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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简报

2017年第2期

(总第2期)

河南省信用中心2017年10月27日

本期要目

●领导讲话

部省合力、上下联动,携手共创“信用交通省”

●短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部分城市信用监测工作座谈会

●工作动态

河南“市县信用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7年版)》编制完成

开封市启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二期)建设

驻马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滑县进一步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信用数字

河南省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一览表(2016.10.1-2017.9.30)

●他山之石

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制度调整完成

浙江省探索构建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

 

●领导讲话

部省合力、上下联动

携手共创“信用交通省”

9月28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河南郑州联合召开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暨“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河南省副省长徐光、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费志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小明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交通是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创建“信用交通省”是实现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有效载体。

要通过创建工作,营造统一、规范、公开、诚信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让诚实守信者一路畅通,实现降本、提质、增效,充分释放交通运输供给侧的活力。

他指出,“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内容为王”和“应用是生命力”的理念,提高信用监管意识、信用公开意识、信用修复意识,处理好全面创建和重点突破、信用创建和业务工作、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行业推进和市场培育之间的关系。

  刘小明强调,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信用交通省”创建要求,加强协同、精准发力,抓好省级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抓好省级“信用交通”网站建设和运维工作,制定科学有效的信用评价办法和标准,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公示行业“红黑名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消息、联合奖惩的典型案例,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信用市场开展信用服务,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有效推动各项创建任务落地实施。

  徐光指出,河南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交通运输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军、主力军,加快构建贯通南北、链接东西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打造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

这次会议在郑州召开,对河南省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交通省”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河南省将以此为契机,扎实做好“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推动河南交通运输信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费志荣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意义重大。

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信用部署安排,加快信用政策制度和平台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强化联合奖惩,为推动全社会诚信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是首次由两部委联合、以省为载体合作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下一步,各地发展改革委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着力共建共享信用建设法规标准,共建共享信用信息,共建共享诚信文化,共建共享信用建设成果,推动“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会上,河南、天津、浙江、青海四省市交通运输厅(委)及发展改革委分别介绍了各自信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

●短讯

10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部分城市信用监测工作座谈会。

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介绍了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各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各参会城市(含安阳市、焦作市、周口市)汇报了城市信用监测排名靠后的原因及下一步整改措施,以及对城市信用监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费志荣最后发表了讲话。

●工作动态

河南“市县信用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市县信用周”宣传活动自2017年9月4日开展以来,得到了各地市的重视和支持。

截至目前,活动开展顺利,已有郑州、南阳、开封、平顶山、洛阳、新乡和焦作等7个省辖市进行了精心展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7年版)

编制完成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健全数据目录管理机制,加快信用信息归集进度,促进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应用,在2016年省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的基础上,梳理编制了包括54个省直部门及驻豫单位的《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7年版)》,将于近日印发。

开封市启动

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二期)建设

近日,开封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取得新进展,具体做法:

一是启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二期建设。

开封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一期于2016年10月建成使用。

目前平台二期建设已经招标公告,拟于2017年10月24日正式开标,二期拟初步建成包括基础云平台和信用信息数据库在内的开封市信用信息大数据中心;信用信息征集与共享交换系统和信用信息应用服务系统的升级扩建,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各个子系统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建设;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法人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以及“信用开封”网站的升级优化等。

二是推动“双公示”工作。

截至2017年10月19日,开封市共向“信用河南”网站推送行政许可信息135046条,行政处罚信息8919条,符合标准双公示信息143965条,达标率99%。

信用平台二期建设完成后,将会给各个局委分别开放端口,并增加数据统计功能,提高“双公示”的覆盖面和达标率。

三是发布信用红榜。

2017年10月18日,开封市公布第九批信用红榜。

分别为获得开封市药品零售、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文明诚信示范店”称号的开发区味府饭庄,以及获得开封市药品零售、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文明餐桌示范店”称号的开封市黄家正宗小笼包子老店。

四是编制信用信息目录。

起草《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已经开始征求各单位意见。

《关于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已经起草完毕,并已经征求各单位意见,准备上会研究。

驻马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取得新进展

本月驻马店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具体做法:

一是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印发《驻马店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驻政办〔2017〕102号)。

《方案》指出,要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重在教育、奖惩联动,全面推动、重点突破,健全法制、有序发展的原则,全面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个人诚信宣传教育,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建立健全个人信息安全、权益保护、信用修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持续加强“双公示”工作上传力度。

本月驻马店市向“信用河南”网站推送“双公示”8708条,为打造透明政府、公信政府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是深入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活动。

市商务局制定了《驻马店市2017年度诚信商场(超市)创建活动方案》,在主城区商场超市开展诚信创建活动。

并在大商新玛特广场举办了“诚信兴商,放心消费暨2017年驻马店市商务领域企业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驻马店市发改委)

