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工程实务案例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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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工程实务案例重点
2012年二级建造师案例重点
1、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于2010年5月与某公司签订了框架一剪力墙办公楼工程的施工合同。
该工程建筑面积28350m2,地上22层,地下2层。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
2010年6月24日,工程正式开工,地下连续墙工程由分包商进行施工。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
在开挖过程中,遇到砂土层,监理工程师6月30日下停工令,其后进行地质复查;7月4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复工令,要求7月5日复工。
事件2:
因分包商施工的地下连续墙出现质量问题,工期拖延5日,影响了施工的正常进行。
事件3:
7月25日至28日,由于当地出现罕见暴雨迫使工程暂停,人工窝工20个工作日。
注:
以上事件均发生在关键线路上。
【问题】
1.由于工程施工地质条件的变化造成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
请说明原因。
2.由于地下连续墙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
请说明原因。
3.由于暴雨造成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
请说明原因。
4.对于上述可要求索赔的事件,每项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
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天?
参考答案:
1.由于工程施工地质条件的变化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
说明原因。
工期索赔成立。
理由:
地质条件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责任在于建设单位(不是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根据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停工令停工),所以该项事件的工期索赔成立。
2.由于地下连续墙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
说明原因。
工期索赔不成立。
理由:
因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工程质量上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因地下连续墙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不能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索赔。
3.由于暴雨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
说明原因。
工期索赔成立。
理由:
暴雨造成的工期拖延属于不可抗力原因(施工单位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所以工期索赔成立。
4.对于上述可要求索赔的事件,每项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
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天?
事件1:
索赔工期5天(6月30日~7月4日)
事件3:
索赔工期4天(7月25日~7月28日)
共计索赔工期为:
5+4=9天。
2、有甲、乙两项工程,在主体施工阶段初期市建委组织对甲、乙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综合考评,考评过程中分别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
甲工程,在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结果中,各项考评均达到合格要求,考评总分率81分。
事件二:
乙工程,对该施工现场进行了三次综合考评,因现场安全隐患严重,整改不力,考评组在一个年度内对该项目连续三次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给予警告,并同时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给予了警告。
问题:
(1)施工组织管理考评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2)施工现场综合考评评分如何划分的?
(3)事件一中,甲工程施工现场为合格现场吗?
(4)事件二中,考评组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处罚对吗?
参考答案:
(1)施工组织管理考评的主要内容是合同签订及履约、总分包、企业及项目经理资质、关键岗位培训及持证上岗、施工组织设计及实施情况等。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内容,分为建筑业企业的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和业主、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等五个方面。
综合考评满分为100分。
施工组织管理考评,满分为20分;工程质量管理考评,满分为40分;施工安全管理考评,满分为20分;文明施工管理考评,满分为10分;业主、监理单位现场管理考评,满分为10分。
(3)甲工程施工现场为合格现场。
按规定考评总分率达到70分以上,考评内容中不存在得分为零的项目为合格。
甲现场各项考评均达到合格要求,考评总分率81分,因此为合格现场。
(4)不正确。
对于一个年度内同一个施工现场被三次警告的,根据责任情况,应给予建筑业企业或监理单位降低资质一级的处罚;给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取消资格的处罚;责令该施工现场停工整顿。
3、背景材料: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9个月,合同价840万元,各项工作均按最早时间安排且均匀速施工,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所示(时间单位:
月),施工单位的报价单(部分)见表。
施工合同中约定:
预付款按合同价的20%支付,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50%时开始扣回预付款,3个月内平均扣回;质量保修金为合同价的5%,从第1个月开始,按月应付款的10%扣留,扣足为止。
工程于2007年4月1日开工。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
建设单位接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将于7月份对工程现场进行安全施工大检查的通知后,要求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安全施工状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为迎接检查进行整改所发生的2.8万元费用。
事件2: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多条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
对此,施工单位认为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建设单位负有推荐不当的责任,应分担检测费用。
问题:
1.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中有几条关键线路?
