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消防措施方案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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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消防措施方案总结
扬州高力国际汽车博览城有限公司
扬州高力汽配科技城市场管理大楼
施工现场消防措施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扬州高力国际汽博城工程项目部
编制时间:
2012年05月22日
一.工程概况
扬州高力汽配科技城市场管理大楼工程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123号,高力汽配城内。
本工程由扬州高力国际汽博城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南京金宸建筑设计院设计。
工程由地上12层,地下一层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4330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7400平方米,地上建筑35905平方米,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
二.组织管理体系
(一)消防管理目标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消除隐患,控制火灾,确保安全
3、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二)管理机构
现场组建由保卫、安全人员为首,管理人员和生产班组派人参加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总人数保持在20人以上,并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人员的增减随时调整。
义务消防队根据实际需要分成扑救、运输、备勤三个小组,以备实战之需。
各小组平时分头巡逻检查,战时根据实际需要听从大队指挥,随时整合,各小组职能不变。
当火灾发生时,值班巡逻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灭火器、切断现场电源等)控制火势,并立即用通讯器材向现场保卫部门报告。
接报后,必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9,并迅速召集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
到场后,根据实际情况,切断现场电源,防止火势蔓延,同时义务消防队第一小组立即投入一线识别火灾性质(气体、液体、电气、固体),通知第二组成员运输相应灭火器材到场,及时投入有效扑救工作,第三小组成员负责疏散现场无关人员,清理现场周边易燃易爆物品,运用水带喷淋火场周边物品,阻断火势去路,扑救完毕后,保护好现场,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分析火灾原因。
义务消防队分组如下:
第一小组:
组长:
蒋仲伟
组员:
王松余张修理张黎明 卞金国 曹飞
第二小组:
组长:
张晓东
组员:
方长亮 丁国庆 马进徐广喜吉监真
(三)义务消防队职责
以上小组成员负责对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实施及处理一切应急情况,如一旦发生火灾,能立即带领现场任何一个施工人员进行灭火,并指导现场如何灭火,如情节严重的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上报消防部门,报出火灾发生地点,火势情况,被燃烧物品及周围区域环境情况等工作。
1、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2、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作好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4、发生火情时及时扑灭。
(四)消防管理体系(如下图)
仓库
材料员
安全员
后勤
施工员
三、消防设备布置
(一)干粉灭火器布置
1、现场加工区域布置:
在现场的钢筋场放置2台干粉灭火器,材料堆场放置2台干粉灭火器,配电房门口放置2台干粉灭火器。
2、办公及生活区域布置:
办公室门前上下放置2台干粉灭火器;管理人员生活区域布置2台干粉灭火器;
3、±0.000以下区域布置:
地下室施工阶段放置2台灭火器;
4、±0.000以上区域布置:
施工作业区的外架每个转角放置一台灭火器,并在上人楼梯边另放置1台灭火器;
(二)高压水管布置
利用地面建成的消防水池,在地面设置一台高压水泵,在每层留设一个消防水接驳口,保证楼层的消防要求。
四、防火制度
为实现本工程项目部安全目标,本工程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防火制度,立足于自防自救,并将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个人。
1、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详见附录一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2、安全检查是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在本工程施工中,认真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总部每月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周检查,施工班组每天检查,安全员、工长要随时跟班检查。
安全检查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各班组利用自查、互查的形式,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安全工作。
每次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提出整改,落实解决。
3、建立义务消防队,且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4、建立“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详见附录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五、防火制度与宣传
结合以往一些经验教训,经过分析可知,由于现场施工工人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工人意识不到防火的重要性,火灾事故多是由工人麻痹大意,不按操作规定所致。
因此加强工人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是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此,我项目部针对现场施工人员方言多、人员多而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制定了详细的防火教育和宣传计划。
(一)为落实防火制度,确保防火安全,减少人为失误,我项目部有针对性的开展现场防火教育,包括防火、急救常识,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的布置等相关内容,以增强工人自救自防能力,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才可上岗,特殊作业工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1、防火常识
