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高频必考点笔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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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高频必考点笔记

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高频必考点笔记

1、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体现在三控目标上,三控目标水平体现在合同中。

2、建设领域的经济犯罪高因为公开、公平、公正做的不好。

3、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改革开放的两项重要制度;市场经济中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4、自然人在我国《民法通则》中使用的是“公民”一词。

5、法律意义上的物:

可以为人们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6、担保法是调整因担保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7、担保活动应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8、经国务院批准为了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情况可以作为保证人。

9、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应告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10、能留置的仅限于动产;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才有可能实现留置。

11、定金不交付不生效,超出合同价20%的部分不属于定金。

1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以有效方式提供。

13、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14、招标人最迟于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退投标保证金及同期存款利息。

15、保险危险事项有,发生与否、发生时间、发生后果三个不确定性。

16、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变更保险合同。

17、保险人除外责任包括:

资料、票据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18、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到全部或部分工程签发完工程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止,但最长不超过保险合同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日。

19、安装工程一切险为整个工期。

一般是保险项目被卸至工地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使用之日止。

20、意外伤害险为开工日到竣工验收合格日。

21、保险决策分为,是否投保、选择保险人。

22、风险决策时考虑因素:

期望损失、风险概率、机会成本、费用等。

23、选择保险人决策时考虑,安全、服务、成本。

24、标准施工组卷,1招告投书合评工2图纸3技术标准和要求4投标文件格式。

25、投标人须知包括内容,概况、程序、要求。

26、简明招标文件八章;标准招标文件七章。

27、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进行。

28、招标准备阶段工作:

1划分标段2确定方式3选择机构4编制招标有关文件。

29、招标阶段工作:

发出招标信息到投标截止。

30、评标决标工作:

开标到签订施工合同。

31、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组成:

公告须知一办法,申请格式一概况。

32、在最近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不得作为资格预审申请人。

33、接受预审申请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少于5日。

34、详细审查包括:

资财信,类似项目经理实施能力。

35、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是废标。

36、形式评审只包括资格性审查。

37、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细评审包括内容:

详查和量化比较。

38、综合评估法资格评审(适应于资格后审)。

39、综合评估法详评内容:

施工组织、项目管理机构、报价、其他因素。

40、综合评估法:

施工组织评审重点:

内容方案质量环境体系(注无安全体系)进度资源计划。

41、综合评估法:

项目机构评审重点,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42、必须公开招标:

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

43、设计资质等级分级1343(1甲级3甲乙丙4甲乙丙丁)向下兼容。

44、设计文件应兼顾三方面:

严格性(文字表达清楚不被误解),完整性(任务要求全面不遗漏),灵活性(为设计创造留充分自由度)。

45、设计公开招标应推荐2~3个中标候选人;邀请招标应推荐1~2个中标候选方案;邀请招标的邀请5~7家为宜。

46、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按标的分:

买卖合同、承揽合同。

47、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一般用最低平标价法,复杂用综合评估法。

48、材料设备采购中评标价法分为:

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标法+以设备寿命周期成本为基础的平标价法

49、大型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属于加工承揽。

50、机电设备评标通常采用评标价法进行合格书的量化比较,原理与最低评标价法一致。

51、标准机电设备招标范本内容分为2册8本。

标准合同条款37条86款。

52、合同格式相当于施工合同的协议书。

53、评标货币转变方法:

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卖出汇率,统一转换成投标须知规定的评标货币。

54、CIF到岸价,EXW出厂价,CIP保险付至边境口岸价。

55、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审要素:

技术条件+设备价格+技术性能维修费+售后服务费。

56、进口环节税=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57、先勘查后设计再施工。

58、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GF—2000—0203)为设计提供勘察工作的委托合同。

包括岩土水文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及工程物探。

59、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二(GF—2000—0204)仅涉及岩土工程。

包括取得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对项目岩土工程进行设计、治理和监测。

6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GF—2000—0209)适用于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6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GF—2000—0210)适用于委托专业工程的设计。

62、工程测量的目的:

为工程的选址选线、设计和施工提供有关地形地貌的依据。

63、水文地质勘察工作任务:

提供有关供水地下水源的详细资料。

64、工程勘察包括:

选址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

选址勘察主要解决选址问题,初步勘察为初步设计作好基础工作,详细勘察和施工勘察主要对建设工程地基做出评价,并为地基处理和加固进行深层次勘察。

65、勘察资质的分级为120(1综合2专业0劳务)

66、合同争议仲裁解决的,需要注明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67、可以直接发包:

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68、方案设计应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及控制概算的要求。

69、初步设计文件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编制施工图设计的文件。

70、施工图设计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合理使用年限。

71、设计期限:

设计人收到定金到工程竣工验收。

72、发包人未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应负责:

停窝工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延误的工日顺延+补偿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73、因发包人原因延误15以内工期顺延,15天以上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4、专业工程设计时,设计文件选用的标准,由发包人解决。

75、设计人应要求发包人明确提交资料的时间。

76、发包人应于设计合同生效3天内支付20%的定金;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的3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的30%;当设计人提交阶段性成果后,发包人应支付剩余总额的50%(注意是剩余总额的50%,不是合同的50%),施工图完成后一次性付清,不留尾款。

