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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全部司考真题

知识产权法全部司考真题

知识产权法

一、概论

1.某杂志社的期刊名称设计新颖,具有独特的含义,并且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声誉,特咨询某律师其名称可以获得哪些法律保护。

就该问题,该律师的下列哪种回答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2006年卷三15题,单选)

A.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B.著作权法、商标法

C.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D.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答案]A

解析:

期刊名称设计新颖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期刊名称使用在期刊上,可以申请注册商标;期刊名称作为知名商品的名称,可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1.某外商向律师咨询:

“在中国已经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哪项国际公约的保护范围最广、保护水平最高、保护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

”该律师的下列回答哪一个是正确的?

(2004年卷三22题,单选)

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B.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D.伯尔尼公约

[答案]C

解析: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即TRIPS,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以及《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的实体性规定全部纳入,因此属于国际公约中保护范围最广、保扩水平最高的公约。

另外,TRIPS要求成员采取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执法措施,并将成员之间知识产权争端纳入WTO争端解决机制,加强了协议的约束力,因此其是保护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3.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标志可以在成员国

之间取得优先权保护?

(2000年卷三36题,单选)

A.商品商标B.服务标记

C.厂商名称D.产地标记

[答案]A

解析: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4条规定,只有商品商标才可在成员国之间取得优先权保护,其他三项内容并不包含在内。

4.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伯尔尼公约》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1998年卷三14题,单选)

A.保护注册商标

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

C.保护录音制品

D.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

[答案]日

解析: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1条规定:

“适用本公约的国家为保护作者对其文学和艺术作品所享权利结成一个同盟。

”据此,选定B。

5.依《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规定,非该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作品首次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出版,或同时在某一成员国及其他非成员国首次出版,则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下列哪一种待遇?

(1999年卷一31题,单选)

A.最惠国待遇B.优惠待遇

C.差别待遇D.国民待遇

[答案]D

解析: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乃世界上第一个保护版权的公约,有三项主要原则,即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则、独立保护原则。

公约规定了“双国籍国民待遇”,双国籍即指作者国籍与作品国籍,亦即题目中的两种情形。

二、专利法

(一)授予条件

1.下列哪种发明创造只需要符合新颖性要件即可申专利?

(2000年卷三37题,单选)

A.发明B.实用新型

C.外观设计D,计算机软件

[答案lc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23条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

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

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参见《专利法》第

22条及国务院有关法规,即可排除A、B、D项。

2.在一份撤销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请求书中,列举了以下几项理由,其中哪一项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1999年卷三31题,单选)

A.不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

B.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C.与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没有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

D.侵犯了请求人的专利申请权

[答案]C

解析: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2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中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参见《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可知A、B、D项应排除。

3.某人于1996年5月8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1997年5月6日就相同主题再次向该局提出申请,并声明要求优先权。

对此,以下表述中何者为正确?

<1997年卷三56题,多选)

A.该项发明的新颖性判断,以1996年5月8日为时间标准

B.如果与1996年5月8日以后和1997年5月6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项发明缺乏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则不能授予专利权

C.自1997年5月6日起,在先申请视为撤回

D.如果新申请的技术方案与在先申请的技术方案有实质性差别,则新申请应予驳回

[答案1A、C

解析:

《专利法》第29条第2款规定: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中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因此A正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3条规定:

“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

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B起即视为撤回。

”据此选定巳

4.在下列何种情况下,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如在申请日以前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并不丧失新颖性。

(1996年卷二16题,单选)

A.在国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B.在国内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的

C.在国外公开使用的

D.在国内公开使用的

[答案]C

解析:

依照前引《专利法》第22条规定,即可选定C。

5.中国学者王某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

1992年12月3日,王某在我国某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

1993年6月16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张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1993年5月5日,王某以这项成果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

1994年4月28日,王某又以同一成果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了有关文件。

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1996年卷二20题,单选)

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王某享有国外优先权,故专利申请应属王某,其申请日为1993年5月5日

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外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应为1993年12月28日

D.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答案]日

解析:

依照前引《专利法》第19条、第24条,即可选定B。

值得注意的是,王某的发明并不丧失新颖性。

另外,王某若能享有外国优先权,则依第29条规定,法国与中国应签订的有相关协议或者参加了共同的国际条约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

题中虽未明示这一条件,但实际上已经暗含其中了。

6.关于专利撤销程序与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区别.以下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1997年卷三57题,多选)