由义务消防队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施工防火规定的详细解释,对可能发生火险的位置及易造成火险的原因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
2、灭火技能培训
由义务消防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电焊工、电渣压力焊及机电工对消防水龙头和干粉灭火器的位置进行熟悉,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及时做出反应,使火灾不大面积扩散。
同时详细讲解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进行示范。
3、电话报救注意事项
救护电话为120,火警报警电话为119,同时拨打电话时要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火情)和已采取的措施,好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准备;
(2)讲清楚伤害(火灾事故)在什么地方,附近的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事故地点)和电话等,以便救护车(消防车)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联系。
4、火灾急救
(1)施工现场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组织撤离和扑救。
(2)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措施。
如切断电源,撤离火场内的人员和周围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贵重物品,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用具。
(3)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4)扑救火险可单独采用、也可几种同时采破坏燃烧三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火源)中的任一条件的灭火方法(冷却法、窒息法、隔离法、化学中断法)进行扑救,在扑救的同时要注意周围情况,防止中毒、倒塌、坠落、触电、物体打击,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5)在灭火后,应保护现场,以便日后调查起火原因。
5、火灾现场自救注意事项
(1)救火人应注意自我防护,使用灭火器材灭火时应站在上风位置,以防应烈火、浓烟熏烤而受到伤害;
(2)火灾袭来时应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3)必须穿越浓烟逃走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批裹身体,用湿毛巾或湿布捂住口鼻,或贴近地面爬行;
(4)身上着火时,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5)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6、烧伤人员现场救治
(1)使伤员尽快与致伤因素脱离接触,以免继续伤害深层组织,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2)伤员身上燃烧着的衣服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
不可奔跑或用手拍打,以免助长火势,防止手的烧伤;
(3)用清洁布覆盖伤面做简单包扎,避免创面污染,自己不要随便把水痘弄破,更不要在创面上涂任何有刺激性的液体或不清洁的粉和油剂。
因为这样做既不能减轻疼痛,相反增加了感染机会,并为下一步创面处理增加了困难;
(4)伤员口渴时可给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5)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要迅速转送医院治疗,转送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呼吸、脉搏、血压等变化。
(二)加强安全宣传,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尽量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1、在大门入口明显位置处设:
火警电话牌、急救电话牌、禁止吸烟牌、防止火灾牌;
2、大门入口挂《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3、在生活区宣传栏挂《建筑工程安全挂图》(包括消防安全挂图);
4、宿舍区挂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牌;
5、建筑现场明显位置挂当心火灾、禁止吸烟牌;
6、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张贴施工防火标语;
六.施工防火措施
1、经常检查灭火器材的状况,看消防水池水量是否足够,水压力是否达到要求,消防水龙头是否正常,灭火器压力是否足够等。
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并做好记录;
2、经常检查,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并作出正确处理。
随时清理施工现场,可燃物不随意堆积,如有堆积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施工现场不得随意吸烟,在生活区饭堂、门卫室外设吸烟区,同时设烟头桶,桶中盛适量水,烟头及时丢入烟头桶中,不得随地乱扔;
4、禁止携带易燃物品、火种进入施工现场;
5、电动机具不允许超负荷运行,如外壳过热,电流超过额定电流值时,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能进行作业;
6、随时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防止因短路、过载和接触电阻过大等原因产生电火花或引起电线电缆温度过高而引发火灾。
同时电动机机壳必须装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7、经常清除附着在机具上的可燃污垢,经常对机电设备防进行检查,防止产生火花;
8、做好防雷措施,防止雷电产生的火灾;
9、台风等灾害到来前对电源线路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切断各机具电源;
10、使用电焊机进行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施焊时先检查电源线、焊钳线、地线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操作时戴好防护罩、手套,以避免烧焊强光对眼伤害及烧焊火花对身体灼伤,做好保护措施。
施焊场地周围在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灭火器材才能施焊;焊件下方设接斗接住火花,保证安全施工,作业结束,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才离开;
11、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设在远离其他临时建筑的地方由专人看管。
仓库周围不堆放其它可燃物体,进入仓库不准携带火种。
仓库周围如须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2、木作业时随时注意防火,长时间木材切割作业或切割时有冒烟现象及时对切割机淋水降温处理;
13、不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进行金属切割,切割时要接住火星,不让火星乱溅;
14、地下室施工时,由于地下室较为封闭,如遇火灾不易发觉且扑救困难,因此安全员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