滑县进一步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截至目前,滑县已归集信用信息目录数据约2.25万条,同步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双公示数据共2795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794条,行政处罚信息1001条。

具体做法:

一是推进平台建设。

滑县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是发改委、人行滑县支行、法院、税务局等40多个成员单位联合打造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平台4月份已经初步建成,各项指标及其数据及时有效的上传至省共享平台,并与省共享平台实现了实时的互联互通。

8月26日,“信用滑县”网站已向社会公众开放。

二是梳理编制信用信息目录。

滑县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权利和责任清单,结合业务工作情况,已梳理编制出信用信息目录。

信用目录模板已发送各共建单位。

三是制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

滑县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共建单位成员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情况及联合惩戒备忘录,正在积极撰写各自单位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

四是建设联合奖惩系统。

鉴于滑县当地情况,联合奖惩系统从项目立项开始一直到现在都有条不紊的进行,建立起“守信得益”“失信受限”的长效机制,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滑县发改委)

●信用数字

 

河南省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一览表(2016.10.1-2017.9.30)

受国家发改委委托,中经网发布《城市信用监测月报》,分别对全国36个省会直辖市、副省级城市、261个地级市和362个县级市信用状况进行监测排名。

第一部分:

省会城市

2016.10.1—2017.9.30期间,郑州信用综合指数为75.55,在全国36个省会、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中居第30位,与上期持平。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在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涉及的34个省会、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中,包括郑州在内的31个城市已完成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所有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息均已履行。

截至2017年9月30日,根据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36个城市重错码纠正率平均水平为53.50%。

有5个城市(济南市、郑州市、合肥市、厦门市、福州市)的纠正率位于30%以下。

整体来看,36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的纠正率位于平均水平之下,这些城市应加强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的重视,对代码转换中出现的重错码情况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部分:

地级市

一、全省

(一)河南省地级市总体信用水平不均衡。

在全国261个地级市总体信用排名中,河南有2个地级市(新乡市、濮阳市)居全国前100名。

9个地级市居全国第100—200名,5个地级市居全国第200名之后。

16个地级市中,11个地级市排名较上期有所下降。

河南省地级市总体信用全国排名(2016.10.1-2017.9.30)

总体信用全国排名

地市名称

综合指数

较上期上升(+)

下降(-)位次

54

新乡市

78.49

+1

83

濮阳市

76.73

+14

101

开封市

75.71

-3

108

平顶山市

75.38

-6

120

许昌市

74.87

+38

131

驻马店市

74.26

-6

144

洛阳市

73.65

+3

176

南阳市

71.64

-15

184

信阳市

71.28

-14

186

鹤壁市

71.14

-14

196

周口市

70.4

-10

208

漯河市

69.6

+1

209

焦作市

69.58

-12

219

安阳市

69.01

-13

230

商丘市

67.99

-8

260

三门峡市

60.88

-1

(二)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已履行率为100%。

截至2017年9月30日,在26个省197个地级市的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中,已有190个地级市的履行率为100%,共涉及2763条(占比99.7%)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息。

从190个地级市所属省份来看,包括河南省在内的22个省(区市)的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已履行率均为100%,较上月增加了3个省。

(三)涉金融领域失信黑名单状况。

根据第二批全国涉金融领域失信黑名单,地级市涉金融黑名单共涉及包括河南在内的15个省(区市)。

从具体城市来看,河南涉金融领域失信黑名单涉及安阳市、焦作市。

在失信最严重的批发零售行业名单中,涉及山东、江西、广东、河北、河南、福建、湖南、宁夏等8个省(区市)。

批发零售业是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引导性力量,是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竞争最为激烈的行业之一,而由于该行业门槛低,企业素质薄弱良莠不齐,企业资信较差,缺少履约能力或意愿。

因此,各地应加大对批发零售业的失信整治和信用监管,以减少存量、防止增量。

在地级市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中,涉及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案件数量占比依然最高,为68%,主要分布在河北、河南、江西、福建、山东、浙江、山西、宁夏、内蒙古、吉林、湖南等11个省(区市)。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高发反映了有关企业的信用度较差,同时也折射出当前银行或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存在漏洞,因此,政府、司法以及银行业监管层等多部门应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并警示其他企业,以遏制增量的发生。

其他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共涉及包括河南在内的13个省(区市)。

从具体城市来看,其他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共涉及安阳市、焦作市,它们也是相关黑名单数量前7名的城市。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河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位于1%以下,优于全国平均水平(1.32%)。

