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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工程实验报告.docx

道路交通安全工程实验报告

重庆交通大学

学生实验报告

 

实验课程名称道路交通安全工程

开课实验室交通运输工程实验教案中心

学院交通运输学院专业年级交通工程2010级班二班

实验小组交通规划与管理二班第四组

开课时间2012至2013学年第一学期

 

总评成绩

见小组成员成绩

教师签名

实验名称

交通事故原因分析

实验类型

综合性实验

实验时间

2012.10.21

实验地点

交通运输学院实验室309

小组成员

学号

完成报告内容

成绩

杨爱玲

10110305

该事故人为因素分析

秦利华

10110227

提出改善措施及实验报告整理

李想

10110229

该事故道路因素分析

郑利俊

10110310

该道路环境因素分析

郝力力

10110326

该事故车辆因素分析

实验目的:

掌握道路交通事故的成因分析和明确改善思路。

仪器、设备名称:

实验要求及注意事项:

各组按时完成实验;各组各个组员认真完成报告,并按时提交实验报告。

实验内容、操作步骤:

一、交通事故案例

二、事故原因

1、人为因素

4、车辆因素

3、道路因素

2、环境因素

三、改善措施

实验结果分析(含数据、图表整理):

事件描述:

2004年12月20日7时15分,当事人王永鸿驾驶铜梁县巴川镇王永珍的渝C28687号长安牌货车由重庆经璧山县向铜梁方向行驶,行至璧山县河边镇浸口村四社路段,与公路右侧停驶的渝B51056号方圆牌四轮农用车发生碰撞后,造成乘坐在渝C28687号长安货车驾驶员右侧的李建良当场死亡及车损严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现场勘测:

发生事故地点道路全宽8.60m,道路类型为机动车双向2车道,无中央分隔带。

发生交通事故时四轮农用车头北尾南停驶在现场,车身右侧距公路右边可行道边各1m。

长安货车右前轮距公路右边可行道边2.68m,右后轮距公路右边可行道边2.78m,长安货车右前角碰撞四轮农用车左后角。

长安货车未曾在路上留下划痕。

长安货车车头右前角主柱受撞后变形,驾驶室顶部向后变形,长度118cm,副座向后变形,面积为20cm×30cm。

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

1、人为因素

①长安货车驾驶员王永鸿在清晨躯体反应能力欠佳的情况下,驾车措施不当,为确保安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且王永鸿在行驶弯道时未采取应有的减速措施,驾车速度过快,为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②四轮农用车驾驶员未遵循《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六项“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及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和六十三条(5)“路边停车应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立即驶离”的规定;

2、车辆因素

四轮农用车停驶时,车后指示灯未正常亮起;

3、道路因素

发生事故地点为弯道、上坡,路宽设计为双向单车道道,不具备良好的超车路宽,间接导致事故发生;

4、环境因素

事故发生时阴天清晨,路面环境多雾,造成驾驶员视距不良,间接导致事故发生;

综上,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二)项规定长安车驾驶员王永鸿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四轮农用车驾驶员朱小兵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李建良不负此事故责任。

改善措施

(1)加强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可通过街道宣传,电视报纸等方式来提高交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2)规范驾驶证考试的过程,加强驾驶员的操作技术,从而在发生事故时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交交通设施管理,特别是在道路弯道,坡道,施工路段等处加强通事故的损失。

(3)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车辆,道路的管理;规范管理

(4)加强道路安全系数,比如,在下坡段设置减速带,加大弯道半径以增大视野,设置醒目警示牌以提高驾驶员集中力,增大道路路面与轮胎间的滑动摩擦系数。

(5)从汽车构造方向出发,安装高科技保险杠,减小撞车时的作用力。

实验收获、心得及建议:

大家团结、积极地完成了实验,每个人都有认真的思考和独到的见解;

从该案例中,我们感受到了交通事故的严重性和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等方面亟需改进的迫切性,这一切需要我们每个人献身其中,奉献自己的力量。

实验名称

2010年事故统计报告

实验类型

综合性实验

实验时间

2012.10.21

实验地点

交通运输学院实验室309

小组成员

学号

完成报告内容

成绩

杨爱玲

10110305

交通事故分析与资料整理

秦利华

10110227

交通事故分析与资料整理

李想

10110229

交通事故分析

郑利俊

10110310

交通事故因素分析与改进措施

郝力力

10110326

数据与交通事故因素分析

实验目的:

掌握EXCEL中对数据的处理,掌握道路交通事故的因素分析和明确改善思路。

仪器、设备名称:

实验要求及注意事项:

各组按时完成实验;各组各个组员认真完成报告,并按时提交实验报告。

实验内容、操作步骤:

一、交通事故案例

二、事故原因

1、人为因素

4、车辆因素

3、道路因素

2、环境因素

三、改善措施

实验结果分析(含数据、图表整理):

一、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总体简况

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地区内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9起,死亡50人,伤239人,直接财产损失541090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增加14.62%,死亡人数上升8.70%,受伤人数上升20.10%,直接财产损失减少36.68%,四项指数:

三升一降。

2010年统计月事故趋势如下

 

二、事故特征分析

(一)、事故原因、现场及形态

如图所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机动车违法占道、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占主导。

