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施工企业施工项目工程变更索赔工作浅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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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施工企业施工项目工程变更索赔工作浅谈

优秀科技论文申报表

论文题目

水电施工企业施工项目工程变更索赔工作浅谈

论文作者

吴贵芳张来亮

曾在何刊

物发表

未发表

论文简介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水电工程建筑市场得到进一步的开放,同时水电工程招投标制度也逐部完善,水电施工企业面临了许多机遇和挑战。

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既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补偿损失的权利。

水电施工企业施工项目工程变更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一方因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是法律赋予受损害方的权利。

索赔的前提是由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索赔事件的发生。

索赔的依据是施工合同。

施工索赔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的需要。

在我国目前的水电市场的经济体制下,加强施工索赔管理是水电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当务之急。

评审结果

 

公章

年月日

水电施工企业施工项目工程变更索赔工作浅谈

吴贵芳张来亮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局,四川西昌,615704)

[摘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水电工程建筑市场得到进一步的开放,同时水电工程招投标制度也逐部完善,水电施工企业面临了许多机遇和挑战。

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既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补偿损失的权利。

水电施工企业施工项目工程变更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一方因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是法律赋予受损害方的权利。

索赔的前提是由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索赔事件的发生。

索赔的依据是施工合同。

施工索赔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的需要。

在我国目前的水电市场的经济体制下,加强施工索赔管理是水电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水电施工企业工程变更索赔依据索赔事件注意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水电工程建筑市场得到进一步的开放,同时水电工程招投标制度也逐部完善,加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2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颁布实施,水电施工企业面临了许多机遇和挑战。

国内国外工程管理,日益趋向国际化的情况下,工程所在地发生国内,但是工程的管理模式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的项目越来越多,项目的工程管理基本上按照通行的FIDIC(菲迪克)条款进行,工程承包绝大部分采用固定总价的形式,在目前国内评标还不是完全规范的前提下,投标总价可能是中标的关键因素之一。

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中标,不得不放弃部分应得的利益,以低价中标。

建设单位也乘机压价,致使施工企业经营风险高,经济效益下降,降低了企业的生存发展及竞争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在合同条款许可范围内通过一定的合理变更索赔程序以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这项工作做为施工企业显得尤为重要。

工程变更也就是合同总价费用变更,是指对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做出修改,或者追加或者取消某分项工程。

在实施施工、安装项目过程中,各种变更必然出现的,大到已完成的设计文件交付到承包商手中的详细设计图纸方案的修改,小到现场中的工艺管道标高的降低或者提高或者是螺栓螺母材质的改变代用等等都可能出现,这些承包商都必须高度重视,这同项目的成本都息息相关,而且任何费用变更都必须得到业主审核和批准。

一、工程变更的种类

按照国际惯例,项目变更来源和出处主要分为如下几类;

1.设计变更备忘录单。

由设计公司工程师或者现场设计工程师代表对原详细设计图纸作全部或者局部的设计修改;或者对原有设计作进一步完善提出的书面设计文件,属于第三方的费用变更范畴。

2.工程联络备忘录单。

承包方鉴于现场情况的变化或出于施工便利,或受施工设备限制,遇到不可预见的条件,或工程材料代用等原因,或者业主现场代表、监理公司现场代表口头委托变更由承包商书面出具的变更单。

3.业主项目组最终用户备忘录。

业主项目组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的变更及最终使用者(生产单位、车间生产技术工程师)签发的工程管理文件,内中有变更的工程内容。

4.承包商备忘录。

承包商就工程上某些内容,比如:

技术要求、图纸正确性、材质等进行阐述,要求业主、监理、设计代表进行澄清,在得到明确答复后确认发生了变更。

5.监理代表备忘录。

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规则和有关的技术规范,要求对局部工程内容进行变更。

6.采办澄清会议纪要。

在项目启动采办期间,由业主参与并审批的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办过程中,由于业主或者用户为了保持装置长周期生产运转而提出的超出设计基本技术要求的产品或者制定必须使用名牌厂家产品,进而产生采办价格差的书面文件。

7.各种工程会议纪要。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为了协调施工过程顺利进行,作出的各种决定和签署文件,其中部分内容是通过文字而不是绘图形式所包含的费用变更的文件。

8.审查图纸的量差表。

由于承包商投标时依据的是设计公司的初步设计文件,在详细设计出来后,两版图纸对比存在有量差,由此审查出量差表,由此存在费用变更内容。

9.技术方案。

为了加快工期以及满足HSE要求,经过业主、监理公司同意,承包商运用了新的技术方案,从而产生额外费用。

二、施工索赔

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既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补偿损失的权利。

水电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一方因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是法律赋予受损害方的权利。

索赔是合同双方都享有的正当权利,习惯上,我们把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补偿自己损失的权利要求称作“施工索赔”(包含经济索赔和工期索赔),施工索赔就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而把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通常情况下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进行评议和批评,指出其不符合合同条款的地方,使其索赔要求被全部否定或去除索赔计价中不合理的部分、对承包商违约的地方提出索赔要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称作反索赔。

