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供货分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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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供货分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
电梯供货分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 合同标的
乙方供给甲方电梯(详见合同附件一:
产品及价格清单)。
第2条 合同价款
2.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包工包料、包税费、包运输、包装卸、包质量、包通过验收(包通过甲方及当地技术监督局、质监站验收及其费用)、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承包方式,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制造图、材料,承接电梯的供货。
本合同的价格为前述内容的包干价格。
2.2结算方法:
供货数量以本合同中确定的为准,实际数量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证为准,按实结算,单价按合同附件一中的单价执行。
2.3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 %,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10%在结算金额中扣罚。
第3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运输方式和运费负担
3.1交货地点:
。
3.2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合同供货时间
(1)乙方应将电梯于 年 月 日前运到甲方指定的具体地点。
(2)按甲方的发货通知确定的交货时间将电梯运到甲方指定的具体地点。
3.3运输方式:
(包括卸货及进仓)。
3.4运费及与运输有关的费用已包括于电梯货款中。
3.5乙方须配合甲方要求及土建情况进行设计、制造电梯,甲乙双方应密切关注合同的供(提)货期,如有异常(包括推迟基建期、暂缓基建、停止基建和与电梯有关的变更)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
3.6供货期间如遇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延误交货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调整,以此确定交货日期。
3.7本合同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
3.8货物运至现场,乙方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9国内组装电梯如有进口部件,乙方也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第四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4.1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电梯货款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2付款方式:
4.2.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每批电梯的竣工时间(至少提前六个月)通知乙方排产,并在发出排产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电梯货款的10%作为定金。
4.2.2货到现场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电梯货款的 %。
4.2.3甲方应自与乙方办理完正式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分三期向乙方支付该批电梯货款的 %(一年一期,自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正式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至次年当日应付第一期款,依此类推。
)。
每100万电梯货款的 %分三年支付方法见下表:
年份
贷款利率
本金________
(人民币)
应计利息______
(人民币)
本利合计______
(人民币)
(1)
(2)
(3)
(4)
第一年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第一年
(2)+(3)
第二年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第二年
(2)+(3)
第三年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第三年
(2)+(3)
合计
以上利息计算按付款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不计复利,也不计算年金现值,其中5%的电梯货款作为保修金,不计利息,在付第二期款时进行结算。
4.3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
4.4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
4.5以上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
乙方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第5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
5.1质量要求
5.1.1质量要求:
见
附件二:
电梯订货技术要求
附件三:
工程项目电梯技术参数一览表
5.1.2乙方承诺: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备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证书和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并具有满足整个系统要求的功能,该产品是合同约定品牌的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全新的产品。
该产品的制造应符合国家颁布的电梯制造安全规范、技术条件。
5.2验收
5.2.1质量检验标准和验收规范依据为:
(1)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和《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2009)》。
(2)扶梯执行《自动扶梯制造安全规范(GB16899-2011)》。
5.2.2产品的验收必须以甲方认可的产品品牌、数量、规格、型号及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5.2.3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后应立即知会甲方,由甲方对照订货单与有关设计文件对产品的品牌、数量、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开箱验收,核对无误后设备方可进场安装。
在开箱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产品试验报告单、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书、“三包”保修卡、产品及相关材料的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定书和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
整机或配件为进口产品的,还应出具产品的生产厂家资料、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文件、海关完税证明、进口关税证明,保证达到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中的功能。
进口产品的外文资料乙方须提供原生产厂家所附的或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资料。
5.2.4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 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6条 保修条款
6.1本产品实行国家“新三包”政策,乙方对产品向用户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6.2本合同设备、系统的保修期为两年,自安装工程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2个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并在 小时内维修完毕,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否则,乙方可适当向甲方收取更换的材料、部件的成本费。
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或未在规定时间维修完毕,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若对保修责任产生纠纷,由 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3在保修期内,乙方至少每月 次派员前往设备、系统现场对设备、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并跟踪了解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建立用户跟踪卡,对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作好跟踪记录。
6.4保修期届满之日起,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属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
6.5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设备、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以成本价维修更换。
6.6保修期满后,电梯及其附属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小时之内赶赴现场维修。
乙方应当保全相关证据,故碍排除后由双方进行调查,确定责任。
6.7本着长期合作的原则,为了减轻供需双方工作负担,由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电梯运行、维修工(人员数量为每10台电梯壹名,不足10台以10台计),并协助其取得运行、维修相关的资质证书,以便于电梯的日常保养及一般性故障的维修,具体培训日期、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第7条 双方义务
7.1甲方义务
7.1.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设计、补充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7.1.2向乙方提供产品进场后必要的的堆放场地。
7.1.3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7.1.4甲方委派 (联系方式:
)为现场代表,监督、检查产品的质量,协调工作中发生的有关事宜,并参与产品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如现场代表变更则需及时通知乙方。
7.1.5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产品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正式验收合格后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甲方未及时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工程可能存在的隐蔽瑕疵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7.2乙方义务
7.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制造资质证书。
7.2.2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产品。
7.2.3乙方应免费提供产品附件及专用操作工具各一套,须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达到技术熟练程度。
7.2.4乙方委派 (联系方式:
)为现场代表,该代表应持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8条 违约责任
8.1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2乙方未按期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向甲方供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直至通过验收。
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前款承担违约责任。
8.4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和甲方交予乙方使用的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
8.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9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10条 合同终止
10.1因解除而终止
10.1.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10.1.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1.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0.1.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0.2.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10.2.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10.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10.1.1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10.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11条 保密条款
11.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11.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11.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12条 免责条款
12.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13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5条 其他
15.1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
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15.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如本合同与总合同具体约定有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5.4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5.6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共 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附件1~3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
1、附件一:
产品及价格清单
2、附件二:
电梯订货技术要求
3、附件三:
工程项目电梯技术参数一览表
4、附件四:
廉洁协议
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
序号
型号
规 格
单 位
数量
单价(人民币)
小 计
合 计
大 写
附件二电梯订货技术要求
为配合订货工作,特对电梯的主要部件及技术规格性能作如下规定:
一、曳引驱动系统
采用全新的曳引驱动系统,要求传动结构紧凑、外型尺寸小。
二、控制系统及控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