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质量信誉评价管理办法WORD18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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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质量信誉评价管理办法WORD18页

工程质量信誉评价管理办法

0 目的

为促进***局铁路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依法施工、持续改进,确保在铁道部质量信誉评价中取得良好成绩,特制定本办法。

1方针、目标及适用范围

1.1方针:

精心组织、科学规划、落实责任、持续改进。

1.2 目标:

在铁道部质量信誉评价中进入B类施工企业,力争进入A类施工企业。

1.3 范围:

本办法适用中铁九局施工的所有铁路工程。

2引用标准

2.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2《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办法》(铁办建设发[2006]55号)。

3 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引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办法》中的术语和定义。

4 职责与权限

4.1 中铁九局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是本办法的主管领导,负责铁路工程质量信誉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4.2 质量监督管理处职责与权限:

4.2.1 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质量信誉评价管理办法》。

4.2.2 负责监督项目经理部具体执行和落实。

4.2.7 负责下发质量信誉评价情况的通报和奖罚。

4.3 经营开发中心职责与权限

4.3.1 负责对投标中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进行策划。

4.3.2 负责签订合同或合作协议。

4.4 工程管理部职责与权限

4.4.1负责评审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规划》工作。

4.4.2负责组织编制质量管理制度。

4.4.3 负责对分子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施工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4.5 人力资源部职责与权限

4.5.1 负责按照合同承诺配备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

4.5.2 负责对分子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4.5.3 负责对分子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劳务分包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4.6 检测中心职责与权限

4.6.1 负责检验试验工作。

4.6.2 负责将混凝土试件强度不合格信息及时向中铁九局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监督管理处进行报告。

4.7 物资管理部职责与权限

4.7.1负责监督和指导项目经理部的物资采购、储存和管理。

4.7.2 负责对特种防护用品采购及发放进行监督。

4.8 机械设备管理部职责与权限

4.8.1 负责项目经理部大型机械设备的配备。

4.8.2 负责组织大型及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检定和拆卸。

4.8.3 负责对分子公司及项目经理部机械设备日常使用及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8.4 负责对分子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租用机械设备进行监督。

4.9 企业文化部职责与权限

4.9.1 负责对分子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质量宣传及企业文化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4.10 财务部职责与权限

4.10.1负责对分子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施工的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10.2负责罚款的收缴,确保质量奖励资金的发放。

4.11 行政办公室职责与权限

4.11.1 对质量信誉评价有关文件和相关要求的及时传达与发放。

4.12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责同上。

5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5.1 质量行为

5.1.1 质量管理机构

a)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质量检查部,并以项目经理部文件的形式公布。

b)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质量检查人员的数量和专业必须满足施工要求。

c)质量检查工程师的资格:

工程师以上职称,并具有质量检查(监察)资格。

5.1.2人员

a)任命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投标承诺,资格(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书)必须满足要求。

b)任命的总工程师必须满足投标承诺,资格(必须与工程专业一致、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满足要求。

c)任命的质量负责人必须满足投标承诺,资格(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与工程专业一致、具有质量监察资格)必须满足要求。

d)投标承诺的其他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如期到任。

e)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调离必须进行申请并经过业主同意。

f)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下列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矿山排水作业、经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5.1.3主要设备

a)投入的主要设备必须满足投标承诺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b)设备进场必须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同意后方可使用。

c)项目经理部必须配备专(兼)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并建立机械设备台帐。

d)特种机械设备必须经过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并经过专门的检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使用。

e)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要确保状态良好,特种机械设备和大型机械设备的操作者必须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检修人员要有机械设备检(维)修记录。

5.1.4质量自控体系

项目经理部必须制定下列图表和制度。

a)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图。

b)质量责任制,制度中要明确部门、人员对施工质量应负的责任及工作要求。

c)教育培训制度,制度中要明确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全员进行质量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培训要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内容和课时、授课教师),并将考试成绩单和考试卷存档备查等。

d)交接桩及施工定位(复测)制度,制度中要明确接桩、测量和复测人员的资格并形成记录。

e)设计文件审核制度,制度中要明确有自审记录,审查出存在的问题要有依据并要做到问题清晰准确、计算资料齐全,并附有处置意见或建议等。

设计变更必须经过业主、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的同意并有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f)技术交底制度,制度中要明确技术交底的人员,参与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交底,必须将设计变更进行交底。

g)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隐蔽工程)报验制度,制度中要明确在自审合格后才能报验,报验时必须携带的相关资料。

h)物质管理制度,制度中要明确进场材料必须与材料计划中材料品种、材料规格及数量一致,并经过检查和验收,生产厂商必须是合格供方,材料进场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对材料的存储要求和标识要求,需复试的材料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监督下进行取样,代表数量必须与进场数量一致,材料出入库要有手续。

i)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制度中要明确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j)质量检查制度,制度中要明确质量检查人员必须进行日常检查时,要对关键施工部位和施工管理进行检查,定期检查必须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检查,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参加。

k)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制度中要明确具体管理部门,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未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不得使用,要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保养和维护。