2010年,地区内由机动车违法而引起的交通事故146起,造成4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7.99%和98.00%。

因其他违法及非违法过错导致交通事故3起,造成1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2.01%和2.00%。

机动车违法中因机动车违法占道行驶导致交通事故32起,占整个机动车违法的21.92%;因无证驾驶导致交通事故15起,占整个机动车违法的10.27%;其他影响安全行为导致交通事故53起,占整个机动车违法的36.30%;未按规定让行导致事故10起,占整个机动车违法的6.85%。

 

 

 

事故形态方面:

正面碰撞肇事44起,死亡11人,伤74人;侧面相撞肇事20起,死亡1人,伤45人;尾随相撞肇事8起,死亡2人,伤15人;刮撞行人肇事23起,死亡5人,伤21人;对向刮擦肇事13起,死亡2人,伤23人;撞固定物肇事8起,死亡3人,伤9人;坠车肇事10起,死亡14人,伤18人。

以上七种形态事故合计分别占总数的86.30%,76.00%,85.77%。

 

 

事故形态同期比较:

今年与去年同期比较中,增长较快的是同向刮擦事故中的财产损失、翻车事故中的死亡人数、与撞击静止车辆事故中的受伤人数,增减百分比分别为234.44%、200.00%、250.00%;而减少较明显的是同向刮擦事故中的死亡人数、碾压事故中的受伤人数,增减百分比分别为-100.00%、-100.00%。

(二)、时间分布

 

从星期四项指数可以看出,周末共肇事47起,死亡21人,伤82人,分别占31.54%,42.00%,34.31%,故周末对交通安全具有重大影响。

如下图所示,事故及死亡高峰时段为6-21时,其间共肇事126起,死亡45人,伤207人,分别占总数的87.50%,90.00%,89.24%。

可见,事故的发生与大多数人的作息时间有很大的关系。

 

(三)、地域分布

工程

次数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直接财产损失(元)

数量

比上年

同期增减

增减

百分比

数量

比上年

同期增减

增减

百分比

数量

比上年

同期增减

增减

百分比

数量

比上年

同期增减

增减

百分比

合计

149

19

14.62%

50

4

8.70%

239

40

20.10%

541090

-313433

-36.68%

149

19

14.62%

50

4

8.70%

239

40

20.10%

541090

-313433

-36.68%

由上表可知,在今年与去年的同期比较中,交通事故的次数跟受伤人数有所增加,但是其造成的财产损失明显减少。

(四)、道路交通条件

1、

 

一般城市道路共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22起,死亡4人、伤23人,分别占总数的15.28%,8%,9.91%。

二、三级公路共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63起,死亡12人、伤116人,分别占总数的43.75%,24%,50%。

在各等级公路中,二、三级公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次数较多,且伤亡人数及财产损失都较为严重;城市道路总体发生交通事故相对较少,发生事故的路段主要为一般城市道路,但其造成的财产损失较少。

2、如下图所示,从道路线形来看,平直路形肇事50起,死亡7人,伤71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34.72%、14.00%、30.60%;急弯陡坡路形肇事30起,死亡28人,伤3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0.83%、56.00%、15.95%。

从道路线形上看,交通事故多发于平直及一般坡路段,这与驾驶员在良好路段放松警惕有关,另外,平直路段车速快也是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急弯陡坡事故虽不多,但造成的死伤及财产损失尤为严重。

3、从路口路段类型看,普通路段肇事91起,死亡20人,伤146人,分别占总数的63.19%,40.00%,62.93%,窄路路段肇事39起,死亡29人,伤60人,分别占总数的27.08%,58.00%,25.86%。

普通路段与窄路路段为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地段,且窄路路段造成的人员死亡尤其突出。

 

4、从路面结构来看,沥青路面共肇事88起,死亡16人,伤145人,分别占总数的61.11%,32.00%,62.50%,土路共肇事32起,死亡28人,伤44人,分别占总数的22.22%,56.00%,18.97%,驾驶员行车速度较快,土路路况较差,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损失事件较多。

 

21、道路横断面位置

 

道路防护设施方面:

无防护设施路段事故突出,共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65起,死亡36人、伤92人,分别占总数的45.14%,72.00%,39.66%。

由图可知,无路侧防护措施的路段及采用波形防撞护栏的路段最易发生交通事故。

 

 

由图可知,80%以上的交通事故发生在9国道上

(五)、责任者情况

1、如图所示,从肇事车辆使用性质特征来看,公路客运车辆肇事5起,死亡2人,伤10人,分别占总数的3.50%、4.08%和4.31%。

公交客运车辆肇事0起,死亡0人,伤0人,分别占总数的0.00%、0.00%、0.00%。

一般货运机动车肇事21起,死亡6人,伤36人,分别占总数的14.69%、12.24%、15.52%。

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用车肇事2起,死亡0人,伤3人,分别占总数的1.40%、0.00%和1.29%。

私家车和其他非营运车辆肇事97起,死亡31人,伤148人,分别占总数的67.83%、63.26%、63.79%。

可见私用性质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四项指数明显偏高。

 

由图可知,70%以上的交通事故驾照类型为机动车

3、低龄驾驶人交通肇事占很大比例。

4、如下图所示,从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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