A.专利撤销请求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专利无效请求可以由任何人提出

B.专利撤销请求应在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专利无效请求应在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后提出

C.专利撤销只适用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无效宣告适用于各种专利

D.专利撤销请求由专利局审查,专利无效请求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

[答案1B、D

解析:

没有什么法理值得分析的,读者自己参照相关法条即可。

(二)专利权的取得

1.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

(2002年卷三53题,多选)①

A.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

B.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

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答案]A、B、C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25条的规定: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故B、C应选,而排除D项。

至于A项,根据该法第5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故也应选。

2.台湾人贾某发明一项专利,向我国专利局申请专利。

我国专利局工作人员告知其应当委托人办理。

请问,贾某应当委托何种机构代办专利申请?

(2000年卷三38题,单选)

A.司法部指定的律师事务所

B.在中国专利局登记公告的国内专利代理机构

C.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授权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

D.国家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答案]B

解析:

根据由中国专利局制定,于1993年5月1日实施的《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

在办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保证中国专利局与台胞专利申请人的通讯联系,台湾地区自然人中请专利均应通过在中国专利局登记公告的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台湾地区法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应委托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授权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注意本题不适用《专利法》第19条;

3.甲因完成单位乙交付的任务而完成了一项发明。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

2.台湾人贾某发明一项专利,向我国专利局申请专利。

我国专利局工作人员告知其应当委托人办理。

请问,贾某应当委托何种机构代办专利申请?

(2000年卷三38题,单选)

A.司法部指定的律师事务所

B.在中国专利局登记公告的国内专利代理机构

C.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授权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

D.国家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答案]B

解析:

根据由中国专利局制定,于1993年5月1日实施的《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

在办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保证中国专利局与台胞专利申请人的通讯联系,台湾地区自然人中请专利均应通过在中国专利局登记公告的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台湾地区法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应委托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授权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注意本题不适用《专利法》第19条;

3.甲因完成单位乙交付的任务而完成了一项发明。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0年卷三76题,多选)

A.专利申请权属于甲,专利权属于乙

B.乙在获得专利权后许可他人使用,应从收取的使用费用中给予甲以奖励

C.乙若转让该项专利,应从转让费中给予甲方以奖励

D.乙若转让该项专利,甲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答案]日、C、D

解析:

本题考查职务技术成果的定义及其权利归属,为司考几乎每年必考之点。

详细分析如下:

《合同法》第326条规定:

“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合同法》第328条规定:

“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专利法》第6条规定: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第16条规定: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选定B、C、D。

关于B项,有人认为不可选,原因是:

依照2001年国务院《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5条规定,只有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被强行要求从实施专利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支付给发明人、设计人的报酬;第77条则规定,中国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第75条的规定。

因而,并非所有的单位都被强行要求如B项所述那样做。

而本题中未交待单位的性质,所以B项是不确定的,所以不可选。

笔者认为,上述分析虽然细致,但叠床架屋,繁琐而不精当。

事实上,职务发明创造在《专利法》上的规定与职务技术成果在《合同法》“技术合同”一章的规定是一致的。

《专利法实施细则》作为行政规章不足以改变甚至取代《合同法》这个基本法律的规定,也不能改变《专利法》这个法律的规定。

(三)专利权的保护

1.甲公司研制开发出一项汽车刹车装置的专利技术,委托乙公司生产该刹车装置的专用零部件。

乙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擅自将该种零部件出售给丙公司,致使丙公司很快也开发出同种刹车装置并投科入生产。

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2006年卷三19题,单选)

A.乙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

B.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C.在甲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丙公司应为被告,乙公司应列为第三人

D.该案只能由特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1C

解析:

丙公司生产同样的专利产品,显然属于侵权行为,而乙公司的行为既构成了违约,也构成了侵权,正是由于乙的行为(出售专用零部件)而造成了丙的侵权行为。

因此甲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可以将乙丙都列为被告。

而专利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只有特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甲公司的游戏软件工程师刘某利用业余时间开发的“四国演义”游戏软件被乙公司非法复制,丙书店从无证书贩手中低价购进该盗版软件,丁公司从丙书店以正常价格购买该软件在其经营的游戏机上安装使用。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卷三64题,多选)

A.甲公司应当对刘某进行奖励

B,丙书店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C.丁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D.乙公司、丙书店应当承担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