列出这些关键线路。
2.工程预付款为多少?
预付款从何时开始扣回?
开工后前3个月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
3.分别分析事件l和事件2中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
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4条。
关键线路:
A→D→H→K(或:
①→②→⑤→⑧→⑩);
A→D→H→J(或:
①→②→⑤→⑧→⑨→⑩);
A→D→I→K(或:
①→②→⑤→⑥→⑦→⑧→⑩;
A→D→I→J(或:
①→②→⑤→⑧→⑦→⑧→⑨→⑩)。
2.预付款为:
840×20%=168(万元)
前3个月施工单位累计应获得的工程款:
57+65+359=481(万元)>420(=840×50%)(万元)
因此,预付款应从第3个月开始扣回。
开工后前3个月总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款为:
第1个月:
57-57×10%=51.3(万元)(或:
57×90%=51.3万元)
第2个月:
65-65×10%=58.5(万元)(或:
65×90%=58.5万元)
前2个月扣留保修金:
(57+65)×10%=12.2(万元)
应扣保修金总额:
840×5%=42.0(万元)
由于359×10%=35.9(万元)>29.8(=42.0-12.2)(万元)
第3个月应签证的工程款:
359-(42.0-12.2)-168/3=273.2(万元)
3.事件1所提要求不合理。
因为安全施工自检费用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措施费(或:
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事件2所提要求也不合理。
因为商品混凝土供货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4、某实施施工监理的工程,建没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
开工日期为2007年3月1日,工期为302天:
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外道路开通及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工程可以分包。
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所示(时间单位:
天)。
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
C工作是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时遇到了难以预料的暴雨天气,、工程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甲施工单位及时报告了项目监理机构。
为处理安全事故隐患,C工作实际持续时间延长了12天。
甲施工单位申请顺延工期12天、补偿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事件2:
甲施工单位将设备安装工程(J工作)分包给乙施工单位,分包合同工期为56天。
乙施工单位完成设备安装后,单机无负荷试车没有通过,经分析是设备本身出现问题。
经设备制造单位修理,第二次试车合格。
由此发生的设备拆除、修理、重新安装和重新试车的各项费用分别为2万元、5万元、3万元和1万元,J工作实际持续时间延长了24天。
乙施工单位向甲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后,甲施工单位遂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顺延工期和补偿费用的要求。
问题:
1.事件1中,收到甲施工单位报告后,项目监理机构应采取什么措施?
应要求甲施工单位采取什么措施?
对于甲施工单位顺延工期及补偿经济损失的申请如何答复?
说明理由。
2.事件2中,单机无负荷试车应由谁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对于甲施工单位顺延工期和补偿费用的要求如何答复?
说明理由。
根据分包合同,乙施工单位实际可获得的顺延工期和补偿费用分别是多少?
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
(1)采取措施:
下达施工暂停令。
要求:
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制订消除隐患的措施或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2)答复:
由于难以预料的暴雨天气属不可抗力,施工单位的经济损失不予补偿;
理由:
因C工作延长12天,只影响工期1天,故只批准顺延工期1天。
2.
(1)甲施工单位组织。
(2)答复:
同意补偿设备拆除、重新安装和试车费用合计6万元;(C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2天后)J工作持续时间延长24天,只影响工期1天,同意顺延工期1天。
理由:
因设备本身出现问题,不属于甲施工单位的责任。
(3)乙施工单位可顺延工期24天,可获得费用补偿6万元。
因为第一次试车不合格不属于乙施工单位责任。
5、【背景材料】
某建设单位准备建一座图书馆,建筑面积5000m2,预算投资400万元,建设工期为10个月。
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并向当地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招标申请书,得到了批准。
建设单位依照有关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
由于该工程在设计比较复杂,根据当地建设局的建议,对参加投标单位的主体要求是最低不得低于二级资质。
拟参加此次投标的五家单位中A、B、D单位为二级资质,C单位为三级资质,E单位为一级资质,而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建设单位某主要领导的亲戚,建设单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在资格预审时出现了分歧,正在犹豫不决时,C单位提议准备组成联合体投标,经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私下活动,建设单位同意让C与A联合承包工程,并明确向A暗示,如果不接受这个投标方案,则该工程的中标将授予B单位。
A为了获得该项工程,同意了与C联合承包该工程,并同意将停车楼交给C单位施工。
于是A和C联合投标获得成功。
A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与C也签订了联合承包工程的协议。
【问题】
1.简述施工招标的公开招标程序。
2.在上述招标过程中,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
原因何在?