77、外业结束后,发包人向勘查人支付约定检查费用的某一百分比。

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78、设计文件采用的新村料影响工程质量或安全,没有国家标准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而且要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79、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24条131款,专用条款22条50款;

80、合同协议书内容:

承发包双方名称、施工标段、签约价、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和项目经理人选。

81、标准施工的履约保函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签发移交证书之日。

(注此时担保人对保修期不承担担保责任),出现履约问题,担保人收到书面赔偿要求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82、简明施工合同是工期在12个月以内的中小型工程施工。

通常发包人负责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简明合同通用条款17条69款。

83、监理人的合同地位:

居于施工合同履行管理的核心地位。

84、施工合同的组成:

合中投专通技图已他。

85、其他合同文件指:

经合同当事人双方确认的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86、中标通知书写明:

施工段、中标价、工期、质量标准和项目经理名称。

(注意与80条合同协议书区分)

87、项目经理名称在评标时的量化要素中说明,要求在履行合同时必须到位。

88、投标函属于合同组成文件,投标文件不属于合同文件,投标函属于投标文件的第一页承诺性文件,其他投标文件都不是投标函。

89、订立合同时明确:

异常气候和范围,发包图纸和设备,物价调价要记牢。

90、基准日前不调价,基准日后要调价。

91、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是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前的42天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92、标准施工合同和简明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由承包人投保建安一切险和第三责任险,并承担费用。

93、承包人要变动合同条款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94、保险人做出保险责任变动的,承包人应在收到保险人通知后,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95、进场材料设备保险在专用条款约定,通常谁采购谁办理保险。

96、承包人现场勘察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重大差异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做出指示说明,以便明确合同责任。

97、编制专项方案的有:

坑、地、板、高空有水大爆炸(前三专家论证)

98、施工组织设计及说明按照专用条款规定,报监理人审批。

99、施工中,承包人负责管理控制网,并负责对丢失及损坏的网点及时修复,竣工后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

100、合同工期是判定按期竣工的标准。

101、施工期指,从开工通知中的开工日——工程接收证书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期。

除提前竣工外,一般不考虑提前竣工情况下施工期≥合同工期。

102、缺陷责任期,从接收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期起一般约定为12个月。

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03、承包人可获得利润的有;增加合同内容、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原则,发包人可以控制但没有做到)

104、异常恶劣气候停工不在关键线路,且停工天数不超过总时差的,工期不予顺延,但施工成本增加的可以补偿。

105、承包人原因延误日拖期赔偿可具体数额,可千分之几;最高赔偿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

106、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

107、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

赶工措施、条件、价款、奖励等,(奖励金额可为发包人实际效益20%)

108、当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胜任、行为不端、玩忽职守的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

109、甲供材,在到货前7天通知乙方,材料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保管和施工现场的二次搬运费。

P89

110签约合同价指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暂列金和暂估价,即中标价。

111、合同价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内全部承包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得价款。

112、暂估价的确定方式:

属于必须招标的,发包人和承包人招标选择供应商,中标价确定暂估价;不属于必须招标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提供,监理人确认相应金额;专业工程施工价格由监理人进行估价确定。

113、质量保证金一般签约合同价的5%。

114、质量保证金从第一次支付进度款开始起扣,质量保证金=(本期应得-扣除本期应付预付款-物价浮动对合同价的调整)×5%,累计扣到签约合同价的5%止。

115、监理人颁发缺陷责任终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核实是否完成缺陷责任,无异议返还质量保证金。

承包人没有完成修复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缺陷责任工作的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116、基准日后法的变化导致施工费用增减的,监理人根据法、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规定,采用商定或确定的方式对合同价调整。

117、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计量数据,是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118、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计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计量周期按批准承包人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

119、监理人收到工程量报表后7天内进行复核,超期未核视为同意。

120、总价子目不进行现场计量,只进行图纸计量。

121、进度款申请监理人收到后14天内核查。

122、发包人在监理人收到进度款申请后28天内支付进度款。

123、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授权监理人对承包人安全实施检查,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包人负责赔偿工程或工程部位对土地占用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

124、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建议书14天内做出变更指示,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监理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建议书接到后14天内做出变更指示——14内天提交变更报价书——14内天商定确定变更价格。

从承包人建议书到确定变更价格不超过42天。

125、索赔28天;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126、标准施工合同,只补工期:

异常恶劣气候、不可抗力不能按期竣工。

127、标准施工合同,补工期和费用的:

文化不利物。

128、标准合同只补费用的;附、法、清理、交货前。

129、承包人违约28天后不改正,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130、发包人原因停工56天以上,仍不纠正违约行为,承包人可以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131、除专用条款约定由发包人负责试运行外,承包人负责试运行所需要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

132、监理人审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在收到后28天内,指出颁发接收证书前还应完成的工作内容。

如果符合竣工条件申请报告后28天内提交发包人进行验收。

133、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56天内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134、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申请报告后56天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135、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收到后14天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

