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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长会汇报材料

辽宁省在全国中医药工作厅局长会议上的汇报提纲

一、201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年初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的指导下,全省中医系统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中医药方针政策和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结合本省实际,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研究和探讨适应本省中医药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不断加强中医药内涵建设,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突出农村中医药服务,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营造中医药文化环境,各项工作得到稳步发展。

(一)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几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认真领会、准确把握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的主题内涵和工作目标,并结合医院建设与管理并重、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实际,提出了“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全面提高、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政策引导、制度建设、督导评价、检查评比、竞赛表彰等形式和措施,全省中医医院管理水平逐年提升,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今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我省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同时做好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督导组的检查评估工作,按照《辽宁省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关于开展辽宁省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省中医药管理局于5月份,组成了4个评估组,对全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进行检查评估,查找和解决了医院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使医院管理进一步科学化、正规化。

为确保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有效开展,我省又先后召开2次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动员会及迎检工作会,组织各市、各单位收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管理年视频会议。

同时,我省还举办了“全国中医医院管理年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培训班”。

省卫生厅副厅长董德刚在会上做了全面动员,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温家祥做了具体工作部署,要求各市县卫生局、各级中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紧密围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对照评估工作重点内容,积极组织进行整改。

6月21日至25日,以内蒙古中蒙医药管理局于莲云局长为组长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管理年检查评估组一行7人,对我省5家中医医院(省级中医医院2所、市级中医医院1所、县级中医医院2所)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

通过严格、细致、全面的检查,专家组一致认为,省内各级中医医院对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高度重视,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检查评估准备工作比较充分,医院管理、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临床科室建设、中药药事管理等工作成绩显著,医院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

管理年活动真正取得了应有的效果。

(二)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从6月10日正式启动,经过全省500余名工作人员夜以继日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数据录入和三级质量核查工作,于7月3日正式结束,相关数据和工作总结已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整个调查工作历时23天,调查涉及全省14个市、100个县(市、区)的各类医疗机构25601个(不含西医诊所),填报和审核卫生行政部门报表115个。

调查覆盖率达100%,录入上报率100%,录入数据详实可靠,真实地反映了我省中医的基本现状。

调查工作中,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卫生厅董德刚副厅长任组长,辽宁中医药大学石岩副校长、省中医药管理局温家祥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市分管中医工作的副局长为组员的“辽宁省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制定了《辽宁省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实施方案》,并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了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如:

以内部明电的形式下发方案,使各市和省直各医疗机构快速了解了这次调查的相关情况,并及时组建了调查队伍。

为了避免分级培训环节过多造成的信息缺失和理解误差,我省直接对全省县级以上负责调查工作人员共计260余人进行了培训。

建立了我省中医基本现状QQ群和省、市、县三级联系员队伍,方便了勾通和联系。

省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派专人轮岗负责网上信息公布和咨询工作,做到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针对在网上直报的机构众多而造成的网络平台拥挤现象,我省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商,采取了统筹安排、分段录入、集中审核的办法,既保证了调查时限,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面对各县区人员分散,网络普及不完善的现实情况,各市因地制宜,将县(区、市)质量核查人员召集到市里集中办公,共同核查,面对面地解决问题;个别县(区、市)还将基础设施落后的村卫生室填表员集中培训,现场填表,最后组织人员统一核查录入,保证了本县区的工作质量和时限。

目前,我省正组织相关人员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起草我省中医现状调查报告。

同时,针对这次中医现状调查反映出的实际情况,研究和探讨我省“十二五”期间的中医药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必将对我省的中医药事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三)中医药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

今年,我省依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大力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2009年,我省在2008年项目基础上,又选择了中医药文化建设基础相对较好的沈阳、盘锦市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试点工作;选择本溪桓仁县、丹东凤城市、锦州黑山县、盘锦大洼县、葫芦岛兴城市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省中医局负责组织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中医药宣传资源,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托辽宁省健康教育所、辽宁省中医药学会、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院分别承担《辽宁省中医药健康手册》的编制、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和中医药事业宣传报道人员培训、东北新闻网《健康频道》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专栏建设、辽宁日报《中医药健康专栏》创办等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立体宣传。

6月3日,辽宁省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暨中医药事业宣传报道人员培训班圆满结束。

全省各市中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宣传工作负责人或宣传员150多人参加了培训,邀请了中国中医药报相关领导和省内部分报社专职人员进行了别开生面的讲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同时,建立起了百余人的《中国中医药报》通讯员队伍,为我省中医药事业宣传报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借助辽宁日报“号脉中医”栏目,我省进行了三期整版宣传,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院,以及我省的部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进行了专题宣传,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同时也为百姓看病就医提供了参考依据和方便条件。

