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房设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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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厂房设计合同
食品厂房设计合同
篇一:
食品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食品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配图
出租方:
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
承租方:
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
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
租金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
每年的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计付。
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
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帐号:
_______________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
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
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
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
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
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
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
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
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
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
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
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
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
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
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的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
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电传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婚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签订时间:
_____年__月__日
篇二:
迈克尔食品厂房室外项目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江苏迈斯克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江苏辰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
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江苏迈斯克食品有限公司二期厂房(3)综合楼室外工程。
工程地点:
南京市溧水开发区。
工程内容:
二期雨污水管、井座、集油井、新建道路与修复、消防水池
扩建、马路牙绿岛修复、室外(厂房7-8轴)地下室坡道、污水处理设施房改造、综合楼后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以建设方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
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
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
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
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协议条款、施工单位的承诺(如有);
2)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纪要、协议;
6)预算书、招标文件;
7)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变更签证;
8)现行国家、江苏省、南京市的标准、规范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技术文件及发包人内部有关施工、设计方面的管理、技术细则;
9)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使用汉语。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本工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地方的法律、行政法规。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承包人自备国内适用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另行商定。
4、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签订合同7日内,提供全套施工图六套(其中包括竣工图用图二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图纸内容。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项目总监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监理规范规定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安
全进行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现场的组织协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涉及工程变更及造价的签证、施工中和图纸中的建议、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工程中所有管理工作均由工程监理组织完成,原则上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联系均通过监理工程师完成。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工程师职权:
主持施工现场发包人的工作,对监理工作的检查,以及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认可(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检查、监督、评比)。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职权:
施工合同签订后,合同中确定的项目经理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得随意更换:
1.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2.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者吊销担任项目经理的资格的;
3.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发包人要求更换的;
4.变更工作单位的;
5.罹患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修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二分之一以上的。
更换项目经理,应当经发包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向原施工合同备案部
门备案。
未经备案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属于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行为。
项目经理本人每天至少8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准时
参加每周一次的工程例会及发包人组织的其他会议,有事须请假,需经总监和发
包人书面同意。
如发现未经发包人认可,项目经理每周(7天)有3天不在现场,
每发现一次罚5000元整,连续五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8、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1.开工前由施工企业将水、电接至项目施工区域内,(发包人统一挂表,装表计量,水电表原始读数由工程监理、发包人代表和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承
包人按发包人向供电、供水部门实际缴纳的单价和数量结算水电费用)。
对水(电)源接入至施工用点的安装费、材料费、水电费应含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予调整。
2.承包人每月20日将水电读数抄报发包人,并请监理和发包人工程师签字确认,在每期支付工程款中由发包人扣除此费用。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现场既有条件。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计算工期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路等资料。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10日内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全部资料,延误提供
资料的时间每迟一天罚款5000元,提供错误的资料视为未提供。
)。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交验,开工前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
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及控制点,任意的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费用。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双方另行约定。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篇三:
厂房建筑工程合同
厂房建筑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1、
2、
3、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及相关内容:
现场主体安装、吊装,彩钢板的安装,施工面积以上工程用料均由乙方负责。
4、承包总费用:
元/平方米。
第二条工程期限
开竣工日期:
全部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如遇天气、人为等原因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第三条物资供应
1、乙方负责现场安装、工具、机械、人力、辅材及工程所需的用料。
2、乙方不能按期完成超出工期每天扣工程款元。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乙方人员及施工设备入场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0%,C
型钢入场后付到总工程款的50%,钢柱入场后付到总工程款的70%,彩钢板入场后付到总工程款的90%,完工后付到总工程款的97%,滞留总工程款的3%为保证金,一年内付清。
以上款项,乙方应在3日前告知甲方,甲方应付款及时,超过两日乙方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如付款延期,甲方应赔付乙方损失,按所欠款%每日结算。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乙方负责工人的安全问题。
第六条保修及安全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项目的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一年内由于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特大自然灾害,人为原因除外。
第七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发生法律效益。
第八条备注: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日月
篇四:
600MW组件厂房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600MW组件厂房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ZJ/JJ12-001)
工程名称:
600MWp光伏组件生产厂房建设工程地点: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二0一二年五月11日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
(以下简称乙方)
-1-
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担甲方600MW组件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2-
1、本合同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柒拾壹万贰仟圆整(¥712,元)。
2、该价格含国家规定应缴的税和其它全部费用等。
3、设计费支付方式为“4:
4:
1:
1”。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3-
2、如果实际的建设成本高于乙方投标时提交的建设成本估算,那么按
高出的比例对设计费进行同比例减少。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设计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但重新确认的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不得超过甲方提交约定资料及文件的延时。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甲方在对乙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设计审查时,对其中存在的不合理设计提出疑问并有权利要求乙方更改,而不用增付设计费。
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
-4-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