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区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林业苗木栽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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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迎江区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林业苗木栽植

安庆市迎江区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林业苗木栽植

招标文件

招标人:

(盖章)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二〇一七年八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主要合同条款

第三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四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五章评标定标细则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2

招标人及

联系电话

3

建设地点

4

工程预算

5

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6

质量、安全

要求

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安全由施工方自负。

7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8

工期要求

9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含已中标待建项目)工程,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共6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2016年8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6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

4、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指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工程造价不少于5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放前由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依法依序递补的中标候选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

缴税承诺函(见附件)、投标保证金收据、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社保局出具)、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工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开标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出示原件,否则视为弃权。

(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出示,由相应的发证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原件。

12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投标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整。

于2017年月日17:

00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

账号:

开户银行: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转账形式

投标人如不按规定的缴纳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特别提示:

在保证金转账时相关凭证上要注明()

14

现场踏勘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5

投标文件

份数

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16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

2017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30--11:

00,下午2:

30--5:

00。

领取地点:

1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17年月日(北京时间)前

地点:

18

开标时间、

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8月30日15:

00(北京时间)

地点:

19

评标标准

及方法

详见第五章。

20

中标服务费

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中标服务费按中标价的收取。

21

投标人疑问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月

日时00分前送至公司。

答疑问题形成书面统一答疑文件,发放给每位投标人。

疑问提交地点:

联系电话:

22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范围

道路两侧绿化。

三、编制依据: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2、安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质发〔2009〕415号”《安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其释疑;

3、人工费调整执行安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关于执行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价[2013]33号);

4、安徽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计取的通知》(造价[2014]13号);

5、增值税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总价(2016)11号《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6、安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2017年第8期《安庆工程造价信息简讯》,信息价无的按市场询价,材料价格不含进项税;

7、工程取费按绿化专业类别三类计算;

8、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内容及工程量。

四、其他说明:

1、

1)

2)

2、

五、清单中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描述不详的,投标人应结合现场实际及相关规范并考虑完成每个项目的所有工序进行投标报价。

23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7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无息)。

(最终以区财政拨付为准)

24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中标价的10%;

履约保证金返还原则: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25

质量保修金

工程审定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

返还原则:

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返还(不计息)。

26

投标报价

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中确定的工程施工内容以达到验收标准的全部总费用,其中包括施工工序应该发生的、规范标准要求实施的工程费用。

27

唱标顺序

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时间顺序进行编号和拆封唱标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说明

1.1本招标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选定承包人。

1.2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视同认可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接受招标文件的约束。

2、承包方式、招标范围、施工工期

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第7项、第8项。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和注册建造师满足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要求。

4.2投标人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并充分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3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视同认可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接受招标文件的约束。

4.4投标人承诺的工期、质量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组织或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4投标人需仔细查勘现场环境,对施工范围的界定如有疑问,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述截止时间前书面形式提交,否则视为认可,施工时需无条件服从建设单位管理,施工范围的解释权归建设单位所有。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工本费400元/本(售后不退)。

6.2本工程中标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收取。

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6.3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4施工图纸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自行复印,费用自理。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主要合同条款

第三章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评标定标细则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述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9、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两部分组成。

10.1.1商务标投标文件主要内容详见第三章。

10.1.2技术标投标文件主要内容详见第四章。

11、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项,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投标人要按本文件规定将投标保证金缴至安庆市迎江区财政局账户并由安庆市迎江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开具收据。

12.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安庆市迎江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退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2.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关凭证,到安庆市迎江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退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且归招标人所有:

13.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后至开标评标结束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13.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13.3投标人相互有串标行为、恶意抬高或压低投标价的。

13.4投标人不接受标底的。

13.5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14.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承诺函、投标报价汇总表、控制价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4.4原则要求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

14.5所有投标文件纸张规格为A4(不包括附图、附表)。

14.6所有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并不得使用贴页。

14.7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时间送达。

15、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15.1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数字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数值为准。

15.3投标人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填写的控制价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时,以招标人的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标记和提交:

16.1投标人应将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分别独立装订成册,所有标书必须固定胶装,不得使用活页夹、订书机装订,否则一律按废标处理。

16.2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全部密封在密封袋内。

16.3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16.4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时间前送达,逾期招标人应予拒绝。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6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五)开标

18、开标

18.1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以下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在资格审查环节若投标人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由相应的发证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原件。

,投标无效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且交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18.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代表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

,并宣布检查结果;

,并由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签字确认;

,进入评标阶段;

,宣布评标结果。

(六)合同的授予

19.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19.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应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中标人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招标人有权依法另行选择中标人。

19.3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施工合同范本。

19.4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或挂靠给他人施工,到场注册建造师及其项目班子成员应予投标文件相符,施工班子人员应为中标人企业人员,否则视为其违约,招标人有权中止施工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9.5中标人若因提供虚假业绩及证件资料,或隐瞒某个不良记录如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劳动力管理及其他等不良记录行为以达到资格审查合格且中标的,一旦举报查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招标人的经济损失。