三、施工索赔的依据及索赔事件  

索赔的前提是由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索赔事件的发生。

索赔的依据是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约定承、发包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书,是承包商组织施工的依据,也是进行工程索赔最重要的依据。

因此要做好索赔工作必须有专门的人员对合同进行仔细的研究

  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下,发生以下事件而导致承包商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承包商均可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1.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场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方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方施工所需要的条件;

2.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

3.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阻挠、拒绝批准任何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4.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方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5.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或因其质量有缺陷而影响承包商正常施工;

6.工程变更;

7.监理工程师指令有误;

8.监理工程师要求额外检验或重新检验,且检验合格的;

9.实际地质条件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不一致;

10.发现了图纸未标明的人为障碍物而导致承包商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

   11.发生了不可抗拒的灾害;

   12.设计图纸错误;

13.因非承包商的责任引起的工期延长或暂停施工;

14.发包方要求加速施工;

15.工程量增减超过一定限度;

16.物价波动,包括法规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减;

17.发包方的风险发生;

18.合同文件本身错误、模糊或自相矛盾;

19.发包方终止合同。

  当然,导致索赔的原因很多,除合同规定的索赔外,还有非合同规定的索赔(这种索赔虽然难于在合同中找到依据,但这种权利可以来自普通法律)和道义索赔(这种索赔是指承包商对标价估计不足或遇到了巨大困难而蒙受重大亏损时提出经济补偿要求,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超越合同条款,出自善良意愿,给予承包商以相应的经济补偿)。

作为承包商进行施工索赔时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仔细研究合同的基础上,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确定可操作的索赔事件,抓大放小,分清主次避免滥用索赔。

四、施工索赔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做好自己的思想工作

投标报价的高低并不是决定经济效益好坏的唯一要素,而工程索赔、项目管理、处理好业主和监理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中的正确运作等才是工程项目保证收益的根本。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履行中,当事人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过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建设单位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工程中标后,把设计图和工地实物进行对比,有的项目中标单价比实际发生的成本低,亏损会很大。

施工单位要盈利就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索赔。

投标报价低的项目往往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经济效益不好的项目,甚至是亏损项目。

有些人认为项目要想创造效益,首先就是投标报价不能太低,投标报价是第一位的。

投标报价固然重要,但工程索赔、项目管理、处理好业主和监理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中的正确运作等才是工程项目保证收益的根本。

高水平的项目管理不但能够保证项目正常有序地进行,而且对处理好业主和监理的关系有所帮助。

与业主和监理保持良好的关系和高水平的项目管理为变更索赔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使变更索赔的效果得到最大化,而最大化的变更索赔效果又为工程项目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2.加强合同管理,重视施工过程记录。

签订合同之初就要重视施工索赔,仔细研究合同,对可能出现的索赔事件做到心中有数。

索赔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包商对索赔做出的解释和所提供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因此要注意做好施工记录及监理工程师的签认工作;搞好索赔管理的前提是一切事件的处理均要形成文字,所有口头指令必须及时书面确认。

做好施工过程的记录,不但能为施工索赔提供有利的证据支持,也能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在索赔工作中,收集资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如果资料不齐全,索赔工作就无法进行下去。

有些资料看起来没有用处,那是因为没到使用时。

在没有变更时,这些资料起不到作用,可能就把它当废纸处理了。

等到变更需要时,才想起来哪些以为没用而毁掉的资料,悔之晚矣。

因此,只有平时资料收集整理齐全,到变更时才有理可据。

3.制定不同的索赔策略和不同的索赔方向

有了索赔策略和索赔方向,变更索赔工作就是主动的。

遇到不符合合同同款时才想起变更索赔,那是被动索赔。

在索赔工作中,制定索赔策略和索赔方向是纲领性的工作,为以后的索赔工作指出了方法,指明了方向。

在对业主合同进行研究、理解合同条款内容的基础上,对出现的有利和不理因素及所采取的措施加以利用和规避。

变被动为主动,并加大攻关力度,主动出击,对某些不合理条款据理力争以达到修改的目的,使合同更倾向于施工单位,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顺利进行工程索赔铺平道路。

要一反以往在施工中遇到不符合合同条款时才想起变更索赔的认识,而是要在施工前就制定好索赔策略和索赔方向,有意识地引导项目施工朝着这个策略和方向靠拢。

在具备变更索赔的环境和条件下,不能错过任何一个变更索赔机会,实现索赔效益目标的最大化;在不具备变更索赔的环境和条件下,主动去创造变更索赔的环境和条件,实现索赔目标。

在制定变更索赔策略时首先是更改合同清单,只有业主同意合同清单更改,才能再具体到哪些变更索赔项目列入清单。

在做到合同清单更改的基础上,其次是施工方案的优化,对亏损的单项工程大力削减,对盈利的单项工程尽量增加。

把大部分变更项目都补充在设计概算中,在合同清单中体现出来,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依法索赔

在进行索赔时,必须做到“理由充分,证据确凿”。

如果没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及合同条款作依据,索赔理由就很难成立;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索赔就不能成功。

索赔时,要以理服人,心平气和地与建设单位协商。

如存在分歧较大,应及时请有关部门协调仲裁。

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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