我省还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作用,东北新闻网《健康频道》“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栏目”在去年的基础上,进行了版面调整,丰富了相关内容,宣传面进一步扩大,宣传内容更加精细,网页点击率明显增高,为引领大众走进中医药、认识中医药、了解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支持中医药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辽宁省中医药健康手册》编制工作已进入内容的复审阶段,全手册共分中医药文化、中医药术语、中医药养生三部分约10万字左右,即将在我省开展的中医中药中国行●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期间向全省百姓发放。

(四)人才培养工作力度逐步加大。

继续加强了对“二批优才”和“四批师承”项目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省中医药管理局与项目学员及所在单位建立了联络机制,并安排专人及时审核“二批优才”学员上传的信息,保证了上报国家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同时,做好沟通协调,为学员跟师学习和重点专科进修提供便利条件。

2010年4月,省中医药管理局与辽宁中医药大学组织了辽宁省第四批师承工作研究生培养会议及第一次课程培训。

中医药管理局温家祥副局长、辽宁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杨关林教授和相关指导教师、继承人、研究生培养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对中医师承工作、研究生培养过程及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说明。

李德新、周学文教授等几位资深专家对师承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进行了培训并开展了经验交流。

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5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了201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我省16项入选。

同月,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了2010年度辽宁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名单,预计全年共举办129项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将培训中医药技术人员2万余人次。

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工作。

年初,省卫生厅印发了《关于开展辽宁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10年度辽宁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名额分配调整和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正式启动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工作。

本次培训在全省14个市通过个人报名、市卫生局审核推荐,共招收学员1000人。

目前,培训工作已正式开始,预计于11月末结束。

继续实施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

会同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实施辽宁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的通知》,以鞍山师范学员附属卫生学校等6个具有中医学专业中专办学能力的单位为依托,招收2109名4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岗无学历的乡村医生,进行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培训。

(五)中医药参与医改取得新成果。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实施方案》精神,制定了《辽宁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提出了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

全省中医系统能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中医药服务公益性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努力实现全省人民享有优质、低廉、有效的中医药服务。

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我省重点强调了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明确了“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政府投入补偿政策、基本药物政策和医疗保障政策。

”鞍山市作为全国和我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之一,能科学地制定《鞍山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确立了中医医院在卫生医疗行业中的地位,明确了“中医医院承担相应疾病的防治与科研任务”,并结合全国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确定鞍山市中医医院异地重建,在中央财政拨款800万元基础上,实行政府全额投资建设,扩大基本建设规模,为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奠定了基础。

在财政补贴政策上,对市属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提出了“实行政府核定任务、核定收支、全额补贴,收支两条线管理。

”同时,对医院历史上形成的债务,在相关部门认定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由政府负责逐步偿还。

同时,从今年4月1日起,全市公立医院试行了药品零加价销售,促进了医改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我省按照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选择沈阳、大连、鞍山、盘锦市作为基本药物集中配送试点城市,自2010年2月28日起,试点地区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在《目录》内选购药品,其中中成药778种,并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

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我省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今年,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农经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指导意见》,提出了“引导参合农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和中药制剂的报销比例高于其他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

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报销比例差距保持在5~10%”的优惠政策。

目前,全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中医药报销比例在原有补偿基础上,普遍提高了10个百分点左右。

有部分县(市)结合本地实际,较大幅度提高了中医诊疗项目、中成药、中药饮片的报销比例,如朝阳市开发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将朝阳县中医院报销比例比照乡镇卫生院对待,降低住院起付线50元,并规定1000元以下按55%报销,1000元以上按65%报销;北票市规定,参合农民在门诊使用中成药和饮片的给予50%的补偿;葫芦岛兴城市将中医诊疗项目补偿比例提高20-50%,中成药补偿比例提高20%,中药饮片补偿比例提高50%。

目前全省对中成药和饮片年补偿总额支付20万元(西药在门诊不补)。

二、“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基本思路

“十二五”期间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期,因此,做好“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尤为重要。

我省将结合自身实际,全面、科学地分析我省的中医药事业发展现状,掌握和了解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研究和探索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途径,制订切实可行的中医药政策和措施,解决制约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关键性问题,引导全省的中医药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若干意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继承和发展为主题,以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中医药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大力实施人才战略,着力推进继承和创新,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省人民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力争在5年内,建立覆盖全省、中医药特色突出、医疗服务能力强、硬件条件完备的中医药服务网络。

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重大疾病、疑难病中医药防治水平有明显提高,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全面协调发展。

中医药科研工作和中医药创新平台建设成果显著,新药临床试验关键技术和药物临床前实验平台基本建立。

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人才队伍得到壮大,专业人才质量有明显提高。

中医药管理体制、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

国际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进一步扩大,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初步形成。

(三)重点任务

1、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以各级中医医院为主体,以农村和社区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形成涵盖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养生等功能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每个地级市、县(市、区)要办好一所相应级别的能够承担本区域中医药基本医疗服务、代表本区域中医医疗水平的中医医疗机构(含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已经设置的政府举办的中医医院不撤销、不合并、不改变中医医院性质。