l)质量奖罚制度。

m)质量管理考核制度,制度中要明确必须根据相关责任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n)开工报告申请制度,制度中要明确具体申请部门。

o)成品保护制度,制度中要明确制定成品保护具体责任部门和必须制定成品保护措施。

p)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制度中要明确当发生质量事故时必须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立即向中铁九局质量监督管理处和分子公司质量管理部进行报告。

q)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制度中要明确质量检查部是质量信息的收集部门,有质量问题出现或收到质量问题通知单时要向质量检查部报告,质量检查部要向项目经理和责任部门传达信息,责任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质量检查部要将整改后的情况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和质量问题通知单的签发人。

r)档案管理制度,制度中要明确档案必须分类保管,档案盒上要有标识,统一存放。

s)制定工程质量回访及保修制度。

t)制定质量目标,要根据合同和承诺制定工程的质量目标。

u)在制定的各项制度中要明确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程序,管理人员要清晰自己的职责和工作程序,项目经理部要将所有的管理制度装订成册,分发到部门(或人员)手中。

v)项目经理部必须执行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还要符合现行的《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营业线施工还要遵守现行的《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和各铁路局制定的现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要求;施工管理还要符合现行的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管理办法》。

w)项目经理部要定期召开质量会议,总结和分析质量管理和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落实相关责任并形成会议记录。

x)有劳务分包的项目经理部,必须经过中铁九局或分子公司对分承包方的合格认证,在签订《劳务分包协议》时要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项目经理部要将分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复印件)存档备查;在施工中要将分承包方施工管理作为项目经理部日常质量管理的组成部分,并对分承包方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指导。

y)项目经理部还要利用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

z)作业人员在执行技术交底的同时还要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

5.1.5检验批、隐蔽工程自检和报验

a)检验批的自检及报验:

当分项工程完成数量够一个检验批次时要及时按照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中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查,并按照检查结果对检验批进行评定,评定结论为合格后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验收后可以进行下道工序。

b)检验批报验应有下列资料: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自检)、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等。

c)隐蔽工程的自检及报验:

当有施工部位要隐蔽时应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立即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d)隐蔽工程报验应有下列资料:

隐蔽工程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等。

5.1.6设计变更

a)当有设计变更发生时,必须执行正常的设计变更程序,施工时必须有正式的设计变更单(经过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同意签字和盖章)。

b)当有重大设计变更时要重新制定施工方案。

c)当有设计变更发生时,应对作业人员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5.1.7技术交底

a)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必须直接交到作业者,交接双方要签字。

b)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

施工前准备、施工部位、采用的施工工艺、使用的材料、技术数据、质量验收标准和注意事项等。

c)作业人员必须清楚作业内容和具体要求。

5.1.8质量问题整改

a)必须建立质量信息台帐,收集质量问题信息。

b)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必须召开质量问题分析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责任人,质量检查工程师和质量检查员要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c)制定的整改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实施,整改后要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请监理和问题通知单的签发人进行验收。

5.2内业资料

5.2.1施工过程中要根据情况做以下记录:

混凝土灌注记录、混凝土坍落度测试记录、砂(石)含水率检测记录、混凝土施工配合比记录、测温记录、混凝土投料抽检记录、预应力张拉记录、路基分层检验压实记录、隧道锚杆设置及护壁混凝土施工记录等记录。

5.2.2对检验批进行质量验收时其代表数量不得超过质量验收标准中规定的数量,填写的主控项目必须与实际一致,一般项目抽检点数要满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5.2.3施工日记要反映施工的实际和全过程。

5.2.4要从开工报告批准的日期开始记录,施工日记的记录要连续,停工要写明理由。

5.2.5记录的内容包括:

气候情况、日期和星期、施工的部位、作业内容、使用的机械和设备、施工工艺、使用的材料、原材料进场情况、原材料复试及试件试验情况、原材料取样监理现场确认、技术交底、设计变更、质量情况(现场质量检查、检验批分项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试验检测部门现场检测、质量问题等)、相关测量和技术数据、停工原因等。

5.3工程实体质量

5.3.1原材料进场必须经过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的现场共同检验,相关质量证明文件要齐全。

5.3.2原材料现场共同检验包括:

查验材料的外观质量、核对材料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核对材料计划等。

5.3.3原材料需复试时,待现场共同检验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监督取样,取样的方法和样品要符合要求。

5.3.4样品的代表数量必须与进场数量一致,但材料的代表数量不得超过允许限额。

5.3.5不得将同规格和同品种的不同生产厂家的原材料或不同交货状态的原材料视为同一检验批次。

5.3.6原材料复试所检验的项目必须满足施工要求,不得随意减少检验项目。

5.3.7要在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上注明进场材料的规格、品种、炉(牌)号等。

5.3.8要建立试验、试件统计台帐。

5.3.9接到试验报告后必须及时经项目总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确认。

5.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储存

5.4.1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要分区域储存,场地地面要平整和硬化,要有排水功能。

5.4.2原材料必须有两种标识:

一种标识上要注明产地、材料名称、品种和规格,一种要注明材料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要规范字迹要清晰。

