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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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安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申报和验收评审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文件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安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实体质量达到全市领先水平,有一定影响和示范作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质监站组织示范工程的具体申报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示范工程的验收、评审工作。

第四条示范工程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验收实施细则》和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规范进行申报、验收和评审。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示范工程申报主体是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建设、监理等单位作为参与创建单位,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后天内向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送《安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计划》,未报送计划的项目不得进行评审。

同时,建设单位应提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求;施工单位应制定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监理单位应制定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措施,并按要求实施。

对列入创建计划的申报项目,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应在主体结构完工前进行不少于次的全面检查(地基基础工程结束前应进行次检查,主体结构完工前应进行不少于次检查),并进行评分。

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推荐申报。

第七条申报示范工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工程建设规模符合“振风杯”规定;

.建设手续齐全,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规范,施工质量管理达到较高水平。

.参建单位在创建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工程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考勤合格,按要求应用工程质量检测系统()。

.施工资料齐全、真实。

第八条申报示范工程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安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

.施工单位制定的示范工程创建计划(方案)。

.工程简况、创建措施落实情况、工程质量的亮点及自查自评情况等。

.能够全面反映施工过程中质量标准化特色的影像资料及图片。

.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的考核评价及现场检查评分表。

第三章验收评审

第九条验收评审工作坚持“全程管理、透明公开、确保质量、动态评审”的原则,严格标准,实事求是,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接到申报材料后,在市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至名专家(专家抽取采取回避制度),组成验收评审组,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验收评审。

第十一条验收评审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化示范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进行验收评分,市级示范工程得分率不得低于分。

结合每年全市下达各地示范工程计划,对申报工程进行评选,按得分高低确定示范工程。

第十二条通过验收评审的工程,在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同意,并在局网站公示天无异议的,评为安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之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安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资格:

.工程未按图施工或未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内容,存在影响整体功能的情况;

.工程使用明令淘汰的建筑技术、施工工艺;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存在影响结构安全、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质量缺陷;

.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

.工程实体观感质量较差,出现开裂渗漏等质量缺陷,影响使用功能的;

.工程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政处罚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四章奖励

第十四条评为安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项目,对工程质量亮点和创新措施等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展示,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文对获奖项目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表扬。

第十五条对得分率分以上的优先推荐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第十六条获得安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应给予施工单位等同市级优质工程的奖励。

第十七条未获评安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新建工程,不得申报“振风杯”,不予推荐“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黄山杯”、“鲁班奖”。

第五章纪律

第十八条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十九条安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质量管理应达到全市领先水平,如在使用阶段发现存在渗漏、开裂等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或因以上原因发生户(人)以上集中投诉的,取消安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资格。

第二十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专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限制参加评审、撤销专家资格等处分;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关于印发<安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发〔〕号)、《关于印发安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的通知》(建质发〔〕号)同时废止。

附件

安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申报表

工程名称

所在地市县(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

申报日期

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安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

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证号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结构类型

层数

建筑面积(造价)

基础类型

开工日期

形象进度

创建措施简述

施工单位

意见

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

意见

项目总监(签字):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建设单位

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意见

年月日

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年月日

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意见

年月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评分汇总表

工程地点

市县(区)

形象进度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造价)

开工时间

结构类型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检查评分情况

序号

检查内容

权重

企业自查

得分

属地监督机构

检查得分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建筑材料质量管理

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工程实体质量控制

检查得分

附加分

总得分(检查得分附加分)

评语

企业

自查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自查日期

监督机构

检查人

检查日期

注:

、各分项权重分等于该分项权重值乘以该分项得分率;、检查得分为各分项权重分之和;、附加分:

获得市级质量安全技术奖励的加分;获省级质量安全技术奖励的加分;开展工法编制、小组等活动并取得成果的加分;附加分最多不超过分。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扣分标准

分值

企业自查得分

监督机构检查得分

合同管理

核查中标通知书、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合同、资质证书

合同无奖罚措施,扣分;

*工程肢解发包;

*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企业;

合同中未明确质量目标,扣分;

施工图审查

核查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合格证、施工图纸

*无审查合格证书;

审查合格证书迟于开工日期,扣分;

未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审查原则,扣分;

施工图未盖审图专用章,扣分;施工图审查意见未落实,扣分;

按规定应重新图审未图审的,扣分;

质量报监手续

核查报监手续、监督交底记录

*未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

办理质量安全报监迟于开工日期,扣分;

无监督交底记录,扣分;

施工许可证

核查施工许可证、关键岗位人员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办理施工许可证迟于开工日期,扣分;

应办理延期手续而未办理的,扣分;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未办理手续的,扣分;

图纸会审

核查图纸会审记录、答复意见及会议签到表

*未组织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发现的问题未答复的,扣分;

图纸会审记录签章不齐全,扣分;

无设计单位交底,扣分

管理制度

核查管理制度、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记录、责任主体人员信息、质量责任承诺书

未明确组织机构和项目负责人,扣分;

未建立管理制度的,扣分;

未应用现场关键岗位广域网络考勤系统()的,扣分;

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履责,每人扣分,累计不超过分;

各方责任主体人员信息未公示,扣分;

无质量责任承诺书,扣分;

企业自查得分合计

企业检查人

检查日期

监督机构检查得分合计

监督机构检查人

检查日期

注:

带*项为否决项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扣分标准

分值

企业自查得分

监督机构检查得分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核查相关文件、证书

无监理部成立文件,扣分;

*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无从业资格;总监变更未履行相关手续,扣分;未每两月对监理部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和复查记录,每次扣分,累计不超过分;

监理部质量管理

核查资格证书、岗

位职责、监理记录、例会记录,查看办公场所、检测工具配备

组织机构不健全,岗位设置不合理,扣分;

监理人员数量、专业不符合规定,扣分;未按规定进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每次分,累计不超过分;

现场办公场所不符合规定,扣分;

无必要检测工具和相关标准,每个扣分,累计不超过分;

无每周例会记录,每次扣分,累计不超过分;

监理审批、审核

核查开工报告、相关方案、专家论证

资料、资质审查资料

未按规定审批开工报告,扣分;

未按规定审批《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实施专项方案》,扣分;

未按规定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扣分;

未按规定审批专项方案,扣分;

未按规定进行方案论证,扣分;

未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扣分;

未审查检测机构资质,扣分;

材料报验

核查材料报验单、进场材料验收台账

未及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签字,每次扣分,累计不超过分;

未建立材料进场验收台账,扣分;

台账记录不全或无可追溯性,扣分;

工程报验与验收

核查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未及时验收,每次扣分,累计不超过分;

检验批未验收,每次扣分,累计不超过分;

分项工程未验收,每次扣分,累计不超过分;

分部工程未验收,扣分;

监理通知

核查监理通知和整改回复单

未按质量标准化实施专项方案实施的,未下达监理通知或未复查的,扣分;

存在质量缺陷,未下达监理通知的和未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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