地下室不得堆放可燃物,模板拆除后要及时清运。
如有动火,要严格执行“三级”动火作审批制度;
15、装饰工程时,对可燃的装饰材料用多少运多少,做到不乱放、不堆积。
油漆作业和焊接作业不同时进行,且油漆作业时要尽量通风,严格执行防火规定,确保安全。
七、明确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贮存管理制度
(一)氧气、乙炔的使用及贮存
1、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年限进行技术检查,使用送检合格的气瓶。
2、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砼车运输,不得同库存放;在运输贮存氧气和乙炔时,应避免气瓶剧烈震动和碰撞;使用过程中防止气瓶受暴晒。
3、使用氧气和乙炔时,两种气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距离明火不小于5米,乙炔瓶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4、操作中严禁粘有油脂的手套、工具、棉纱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接触;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5、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橡皮管及割炬等。
6、模板、木枋的堆放
(1)模板及木枋应堆放在通风良好的指定场所,远离火源或与火源有效隔离。
(2)模板、木枋堆场周围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的灭火器材。
7、油料、油漆等的存放和使用
(1)油料、油漆单独分类存放,库房周围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有效地消防器材。
(2)开启油料、油漆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时,应采用碰击不发火花的工具。
(3)使用以上材料时,操作者严禁吸烟,操作范围内亦严禁烟火。
(4)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货物一律不得同库存放。
(5)保持库房通风整洁。
(6)货物堆码不应超高,垛底应有垫衬。
(二)动火作业制度
建筑工地材料复杂,作业程序多,人员流动大,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大,而扑救的困难却比较多,因此工地防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有序的进行,把火灾危险减小到最低,现场作业必须遵循以下动火作业制度。
1、现场动火前相关工长必须填报动火作业申请表,报项目消防管理部门(保卫组或监理组)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领导审批,否则一律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2、现场动火作业前必须清理作业现场的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准备必需的灭火器材,作好防火花飞溅的措施准备,并在动火申请中注明。
3、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熟悉所需灭火器材的性能,并能熟悉使用。
4、动火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及辅助作业人员应密切注意作业范围特别是下方情况,发现火灾危险要立即停止作业并积极扑救;发现火情无法控制,在灭火的同时要派人报告,以便项目组织人员扑救,防止火势蔓延。
5、现场管理人员可随时要求正在进行动火作业人员出示动火审批表。
动火作业未经批准,罚款500元/次。
八、消防应急预案
1、成立义务消防队。
2、严格按扬州市、国家文件规定建立相应的消防防范设备。
3、采取黑板报、观看VCD等形式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意识。
4、每季举行一次消防演习活动,增强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
5、发现火情者要大声呼喊,并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6、消防队长负责现场总指挥,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7、义务消防队员用灭火器、消防桶提水、用铁锹铲土灭火。
8、由电工切断电源。
9、义务消防队员负责打开消防栓接上水龙带灭火。
10、由安全员对火情发展态势进行判断,必要时,打119电话报警,说明工地地点、火势情况、并安排人员接车。
附录一
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1、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建立健全防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对,配备防火检查员,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
3、员工进场必须进行上岗前防火知识、防火安全教育、并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法规、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
4、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现场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5、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气化炉具,严禁生火、烧香拜佛,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6、动火作业必须经审批同意才动火。
7、严格执行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8、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9、按有关规定制定消防方案或措施。
10、定期总结防火工作经验,奖罚分明。
附录二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
即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由工程项目部安全和保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工程项目部防火责任人审批。
2、二级动火:
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动火单位技安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企业的技安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由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
3、三级动火:
即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由企业安技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经上级主管单位技安部门会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抱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并抱市消防部门备案。
如有疑难问题,还需邀请市劳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