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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祥城镇中心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为了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进一步提高祥城镇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校(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校园稳定。

结合祥城镇校(园)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祥城镇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方案所指的突发事件包括校园火灾、交通事故、溺水、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煤气中毒或触电、暴恐、危险物品泄漏污染、水电煤气等突发事件。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各校(园)要成立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园)应对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预防为本,有效控制

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要把突发事件所产生的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3.分级负责,系统联动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镇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以镇中心学校管理为主。

各校(园)要在中心学校、办事处(村委会)和镇党委、政府和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校(园)长“一把手”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4.临危不乱,安全有序

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要依照应急方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镇党委、政府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无论发生何种突发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各校(园)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各校(园)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员工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1.中心学校突发事件导小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1)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

成员:

中心学校全体成员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负责处理具体日常工作。

(2)主要职责

一是建立健全应对全镇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二是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制定并完善符合祥城镇教育实际应对发事件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

三是信息报告人是校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四是严密监测全镇各校(园)事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并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适时做出预警。

五是督促检查并落实全镇各校(园)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六是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指导各校(园)开展紧急应对处置工作。

七是总结推广各校(园)成功应对突发公共的做法和经验。

八是根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督促各校(园)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处置全镇各校(园)突发事件的其它事项。

2.各校(园)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1)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

成员:

校委会及各班班主任

(2)主要职责

一是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

二是按照县教育局、镇党委政府和中心学校有关要求,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三是加强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四是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五是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

六是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1.事故预防

中心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各校(园)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促使健全防范机构、完善制度,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建立祥城镇各校(园)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在进入突发事件高发期前,以及开学、放假前后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多发、易发地区和管理薄弱学校,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各校(园)要按照中心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改进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水平;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2.突发事件预警

中心学校建立校(园)突发事件统计分析工作机制,按季节变化和校(园)安全工作的动向对突发事件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全面把握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学校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3.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原则

一是迅速:

发生突发事件的学校、幼儿园,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不得延误。

并且坚持边报边查,查明即纠的原则,第一次报基本情况,第二次报较全面的情况,第三次形成综合报告。

二是准确:

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延报、谎报。

三是直报:

一般突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

发生特别重大事件,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四是续报:

突发事件发生变化后,各校(园)应及时续报。

(3)信息报送机制

一是初次报告:

各校(园)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发1小时内)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

中心学校接到报告后,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在2小时内报告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

重大、特别重大事突发事件发生后,必要时事发学校或中心学校可以越级报送。

初次报告内容:

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突发事件可能原因等。

二是过程报告: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镇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镇中心学校要每日报告县教育局、镇政府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过程报告内容:

事件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事故突发事件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正确处置等。

三是结果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政府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结果报告内容:

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

(4)信息报送系统

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各学校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送。

校(园)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要以书面材料形式向中心校和当办事处(村委会)报告。

由于突发事件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可先口头报告,事后补报书面材料。

中心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报突发事件领导组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重大信息,中心校办公室根据领导意见,分别报告镇党委、政府和县委、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州教育局办公室。

(4)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重大信息发布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四、学校突发事件响应措施

各校(园)发生各种突发事件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后,中心学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1.突发火灾事件

(1)报警、报告

校(园)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扑救。

如果火势失控,要指派专人向119、110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

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

(2)应对措施

①校(园)安全保卫人员或现场教师的主要工作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目击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

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或110。

听到火警报告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

听到火警报告但未在师生聚集地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

在火灾现场的负责人要统一指挥,果断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

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②校(园)领导主要工作

组织人员进行自救: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部分人员(学校教职工)用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另一部分人抢搬较重要的物资和档案、材料等。

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决定放弃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

指派专人切断电源、气源,关闭供油设备。

如果火灾发生在夜间,应坚持到人员全部撤离以后再切断电源为宜。

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负责现场抢救,如发现有人受伤,马上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3)善后工作

保护现场,配合消防、行政部门开展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追究责任。

对受伤人员进行抚慰。

尽快组织力量修缮过火房间,重新配置教育教学设备。

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状态。

2.突发交通事故

(1)报警、报告

现场人员立即报警(122、110、119),并向急救中心求救,以防延误救助时间。

校(园)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

如不在现场,应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迅速赶到现场。

(2)应对措施

现场的校(园)领导或教职工要维持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有效控制肇事人,如发现肇事车辆已逃逸,可向事发现场的人员了解车辆号码、颜色、车型等信息,以便于交通管理部门调查。

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

如有伤员,应组织人员(校医、卫生教师)对重伤员进行抢救,嘱咐其他受伤人员在原地不动,等待专业人员救援,并以最快速度将全体事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发生漏诊。

校(园)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公安、急救部门进行救护。

(3)善后工作

通知学生家长到校(或医院),接待学生家长。

组织教职工做好其他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成立相应的事故处置工作小组,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学生家长抚慰、保险理赔等工作。

3.突发溺水事件

(1)报警、报告

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校(园)要立刻拨打110和120,请求警务人员和医务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救助。

在组织营救或拨打求助电话的同时,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

(2)应对措施

在现场的校(园)领导或教师要快速了解落水的准确地点与基本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抢救落水者。