发包人应在监理出具付款证书后14天内将工程款支付。

(注,相当于审核无误的,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后最迟42天收到钱。

136、缺陷责任期满,包括延长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天内,由监理人出具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保证金。

137、最终结清证书审核期限14天内;最终支付发包人也是在最终结清证书颁发后14天内支付。

138、结算清单生效表明合同终止,承包人不在拥有索赔权利。

139、《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示范文本》——(GF—2003—0213)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

140、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组成。

141、分包人完成约定施工任务后,有权获得,施工成本、管理成本、利润等全部收入。

142、监理人对分包人的现场施工不承担协调义务;监理人仍需要监督义务,包括对分包资质审查、对分包使用材料、工艺、工程质量监督、确认完成的工程量等(注意不是检查确认,而仅仅是确认工程量)

143、承包人提供给分包人的临时施工机械并不是所有的都免费提供。

具体承包人和分包人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144、分包单价和承包人合同单价不一致,承包人用分包工程量乘以分包单价支付给分包人工程款。

145、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46、承包人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后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验收。

147、分包人竣工验收报告经过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交给承包人工程竣工结算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承包人收到分包竣工结算报告后的28天内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人确认分包人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支付结算价款。

(注,分包人提交竣工结算及完整结算资料后35天得到结算款;)

148、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明确答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149、监理人发出指示分包人进场开始分包施工的时间。

(P107第一行)

150、监理人旁站巡视中发现分包人忽视质量行为和安全隐患的,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求承包人监督分包人纠正。

151、总包合同规定分部移交的专业工程施工完毕,监理人会同承包人和分包人进行工程预验收,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程验收。

152、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是指,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的全过程或部分过程进行承包。

153、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组成:

协中投专通要求建议书清单其他。

154、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通用条款有两种选择:

发包人要求错误、材料和设备的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暂列金额、不可遇见物质、竣工后试验。

155、竣工后试验是指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投入运行期间,各指标是否达标而进行的试验。

156、由于发包人已接受工程并进入运营期,竣工后试验的电力、设备、材料、仪器、劳力、燃料由发包人提供。

157、竣工试验谁负责,谁派遣相关资格和经验人员在对方在场情况下试验。

158、未约定竣工后试验,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有竣工后试验的,履约担保在竣工后试验通过前一直有效。

159、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期限:

颁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

160、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基准日后,规范或标准发生重大变化;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遵照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或监理人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照新规定的指示——如果按新规定则属于变更,——采用商定或确定方式调合同价。

161、监理人是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不超过21天。

162、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价组成:

包括签约合同价以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调整;包括承包人依法或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规费和税金;价格清单中的任何数量仅为估算,不视为准确量,清单中的量和价仅用于变更和支付的参考,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163、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批复的合同进度计划后7天内,将支付分解报告和报告支持性资料报监理审批。

164、监理收到支付分解报告后7天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165、监理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核。

发包人最迟在监理人收到付款申请后28天内付款。

166、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建议书并与发包人共同研究后,确认存在变更;应在收到建议书后14天内做出变更指示,不同意变更应书面答复承包人。

167、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偿费用和工期的:

化争可物不可恶;行政审批甲供材。

P122(注与127、128对比记忆)

168、承包人提前21天将申请竣工试验通知送达监理人,监理人应在14天内确定竣工试验具体时间。

169、竣工后试验一阶段:

功能性试验,保证每一项满足合同要求,并能安全进行下阶段试验;二阶段保证工程或区段工程满足合同要求;三阶段性能测试,符合发包人要求列明的性能指标。

170、工程事故发生后承包人通知监理人——监理人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向有关部门报告

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向监理人及发包人通知。

171、监理人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结果答复承包人或提出意见。

172、持续性影响事件索赔不得出现索赔意向通知书。

173、收到索赔意向通知书——28天内审核——索赔通知书28天内——42天内监理人答复或提出意见——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

174、标准施工合同索赔原则: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延误和暂停施工补工期——非承包,发包人有过错补费用和利润——非承包,发包人无过错补费用——不可抗力个人自扫门前雪。

(注意异常恶劣天气可以理解为不可抗力,只补工期)

175、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的56天内,由监理人发出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176、工程款支付从承包人提交支付申请后的28天内完成;工程竣工款从工程竣工支付证书发出后14天内支付;(注意起始时间,进度款起点早,为了承包人履行合同提供便利)

177、施工运行期或缺陷责任期的质量问题统一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保修期质量问题谁造成谁负责修复。

178、分包人竣工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28天内承包人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后7天内支付结算款——结算款支付后7天内分包人移交资料。

179、监理人发出指示后48小时内可以提出质疑。

(注意不是指示到达承包人)

180、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无论谁负责竣工后试验均由承包人负责履约担保在竣工后试验通过前一直有效。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

如果延期竣工,谁造成谁负责超出部分的履约担保费用。

181、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索赔原则:

不可抗力照看清理修复补偿工费利。

异常恶劣天气补偿工费。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补工费。

法律调整商定或确定。

P122(注意与174的区别)

182、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竣工后试验:

无论谁负责竣工后试验均有发包人负责竣工试验所需要的电力设备燃料仪器等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在竣工后试验前21天通知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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