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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资料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谋取自身合理利润的同时,要对受企业行为影响并影响企业发展的各利益相关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为什么企业(包括中国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从其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因为具有一种特有的力量——资本而按其不断积累、无限扩张的本性对人、对社会、对自然发挥日益增大的作用和影响;直至资本全球化时代,集资本和知识于一身的跨国企业富可敌国、强可灭国、智可愚民、力可撼“天”,掌握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权力,根据责任铁律,企业对人、对社会、对自然就应负有极大的责任。

企业和国家一样理应承担重大责任还在于,他们的生存和发展都建立在信任之上

在公民社会,企业作为法人公民享有公民权利的同时理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由于企业权力日益增长,它的义务或责任也理应比自然人公民大得无可比拟。

第一节西方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缘起与演变

1、传统的商人社会责任观

2、近代消极的企业社会责任观

三、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历史演进

3、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发展趋势

1研究重点:

从“为什么”转向“是什么”和“怎么办”

2、研究视角:

从“企业外部”单一视角转向“企业自身”与“企业外部”双重视角

3、行为分析:

从“原则”和“结果”转向“过程”

4、CSP—CFP关系:

从“追求一致结论”转向“注重研究情境”

第二节西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兴起的背景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

经济全球化在将市场经济的规则推向全球的同时,也将市场经济的内在基本矛盾——劳资矛盾播向世界各地。

经济全球化燃起了发展中国家经济腾飞的希望,各国为了提高自身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在经济政策和劳动力成本方面展开了“探底竞争”(racetothebottom)。

发展中国家的工人在“工资和劳动条件下向下竞争”的驱使下,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一)从“反血汗工厂”到“企业生产守则运动”

(二)从“自我约束”的“内部生产守则”到“社会约束”的“外部生产守则”

三、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趋势

(一)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质疑和争论

1.企业社会责任是否存在统一的标准

2.谁应该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成本,是跨国公司还是分包商、供应商

3.企业社会责任会不会沦为流于形式的“作秀”

4.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究竟是改善劳工状况还是变相的贸易保护

5.企业社会责任实施过程中如何有效推进工人参与,使他们变被动为主动

(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趋势

1.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透明度和开放度要求日益提高

2.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工具、方法和方式将逐步标准化

3.品牌公司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寻求更多的合作并从中受益

4.在供应链的每一个层面,都建立起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义务和承诺

5.工人能力提高有利于促进更加公平、安全、持续的工作环境

第三节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导入阶段(1984—1999)

(一)法律政策环境

这一阶段起点是1984年,是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二)学术研究

第一篇以企业社会责任为题的文章《企业社会责任——访南化公司催化剂厂》发表在1985年第3期的《瞭望》杂志上。

第一本以企业社会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专著是1990年由袁家方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虽然该书主要是从法律义务的角度来探讨企业社会责任,但是基本涵盖了目前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企业主要是履行以法律责任为基础的经济责任。

同时部分企业开始承担扶贫和捐赠的社会责任。

二、以劳工为关注起点和中心的理念辩论阶段(2000——2005)

(一)法律政策环境

我国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以来,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而从本质上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

由此,企业社会责任也打到了本土化的依据。

(二)学术研究

(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涌现了一批企业社会责任组织,同时企业也广泛地参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

三、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内在化发展新阶段

(一)法律政策环境

(二)学术研究

这一阶段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学术研究,一方面进一步将企业社会责任与中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包括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与和谐社会、企业社会责任与科学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与国际竞争力等;另一方面在前一阶段基础上,企业社会责任的专著也不断面市,2006年每月都有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专著出版。

(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其一,政府,立法等部门开始高调加入到了运动中来。

其二,运动开始向纵深、系列化发展

其三,地方政府开始推进企业社会责任。

三、本书CSR的定义

我们认为,CSR可表述为:

当今,企业在为股东或投资人谋取合理利润的同时,还应对包括政府、雇员、消费者、债权人、竞争者、社区、环境、弱势群众、特殊利益群体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旨在正确处理企业与社会的关系,以实现社会的和谐和公正,促进企业与社会、与自然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

