;
4、设备运转记录:
是设备使用、保养、修理、统计、核算的原始资料,由操作司机填写,月底将记录本交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
“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当年保管。
5、施工设备单机核算:
项目部对自有施工设备应进行定期单机核算,核算设备的运转台班数量、设备生产能力、油水电的消耗以及保养维修费用是否匹配、合理。
第二十一条设备调拨
1、基层公司内部设备调拨,由公司设备部门办理调拨手续;
2、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