3.从上述背景材料来看,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是否有效?
为什么?
4.通常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参考答案】
1.施工公开招标的程序一般为:
(1)由建设单位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
(2)由建设单位组建符合招标要求的招标班子;
(3)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6)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7)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8)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9)接收投标文件;
(10)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11)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12)发出中标通知书;
(13)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发包合同。
2.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的行为不合法。
理由:
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了照顾某些个人关系,指使A和C强行联合,并最终排斥了B、D、E三单位可能中标的机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违反了《招标投标法》中关于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的强制性规定。
3.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无效。
原因: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案例中,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不符合对投标单位主体资格条件的要求,所以是无效的。
4.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表现为: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6、某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
建筑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
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机械补偿费为200元/台班,人工补偿费为50元/日工;总工期为120天;竣工时间提前奖励为3000元/天,误期损失赔偿费为5000元/天。
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所示(单位:
天)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
工程进行中,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对某一构件作破坏性试验,以验证设计参数的正确性。
该试验需修建两间临时试验用房,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应该支付该项试验费用和试验用房修建费用。
建设单位认为,该试验费属建筑安装工程检验试验费,试验用房修建费属建筑安装工程措施费中的临时设施费,该两项费用已包含在施工合同价中。
事件2:
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经施工单位清点入库后,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合格。
其后,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应支付建筑材料的保管费和检验费;由于建筑材料需要进行二次搬运,建设单位还应支付该批材料的二次搬运费。
事件3:
①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对B工作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致使B工作停工3天(每停一天影响30工日,10台班);②由于机械租赁单位调度的原因,施工机械未能按时进场,使C工作的施工暂停5天(每停一天影响40工日,10台班);③由于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未能按计划到场,E工作停工6天(每停一天影响20工日,5台班)。
施工单位就上述三种情况按正常的程序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延长工期和补偿停工损失的要求。
事件4: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为了鉴定某个关键构件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建议采用试验方法进行检验,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该项试验的费用。
该工程的实际工期为122天。
问题:
1.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
为什么?
2.逐项回答事件2中施工单位的要求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3.逐项说明事件3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说明理由并给出审批结果(写出计算过程)。
4.事件4中试验检验费用应由谁承担?
5.分析施工单位应该获得工期提前奖励,还是应该支付误期损失赔偿费。
金额是多少?
答案与评分标准
1.不正确
理由:
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定,
(1)建筑安装工程费(或检验试验费)中不包括构件破坏性试验费;
(2)建筑安装工程中的临时设施费不包括试验用房修建费用。
2.
(1)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保管费合理。
理由: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施工单位负责保管,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2)要求建设单位支付检验费合理。
理由: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检验,建设单位承担检验费用。
(3)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二次搬运费不合理。
理由:
二次搬运费已包含在措施费(或直接费)中。
3.