5.4.3成品和半成品的标识:

要注明名称和具体使用部位。

5.4.4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储存要采取防雨、防寒、防晒和防潮及保护等措施,水泥和混凝土外加剂要在库房内储存并采取防潮措施。

5.4.5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储存堆放要整齐,不得超高且采取安全措施。

5.4.6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出入库要有手续,必须经保管员发放。

5.5钢筋混凝土

5.5.1混凝土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混凝土配合比。

5.5.2在委托混凝土配合比试配时,使用的材料必须与实际一致,技术人员要告之委托人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耐久性要求和养护条件、外加剂品种及掺量和掺合料等,并必须一起进行试配。

5.5.3接到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后要经总工程师审核后及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并签字。

5.5.4在混凝土施工前,要将混凝土理论配合比调整成施工配合比,调整要有砂(石)含水率检测记录和计算过程。

5.5.5混凝土投料前,要将施工配合比换算成每罐用量并进行检斤过秤。

5.5.6在混凝土搅拌过程中,要对投料进行抽检,抽检要根据施工管理情况,一般应每20-25罐抽检一次并做记录。

5.5.7混凝土试件现场制作,制作试件组数要满足施工要求,既要有标准养护试件又要有同条件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应放置在混凝土结构旁,确保与混凝土结构的养护条件一致。

5.5.8混凝土在浇注过程中,要检测相关技术数据,如混凝土坍落度等。

5.5.9当环境(夏季和冬季施工)温度对混凝土强度有影响时,还要测混凝土入模温度、环境或混凝土体温度。

5.5.10当设计对混凝土含气量有要求时,还要委托试验检测部门检测混凝土含气量。

5.5.11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必须满足要求。

5.5.12进行钢筋焊接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5.13在进行焊接正式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制作焊接试件检验其施工工艺,在焊接过程中焊接接头数量达到规定的数量时要重新制作焊接试件进行检验。

5.5.14焊接试验报告上要注明焊工的姓名和焊接方式。

5.6铁路工程施工质量要符合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6文明施工

6.1施工场地布置要有平面图,并按照平面图进行布置。

6.2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要分开。

6.3施工资料分类归档。

6.4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堆放整齐,标识齐全,并采取防寒、防潮、防雨和防晒等措施。

6.5混凝土、砂浆施工要有正式的配合比牌,牌上要注明施工部位、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材料品种、规格、外加剂和各种材料用量等。

6.6场区道路平坦,泥浆和污水有固定排放处。

6.7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6.8作业人员着装整齐,要穿戴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 监督检查及考核

7.1 中铁九局每年组织两次对施工的铁路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7.2 对项目经理部存在的问题下达问题通知单,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7.3各分子公司要定期对项目经理部或作业队进行监督检查。

7.4 质量信誉评价作为考核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的重要指标。

8 奖励与处罚

8.1 奖励

a)在当期的业主评价中排名第一的项目经理部,奖励50000元,其中:

奖励项目经理10000元。

b)在当期的业主评价中(有8个以下施工单位)排名第二的项目经理部,且得分不低于该建设项目评价的平均分,奖励40000元,其中:

奖励项目经理5000元。

c)在当期的业主评价中(有9—13个施工单位)排名第二奖励40000元,排名第三的项目经理部,奖励30000元,其中:

奖励项目经理5000元。

d)在当期的业主评价中(有14—19个施工单位)排名第二的项目经理部奖励40000元,排名第三和第四的项目经理部,奖励30000元,其中:

奖励项目经理5000元。

e)在当期的业主评价中(有20个以上个施工单位)排名第二奖励40000元,排名第三-第五的项目经理部,奖励30000元,其中:

奖励项目经理5000元。

f)在铁道部质量信誉评价中中铁九局进入A类施工企业,中铁九局将对在质量信誉评价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对项目经理部还要额外奖励(额度待定)。

8.2 处罚

a)在当期的业主评价中排名后五位的项目经理部(有二十个以上施工单位),且得分低于该建设项目评价的平均分,对项目经理部罚款50000元,其中:

对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

b)在当期的业主评价中排名后四位的项目经理部(有15—19个施工单位),且得分低于该建设项目评价的平均分,对项目经理部罚款50000元,其中:

对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

c)在当期的业主评价中排名后三位的项目经理部(有10—14个施工单位),且得分低于该建设项目评价的平均分,对项目经理部罚款50000元,其中:

对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

d)在当期的业主评价中排名后两位的项目经理部(有9个以下施工单位),且得分低于该建设项目评价的平均分,对项目经理部罚款50000元,其中:

对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

e)对在业主组织的质量信誉评价中排名停滞不前,给中铁九局在铁道部质量信誉评价中排名造成影响的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经理要加倍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追究作业队所属分子公司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f)在业主或中铁九局组织的检查中如查出存在问题,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视情节对其罚款100-500元。

9附则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中铁九局安[2006]117《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质量信誉评价管理办法》和中铁九局质189《中铁九局铁路工程质量信誉评价检查表》同时废止,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铁九局质量监督管理处。

 

主题词:

工程管理质量信誉评价通知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07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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