乡镇中心卫生院、50%以上的一般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要设有中医科、中药房,配齐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

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提供中医药服务。

2、实施名院、名科、名医“三名”战略。

5年内,将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成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临床研究型基地,在小儿肺炎、胃炎等重点疾病防治研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重点支持尚未改建的20所市、县中医医院基本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就医条件,提升服务能力。

基本形成以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龙头,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为骨干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格局。

建成25个中医主体地位突出、综合实力较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名牌中医医院;50%的三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6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加大对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力度。

27个全国“十一五”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和40个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专科(专病)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省级重点专科(专病)达60个。

形成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技术优势明显、创新能力较强的中医专科(专病)群体。

健全辽宁省中医药人才的表彰奖励机制,积极推荐我省“名中医”参加全国“国医大师”评选活动。

适时开展辽宁省“名中医”评选活动,培养100名理论功底深厚、学术造诣较高、实践经验丰富、临床和科研能力较强,在国内和省内中医界有一定学术地位和影响的知名中医专家和顶尖人才。

3、重视综合性医院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

到2015年,90%以上综合医院按照要求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齐全、人员配备合理、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使人民群众在综合医院接受西医药服务的同时,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及时、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加强对2所国家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和1所中医(中西医结合)传染病临床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的临床优势,重点组织开展对肿瘤、肝炎、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疑难病症和老年性疾病的中西医结合防治研究,提高临床疗效,创新医学成果。

4、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

5年内,重点扶持建成1个区域内中医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平台,50%的中医医疗机构基本达到信息化建设标准并能实现资源共享。

实现共享检验、检查、影像等诊疗信息;专家远程会诊、患者异地咨询、医生在线调用和远程教学等,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效解决民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5、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

2015年底,全省全国中医工作先进县和省中医工作达标县由“十一五”17个增加到25个,覆盖率达50%,先进县和达标县的中医药覆盖率达100%;全国和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达到16个,不断增强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

抓好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阳市中医院、沈阳市皇姑区亚明社区3个国家级中医药“治未病”试点工作。

5年内,在全省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机构中建立一批“治未病”省级试点单位,在重大疾病预防、疾病康复、亚健康干预、优生优育、运动保健、食疗推拿、托老保健等领域,为创新中医药“治未病”健康服务模式提供技术支撑。

6、不断提高中医药科研能力和水平。

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

对中医药古籍进行保护性整理研究,建立中药复方筛选、古今证候对比、名家医案及民间医药知识技术整理、传统中药制药技术规范的数据库和科学研究平台。

建立一批辽宁省名老中医研究室、工作室,系统总结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

建设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

整合全省中医药科技资源,加大投入,吸引人才,加强国家级、省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实验室)、中药“药物临床试验关键技术平台(GCP)”、“药物临床前实验平台(GLP)”和中医药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中心的建设,努力构建一批资源开放共享、技术相对先进、功能比较完善的中医药科技创新技术平台,提高我省中医药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推动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建立中医药研究机构。

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中药企业合资合作建立股份制研究机构,促进医、产、学、研紧密结合。

要求各级政府要支持并帮助中医药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努力构建生产企业与科研单位沟通合作的平台。

7、全面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

重点建设好辽宁中医药大学,努力提升教学、科研、临床综合实力。

加大中医药教育体系的改革力度,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及模式,着力打造行业领先的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拓宽高层次人才培养渠道,增强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

以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为龙头,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省级中医医院的中医药学科建设,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形成一批较高水平的中医药教育、科研和医疗基地,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专门人才,建设一批在生命科学领域居领先地位的中医药学科,成为临床医疗、教学、科研基地和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基地,同时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提高我省中医药学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

大力开展中医药师承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作。

5年内,遴选培养100名省级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人(含中药、民族医)和50名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健全继续教育网络。

5年内,完成一批国家级中医药优势学科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建设好1个国家级城市社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基地和1个国家级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基地。

建成20个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加快中医药基层人才和技术骨干的培养。

5年内,县以下医疗机构中的中医临床骨干全部得到培训,在普及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教育的基础上,开展中医专业成人学历教育;实施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对基层中医药从业人员进行中医药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切实改善农村、社区中医医疗服务基础薄弱、人才不足的情况,提高全省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水平。

鼓励西医师学习中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

开展中药调剂技能培训,力争5年内完成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中药房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8、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国际交流。

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与普及。

在开展好我省“国家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宣传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政府要进行适当投入,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

在5年内,每个地级市要在本地区建设1个以市中医医院为依托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推进中医医疗机构文化建设,要在环境、建筑、服务和管理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弘扬传统职业道德,5年内建成10个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中医院。

开展中医药文化普及教育,采用各种形式传播、普及、弘扬中医药文化,争取5年内基层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率达100%。

中医药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并得到普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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