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制度体系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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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制度体系管理制度
制度体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制度管理,建立和完善制度管理体系,规范公司制度制定程序,推动法制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度是指公司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规程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以规范公司经营管理为目的的文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制度管理。
第四条制度的制定应满足合法性、可行性、严肃性和先进性的要求,制度体系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
制度体系在深度和广度上应能有效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存在制度真空现象;
(二)操作性:
制度体系内容的原则性与可操作性应相结合,确保制度体系能有效落实,不存在流于形式现象;
(三)系统性:
制度之间应相互配套,相互关联,不存在相互矛盾的现象;
(四)稳定性:
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具有相对的确定性,建立、修订和废止等都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不能朝令夕改。
第五条公司制度分为公司级制度、部门级制度两类:
(一)公司级制度是指公司各项工作或业务活动的重要管理规定;
(二)部门级制度是指公司业务部门、职能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制定的管理制度、管理规范和工作细则,主要目的是使基础管理标准化、程序化;
(三)公司级制度在效力上高于部门级制度,部门级制度内容与公司级制度不一致的,以公司级制度为准。
第六条相关部门职责:
(一)综合部是公司制度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编制公司级制度基本框架目录;
2、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制度管理体系;
3、组织公司级制度的起草、审查(含形式审查)、会签、审批、培训、宣贯、解释、评估、修订及废除等工作;
4、为各部门等部门级制度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5、组织评估、审定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等部门级制度;
6、负责制度的印制、下发、归档管理等工作。
(二)其它部门:
1、参与编制公司级制度基本框架目录;
2、负责起草和修订实现本部门工作职责的公司级相关制度,并监督制度的实施;
3、参与公司级制度的培训、宣贯、评估和解释等工作;
4、参与编制部门级制度基本框架目录;
5、制定本部门的部门级制度并组织落实。
第二章制度主要内容和编制要求
第七条主要内容
(一)制度正文,内容较简单的制度按“一条到底”式逐条编写,内容较多的制度则采用“分章贯条”式编写,每个部分冠以小标题、标题前面的序号用第一章、第二章……表示,每个部分下分若干条时,用第一条、第二条……表示,正文所有条连续编号;层次较多时,若干条下设顺序编号
(一)、
(二)、(三)……,其下按1、2、3、……进行编号,再其下又可按
(1)、
(2)、(3)、……进行编号,再其下又可按A、B、C、……进行编号。
(二)正文编写的指导性框架内容如下:
1、起始章节为总则,总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目的:
明确该制度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要达到的控制目标;
(2)适用范围:
明确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或应用领域,如适用的部门、人员、项目、程序等,必要时还应明确写出不适用的范围或领域;
(3)特定术语(必要时):
对该制度中使用的概念、定义和标准在必要时应给出一个完整、统一和明确的解释;
(4)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
说明该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以及规定与实施该制度相关的部门或人员其责任和权限;
(5)制定原则和依据文件:
制度制定需要遵循的相关原则和本制度相关依据文件。
2、主体内容:
明确该制度所要阐述的具体内容、项目和要求,包括所涉及到的程序、方法、措施、测量和控制方法及标准等,当内容与要求涉及部门较多时,应明确各部门间的协作关系、协作方式和相互制约关系,程序化的内容应尽可能按照流程的要求编制,以利于编制相关流程图。
主体内容可按层次分章、条编写。
3、结尾章节为附则:
列出该制度文件的解释部门、实施的起始日期等。
4、相关附录:
与该制度文件相关的记录表单等。
第八条制度的编制要求
(一)制度编制时应用词确切,语句通顺;
(二)制度的条款应充分考虑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避免相互抵触;
(三)制度规定应详实、全面,符合公司实际营运需要;
(四)起草制度时,一律使用A4纸,计算机打印稿报批。
第三章制度的管理
第九条制度的编号:
(一)编号规则:
公司代码/部门代码/制度种类代码/制度编号-年份版本。
(二)代码规则;
1、公司代码:
SQEK;
2、部门代码:
表3-1:
各部门代号一览表
部门名称
编号
部门名称
编号
综合部
ZH
质量管理中心
ZL
生产技术部
SJ
课题研究室
KY
基地
JD
园区
YQ
萃取车间
CQ
胶囊车间
JN
制茶组
ZC
3、制度种类代码:
公司级制度(GS),部门级制度代码(BM);
4、制度编号(001-999):
在各单位代码所示单位内部独立排序;
5、年份(20XX);
6、版本(A-Z)。
举例:
2007年制定的招聘管理制度(第二版)应该表示为:
SQEK/RL/GS001-2007B。
第一十条公司级制度基本框架目录的编制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由综合部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公司级制度基本框架目录(制度结构总图)的编制和完善,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综合部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制度的编写和完善。
每年年综合部部应公布公司现行公司级制度目录。
各部门级制度基本框架目录制度需行政后勤部进行审定并备案。
第一十一条制度的管理主要包括制度的立项/年度工作计划、编制、试运行、评估、解释、修订及废除等工作。
第四章制度的立项
第一十二条根据公司级制度基本框架目录及现行制度运行的实际情况,由综合部部组织公司级制度的立项管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应于每年十二月初完成下一年度与实现本部门工作职责相关制度的新建、修订及废除立项申请建议(制度立项申请建议书见附录一),并提交综合部部审查(主要审查该制度制定、修订或废除的必要性及依据等),经总经理办公会逐一讨论(主要讨论该制度制定、修订的主要内容等),总经理审批后,即完成该制度的立项工作。
制度立项申请建议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度名称;
(二)制定(修订、废除)制度的必要性;
(三)制度制定(修订、废除)的依据;
(四)新建(修订)制度的主要内容;
(五)起草(修订)部门和起草(修订)责任人的组成;
(六)进度计划及各方面审查、讨论、审批意见。
