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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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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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9年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
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4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5
四、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7
五、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8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9
七、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11
八、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2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3
十、应急救援保障制度……………………………………………………………15
十一、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6
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8
十三、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19
十四、化学用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五、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0
十五、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1
十六、安全标志、标识、标语管理制度…………………………………………22
十七、其它管理制度………………………………………………………………24
(一)防台管理制度…………………………………………………………………24
(二)停电停水应急管理制度………………………………………………………25
(三)雷雨天气应急处理制度………………………………………………………25
(四)消防应急处理管理制度………………………………………………………26
(五)其他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制度………………………………………………27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0目的
为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化、经常化,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及时纠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0试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车间及整个厂区。
3.0安全生产检查的分类
日常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4.0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体系
4.1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厂主管组织本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4.2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由车间负责人组织电工、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参加。
5.0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5.1日常性安全检查
5.1.1日常安全检查,每天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
用电设备是否安全操作,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使用是否正确等。
5.1.2周安全检查,由车间负责,每周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
设备是否完好、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安全操作过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员工对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
5.1.3月度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每月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
本单位的档案、台账、制度等基本管理工作,现场管理情况,安全计划措施落实和实施情况等。
5.2专业性安全检查
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安全、技术、设备人员参加,对移印机和烫毛机等设备设施的具体情况进行检查。
具体有:
电气安全、危险物品、防火防爆、防尘安全检查等。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除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外,还应定期由相应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检验。
5.3季节性安全检查
5.3.1每年夏令之前,对防暑降温的设备、设施的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5.3.2梅雨季节来临之前,对安全用电进行检查。
5.3.3台风季节的安全检查。
5.4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每逢节假日前后都要进行一次节日安全检查,联合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的四次检查,主要是检查节日的安全消防措施,如节日值班、安全保卫、消防、节日生产准备等。
6.0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处理
6.1安全检查情况应有书面记录,并作为安全档案的一部分。
6.2对检查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6.3对重大隐患整改整改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
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
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并有复查记录。
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0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和各部门内部的有效沟通,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车间。
3.0工作例会内容:
3.1每季度由总经理召开一次对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的检查、考核会议。
3.2每季度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向各部门及相关人员作出通报。
3.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街道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布置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工作。
4.0安全生产例会要求及考核
4.1各部门领导要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完成的工作任务的文字材料;
4.2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代替。
4.3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列入年度考核任务。
4.4除特殊情况,已向所在车间和班组以书面形式请假说明原因不能参加班前会的员工外,其余员工均要参加,凡是不参加班前会的员工罚款5元/次。
4.5对不按时组织召集班前会的负责人,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核实查处20元/次。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0目的
为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0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
新职工进厂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变换工种、复工和“五新”教育、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经常性安全教育等。
4.0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4.1安全教育
4.1.1公司级安全教育。
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安排,教育内容应包括: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b.安全生产基本知识;c.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d.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等。
4.1.2车间级安全教育。
由车间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组织和教育。
教育内容应包括:
a.本车间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工艺、机械、电器等特性及注意事项;b.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c.本车间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d.本车间曾发生过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g.各种消防器具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
4.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4.2.1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
⑴企业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4.2.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⑴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合格证书。
⑵安全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4.3经常性安全教育
企业在做好以上教育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经常性教育可采用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
四、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
1.0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和保障能力,增强抵御重大恶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事故隐患整改管理。
3.0事故隐患内容
3.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3.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工艺、设备缺陷等;
3.3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3.4停产、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
3.5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化品的处理等);
4.0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及隐患管理
4.1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组织整改,该部门的负责人对本部门各类事故隐患的管理、整改、排查全面负责。
4.2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司和本部门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均应及时报告上一级或本公司主要负责人。
4.3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划分,定期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具体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
应各种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立即排除的,应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范措施和监控措施。
5.0整改要求
5.1整改责任部门的负责人亲自抓整改,其他相关人员靠上抓整改,要督促协助、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确保事故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5.2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5.3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组织申请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合格的,整改部门向主管经理上交全部整改资料。
5.4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不能投入使用。
6.0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事故隐患档案应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五、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
1.0目的
1.1规范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1.2保障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设备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1.3实现设备的本质安全。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的特种设备、生产动力设备及辅助正常生产所必须的非生产设备、设施。
3.0主要内容
3.1普通设备安全管理
3.1.1机械设备购置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合证;
3.1.2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
3.1.3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要由生产部负责人联合验收签署后,方可使用;
3.1.4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3.1.5所有设备必须依公司有关规定,制订定期的预防性保养计划,定期维护保养;
3.1.6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维护,保证设备安全。
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3.1.7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1.8设备出现事故时,要及时通知生产部,进行调查和处理;
3.2辅助生产的厂房设施安全管理