当把溺水者打捞上岸后,应先清除口腔鼻孔里的淤泥,再进行抢救。

对心跳、呼吸停止者,应及时进行心肺复苏术,尽快恢复其正常的心跳与呼吸。

进行初步的现场救助后,应该快速将溺水者送往医院进一步救治。

(3)善后工作

联系出事学生家长,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临近湖面水面的学校,应事先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4.突发拥挤踩踏事件

(1)报警、报告

踩踏事故发生后,校(园)要立即启动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迅速拨打110、119、120,抢救受伤人员。

在第一时间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

(2)应对措施

校(园)要采用一切有效手段将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学校应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对伤员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

(3)善后工作

校(园)要及时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特别是学生伤亡的情况。

清理校舍,整合学校资源,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

认真接待好家长,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抚慰、保险理赔工作。

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教师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的值班制度。

5.突发建筑物倒塌事件

(1)报警、报告

当校(园)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时,要根据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10、120、119,同时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

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2)应对措施

组织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带领所在班级学生,在第一时间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

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时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迅速采取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其它事故,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有序开展自救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善后工作

做好撤离到安全地带师生员工的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消除事故对他们造成的心理影响。

积极配合当村委会(社区)、镇党委、政府或县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保障临时教室的使用,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认真接待好家长,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抚慰、保险理赔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6.突发煤气中毒和触电事件

(1)报警、报告

当发现有学生煤气中毒或触电后,立即启动校级应急预案,同时拨打110、120电话,迅速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

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开展抢救工作。

(2)应对措施

救助人员到达现场后先关闭气源(电源)、开窗通气。

不在煤气浓度过高的现场使用手机、开关电器,防止明火引发煤气爆炸。

救助者在进入和撤离现场时,匍匐行动更安全。

迅速将中毒者转移到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

根据中毒程度现场采取不同的救助措施,对轻度中毒者可将其搀扶到空气新鲜的房间休息,首先要松解中毒学生的衣扣,清除口鼻分泌物,保持呼吸通畅,有条件的可以吸氧;对中度以上中毒者(昏迷不醒者)立即手掐人中穴,同时呼救;对心跳呼吸微弱或已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并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3)善后工作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汇报事故最新情况。

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伤亡学生的家长安抚、保险理赔等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

7.群体活动突发事件

(1)报警、报告

校(园)在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时,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求救电话,并在第一时间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救助。

(2)应对措施

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责任人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发生继发性事故。

学校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部署,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

如出现师生伤亡等情况,立即组织有救助能力的人员实施现场基本救助,等待专业医疗救助人员的到来。

(3)善后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大型群体活动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8.突发校园暴恐事件

(1)报警、报告

校(园)发生突发暴恐事件后,校(园)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立即拨打110,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

(2)应对措施

校(园)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秩序,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切实保护好师生安全。

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在暴恐事故中应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救护,并拨打120或立即以最快的方式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善后工作

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

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受损建筑,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稳定家长情绪,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问题。

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

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完善门卫制度,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9.突发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件

(1)报告

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

同时设置污染区。

(2)应对措施

对有明确污染源的事故,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应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对不明污染源的事故,应配合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重大污染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3)善后工作

危险或危害排除后,校(园)应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后续工作。

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如实通报污染状况,消除学生家长、社会的心理恐慌。

10.后勤安全保障事故

(1)报告

发生断水、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时,立即拨打119、110、120,同时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

(2)应对措施

中心学校、校(园)有关领导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

必要时做好师生的疏散工作,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善后工作

校(园)后勤部门要进一步对校内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和通讯等关键设施进行全面细致检查。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各种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11.校园周边安全事故

(1)报警、报告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后,校(园)要立即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同时联系公安部门等取得安全保卫援助。

(2)应对措施

加强门卫制度,防止一切可疑人员进入校园。

在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和公安部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善后工作

再次全面检查校园周边环境,细致排查有可能影响到师生员工安全的各种因素,及时向当地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报告,提请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12.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

(1)报警、报告

校(园)组织师生员工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

并拨打110、120。

(2)应对措施

积极争取突发事件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组织有能力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学校领导应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消除恐慌,确保学校内部稳定。

(3)善后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学生的理赔工作,慰问伤亡学生家属。

对于师生员工或家长提出的合理要求,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

做好师生员工心理安抚工作,稳定师生员工情绪,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13.突发滑坡、泥石流灾害事件

(1)报警、报告

滑坡、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校级应急预案,若有人员伤亡,要立刻拨打110、120电话,迅速向中心学校、村委会(社区)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

(2)应对措施

组织教师带领学生,在第一时间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

在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救治、转移、运送工作,保障师生安全。

了解灾害情况,及时向县教育局和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

(3)善后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受损建筑,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做好受灾师生安置及心理疏导,稳定师生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加强安全教育,普及预防知识,让学生在雨季提高警惕;学会根据各种现象判断泥石流的发生,并立即逃开,选择最短、最安全的路径向高地跑,切忌顺着泥石流前进方向奔跑。

五、善后与恢复

1.中心学校

中心学校要协调好事发校(园)与有关部门的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善后与恢复工作。

如火灾、建筑物倒塌、校园爆炸等事故严重破坏了教学场所,影响了教育教学秩序,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各种资源,通过在安全地带临时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或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的延续性。

根据受灾地区实际及灾情核查、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做好救灾物款的筹措和拨付,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各类救灾资金开展灾后学校重建工作。

组织专业人员对师生员工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

对积极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乃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校(园)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采取多种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情绪变化,积极转化师生员工的心理行为问题。

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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