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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文本之

安全生产制度大全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安全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

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小组职责

1.企业法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总体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9.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10.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1.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12.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13.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

14.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

15.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16.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7.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主要负责人(法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

2.负责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审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审批安全活动、培训、隐患整改项目的计划、经费及安全奖惩兑现执行。

4.批准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组织参加有关部门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素质。

5.负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对重要的安全工作及时作出明确的指示。

6.负责对各类工伤事故"处理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如实上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指示,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总结、有检查考核。

2.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积极主动,务实创新。

圆满完成领导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水平,敢抓敢管,不徇私情。

4.每日深入生产现场,认真巡查,查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措施、生产环境、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

5.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

6.组织有关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汇总安全生产情况。

厂长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领导和落实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4.在生产调度会上,经常督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形势。

5.组织领导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和解决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监督本单位按安全运行情况:

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7.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得代替技术工。

学徒工在没有师傅的带领指导下,不得安排独立操作。

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2.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和标准。

3.组织审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4.参与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故进行技术上的原因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5.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专职机构的职责

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1.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进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如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有关部门。

2.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行。

3.在编制技术措施项目时,同时安排安全生产措施项目。

并确保其按期实施。

4.在生产调度会中发现有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5.负责进行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有计划地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生产安全项目的工艺设计和审查,解决生产施工中的有关安全问题。

6.负责组织制定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法和规程,在试生产前,要妥善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劳动保护指导。

7.在考虑长远规划时,应包括安全技术研究,改善劳动条件与安全文明生产的项目。

8.编制或修订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机械动力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构筑物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大检修安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监督各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防止事故发生。

4.编制本单位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企业压力容器、起重、锅炉、动力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和定期检验。

6.在平衡供给各车间水、电、汽、冷、风等动力时应考虑设备能力、确保其安全运转,并检查其使用情况,在进行大修时,必须做好应有的安全措施,组织机修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教育和做好现场监护,大修完毕要负责验收检修质量保证安全运转。

7.制定和修订的动力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8.负责单位的工业建筑管理及下水道的管理,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组织检修。

9.组织按期实施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10.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上报有关部门。

库管、供应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安全要求。

2.负责对采购、保管发放运输、驾驶等人员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切实搞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负责对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工具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机动车辆设备和安全附件的完好,对车辆要定期进行检修。

4.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无证人员一律不准作业。

5.要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订管理办法,并督促所属单位人员认真执行。

人事部门安全职责

1.应将新工人介绍到安全生产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许分配到单位。

2.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病和女工保护规定。

3.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禁忌病员工的调动。

4.重要工种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调配新工人应考虑对该岗位作业人员的政治、技术、健康状况的要求。

5.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6.在组织干部鉴定提升时,应将其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情况作为考核的职责。

7.负责对工伤和伤亡人员的工资等善后事宜。

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在上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保卫工作,制订保卫制度。

2.负责公司重点要害岗位和厂区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3.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节日前后的防火、保密、保卫检查,对重大隐患要报告上级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4.加强对专业消防队员和义务消防队员的领导和训练。

5.采取各种形式进行防火、防爆、防盗的宣传工作。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安全检查,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3.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并经常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4.在上级领导下,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保证工艺、工具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5.领导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好人好事。

6.认真执行“工人、职员的伤亡事故报告规章”,严格遵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经过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教育、引导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加强班组管理,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凭证、台帐、报表和信息反馈等工作;积极推选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办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大力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4.抓好安全质量教育,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努力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领导和支持本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2.指导督促员工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的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4.发生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

5.做好消防器材、防护器材、设备的维护检查工作,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安全员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抓好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负责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的查处。

3.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对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条例。

5.参与安全事故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实施管理。

6.负责企业电气、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等的安全检查和检测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6.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对外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应认真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备用。

(7)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均应进行严肃的斗争。

8.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分厂设大队,下设报警、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9.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对在防火重点单位上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其进行消防专业知识的教育和训练。

11.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生产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

12.公司生产区都按一、二、三类画定动火区;凡在生产区内动火,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方可作业。

13.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2)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和违反动火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14.电气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电力网不准超负荷运行。

(3)对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必须装置足以能够导除静电的设施。

(4)存放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设置变压器和电热器。

(5)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温和有腐蚀性的场所,其电线及电气线路应使用暗线、防腐线。

15.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

16.娱乐室、员工宿舍和招待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乱用较大功率的电热器(具)。