这10个主要范畴(或核心概念)的基本含义可依次分述如下:

1、责任2、商业伦理、3、企业公民、

4、企业环境管理

CEM必须具备三个主要特征:

第一,系统需要非常健全,包括组织内所有的行为,每个部门和个人必须清楚自己在系统运行中的责任。

第二,每个成员必须理解系统和程序。

系统和所有要素都必须在控制之内。

如果系统进程中断,必须能迅速校正。

第三,系统必须接受公开监督,并且承诺企业的改进操作必须连续循环运行,承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对环境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5、企业治理6、企业社会责任7、企业可持续性8、健康与安全9、贫困10、利益相关者

3.CSR的理论贡献和缺陷有哪些?

首先,突破了传统企业观点的束缚,不再将企业纯粹地定位于经济功能,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为股东创造利润、纳税和解决就业,而且还要对利益相关者负责,对所处的环境负责,为所处的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其次,回答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社会的关系问题。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本质在于揭示了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即企业嵌入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之中,嵌入于社会道德伦理规范之中,嵌入于经济、社会与环境发展的关系之中

最终促进企业与所处的社会环境的良性互动,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企业应该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发展,企业与社会的关系主要表现为:

①企业与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②企业与各种由企业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的责任关系;③企业与社会道德的相符关系;④企业与生态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的相互依存关系。

第二,存在的理论缺陷。

这四种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是从四种不同的视角提出来的,与其他社会理论相比,四种理论之间没有严密的内在联系,缺少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还没有形成成熟的流派。

此外,这四种理论对处在不同制度环境和文化背景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解释力还不够

第二节劳工保护的主要内容

一、自由结社权和集体谈判权

二、免于强迫劳动

沃尔玛工会案

2008年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会作用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

一般来说,工会的自主权,主要是防止雇主控制工会。

目前在中国非国有企业中的工会,很大一部分是由雇主或企业方控制或操纵的,甚至有的工会就是由雇主亲自或指派亲信、亲戚建立的。

雇主阻挠成立工会和控制工会是对工人行使结社自由权利的干涉,这种“干涉行为”是第98号国际劳工公约所明确禁止的典型的不公正劳工措施。

对于这种情况,急需通过不当劳动行为立法以法律救济的形式对其约束和纠正。

总体上来看,当前中国在保护工人自由结社权方面的法律规定是完善的。

但不容忽视的是,当前,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中国在工人的自由结社方面也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的地方,如职工组织和参加工会权利的一元化与雇主组织的多元化问题,关于工会自主权的保障问题,关于农民工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问题等。

这些问题,尤其是后两个问题,在当前显得比较迫切。

三、反对职业歧视

四、禁止和反对雇佣童工

五、良好工作条件

第二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

一、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知权、受尊重权和监督权的九个方面的权利

二、企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责任

(一)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信息披露真实充分

(三)价格表示清晰明确

(四)合同规范,公平竞争

(五)产品可靠、实用安全

(六)售后服务方便快捷

(七)化解纠纷及时公正

3.当代中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应该如何解决?

目前我国的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现象相对发达国家来说较为严重,。

我国目前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初级阶段,社会整体的生产能力和科技水平较低。

在这一阶段,扩大商品生产规模、发展第三产业,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仍然是较为突出的矛盾。

正因为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的生产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市场经济建设和管理的经验、能力也相对不足,从而更容易导致消费者问题的产生。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我国国民的整体科技文化素质相对来说低于发达国家,从而可能造成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的降低。

另一方面,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强、相关维权机构运行效率不高等复杂因素之间,也会产生一些新的“连锁效应”,从而使消费者问题更为突出。

第二节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

一、有效利用资源、避免浪费

三、确立产品责任

二、注重污染防治

四、产品、过程与服务的创新

五、应对气候变化

1.优化现有资产和产品

2.通过改进碳效率的运营来削减成本

3.重新定位资产组合

第二节公益慈善事业内容

1.什么是企业公益慈善行为?

企业公益慈善行为主要有哪些?