河南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平均纠正率较低,位于30%~50%之间。

其中,周口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纠正率位于全国后十名之列,城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排查工作效率较低,问题数据未得到及时纠正。

(五)城市不良信用信息预警。

2017.9.1—2017.9.30期间,不良信用信息占比排名前三名的城市依次为:

鞍山市、锦州市、三门峡市。

三门峡市的不良信用信息占比排名第三。

不良信用信息主要集中在政务诚信领域,主要与政府官员严重违纪行为有关。

例如: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委书记李宏伟接受组织审查》等。

二、三门峡市

三门峡市2016.10.1—2017.9.30期间,三门峡市的综合信用指数为60.88,在地级市总体信用排名中位于第260位。

主要原因如下:

(一)失信事件主要涉及生产安全事故

三门峡市的失信事件占比为3%,低于地级市的平均水平,失信事件主要与生产安全事故有关。

例如:

《河南灵宝秦岭黄金矿业发生安全事故,14人被困井下》等。

三门峡市应对生产企业从严监管,对生产企业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做好安全生产整顿工作。

(二)信用制度完善程度、信用信息透明度和信用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

在影响城市信用排名的几个要素中,三门峡市在信用事件监测、信用制度完善程度、信用信息透明度、信用工作绩效等四个方面的得分在地级市中均处于较低的水平。

图1三门峡市各分项得分与地级市平均、第一名的对比

(2016.10.1—2017.9.30)

1.信用事件监测情况得分不及平均水平

三门峡市信用事件网络公开程度较低导致信用事件监测情况得分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

因此,三门峡市应及时将守信事件和失信事件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披露。

2.信用制度完善程度低于平均水平

三门峡市的信用制度完善程度得分为4.0分,落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5.9分)。

在所监测的21个领域中,仅在互联网上监测到三门峡市诚信体系建设、守信践诺、依法行政、工程建设、金融、生产、环保、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公信、法院检察院公信等领域的信用制度规范,未监测到公布流通、价格、交通运输、旅游、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电子商务、税务、中介会展广告统计、文体科教、医药卫生、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信用制度。

3.信用信息透明度位于较低水平

三门峡市的信用信息透明度得分为4.7分,低于地级市的平均水平。

不仅未在政府官网或城市信用网站上开通双公示栏目,信用制度信息网络公开水平也远低于平均水平。

4.信用工作落实力度不够

三门峡市的信用工作绩效得分为12.2分,不及地级市平均水平。

三门峡市尚未进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栏目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水平较低,黑名单记录建设水平也低于平均水平。

在黑名单记录建设方面,黑名单公开得分(4.0分)位于地级市平均水平;黑名单企业占比得分(2.9分)略低于平均水平(3.0分),单位黑名单违法记录得分(1.9分)也低于平均水平,表明三门峡市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占比较高,失信企业的监管整治工作成效不佳。

图2三门峡市黑名单惩戒分项得分情况

(2016.10.1—2017.9.30)

第三部分:

县级市

2016.10.1-2017.9.30期间,在全国362个县级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中,河南县级市排名偏低,其中最靠前的为沁阳市,但也仅居第175位。

居全国后10名的包括河南省4个县级市,分别为:

新密市、辉县市、邓州市、义马市,依次居倒数第10、9、5、4名。

河南省县级市总体信用全国排名(2016.10.1-2017.9.31)

在全国362个

县级市中排名

地市名称

综合指数

较上期上升(+)

下降(-)位次

187

沁阳市

63.06

-12

211

永城市

61.91

-8

258

舞钢市

59.79

-8

274

禹州市

59.04

-7

323

济源市

56.19

2

331

孟州市

55.32

8

332

项城市

55.3

5

334

长葛市

55.15

-5

336

汝州市

55.06

4

341

偃师市

54.45

-15

342

新郑市

54.2

2

345

荥阳市

53.91

-3

347

巩义市

53.82

-49

348

林州市

53.49

1

349

卫辉市

53.06

3

350

登封市

52.83

1

351

灵宝市

52.76

2

353

新密市

52.06

-3

354

辉县市

51.86

4

358

邓州市

50.57

2

359

义马市

50.41

2

河南县级市信用市场发育程度良好。

信用市场发育程度指数排在前100名的县级市多集中在广东、浙江、福建、河南等华南、华东、华中省份,信用市场发育状况持续良好。

存在农民工薪资难讨问题。

2016.10.1—2017.9.30期间,孟州市出现《江西农民工河南讨薪被打断肋骨,系一家八口顶梁柱》。

●他山之石

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制度

调整完成

日前,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办法》,标志着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制度调整完成。

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制度依托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充分运用全市49个行政机关归集公示的信用信息,覆盖全市各类市场主体。

