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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基本制度12个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为预防、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安全

2.职责

2.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2.3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4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3.各级各部门人员具体职责

3.1总经理安全职责

3.1.1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应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迫切问题和重大问题。

3.1.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使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标准。

3.1.3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安全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安技人员,保证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3.1.4批准、发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等。

3.1.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3.1.6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具体指标和目标,纳入任期和年度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

3.1.7在组织编制审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组织编制审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在人、物、财方面给予保证。

3.1.8对新、改、扩建和技改项目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和验收,凡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能批准投入生产和使用。

3.1.9认真执行“五同时”。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

负责对各副职分管工作中凡涉及安全工作内容的检查,并督促落实。

3.1.10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以荣誉和物资奖励。

3.2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3.2.1协助总经理领导和管理安技部门,并对其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3.2.3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法规、制度和上级指示。

3.2.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公司生产中的安全及劳动保护问题,并制定解决办法,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过程中同时搞好安全工作。

3.2.4对新、改、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涉及安全技术的具体内容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3.2.5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考核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3.2.6组织领导公司安全大检查和专业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应组织制定整改计划,纳入生产或维修计划下达到相关部门按期完成。

3.2.7组织制订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总结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先进经验。

3.2.8负责组织工伤死亡和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改进措施的落实负责。

3.2.9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励意见。

3.7公司办公室的安全职责

3.7.1及时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传送公司总经理阅示,并按总经理的批示立即转送有关职能部门执行。

3.7.2对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提案和报告,及时分送公司有关副总经理,或及时提交厂务会研究,并将决议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执行。

并应及时检查执行情况。

3.7.3做好公司办公室直属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督促做好车辆保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9.1在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必须列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3.9.2根据生产安排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3.9.3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体员工、班组长、管理干部的安全培训工作。

3.9.4配合相关部门在组织员工进行文化教育的同时,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9.5用工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3.9.6按照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3.9.7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员工绩效考评和干部晋级、奖励考核的内容。

3.9.8严格执行新员工体检制度,负责对职业禁忌症员工和因工伤、职业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员工,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安排适当工作。

3.9.9在安排员工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贯彻国家“女员工保护规定”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

在分配员工从事特种作业和有害健康作业时,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女员工保护的规定,充分考虑人员素质和身体条件,禁止有禁忌症员工从事特种作业。

3.9.10保证劳动定额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劳动定额时,充分考虑劳动条件、劳动强度,使用与调整安全装置的时间损耗,以及工人休息与生理需要的时间。

3.7.4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决定,按文书档案的要求存档备查。

3.7.5参与公司内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3.10生产部安全职责

3.10.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

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措施计划。

3.10.2安排生产任务,制订劳动强度时要合理,要考虑生产设备的承受能力,有节奏地均匀地生产,控制加班加点,严禁违章指挥。

3.10.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3.10.4做好车间定置管理工作。

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3.10.5各种物资分别堆放,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和有毒、剧毒物品应严格管理,安全责任制必须明确,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3.10.6负责管理好本处所属的交通工具并保证其安全运行。

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对车辆的维护保养。

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设备部门做好厂内车辆检审工作。

3.11研发部·安全职责

3.11.1在整个产品设计和工艺过程中要有安全、防尘、防爆、防毒、防噪音等防护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3.11.2在整顿、改进老产品时要考虑安全卫生措施,使之符合劳动保护要求。

3.11.3对于现有危害员工安全健康的有毒有害产品、材料、工艺要逐步改进为低毒代替高毒,无毒代替低毒,逐步变成无毒无害。

3.11.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同时解决有关劳动保护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

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

3.11.5负责在各种工艺规程中列有安全作业的内容,列入各工序工艺卡中,作为指导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据。

3.11.6在进行工装设计时,从结构上应保障实现操作安全的要求,同时应设计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11.7在进行新工艺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重大工艺项目的试验方案,并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后进行。

3.11.8执行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的项目不留隐患。

(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

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

3.11.9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卫生设计总则》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执行。

3.11.10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3.11.11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3.23班组长安全职责

3.23.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23.2对本班组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3.23.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23.4组织班组员工对生产设备、工、夹量具和安全防护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设法排除,若班组无法解决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

3.23.5严格劳动纪律,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督促小组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3.23.6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安技部门,事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3.24员工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24.1认真学习和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以及公司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

3.24.2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思想,关心本单位、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

3.24.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24.4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完整。

3.24.5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3.24.6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3.24.7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劝阻和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安技部门。

3.24.8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应正确处理,积极参加抢救,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参加事故分析,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协助领导实施防止事故措施。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班组及以上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

3.职责

3.1安技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4.工作程序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4.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办公室召集,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4.2会议主要内容:

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4.4.3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

公司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4.2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

4.2.1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安技部门召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主持。

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

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和各车间主管生产的领导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时间由生产副总经理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2.2会议主要内容:

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4.2.3会议记录由安技部门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

安技部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4.3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

4.3.1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3.2会议主要内容:

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4.3.3会议记录由召集人记录,部门安技员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安技部门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情况。