一、企业公益事业宣传

二、公益事业关联营销

三、企业的社会营销

四、企业的慈善捐赠

一方面通过慈善捐赠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从而增加收入。

企业通过参与一些慈善活动,进行战略性捐赠,可以提高品牌知名度。

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参与慈善活动,培养自身的慈善意识,提升企业员工的忠诚度,塑造积极的企业文化。

五、社区志愿者活动

六、对社会负责的商业实践

七、投身社区建设

(一)参与社区治理

(二)促进社区经济发展与产业链多方共赢

(三)开发人才、支持教育

四)关注、改善公众卫生健康

第二节商业诚信的内容

一、重合同,守信用

二、严禁质量欺诈,确保质量诚信

三、规范价格行为,确保价格诚信

四、杜绝虚假宣传,依法发布真实信息

五、会计诚信

六、禁止商业贿赂

七、、依法诚信纳税

第一节企业核心价值观的范式转换

二、企业核心价值观及其范式转换

(一)企业核心价值观及其范式转换

企业核心价值观是企业全部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企业全体成员坚持的共同信念,是企业目标的灵魂和实现目标的精神支撑,是企业价值体系和企业文化的核心。

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特征包括:

1.企业核心价值观是企业全部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企业内部全体成员坚持不懈的共同的信条;

2.企业核心价值观是企业价值观体系的指导原则和企业文化的核心;

3.企业核心价值观是企业目标的灵魂和实现目标的基础

(二)企业价值观体系的“范式转换”的实现

1.企业伦理规范的建立

2.建立道德的企业管理模式

3.遵循企业伦理的基本原则

4.正确处理与利益相关者的伦理关系

第一节政策引领

一、转变发展战略和经济增长方式

(一)转变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增长方式

(二)通过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引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三)严格规范地方发展战略,严禁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追求政绩而纵容企业违法经营

(四)贯彻科教兴国和科教兴企的战略,加快企业科技的进步

二、创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大力宣传,普及企业社会责任知识,帮助企业建立正确价值观

(二)推进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调查、研究工作

(三)对企业进行社会责任教育和培训

(四)注重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引导

(五)开展相关对策研究

三、政府间推进

(一)全球契约

2、世界气候大会

3、G20峰会

第二节立法保障

一、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推行社会责任的法律环境

1.摒弃传统的公司法理念,确认营利最大化的商事目标与承担社会责任的非商事目标为公司的二元化目的

2.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主体地位,合理设计和建构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各项具体制度

3.经济法律法规中规范企业外部行为的相关法律制度,应以社会利益为本位

4.加强我国工会组织的权力

5.在《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提高对劳动者的保护标准,降低企业用工的随意性

6.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责任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办法中加强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企业产品质量违法成本,提高消费者针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违法问题的诉讼积极性

7.推进社会慈善立法,为企业参与社会慈善事业提供完善的法律机制

8.推动民间团体参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立法的进程

9.适时制定和颁布国家层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法》

二、积极参与国际上各种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同时在国内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自己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一是密切关注国际上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发展态势,了解当前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最新进展。

二是有关部门要多与西方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进行接触和沟通,在国际上进行自我宣传,让国际社会及时了解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充分了解我国企业的实际生存状况,从而减轻国外对我们的负面宣传。

三是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各种有关国际劳工标准的政府间谈判,主动参与全球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研讨和起草活动。

四是尽快出台我国自己的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

3、与国际接轨,建立并完善企业评价或评估体系

第三节严格执法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执法监督

一是一些事故单位和业主无视法律,非法生产。

二是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混乱,隐患严重

三是一些中介机构、监理单位不负责任,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四是一些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个别人甚至徇私枉法

二、司法介入

第十章社会推进

就目前而言,参与到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中的社会组织主要有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会、公益性组织、慈善组织、学术团体等几种类型。

一、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

二、公益慈善组织

(一)消费者组织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作用

(二)环境保护组织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作用

(三)慈善组织在对企业社会责任推动方面的作用

三、学术团体

(一)研究界定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

(二)促进与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的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完善