风险分类机制依照设定的分类标准,通过对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公示信息的统计,由公示系统自动生成分类结果,并根据信息变化动态调整。

全市市场主体被分为“良好”“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类别,分别对应绿、黄、红、黑不同颜色,进行醒目标记并向社会公示。

风险分类制度自2015年实施以来,使社会各界通过风险分类标识对市场主体违法违章情况有了更直观的了解。

很多被列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在银行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评优评级等方面直接受到了限制。

令他们对曾经的违法违章行感到了切肤之痛,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反省。

不少企业因而强化了自我约束、加强了问题整改。

先后共有78户企业通过整改修复了信用,降低了信用风险类别,整改的问题涉及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国土资源、社会保障等多个监管领域,为加强全社会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手段。

同时,信用风险分类还为各级政府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分类监管提供了依据,使政府监管部门将有限的监管力量投入到问题企业上,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监管对象无限与监管力量有限的矛盾。

在取得明显效果的同时,企业界也有反映,希望进一步优化分类标准、完善惩戒机制、保证过罚相当,真正发挥出信用约束在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方面的正向作用。

为此,市政府通过修订《分类办法》,丰富分类信息、调整分类结构、完善修复机制,切实提升了分类标准的科学性。

新修订的《分类办法》提高了“失信”和“严重失信”市场主体的门槛,将分类标准划分为三个档次,使四个分类的市场主体分布更加合理。

“5条以下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且罚没款金额累计10万元以下”的标识为“警示”;“超过5条、10条以下行政处罚信息或罚没款金额累计超过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标识为“失信”,“超过10条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或罚没款金额累计超过50万元”的标识为“严重失信”。

较之以前,有“1条行政处罚以上且罚没款50万元以下”即标识为“失信”、“5条行政处罚或罚没款50万元以上”即标识为“严重失信”的标准,更为科学合理。

同时,还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由原来的“失信”标准改为“警示”标准;将“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由原“严重失信”标准改为“失信”标准。

此次修订还新增加了三种分类的情形,一种是将“拒不配合行政机关依法检查”标识为“警示”,为强化行政监督检查、支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改革提供了保障。

第二种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标识为“严重失信”,沟通了司法判决、行政监管与社会约束,强化对“老赖”的信用约束。

第三种是将由各市级行政机关评定的市场主体信用等级、风险等级、监管分类等结果,规定为公示内容,并作为信用风险分类的补充。

为敦促企业加强整改、恢复信用,新修订的《分类办法》还明确了信用风险分类修复的基本原则。

主场主体申请修复信用风险分类,需要向信用信息产生单位申请,经受理调查并作出信用风险分类修复的决定后,报相应市级行政机关备案并实施修复。

因信用风险分类修复被列入警示类别的市场主体,需在警示期满一年,才能再次申请修复。

对于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实施名录、名单管理的信用信息,有法定移出、删除或恢复程序的,依程序移出名单或从“黑名单”中删除后,市场主体自动调整分类。

(天津北方网)

 

浙江省探索构建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

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是浙江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一项制度创新,通过将食品安全失信行为与金融信贷挂钩,形成市场倒逼机制,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

2015年3月,浙江省先行在信用建设基础较好的丽水市开展试点,随后2016年2月在浙江省全面铺开,目前扩展到51个县(市、区),信息采集主体不断扩大,信用评价方法更加科学,联合惩戒机制日益完善,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成效十分明显。

一、互通共享信息,创新信用采集。

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信息采集是基础。

从丽水市的试点到浙江省面上推开,已经明确将联合惩戒实施主体范围扩大到所有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目前各地还在积极探索将网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新业态纳入联合惩戒。

各地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探索运用智慧监管手段,加快构建统一高效的信息管理平台,完善信息动态共享机制,不断提高各类主体的基本信息和不良信息的采集效率。

如丽水市投入500余万经费优化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涵盖个人和经济组织的信用信息,自主研发信息自动抓取程序,做到食品安全处罚信息跨部门同步更新、实时共享。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浙江省共明确各类实施主体1369044家,采集基本信息1246270条,录入不良信息1914条。

二、量化规范评定,精准信用评价。

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信用评价是关键。

经过两年探索实践,试点地区都探索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信用评价机制和操作规程,将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失信行为分为“一票否决项”和“一般扣分项”,准确进行信用等级量化评定,使后续惩戒工作更具可操作性。

比如,丽水市明确将5种行政处罚不良行为作为扣分项、6种违法行为作为“一票否决项”,并将食品安全不良信息作为一项指数纳入丽水市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占比10%(总分100分)。

宁波市对实施主体设置激励与惩戒指数进行分级评价,其中激励指数由高到低分为“J1、J2、J3”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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