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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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送审稿)
目录
一、发展现状和形势2
(一)发展基础2
(二)面临形势5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7
(一)指导思想7
(二)基本原则8
(三)发展目标9
三、重点任务11
(一)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11
(二)完善基层医药卫生服务体系15
(三)强化建设区域医疗服务体系19
(四)完善卫生人才科技创新体系23
(五)加强建设蒙中医药服务体系25
(六)建立健全医药卫生信息体系28
四、保障措施32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与领导32
(二)完善卫生事业投入保障政策32
(三)转变卫生事业发展方式方法33
(四)营造卫生事业和谐发展氛围34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送审稿)
为加快发展卫生事业,促进全民健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以来,我区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增加,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成效明显,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面对历史性机遇,我区的卫生事业也进入发展快车道,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改善明显。
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由2005年的49.94/10万下降到35.25/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由2005年的27.15‰、21.63‰下降到14.91‰、12.31‰。
据测算,人均预期寿命可达到73岁。
1.医疗卫生资源迅速壮大。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卫生投入力度,卫生投入共计94.15亿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人员、固定资产显著增加。
2010年底,全区有卫生机构8,052个,有病床97,811张,卫生从业人员146,61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3,232人,执业医师54,161人、注册护士37,765人)。
每千人拥有病床3.81张、执业医师2.23人、注册护士1.56人。
全区有嘎查村卫生室14,638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9,891人。
2.公共卫生建设步伐加快。
强化建设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疾病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实施院前急救、传染病防治、妇幼卫生、应急指挥等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不断提高。
鼠疫、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得到有效应对。
免费为适龄儿童和重点人群提供13种疫苗,“五苗”接种率巩固在95%以上,保持了无脊灰状态。
孕产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0%以上,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超过95%。
农村牧区改水受益人口占农牧区总人口的88.36%,自来水普及率达到50.51%,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6.98%。
3.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
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的要求,五项重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农牧民人数1214.36万人,参合率达到92.87%,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56元;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初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条件有效改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达到15元;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医院管理年”、“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疗质量万里行”、“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和“医德医风建设标兵评选”等活动稳步开展,医疗服务核心制度逐步完善。
卫生文化和行风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了基础。
4.卫生科技教育稳步发展。
实施“科教兴医”战略,卫生科技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
与2005年相比,2010年卫生人员增加了19.67%,卫生技术人员增加了24%,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增加了17.24%。
从2005年开始,自治区设立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支持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项目80个,立项科研课题479项,获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181项,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112项,获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奖有15项。
城乡对口支援制度逐步建立,“万名医师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工程”项目全面实施,推广适宜技术88项,基层卫生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5.蒙中医药事业发展迅速。
《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修订实施,政府办旗县级以上蒙中医院(研究所)从2005年底的86所发展到2010年的106所,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启动建设,布局比较合理、功能比较完备的蒙医中医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形成,蒙中医药广泛应用于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重大疑难疾病防治等领域。
蒙医药被列入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蒙医药4项研究课题列入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在完成4部蒙医药标准的基础上,正式启动《蒙医名词术语标准》等6个新标准的建设工作。
(二)面临形势
1.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工作,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把民生问题的解决作为更加重要的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都将为自治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十二五”期间,“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战略”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卫生事业必将得到更多更大的支持。
按照“富民强区”的战略部署,自治区将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必将更加重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大卫生投入,促进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十二五”期间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实现国家和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的关键时期。
国家和自治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投入将进一步加大、制度将更加健全、措施将更加得力。
与此同时,医改进入攻坚阶段,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等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统筹协调各方利益难度越来越大。
部门所有、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短期内难以打破。
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3.疾病流行模式发生转变,卫生事业发展面临形势依然严峻。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老龄化的发展,社会转型加速,生活方式迅速变化,疾病传播速度加快,医疗费用支出逐步增加。
我区人口的城镇化已进入中期加速阶段,城镇化带来的城乡人口比例的不断改变,加大了调整卫生资源配置的难度,城市化带来的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影响着这部分人对卫生服务的有效利用以及卫生管理的规范运行。
我区已经成为人口老龄化省区,并且老年人群数量不断增加,满足老年人群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卫生事业的发展带来很多困难和挑战。
4.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与配置不合理并存,给卫生事业发展带来一定的难度。
我区仍然是欠发达地区,卫生投入长期不足,历史欠账较多。
加上地广人稀,医疗卫生服务半径大,服务成本高,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
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医疗卫生资源差距较大。
特别是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缺乏刚性约束,卫生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
一些地区出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复设置,布局不合理,职责不明确,有限的卫生资源难以发挥最大的效益。
蒙中医机构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卫生人才缺乏。
全区现有卫生技术人员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66.06%,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特别是农村牧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短缺,严重制约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卫生管理手段相对滞后,信息化技术应用相对落后,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亟待加强建设。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领卫生事业发展,以人群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核心,以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以推动卫生发展方式转变为着力点,坚持预防为主、农村牧区为重点、蒙中西医并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公益性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2.坚持立足区情,建设有内蒙古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
准确把握我区卫生发展现状和主要矛盾;坚持卫生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发挥蒙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满足各族群众的健康需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更加注重牧区、边境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加注重区域卫生资源布局、优化整合资源结构、提高服务可及性。
3.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
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公开。
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形成有序竞争机制,提高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与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4.坚持统筹兼顾,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
正确处理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
既要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医药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注重整体设计,明确总体改革方向目标和基本框架,又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卫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卫生事业发展效果明显,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符合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反映国家卫生改革发展要求、具有民族边疆地区特点的医药卫生体系进一步完善,主要居民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2.具体目标。
——居民健康素质明显改善。
到2015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6/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2‰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14‰以下。
——健康公平和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达到400元以上,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参合率达到95%。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达到40元。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2.2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不低于2.6人,医护比达到1:
1.2,每万人全科医生数城镇居民拥有2人、农村牧区居民拥有1人。
每千人床位数达到4.2张,每个旗县市区有1-2所标准化的县级医院①,每个苏木乡镇有1所标准化的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有1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嘎查村有1所标准化卫生室或由流动医疗卫生工作站提供服务。
(注①除特别情况外,本规划中:
县级医院均包括旗县市区医院和蒙中医医院;医学均包括现代医学、蒙医学、中医学;临床专科均包括现代医学临床专科、蒙中医学临床专科;医疗均包括现代医学、蒙医、中医医疗;医师均包括现代临床医学、蒙医、中医、公共卫生医师;护士均包括从事各类医学专业服务的护士。
)
——居民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80%以上,规划免疫以乡为单位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