(三)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履行的自觉性

此外,作为重要的压力集团,一些学术组织还通过一些特定的方式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履行的自觉性,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四)增强企业员工和有关社会群体的权责一致意识

(五)培养CSR人才

(六)研究和借鉴国外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有关经验

概括起来,社会组织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过程中,可以扮演多种角色,发挥多方面作用:

一是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先行者和传播者。

第二是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施压者”。

用自己的行动唤醒公众意识或改变社会期望,通过舆论压力或联合抵制,向企业施加压力

第三是企业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和对话的“平台搭建者”

第二节媒体推进

一、媒体的评价与倡导

二、媒体的批评与监督

三、网络媒体的力量

第三节企业、政府、社会三方联动推进

业社会责任推进中的“三方机制”包括两个层次:

其一是作为宏观层次的政府、社会、企业三方联动长效机制;其二是作为微观层次的劳动关系中的政府、企业、工会的三方机制

一、企业、政府、社会三方联动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惩罚机制,使得逃避社会责任的成本提高到足够冲抵其收益水平。

建立惩罚机制可以从两个层面入手:

第一个层面是加强公众舆论的监督引导。

第二个层面是以制度形式确立惩罚机制。

要加快完善与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因为以法律和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企业应承担的对于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是解决社会责任缺失所造成的负外部性的有效途径

二是要使企业对于承担社会责任所带来的长远收益有良好的预期。

承担社会责任带来长期利益和发展预期,会增加企业的耐心程度,使企业有积极性建立良好的社会责任声誉,愿意为谋求长远利益而牺牲眼前利益。

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机制,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能够得到社会的肯定,逃避社会责任的企业受到社会的惩罚。

企业社会责任的顺利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全面落实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社会与企业都需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找准切入点,集中精力解决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中的主要障碍,循序渐进,构建切实可行的企业、政府、社会三方联动的长效机制。

2、劳动关系中的“三方机制”

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也称劳动关系三方原则(简称三方机制),是国外市场经济国家处理劳动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调节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以工会为代表)三方关系的体系与机制,它是“社会伙伴关系”的具体体现。

三方机制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部门为代表)、企业和劳动者(以工会为代表)之间,就制定和实施经济和社会政策而进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动,即由政府、企业和工会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共同处理所有涉及劳动关系的问题。

三方机制的形式可以是比较固定的三方委员会及其专门工作机构,也可以是在某个层面召开的三方会议,还可以通过三方签署的文件形式得以体现。

三方机制作为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和手段,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

协调劳动关系,一方面要在企业内部落实劳动合同制,实行集体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另一方面,还要建立起能够促进劳动关系稳定与协调发展的三方机制,用三方机制来体现对更高层次上的劳动关系协调作用,以达到三方共同利益和目标的实现。

我国引入和建立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仅是一种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举动和措施,更是将产业民主精神、劳工利益保护和国家政策导向植根于现实需要又与国际接轨的一项新的里程碑意义的制度构建。

企业公民是指一个公司将社会基本价值与日常商业实践、运作和政策相整合的行为方式。

一个企业公民认为公司的成功与社会的健康和福利密切相关,因此,它会全面考虑公司对所有利益相关人的影响,包括雇员、客户、社区、供应商和自然环境。

企业公民形象应具有三种人格

一个合格的企业公民需要有三种人格,负责任的人,有影响力的人和乐于帮助别人的人。

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员工能够轻松地参加回报社会的活动,传导企业的这个概念,慢慢对其他的成员起一种影响和约束的作用,使员工成为企业公民的主体对于塑造企业公民形象非常重要。

企业公民行为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公司治理和道德价值:

主要包括对中国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防范腐败贿赂等交易中的道德行为准则问题,以及对公司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2、员工权益保护:

主要包括员工安全计划、就业机会均等、反对歧视、生育期间福利保障、薪酬公平等等。

  

3、环境保护:

主要包括减少污染物排放,废物回收再利用,使用清洁能源,减少能源消耗,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等。

  

4、社会公益事业:

