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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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年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基础实、技术精、能力强、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湖南工学院学分绩点实施办法》以及《湖南工学院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是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表现,接照评分项目以记分方式进行评定。
结果作为学生评先评优评奖的主要参考。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学业成绩绩点和素质与能力拓展绩点构成。
其中学业成绩的评价采用平均学分绩点做为评价依据,素质与能力拓展绩点采用相对学分制转换后按相应比例计入综合素质测评。
第四条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的月份进行。
二、综合素质测评比例及绩点计算
第一条学业成绩绩点与素质能力拓展绩点在各学年所占比重
学业成绩绩点
素质与能力拓展绩点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第二条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一)百分制分数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百分制分数
绩点
(二)五级等级制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等级
优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绩点
(三)二级等级制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等级
合格
不合格
绩点
第三条课程学业成绩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选修课不计)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该课程成绩绩点
第四条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选修课不计)
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学年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学年修读课程的总学分】(选修课不计)
第五条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转换为百分制分数及绩点的方法
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转换绩点为相对学分制转换,即将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通过标准分计算公式换算成标准分(百分制分数),再通过百分制分数与绩点的对应关系进行转换。
换算成百分制分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为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所得学分,为全体学生(一般按专业统计,全体学生学分和除以学生人数)平均学分,
为全体学生学分的标准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