第二章主要合同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一、工程质量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相应的现行工程质量、规范、标准、规程和检测方法组织施工和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二、工期

本工程发包人的工期上限值20日历天,免费养护一年,以发包人和监理签署的开工令时间起计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技术、经济能力确定投标工期,且应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全部工作。

承包人的投标工期为中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若投标人的投标工期超出发包人设置的工期上限值即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予中标。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或可能无法按工期完成的,建设单位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因承包人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10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延期增加的监理等相关费用。

违约金由发包人在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取。

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本工程应达到安全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要及时清运,因违反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受到处罚,其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承包人未达到本条要求的,将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规程,加强工地安全用电和机械设备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和职工安全教育工作,施工现场发生任何事故造成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承包人进场前应与发包人(或相关管理部门)签订有关施工配合及安全保障协议,进场施工的特殊工种人员应持有专业上岗证件,承包人对自身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相关保险并承担安全和意外伤害保险。

四、资金管理及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7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无息)。

(最终以区财政拨付为准)

五、合同价款及其他事宜:

1、合同价款为:

中标价。

2、工程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1)工程量确认

本工程工程量由招标人提供,承包人需勘察现场,确认实际工程量。

工程完工后,工程质量及完工量需由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验收,并办理书面确认单,方可进行工程决算。

本工程原则上不予变更签证,如实施工程量超出设计总工程量或工作内容发生变更,确需变更签证,须按照《迎江区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办理,超出该规定之外的变更签证均为无效签证,且不得纳入竣工决算。

(2)签证价格确认

1)有相同或相似项目的:

按控制价单价*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

2)无相同或相似项目的:

按现行计价规范进行组价*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

3、承包人在采购主材前需告知发包人,与发包人、监理方共同到市场选定。

4、本工程原则上按图施工、总工程量控制、据实结算;同时工程采取分部验收的步骤推进,若未通过分部验收造成返工的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5、其他:

(1)建造师及相关技术人员:

A、建造师除不可抗力及意外事故外,不得更换。

因特殊原因须更换建造师必须报发包人同意;承包人的相关技术人员证件验证手续办理执行“宜政发【2008】8号”文件第一条第四款。

B、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前凡属于总包范围的工程,承包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及项目班子成员进入现场工作,且建造师应主持本项目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发包人监督管理。

由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抽查施工现场,发现建造师每连续两次无故不在岗,并累计达到三次及以上的扣合同价款的1%归发包人。

(2)质量保修金条款:

质量保修金为工程审计价款的5%。

质量保修金返还原则:

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返还(不计息)。

(3)履约保证金条款: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返还原则: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4)有后期连续工程的,总承包人在前期施工中,应考虑后期续接工程施工的方便,作好前期工程量的保护和交接工作。

若前期工程施工失误,造成后期连续工程施工需要土建工程返工的,其返工费由后期续接工程施工承包人提出,监理方审核,由发包人在前期施工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取。

(5)承包人应仔细勘察现场,充分考虑现场装卸条件、材料堆放、实际状况等施工环境和市场行情,由此造成的造价增加或工期延误等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

承包人在施工中自行确定水、电源点(具体位置在现场踏勘时明确),费用由承包人自理,承包人水、电费用自付。

其它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水电源点与施工周围现场的距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该费用在施工中不作签证调整。

(6)承包人不准拖欠劳务工工资,若因承包人拖欠劳务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工程费用中列支劳务工工资,同时扣取承包人在拖欠劳务工工资款1%的违约金。

(7)施工方在材料运输过江时要注意车辆的选择符合新洲乡的规定(车辆单轴重量不得超过20吨)。

材料过江费用预算中予以考虑。

(8)其他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第三章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标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主要内容

1、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提供)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提供)

三、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确认书

四、资格证明材料

1、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并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无异议。

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投标总报价,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承诺我方投标总报价中含有暂定价和预留金,其中含暂定价:

¥0元,预留金:

¥0元,暂定价和预留金不下浮。

3、鉴于本工程工期要求紧施工在即,对你方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开标时间于2017年月日时分整开标无异议,我方确保在开标时间前有能力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投标。

如因此而影响我方此次投标活动,一切责任由我方承担。

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  日历天的工期和招标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5、我方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专业为,职称等级为。

6、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   标准。

7、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8、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

9、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通过注册地在迎江区的独立核算的公司、分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合同价款的结算、核算等,并由该公司、分公司或项目公司按规定向迎江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

10、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2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1、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若有)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13、我方已仔细阅读了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若有)及有关附件,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的约束。

投标人:

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资质等级: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名称:

(盖公章)

日期:

年月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到场时,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除装订到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外,开标会现场须另外携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以备检验。

2、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开标会现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施工、竣工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投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授权委托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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