[答案]B、C、D

解析:

《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教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据此,本题中刘某开发的“四国演义”软件并不是职务作品,更不属于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不存在单位奖励的问题,因为刘某并不是为了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也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乙公司擅自复制他人受到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用于经营活动,属于侵犯复制、发行权的行为;丙书店非法销售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作品,属于侵犯发行权的行为,并且是从无证商贩处购入,不存在免责条件。

乙公司复制、丙公司发行乙公司复制的侵权软件,因此构成共同侵权。

而丁公司从丙书店以正常价格购买该软件在其经营的游戏机上安装使用,表明其有合法的来源,按照知识产权法的一般规则,“不知者免责”,因此,丁公司免除赔偿责任。

3.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

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

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犯该专利的行为?

(2005年卷三15题,单选)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答案]B

解析:

《专利法》第11条规定: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因此,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内容为制造、销售和进口,而不包括使用和许诺销售。

由此只能选B。

本题具有一定的迷惑性,主要在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内容比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内容要窄.部分考生可能没有注意到。

4.2000年1月甲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乙研制出一种节油装置,完成了该公司的技术攻坚课题,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000年2月甲公司将该装置样品提供给我国政府承认的某国际技术展览会展出。

同年3月,乙未经单位同意,在向某国外杂志的投稿论文中透露了该装置的核心技术,该杂志将论文全文刊载,引起甲公司不满。

同年6月,丙公司依照该杂志的报道很快研制了样品,并作好了批量生产的必要准备。

甲公司于2000年?

月向我国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书。

2000年12月丁公司也根据该杂志开始生产该节油装置。

2003年5月7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甲公司发明专利,2003年7月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丙公司和丁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请回答以下各题(2004年卷三日5~88题,任选)。

(1)在丙公司已研制出样品,丁公司已开始生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发明为何仍因具有新颖性而被授予专利权?

A.因该发明在申请日前末在国内公开

B.团该发明在申请日前未在国际上公开使用

C.因该发明的核心技术在论文中被透露未经甲公司同意

D.因该发明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答案]C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24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基于该条第三项原因,乙的行为未经甲公司同意,甲公司的发明仍具有新颖性,所以选C。

(2)甲公司能否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A.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B.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但无权要求赔偿损失

C.甲公司无权要求,因丙公司有权在2004年5月7日前制造该专利产品

D.甲公司无权要求,因丙公司有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专利产品

[答案]D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63条第2项,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前已经做好了批量生产的必要准备,因此有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专利产品。

答案为D。

(3),—公司实施甲公司发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A.构成侵权行为

B.不构成侵权行为

C.2003年5月7日后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D.2003年7月后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答案]c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39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003年5月7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甲公司发明专利,此时甲公司开始享有专利权,所以乙公司在此后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答案为C。

(4)甲公司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申请诉前禁令B.申请诉前先予执行

C.申请诉前财产休全D.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答案]A、C、D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61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3条至第96条和第99条的规定。

因此,甲公司有权申请诉前禁令(责令停止有关行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

5.工程师赵某发明了一种制造饼干的方法并获得专利。

下列行为中,哪些侵害了工程师赵某的专利权?

(2000年卷三77题,多选)

A.某企业未经允许为了经营以该方法制造饼干

B.某企业未经允许为了经营销售以该方法制造饼干

C.某企业未经允许为了经营出口以该方法制造饼干

D.某研究所为了试验使用该方法制造少量饼干

[答案]A、B、C

解0f:

《专利法》第11条第1款规定: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都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D项参见该法第63条即可排除。

6.下列行为哪些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999年卷三71题,多选)①

A.不知是假冒专利产品而批发购进,事后得知实情,为避免损失,而予售出

B.购进专利权人生产的专利产品,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再行售出

C.在专利权人的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从事相同产品的生产,现扩大该产品的生产规模

D.为科学实验而使用了专利权人的专利方法,并以由此获得的成果独自申请专利

[答案]日、D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6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权人制造、进,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汉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必须指出,这种行为仍属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罢了。

7.甲的下列行为,哪些构成专利侵权?

(1997年卷三55题,多选)

A.甲受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乙的委托,加工专利产品的部件

B.甲在乙的指导下,生产了乙发明的新产品,后来乙取得该产品专利权

C.甲本人从事发明创造,其发明覆盖了乙的专利的主要技术特征,甲在未与乙协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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