主要包括员工志愿者活动、慈善事业捐助、社会灾害事件捐助、奖学金计划、企业发起设立公益基金会等等。

 

5、供应链伙伴关系:

主要包括对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提供公平的交易机会  

6、消费者权益保护:

主要包括企业内部执行较外部标准更为严格的质量控制方法,对顾客满意度的评估和对顾客投诉的积极应对,对有质量缺陷的产品主动召回并给予顾客补偿等等。

企业公民评价标准运用的条件

将企业公民评价标准运用到优秀企业公民评选活动或对企业进行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的评价,是一项严肃而又系统的工作,需要具备多种条件和各个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如下列三点:

  

1、社会对企业公民概念的认知程度    

2、企业对企业公民概念的觉悟程度 所谓觉悟程度一是指企业如何理解企业公民,二是如何自觉地按照企业公民的标准制定决策和选择行动。

   

3、企业社会责任或绩效信息的现成性  

王海现象”的思考

⑵“王海现象”的引发的争议王海的这一行为不但打击了经营者的售假行为,而且从中获得了可观的经济利益。

在王海这一独特方式的鼓舞之下,全国出现了一大批和王海一样购假索赔的职业打假者,一时间,这些职业打假者受到英雄一样的崇拜。

由此,“王海现象”发展到巅峰。

王海等人的打假行为固然有其合理的一面,即他们通过买假索赔使售假者承受损失,以惩罚销售假货的不法经营者,客观上打击了售假行为,致使不法经营者有所收敛。

同时,王海等人本身的行为也引发了颇多争议。

比如说购假索赔是不是消费者,公民个人能否打假等等。

3、简析所谓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加以许可的自由意志支配的行为范围。

它的特点是法律性和利益性。

⑴法律权利具有利益性,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

因此,权利与利益是紧密相连的。

而通过权利所保护的利益并不总是个人利益,也可以使他人的、集体的或国家的利益。

正因为权利与利益紧密相连,所以才使得以王海为代表的打假者在行使权利打击售假行为的过程中带上了“鲜明”的牟利动机,从而引发了强烈的争议。

但是,王海等人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不仅实现了个人利益,而且在对售假者的打击之下减少了售假现象,从而更多的保护了广大消费者和国家的利益。

从这一角度来看,王海等人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结合,使本属于社会利益的东西分解为个人利益,通过个人行使自己权利的行为使社会利益得到实现,这一行为是完全合理的。

对“王海现象”持反对意见者的观点之一,就是打假是政府的权力,公民个人打假是越权,所以是不应该支持的。

但是,打击假冒伪劣,净化消费市场,最终实现的是社会利益,每一个公民都可以受益。

如果这种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仅仅依靠执法部门的执法手段去实现,而不赋予消费者相应的权利,就会形成消费者即使知道自身受害,但却不能向制造、销售假冒伪劣者主张权利,长此以往,不仅大量的假冒伪劣充斥市场,而且消费者也会因为抱怨政府执法力度不够而怨声载道,形成老百姓与政府机关的严重对立

⑵法律权利具有法律性,权利的本质是由法律规范所决定得到国家的认可和保障。

当人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国家应当通过对侵权行为的制裁来保证权利的实现。

对“王海现象”持反对意见的另一种观点是王海“知假购假”不是消费者。

但是,“消法”没有对“消费者”下明确定义,只在第二条规定: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如何正确理解“为生活消费需要”成为确定消费者含义的关键,对此的认识取于人们的价值取向,赞同王海行为的理所当然认为他是消费者,而持反对意见的则认为他不属于消费者。

“消法”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当前,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初期,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对“消费者”的含义作广义的理解,加大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不仅能使一些消费者获得赔偿,而且对于唤起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调动广大消费者的打假积极性,对于规范经营者的行为,保护正当竞争,最终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积极作用。

如果对“消费者”的理解与解释过于狭窄,使诸如王海等打假者得不到双倍赔偿,则不仅制止不了假冒伪劣,反而会纵容假冒伪劣。

所以,依据法律权利的法律性特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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