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物流协会章程.docx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物流协会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物流协会章程.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物流协会章程
物流协会章程
前言:
近年来,物流业在我国的发展之势有目共睹。
物流行业所包含的领域极为广阔:
货运代理、现代流通、批发零售、仓储采购日益发达。
物流人才也已被列为未来五年里我国最需要的人才之一。
然而物流行业在我国目前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有不少地方仍亟待提高,这就更需要我们这些新世纪的大学生去积极投身到这个学科的实践中去。
在物流业高速发展的今天,物流协会将成为我学院社团中举足轻重的一个团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以《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及《学院社团管理规定》为基础制定。
第二条:
协会名称: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物流协会。
第三条:
协会性质:
本协会是主要面向工商管理系学生以及有至于物流学习广大有志之士,秉承自愿性、学术性、非盈利性等规范来进行社团组织。
以学习性、服务性、实践性等构建原则来成立的协会。
第四条:
本会宗旨:
本协会为所有的物流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平台,让更多的物流人汇聚在一起,共同交流、规划学习、参与实践、培养我们的物流理念来提高我们的专业素质,锻炼个人的沟通、实践能力。
从而增强我院学术氛围,并积极与其他社团加强合作与沟通,促进学校整体的和谐发展。
第五条:
协会的目标:
争取在全校范围内普及物流管理基本知识,使在校的学生有机会的去了解和认识本物流协会和物流相关知识,并在众多与物流有关的竞赛中取的优异成绩,成为学校的名牌协会。
第二章活动内容
第六条:
本协会的活动方式分为两大类:
(一)以理论为主开展各种企业物流活动研讨会,学术交流会;
(二)以实践为主开展各类实地物流实践活动,让同学们能够充分了解物流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第七条:
与武汉各高校物流协会共同对国内各企事业单位进行物流方面的调研学习。
第八条:
与武汉各高校物流协会共同邀请校内外知名物流专家、教授进行物流专题讲座与授课。
第九条:
与武汉各高校物流协会共同制作物流知识手册,供想了解、学习物流的学生生免费使用。
第十条:
举行一年一度的物流实训基地交流会。
第十一条:
组织会员定期进行物流知识的讨论。
第十二条:
以各种形式开展物流知识竞赛,全面提高物流方面的知识与认识水平。
第十三条文娱活动:
本着增进友谊,共同发展为目的,以部分等活动形式促进各协会之间的交流以及与其它高校的友谊,加强联系、广结良友,使我们的协会不断发展壮大。
第三章会员
第十四条:
协会成员面向工商管理系的同学,乃至全校招收成员,欢迎自愿积极参加,会员在本协会中享受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义务。
第十五条:
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1、愿意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3、有自愿入协会的意愿。
4、遵守相关规定。
5、执行相关决议。
第十六条:
会员加入协会的程序。
1、提出申请,招新当场或平时自主联系协会相关负责人
2、工作人员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对协会工作享受有参与权。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4、享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5、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惠的权利。
6、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7、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第十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2、服从协会组织领导,维护协会权益和声誉。
3、积极参加协会发起的各项活动。
4¡¢维护协会的良好形象,增强对协会的凝聚力。
5¡¢未经协会机构同意不得以协会任何名义对外进行任何活动。
6、其他相关义务。
第十九条:
会员的奖惩制度。
1、若有三次以上不参加协会重大的活动或在重大活动期间有四次以上迟到、早退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2、二次无故不参加工作或重大会议(含迟到和早退),累计达到三次以上的干事将做辞职。
3、以上情况须除重大事情既特殊情况外。
4、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协会章程者予以除名。
5、无正当理由不执行协会决议者,严重的予以除名。
6、用职权,对在协会工作中破坏团结或以全谋私者,予以免职或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二十条:
协会机构:
全体协会成员是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下设常务委员会、协会会长、副会长、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和秘书处等职能部门。
第二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由协会会长、副会长和各个部门的部长组成。
常务委员会的成员和各个部长由会员大会按任命加竞选的原则产生。
第二十二条:
协会组织结构的具体职能
(一)本组织最高权力机构是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委员,协会干部;
3、审议协会秘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有关协会重大的事项;
5、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过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6、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一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委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联审查并批准同意。
(二)协会会长职责
1、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三)副会长职能
副会长积极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四)秘书处的职能:
1、作好全体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协会委员会召开的工作计划;
2、作好会议记录和总结;
3、保存协会的资料。
4、负责管理本协会财务。
作好财务表,并做好每学期的预算和结算。
年终向会员公布协会年度财务开支情况,随时接受上级查询。
(五)宣传部职能:
制作海报、宣传板、横幅等,确保对协会的各项活动都能宣传到位。
(六)组织部职能:
积极拓宽思路,负责组织策划协会的各项活动,制作活动策划书。
全力组织校内外各项活动的筹备、开展、收尾、总结。
(七)外联部职能:
负责于企业和其他院校进行联络及校外活动的开展。
第二十三条:
每届会长任期一年(九月至次年六月)。
第二十四条:
换届情况。
每届会长任期满之后,由本届常任理事会根据会员一年来的工作表现情况,选举产生下一届常务委员会成员。
下一届常务委员会成员自己决定组织机构形式。
第二十五条:
会长如有损本协会利益,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可由常务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成员联名提出罢免提议,提交常务委员会审批。
常务委员会成员如有损本协会利益,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或两次以上无故缺席常务委员会例会的,由会长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罢免提议,常务委员会成员进行民主投票表决。
第五章 经费事项
第二十六条:
经费准则
1、 协会经费主要用于协会的日常活动。
2、 使用过程中必须坚持节约用钱,发挥每一分钱的效益。
第二十七条:
经费的来源
1、 会员缴纳会费。
第二十八条:
用 途
(一)日常工作。
(二)组织会员的活动开支。
(三)其他经费的支出。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在工作中的经费开支,凭发票到秘书处统筹安排。
第三十条:
各部门在组织各种协会活动前,必须有经费预算方案。
并提出申请。
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没有方案和审批的经费,原则上不予报销,由个人处理。
第三十一条:
所购物品必须由秘书处负责财务登记,登记要写明所购物品的数量,金额,所购物品保管人,使用人,所购物品的使用情况及登记日期。
第三十二条:
经费使用必须有原始发票,发票上必须写明所购物品单价,数量。
大小写必须规范,并签上经手人的姓名,附上使用说明及日期,数额。
第三十三条:
会长在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公布各阶段的经费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实行民主,公平,竞争,奖励的机制。
第三十五条:
包括物质和精神奖励
1、每学期或每学年给予优秀人员适当奖励。
2、对协会发展有重大贡献者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六章章程的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修订权归协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本协会所有,工商系具有最终裁决权,社员有异议而常务委员会无法解释时,由系最终裁决。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协会的开支费用由会长审批,并交社团联审批。
第三十九条:
在每次活动结束后,经手人持发票或收据让会长签字后方可找秘书处报销活动费用,秘书处保留收据。
第四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在物流协会。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出面聘请专业老师作指导老师,并聘请名誉会长。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于2012年10月20日制定。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物流协会对本条例拥有最终解释权。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物流协会
201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