17.焊接作业的安全防火标准

(1)焊接动火,防火人员(看火人)由设备所属单位指派。

在槽罐内,潮湿地沟内,金属构架及天车上焊接作业,由检修单位指派监护人。

(2)焊接工作要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压力表要灵敏有效。

(3)乙炔和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得少于7米,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米。

18.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1电焊机电源要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

(3)一次线路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挡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设备。

(6)焊工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19.禁止在生产区域吸烟。

20.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21.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22.禁止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进入危险区内。

23.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2)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4)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与灭火的原则。

(5)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带面具。

(6)听指挥,莫惊慌,平战结合,计划周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

(7)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正确判断。

指挥英明果断。

 

24.消防器材与设施的管理标准

(1)所需消防器材,根据情况统一购买、配置,并登记备查。

(2)各种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用、移动、损坏、圈占或埋压。

(3)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

灭火器放置地点应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爆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室内消火栓,设置在明显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间距不宜大于50米,枪口离地面应为1.20米。

(5)室外消防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

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6)严格执行“三定一交”管理标准,即定点存放、定人管理维护、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状态。

用过的和失效的灭火器应急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于实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设施,均涂上红色,以便识别。

火灾抢救

25.公司有义务消防队,有正规的昼夜执勤制度,随时做好灭火战斗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可立即抢救,及时抢救人员和物资。

26.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惊慌,应一面指定专人迅速报警,一面组织力量积极抢救。

27.报警后,起火单位要及时清理通往火场的道路,以便消防车能进入火场。

28.起火单位应派人在起火地点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车辆,使之迅速准确地达到火场投入灭火战斗。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查领导:

对安全生产上有功人员是否做到了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2.查思想:

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3.查制度:

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查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4.查纪律:

查岗位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有没有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和在岗位上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5.查隐患:

是否做到了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厂房建筑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各工种作业时,是否佩戴了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跑、冒、漏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6.查卫生:

查车间地面、设备、操作室、休息室和上岗人员卫生执行情况。

7.查个人劳保用品的穿戴:

查上岗人员劳保用品穿戴是否合理。

8.查消防:

查消防设施(灭火器)和禁止吸烟的管理执行情况。

9.安全生产检查形式

(1)安全检查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办法,是落实党的劳保政策,检查和揭露不安全因素的好形式,也是预防和杜绝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项得力措施,还可以达到交流经验,互相促进,互相学习的作用。

(2)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安全生产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发动广大员工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保部汇总上报。

(3)车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周一次。

由班组长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汇总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填写安全记录。

(4)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4.1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检查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焊接、电气、锅炉、危险建(构)筑物、脚手架、防火、防爆、交通、机动车辆、危险品、防护用品、防护器材、防尘防毒、“三废”综合治理、工艺安全、院内环境、宿舍、厕所、食堂卫生等。

4.2专业性检查:

定期的每一个项目必须做好登记,每次检查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鉴定。

4.3专业性检查:

定期由主管部门组织,召集有关单位参加,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及抄送安全生产办公室。

(5)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5.1季节性安全检查包括:

防暑降温、防雷防电、防洪防汛、防冻。

5.2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及抄送安全生产办公室。

(6)经常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6.1每一个生产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

6.2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交接班制度,同时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6.3各部门负责人和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10.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

(1)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普通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安全检查项目要填入安全检查登记薄,落实整改。

(2)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3)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要采取临时性的防护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年度大修内,限期解决。

(4)执行“三书”制止违章,消除隐患。

4.1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劝阻不听者,用制止违章指挥通知书。

制止违章作业通知书,责令停止其违章行为。

4.2对于有条件迅速整改的隐患拖延不改,安全生产办公室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3对接到通知书不执行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肃处理,酿成事故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依法处理。

11.各单位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切做好检查记录,自己能整改的,尽快整改,隐患大的自己整改不了的,逐级上报,迅速整改达到安全状态。

12.施工、技改临时改造设备及土建需改装的部位有隐患的,部位应有专人看守,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及各种醒目标志,并有防范措施。

13.车间、班组的隐患整改内容,要建立档案,记录在册。

14.安全生产办公室建立隐患整改记录本。

对各单位定期检查,是否达到安全要求,不合格的重新整改,达到安全状态为止。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

3.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企业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4.对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6.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7.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8.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9.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10.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1.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2.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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