第一十三条根据批准的制度立项申请建议书,并结合董事长确定的公司下一年度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由综合部部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制度工作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后,作为公司级制度年度工作的依据。
第一十四条对因情况变化但已列入年度制度工作计划而无制定(或修订)必要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或修订)而未列入年度制度工作计划的,相关部门可提出立项申请建议(制度立项申请建议书见附录一),并以请示报告形式提交综合部进行审查,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后撤消或增加该制度的立项,行政后勤部应及时调整公司年度制度工作计划。
第一十五条各部门年度制度工作计划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报综合部审定和备案,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五章制度的编制
第一十六条按照批准的年度制度工作计划,综合部负责组织公司级制度的编制工作。
制度草案一般由其内容所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起草;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综合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
制度在起草过程中,应广泛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讨论会、征询意见表等多种形式。
第一十七条制度草案经起草部门负责人校对后提综合部进行审查。
第一十八条综合部负责对制度草案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
(一)制度草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二)制度草案内容是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
(三)制度草案内容与所现行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
(四)制度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制度的要求(形式审查)。
第一十九条对需要会签的制度,由综合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制度草案进行会签(制度会签审批表见附录二)。
会签部门领导就该制度与其部门工作相关条款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确认,并出具会签意见交综合部。
第二十条根据审查和会签的意见,综合部应会同起草部门对相关意见提出处理建议,并编制制度审查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由总经理审批。
根据总经理审批的意见,综合部组织起草部门完成制度草案的修改和完善,并负责制度终校和制度编号的确定。
制度原稿及审批过程记录综合部要进行存档。
第二十一条部门级制度由公司各部门组织起草,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综合部部审定和备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
第六章制度的颁布
第二十二条公司级制度由公司总经理签发,部门级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发。
第二十三条公司级制度和部门级制度由综合部统一编排文号,统一印制、下发和归档(含电子文档)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级制度的下发范围为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园区经理、基地主管,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确定发放范围,各部门相关人员需用时向上级索阅,部门级制度的下发范围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二十五条分发时由收件人签收,收件人调动时,制度文件列入移交内容。
第二十六条新制度颁布时应在制度主题后标识“试行”字样,并在颁布通知中说明试运行时限;
第二十七条制度颁布后,由起草部门及行综合部负责监督实施,综合部负责对公司整体制度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反馈与评估。
第七章制度的试运行
第二十八条新制度颁布后,综合部应及时组织制度起草部门在公司或所属部门范围内进行制度的宣贯工作。
第二十九条新制度一律试运行六个月。
试运行期间综合部和制度起草部门应及时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好记录。
在试运行期结束前15天,综合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就制度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及运行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并编制制度试运行评估分析报告,视制度试运行情况对制度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公司级制度修订后,综合部将试运行制度修订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由总经理审批后正式颁布;部门级制度修订后,由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后正式颁布。
第八章制度的评估、修订、解释和废除
第三十条制度的改进建议
公司内任何部门或个人就公司级制度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随时向公司综合部提出改进建议(制度改进建议表见附录三),综合部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改进建议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决定是否修订,如决定修订则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建议部门或个人。
第三十一条制度的评估
为适应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内部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综合部应就制度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定期组织制度的评估,评估周期最少一年一次,制度评估应纳入公司年度制度工作计划。
制度评估前综合部应会同制度起草部门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对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编写制度执行评估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后,视具体情况进入制度立项程序。
第三十二条制度的修订和修改
制度修订应遵循可行性、稳定性、总体修订和局部修订相结合以及新制度优先的总体原则。
(一)制度的修订应列入年度制度工作计划,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制度的修订工作。
制度修订草案及修订说明的编制一般由制度起草部门负责,修订后的制度草案审批程序按本办法第五章的规定执行;
(二)对于制度执行过程中个别条款的适应性修改或补充,制度起草部门可采用制度修改单的形式进行(制度修改单见附录四)修改或补充,制度修改单经综合部审定、报总经理办公会,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负责发放和存档。
制度修改单具有制度条款同样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