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24663774 上传时间:2023-05-30 格式:DOCX 页数:90 大小:49.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0页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0页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0页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0页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docx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docx(9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docx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陕西贵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1范围

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

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2005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2005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2005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135.1—2003~GB5135.13—200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14561—2003消火栓箱

GB14102—2005防火卷帘

GB14287—200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322—2003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7429—1998火灾显示盘

GB179459—2000消防应急灯具

GB19880—200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2001(2005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2001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92(2001版)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93—93(1999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93(2002版)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19—95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38—200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A30.1—2002~GA30.3—2002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61—2002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A386—2002防火卷帘控制器

GA400—2002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533—2005挡烟垂壁

DB37/T386—2004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3检验性质及项目分类

3.1检验性质

3.1.1初次检验:

建筑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对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第一次检验。

3.1.2补充检验:

对经初次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加倍检验。

3.2不合格项目分类

本标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分类是根据被检验项目在整个消防设施中,对消防设施运行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确定的。

A类不合格项:

指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

B类不合格项:

指对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消防设施运行可靠性的项目。

C类不合格项:

指对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有轻微影响,消防规范中又规定需要检验的项目。

4检验项目、要求及方法

4.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1.1一般要求

检验要求:

各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应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

类别:

A类

4.1.2布线

4.1.2.1管路加固措施

检验要求:

1)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2)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类别:

1)、2)C类

4.1.2.2管路连接

检验要求:

1)绝缘导线采用穿管保护时,穿管应到位。

2)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类别:

1)B类;2)C类

4.1.2.3导线连接

检验要求:

1)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2)焊接连接时,焊点应饱满;端子连接时,连接应牢固。

3)弱电导线端子连接时,导线应先作镀锡处理。

4)端子箱内端子宜选择带锡焊接点的端子板,其接线端子上应有标号。

类别:

1)A类;2)B类;3)、4)C类

4.1.2.4传输线路的管路材料

检验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等不燃或难燃的保护方式布线。

2)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明敷敷设时,应采用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4)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阻燃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采用绝缘和护套为非燃性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内。

5)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至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等的线路应加金属软管保护。

6)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的余量。

类别:

1)、2)、4)A类;3)、5)、6)B类

4.1.2.5传输线路导线

检验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2)线芯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且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不小于1.00mm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不小于0.75mm2;多芯电缆线芯截面积不小于0.50mm2。

类别:

1)、2)B类

检验器具:

0mm~25mm外径千分尺

4.1.2.6布线要求

检验要求:

1)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槽孔内。

2)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他颜色区分。

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3)探测器的底座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

类别:

1)、3)B类;2)C类

4.1.2.7导线的绝缘性能

检验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类别:

B类

检验器具:

500V兆欧表

4.1.3火灾探测器

4.1.3.1点型火灾探测器

4.1.3.1.1探测器类型

检验要求:

所安装的火灾探测器类型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类别:

A类

4.1.3.1.2外观

检验要求:

1)表面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2)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

类别:

1)、2)C类

4.1.3.1.3安装牢固程度

检验要求:

探测器底座安装应牢固,不得有明显松动。

类别:

B类

4.1.3.1.4设置位置要求

检验要求:

1)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2)探测器中心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3)探测器中心至空调送风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4)探测器中心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5)探测器边缘与照明灯具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2m。

6)探测器边缘与各种自动喷水灭火喷头净距不应小于0.3m。

类别:

3)、4)B类;1)、2)、5)、6)C类

检验器具:

0m~5m钢卷尺

4.1.3.1.5保护半径、内走道安装间距

检验要求:

1)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表1规定。

表1

火灾

探测

器的

种类

S

(m2)

h

(m)

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

屋顶坡度θ

θ≤150

150<θ≤300

θ>300

A

(m2)

R

(m)

A

(m2)

R

(m)

A

(m2)

R

(m)

S≤80

h≤12

80

6.7

80

7.2

80

8.0

S>80

6<h≤12

100

8.0

120

9.9

h≤6

60

5.8

80

7.2

100

9.0

S≤30

h≤8

30

4.4

30

4.9

30

5.5

S>30

h≤8

20

3.6

30

4.9

40

6.3

2)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l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3)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感温、感烟探测器时,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只探测器;当梁间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类别:

1)、2)、3)B类

检验器具:

0m~5m钢卷尺、0m~50m钢卷尺

4.1.3.1.6安装倾斜角

检验要求: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o。

类别:

C类

检验器具:

角度测量仪

4.1.3.1.7火灾确认灯的安装方向

检验要求:

探测器的火灾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类别:

C类

4.1.3.1.8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1)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在试验烟气的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

2)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在试验热源的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

类别:

1)、2)A类

检验器具:

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1.9火灾确认灯的功能

检验要求:

1)每个探测器上应有红色报警确认灯。

2)通过报警确认灯显示探测器其他工作状态时,被显示状态应与火灾报警状态有明显区别。

3)探测器报警后,应能启动火灾报警确认灯。

4)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类别:

3)、4)A类;1)、2)B类

检验器具:

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1.10探测器编码

检验要求:

探测器的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类别:

B类

检验器具:

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2线型火灾探测器

4.1.3.2.1探测器类型

检验要求:

所安装的火灾探测器类型、规格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类别:

A类

4.1.3.2.2设置位置

检验要求:

1)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

2)相邻两组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

3)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

4)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在电缆桥架或支架上设置时,宜采用接触式布置,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宜设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

5)设置在顶棚下方的空气管式线型差温探测器至顶棚的距离宜为0.1m;相邻管路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管路至墙壁的距离宜为1.0m~1.5m。

类别:

2)、4)B类;1)、3)、5)C类

检验器具:

0m~5m钢卷尺、0m~50m钢卷尺

4.1.3.2.3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探测器应在试验热源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

类别:

A类

检验器具:

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2.4报警编码

检验要求:

探测器接口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类别:

B类

检验器具:

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3可燃气体探测器

4.1.3.3.1探测器类型

检验要求:

安装类型、规格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类别:

A类

4.1.3.3.2外观

检验要求:

1)表面无腐蚀、剥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2)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齐全。

类别:

1)、2)C类

4.1.3.3.3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探测器在被监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类别:

A类

检验器具:

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3.4报警编码

检验要求:

探测器或探测器接口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类别:

B类

检验器具:

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4吸气式感烟探测装置

4.1.3.4.1采样管网安装

检验要求:

1)每根采样管上采样孔的数量及采样管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采样孔制作必须保证光滑无毛刺,采样孔不可放置在采样管连接部位。

3)每个采样孔均应有明显的标记。

4)采样管要安装牢固,每隔0.5m~1.5m应设置一个管夹固定采样管,管夹距采样管末端距离不应大于其间距的一半。

5)采样管如遇90o或45o弯应加90o弯管或45o肘管。

6)采样管应平行于梁、板、墙或柱,垂直度不应大于梁面、板面、墙面或柱面的垂直度。

7)在采样管上应显着标明采样管的用途和管号。

类别:

1)A类;2)B类;3)~7)C类

检验器具:

0m~5m钢卷尺

4.1.3.4.2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1)在任意采样管路中,选择离报警器最远的采样孔,引入烟雾样品,系统对烟雾传输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90s。

2)在任意采样管路中的任意采样孔,引入不同浓度的烟雾样品,系统应给出不同阈值的声光报警。

3)如果报警器已经连接到普通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则在普通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应有相应的报警信号输出。

类别:

1)、2)、3)A类

检验器具:

秒表、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5火焰(或感光)探测器

4.1.3.5.1探测器类型

检验要求:

安装探测器的类型、规格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类别:

A类

4.1.3.5.2外观

检验要求:

1)表面无腐蚀、剥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2)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齐全。

类别:

1)、2)C类

4.1.3.5.3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1)在试验光源作用下,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动作,并输出火警信号。

2)具有报警确认灯的探测器应同时启动报警确认灯,并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类别:

1)、2)A类

检验器具:

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秒表

4.1.3.5.4报警编码

检验要求:

探测器或探测器接口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类别:

B类

检验器具:

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4.1.4.1外观

检验要求:

1)组件应完整,有明显标志。

2)表面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3)紧固部件无松动。

4)启动零件不应破碎、变形或移位。

类别:

1)~4)C类

4.1.4.2安装牢固程度

检验要求:

安装应牢固,不应有明显松动,不得倾斜。

类别:

B类

4.1.4.3安装高度

检验要求: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底边距地面高度1.3m~1.5m之间的墙上。

类别:

C类

检验器具:

0m~5m钢卷尺

4.1.4.4设置要求

检验要求:

1)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2)手动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

类别:

1)B类;2)C类

检验器具:

Om~50m钢卷尺

4.1.4.5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被触发时,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

类别:

A类

4.1.4.6确认灯的功能

检验要求:

1)报警按钮应设红色报警确认灯。

2)如通过报警确认灯显示报警按钮其他工作状态,被显示状态应与火灾报警指示时的状态有明显区别。

类别:

1)、2)B类

4.1.4.7报警按钮编码

检验要求:

报警按钮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类别:

B类

4.1.4.8按钮复位功能

检验要求:

报警按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后,按钮的报警状态与火灾确认指示灯应能复位。

类别:

A类

4.1.5火灾报警控制器

4.1.5.1控制器文字符号

检验要求:

1)控制器应具有中文功能标注和信息显示。

2)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明显、清晰。

类别:

1)A类;2)C类

4.1.5.2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尺寸

4.1.5.2.1火灾报警控制器壁挂安装

检验要求:

1)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应为1.3m~1.5m,且应操作方便。

2)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

3)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类别:

1)B类;2)、3)C类

检验器具:

0m~5m钢卷尺

4.1.5.2.2火灾报警控制器落地安装

检验要求:

1)其正面操作距离,当设备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当其中一侧靠墙安装时,另一侧距墙不应小于1m。

3)需从后面维修时,其后面板距墙不应小于1m。

4)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距墙不应小于3m。

5)底边宜高出地坪0.1m~0.2m。

类别:

1)B类;2)~5)C类

检验器具:

Om~5m钢卷尺

4.1.5.3安装牢固程度

检验要求:

安装牢固、平稳、无倾斜。

安装在轻质墙上,应采取加固措施。

类别:

B类

4.1.5.4引入控制器导线安装要求

检验要求:

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子,其接线不得超过两根。

4)导线应绑扎成束。

5)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类别:

1)、2)、3)B类;4)、5)C类

检验器具:

0m~5m钢卷尺、0mm~150mm钢直尺

4.1.5.5控制器接地保护

检验要求:

1)控制器应有接地保护。

2)控制器接地应有标志,且接地标志应明显、持久。

类别:

1)A类;2)C类

4.1.5.6接地电阻

检验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类别:

1)、2)A类

检验器具:

接地电阻测试仪

4.1.5.7接地线安装要求

检验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板。

专用接地干线应从消防控制室专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

2)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

3)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

类别:

1)、2)A类;3)B类

检验器具:

Omm~25mm外径千分尺

4.1.5.8电源

检验要求:

1)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

2)控制器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3)主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供电。

4)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专用供电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类别:

1)、3)、4)A类;2)C类

4.1.5.9隔离器的设置

检验要求:

1)采用总线传输信号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其总线上设有总线隔离器。

2)若探测器、报警按钮等部件本身带有隔离作用,可不再设隔离器。

3)隔离器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宜按楼层或防火分区设置。

类别:

1)A类;2)、3)B类

4.1.5.10报警音响

检验要求:

音响报警装置发出的音响,应与背景噪音有明显的区别。

类别:

B类

4.1.5.11控制器运行功能

4.1.5.11.1火灾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1)控制器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它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

2)控制器应有专用火警总指示灯(器)。

控制器处于火警状态时,火警总指示灯(器)应点亮。

3)火灾报警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次启动。

4)控制器使用打印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时,应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

类别:

1)~4)A类

检验器具:

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5.11.2故障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1)控制器应设专用故障总指示灯(器),无论控制器处于何种状态,只要有故障信号存在,该故障总指示灯(器)应点亮。

2)当控制器内部、控制器与其连接的部件间产生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

3)故障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

4)控制器的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后,可以自动或手动复位。

类别:

1)~4)A类

检验器具:

秒表

4.1.5.11.3自检功能

检验要求:

1)控制器应有本机自检功能。

2)控制器应能手动检查其面板所有指示灯(器)、显示器的功能。

类别:

1)、2)A类

4.1.5.11.4电源功能

检验要求:

1)控制器的电源部分应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

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

2)应有主、备电源工作状态指示。

3)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使控制器产生误动作。

4)当交流供电电压变动幅度在额定电压(220V)的110%和85%范围内时,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

类别:

1)、3)、4)A类;2)C类

检验器具:

自耦调压器、交流稳压电源、数字万用表

4.1.6火灾显示盘

4.1.6.1安装尺寸

检验要求:

火灾显示盘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应为1.3m~1.5m。

类别:

C类

检验器具:

0m~5m钢卷尺

4.1.6.2牢固程度

检验要求:

安装牢固、平稳、无倾斜。

安装在轻质墙上,应采取加固措施。

类别:

B类

4.1.6.3引入显示盘导线安装要求

检验要求:

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子,其接线不得超过两根。

4)导线应绑扎成束。

5)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类别:

1)、2)、3)B类;4)、5)C类

检验器具:

0m~5m钢卷尺、0mm~150mm钢直尺

4.1.6.4报警音响

检验要求:

音响报警装置发出的音响,应与背景噪音有明显的区别。

类别:

B类

4.1.6.5火灾显示盘运行功能

检验要求:

1)能接收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能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保持。

3)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并有消音指示,但再次有火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

4)光报警信号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复位之前不能手动消除。

5)火灾显示盘(可通过控制器)应能对其面板上的所有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院校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