3.2.1厂区内发现危房或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必须及时修复,一时难以修复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企业人身和财产安全;
3.2.2车间和宿舍的通道(路、门等)必保持畅通无阻。
消防设施健全有效。
3.2.3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与员工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2.4厂区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清晰,车辆停放区域规划合理整齐。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切实做到有效、合理的发放、使用,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3.0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
3.1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部根据实际物品所需要,提供进货计划,报财务部审批同意,由采购部商议统一采购。
3.2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三证”。
3.3办公室对劳动防护用品要严格保管,不得霉变,如有损坏的不得发放出库。
3.4凡劳动防护用品供货不及时及质量低劣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0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登记
4.1各部门根据各工种的发放标准开具申领单,统一在办公室领取。
4.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更换,必须由职工本人签字。
4.3一个职工从事多样工种作业,按最高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发给。
4.4劳动保护用品如丢失应及时申请补发。
4.5对于脱产学习、被借用、工伤、病休、事假等超过3个月的人员停发劳动防护用品。
复岗后按原劳动用品使用时间顺延(离岗期不计入使用期限)。
4.6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没有规定,因工作中特殊需要的物品由各部门提出。
5.0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
5.1安全领导小组应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使职工做到“三会”:
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用品。
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5.2职工必须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3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上岗作业,违者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七、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企业要采用总结、表彰、考核、奖惩等手段,激励职工做安全事、讲安全话、做安全人,把安全生产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1.0安全考核
1.1公司主持及实施对公司各管理岗位和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项检查和考核,督促相关方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检查和考核。
1.2考核时间:
每季度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1.3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1.4考核结果分为:
优、良、一般、不及格四个等级。
2.0奖励
2.1公司全年无伤亡事故或设备事故,对企业负责安全生产主要人员,根据其安全工作职责的完成实绩评定,分别年底给予奖励500—1000元。
2.2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和避免了伤亡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抢救有功者,给予奖励500-1000元。
2.3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规操作,为维护安全纪律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50-80元。
3.0处罚
3.1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对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领导和管理人员,给予500-200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3.2对安全员监督不严、管理不力、工作失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2000元罚款。
3.3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因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给予罚款200-1000元直至除名。
3.4不准擅自拆除设备安全设施,违者罚款500元。
3.5不准擅自使用违规操作设备,违者罚款200元。
八、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0目的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必要的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3.0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3.1安全设备、设施的购置、维护、检测费用;
3.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经费;
3.3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
3.4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治费用;
3.5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3.6事故救援和处理费用;
3.7工伤保险费用。
4.0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4.1安全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4.2安全费用按照“财务提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4.3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以营业收入而定逐年提取。
5.0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5.1为了确保公司安全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财务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公司全年经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5.2公司总经理或安全生产实际控制人是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责任人,要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做到安全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
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3在本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满足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4公司财务根据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生产先进者奖励费用项目等进行合理安排安全费用。
6.0安全领导小组及财务监督
6.1公司财务和安全领导小组应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管理及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按制度贯彻执行。
6.2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
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0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获得及时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并对事故及时准确的进行调查处理,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工伤事故。
3.0工伤认定
3.1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3.1.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3.1.2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3.1.3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1.4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3.1.5从事抢险、救灾、救火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3.1.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1.7国家规定的其它情形。
3.2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3.2.1犯罪或者违法;
3.2.2自杀或者自残;
3.2.3斗殴;
3.2.4酗酒;
3.2.5蓄意违章;
3.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0发生伤亡事故后,按下列程序处理
4.1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4.2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
4.3公司负责人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救援了解事故原因,并及时报告公司所在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
4.4安全管理部门接到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救援了解事故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系统逐级上报。
4.5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事后按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并将事故处理结案记录等资料归档。
十、应急救援保障制度
1.0目的
为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在事故或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有序组织救援,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灾害的影响和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0主要内容
3.1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网络小组。
应急救援网络小组隶属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管理。
应急救援网络小组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有权动用一切资源,有权调动任何人员应对事故和灾害的发生。
3.2应急救援经费和物资
应急救援经费列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并优先得到保障。
3.3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
公司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和自然灾害,综合制订《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十一、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流泄漏或触电引发事故,根据《新编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3.0电气工作人员
3.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2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3.3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3.4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5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4.0电气线路安全
4.1临时电气线路:
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
4.2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标准。
4.3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严禁使用普通多用插头拖板和普通电线。
4.4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5严禁无《电工作业操作证》人员拆装、修理电气设施、设备。
5.0电气照明
5.1明装插座应离地面1.3m,暗装插座一般不低于0.3m,特殊场合下不低于0.15m。
5.2单相二孔、三孔插座,其右孔接相线,左孔接零线;单相三孔及三相四孔的接地或接零线均应接在零线的干线上方,单相接地线不能在插座内并接。
5.3灯具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灯罩破裂等现象,相线应接在中心舌片上,零线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5.4灯具各回路绝缘电阻一般不小于0.5MΩ。
5.5每个照明回路的灯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并配有15A及以下的熔断丝进行保护。
5.6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5m。
6.0开关、吊扇
6.1开关的安装应便于操作,电器、灯具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距地面高度应符合:
6.1.1其他种类的开关一般为1.3m,距门框0.15—0.30m。
6.2吊扇挂钩直径不得小于Φ10mm,扇叶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5m,并且附件齐全,接线正确,运转时扇叶不应有明显颤动。
6.3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不应低于1.8m,配电箱底边距地面一般为1.5m。
6.4三相四线制供电的照明工程,各项负荷应尽量均匀分配。
6.5开关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均应牢固,并良好接地或接零。
6.6中性线或接地线禁止通过保护元件接地。
6.7凡停止使用的电气装置,应切断电源开关或保险,并将线头包好绝缘。
7.0接地装置
7.1所有电气装置部份均应保护接地,如防爆柜、配电柜、穿线管等。
7.2各种电气装置的接地线和接零线的最小允许截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7.2.1照明灯具、分盒线、开关箱、保险箱、外护管等接近地线段的截面积不小于2.5㎜2。
7.2.2电力电缆接地线应采用裸铜绞线,截面积一般不小于25㎜2。
7.2.3接地电阻和装置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维护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重点防火区、电气火灾、动火区。
3.0主要内容
3.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加大宣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