4.4班组安全会议

4.4.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

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

4.4.2会议主要内容:

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4.4.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车间领导和安技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4.5各专业性安全会议

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由主管职能科室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6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7相关要求

4.7.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7.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7.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7.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7.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安技部门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5附则

5.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目的

为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与整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公司相关方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各部门行政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负责。

3.2安技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负责对公司安全检查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建档。

3.3各单位负责本办法具体实施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意识及其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

4.1.2各级专兼职安技队伍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情况。

4.1.3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公司领导指示的执行情况。

4.1.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及使用情况。

4.1.5设备设施尤其是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剪压设备、危险作业和易发生工伤、职业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及其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

4.1.6安全装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

4.1.7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贮存、领取、使用、报废等管理。

4.1.8事故预防措施和不安全隐患的处理整改情况。

4.1.9作业环境(包括安全通道、通风、照明、物品放置、尘毒物危害、设备设施布局等)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4.1.10重要危险源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准备状况等。

4.2安全检查的形式

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检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等。

4.2.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公司领导带队,安技部门牵头,生产部、保卫部、设备动能部、基建部、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技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对违章行为由安技部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

4.2.2车间级安全检查

由车间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车间安技员、技术员、分工会主席和其它职能人员参加,每周一次,重点对本车间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下班前报安技部门。

车间不能自己解决的隐患,由安技部门进行汇总后在两天内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4.2.3班组级安全检查

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将检查结果上报车间。

车间负责对班组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安技部门定期对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进行抽查。

4.2.4日常性检查。

每天由公司安技部门的现场安全监督员、车间安全员巡回检查。

随时辨别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并提醒操作者加以控制和调整,达到减少和防止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发生。

检查人应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每月收集整理,加盖部门公章后存档。

4.2.5专项(业)安全检查

专项(业)安全检查是指对容易发生严重事故的场所、设备、操作工序进行在其专业范围内的检查。

专项(业)安全检查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本专业的检查和整改记录、台帐,同时报一份安技部门留存。

安技部门应对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2.5.1公司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由设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般设备每季度检查一次,特种设备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设备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对特种设备应按照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定期送主管部门检验。

4.2.5.2公司电气设备设施、电气线路安全检查由能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能源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5.3公司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危化品使用场所及消防设施的检查由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保卫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5.4公司内机动车辆道路运输安全检查由供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每月检查一次。

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供应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公司内机动车辆的年检由设备部门负责实施。

4.2.5.5公司建筑设施、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由基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设施的安全检查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

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周期根据施工的周期而定。

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基建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5.6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特种作业人员在培、复训前的健康检查由人力资源部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公司职工医院负责配合。

对查出职业禁忌症或职业病的人力资源部应安排其进行治疗,并调离原工作岗位,体检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保存。

4.2.5.7吊具、吊索及保险绳的安全检查由安技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技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5.8公司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的检查由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后勤部门负责配合。

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工会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5.9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浓度及“三废”排放情况的监测由安技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2.6季节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各归口部门组织进行。

各归口部门负责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及台帐,同时报一份安技部门留存。

对存在的隐患由各归口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安技部门应对各归口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季节性检查时间性较强,应在季节到来前就着手准备,及早动手,消除隐患。

4.2.6.1防雷检查由动能部门负责实施;

4.2.6.2防洪检查由基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2.6.3防暑降温、防冻保暖检查由安技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2.6.4防火检查由保卫处负责组织实施。

4.2.7节假日安全检查:

重要节假日(如:

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应进行安全检查,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由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带队,安技部门牵头,生产部、保卫部、设备动能部、基建部、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综合检查节日加班和节日前各项生产、检修活动中的安全措施、防火措施及不安全因素,使节日后的各项生产活动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

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技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对违章行为由安技部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

4.2.8不定期安全检查

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行、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做好检查记录。

4.2.9重大、重要危险源检查

按照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4.2.10其它安全检查。

4.2.10.1开展安全活动时,对各单位布置、进展情况的检查;

4.2.10.2对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等。

4.3隐患整改

4.3.1对每次检查查出的隐患,若能立即整改的应责令相关部门及个人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并由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中处理结果一栏上签字。

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隐患整改通知由牵头部门下发,由车间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并将整改信息反馈到牵头部门,牵头部门相关人员应进行验证检查并签字。

对无故不按期完成整改,除按规定进行考核外,发生事故应追究负责整改部门领导的责任。

4.3.2对检查出的隐患牵头部门应进行登记建帐,隐患台帐内容应包括:

编号、单位、隐患存在地点、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整改负责人、限期整改时间、完成整改时间、验证结果、验证人等。

4.3.3对检查出的隐患各单位应落实整改措施,按照“三定”(即:

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的原则进行解决。

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

分厂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4.3.4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技部门监督执行。

5.考核

5.1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通知参加的部门及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并善始善终认真负责,对迟到及无故不参加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1各部门(车间)未按公司规定组织安全检查或未按规定做好检查记录和台帐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若因检查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公司将严格考核,并追究其部门领导的责任。

6.附则

6.1本制度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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