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意义.docx
《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意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意义.docx(8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意义
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的意义:
作者:
朱振尧
1.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有力抓手、首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责任人、安全生产指标和目标、促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要求进行培训教育、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培训档案、员工持配需合格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经统一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对生产设施进行标准化管理、对作业过程按照要求管理、识别和检测职业危害因素、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立一书一签制度、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演练、对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全面开展各项检查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日常检查、节假日检查、班组检查、进行前安全隐患排查实现隐患治理的PDCA循环、安全本地区的要求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企业程序文件。
2.积极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精神
(一)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二)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四)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五)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六)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3.1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表
序号
排查内容依据排查
频次
一、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落实
1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备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安全生产法》第19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12条
1次/
年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单位主
要负责人在内的各级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4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13条
3
企业应设置安委会,建立、健全从安委会到
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
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
(8)
4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
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
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
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
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
(8)
1次/
月
21
5
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
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
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7.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9.变更管理制度;
10.应急管理制度;
11.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12.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1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
管理制度;
14.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
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
全管理制度;
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6.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
1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18.承包商管理制度;
19.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
度。
《安全生产法》第17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14条
1次/
半年
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1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与安全生产有
关的费用,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
入。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
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
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
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
按照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
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
提取。
《安全生产法》第18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17条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
用管理办法》第8条
1次/
年
22
2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
台账。
安全生产的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
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
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
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
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
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
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
用管理办法》第20条
三、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1
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
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
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从业
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
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21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第4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4条
1次/
半年
2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
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
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
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22条
3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
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
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取得安
全资格证书的,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
职。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
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第二章
23
4
企业必须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等进行强制
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
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
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
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
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
(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第三章
5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
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作业,并定期复审。
《安全生产法》第23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考核管理规定》
6
企业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
工作计划。
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
金。
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
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第23条、第24条
7
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
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班组安全活
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
学时。
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
有内容、有记录。
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
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
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
动。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
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1次/
月
四、风险评价与隐患控制
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方面:
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
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
及时识别和获取,并定期进行更新。
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
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
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1次/
年
24
2
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
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
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并满足
以下要求:
1.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
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
制。
2.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
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
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
接受的程度。
3.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
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
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
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4.企业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
风险控制效果。
5.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
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3)技术改造项目;
(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
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1次/
季度
或根
据实
际情
况随
时检
查
3
在隐患治理方面,应满足:
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
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
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
企业
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2.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
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
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6)备案文件。
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应书面
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外,应
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4.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
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
或停产。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
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1次/
季度
五、事故管理、变更管理与承包商管理
1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
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
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44条
1次/
半年
25
2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
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
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
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
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法》第70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第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