(1)B工作停工3天:
应批准工期延长3天,因属建设单位原因(或因属非施工单位原因),且工作处于关键线路上;费用可以索赔,应补偿停工损失=3天×30工日×50元/工日+3天×10台班×200元/台班=10500元。
(2)C工作停工5天:
工期索赔不予批准,停工损失不予补偿,因属施工单位原因。
(3)E工作停工6天:
应批准工期延长1天,该停工虽属建设单位原因,但E工作有5天总时差,停工使总工期延长1天;费用可以索赔,应补偿停工损失=6天×20工日×50元/工日+6天×5台班×200元/台班=12000元。
4.若构件质量检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若构件质量检验不合格,由施工单位承担。
5.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使B工作和E工作停工,造成总工期延长4天,工期提前120+4-122=2天,施工单位应获工期提前奖励,应得金额==2天×3000元/天=6000元。
7、某建设单位准备建一座图书馆,建筑面积5000m2,预算投资400万元,建设工期为10个月。
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并向当地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招标申请书,得到了批准。
建设单位依照有关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
由于该工程在设计比较复杂,根据当地建设局的建议,对参加投标单位的主体要求是最低不得低于二级资质。
拟参加此次投标的五家单位中A、B、D单位为二级资质,C单位为三级资质,E单位为一级资质,而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建设单位某主要领导的亲戚,建设单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在资格预审时出现了分歧,正在犹豫不决时,C单位提议准备组成联合体投标,经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私下活动,建设单位同意让C与A联合承包工程,并明确向A暗示,如果不接受这个投标方案,则该工程的中标将授予B单位。
A为了获得该项工程,同意了与C联合承包该工程,并同意将停车楼交给C单位施工。
于是A和C联合投标获得成功。
A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与C也签订了联合承包工程的协议。
【问题】
1.简述施工招标的公开招标程序。
2.在上述招标过程中,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
原因何在?
3.从上述背景材料来看,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是否有效?
为什Ca?
4.通常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参考答案】1.施工公开招标的程序一般为:
(1)由建设单位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
(2)由建设单位组建符合招标要求的招标班子;
(3)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6)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7)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8)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9)接收投标文件;
(10)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11)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12)发出中标通知书;
(13)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发包合同。
2.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的行为不合法。
理由:
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了照顾某些个人关系,指使A和C强行联合,并最终排斥了B、D、E三单位可能中标的机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违反了《招标投标法》中关于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的强制性规定。
3.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无效。
原因: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案例中,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不符合对投标单位主体资格条件的要求,所以是无效的。
4.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表现为: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8、A总承包单位承接一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163000m2,工期:
500日历天,质量标准:
合格,该工程实行工程监理。
建筑层数:
地上22层,地下2层,基础类型为桩机筏式承台板,结构形式为现浇剪力墙,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屋面防水采用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外立面为玻璃幕墙,室内装修档次高。
经建设、监理单位同意,总承包单位将玻璃幕墙、室内装修分别分包给具有合法资质的B、C单位。
室内大堂(按设计要求,墙面为干挂爵士白石材,墙面高度26m,大厅内有4根圆柱,干挂石材)室内装修工程验收时发现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1.未做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
2.木龙骨与墙接触处未作防腐处理。
3.墙面石材板块接缝不平,板面纹理不通顺,色泽深浅不均匀。
4.镶嵌金属条个别不清晰,不通顺。
问题:
(1)承包单位如何向监理单位进行材料报验?
(2)该综合楼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什么规定?
(3)该综合楼完工后,应如何组织竣工验收?
参考答案:
(1)总承包单位材料进场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材料报审表),同时附:
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按规定要求进行复试的检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
专业承包单位材料进场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自检合格资料报送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检查合格后由总承包单位项目向项目监理部进行材料报验。
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
(2)该综合楼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该综合楼完工后,应按如下程序组织验收;
1)单位工程完工后,A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即A、B、C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有分包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检查评定,总包派人参加,分包完成后,将资料交给总包
4)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9、某公司承建某综合楼,位于居民密集区域,总建筑面积250000m2。
工程设计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工期500天。
施工现场水源,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直接接业主的供水管口,现场临时供电设施按照供电设计和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妥当,并制定了临时用点施工组织设计。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
2002年5月22日,在地下室有3名工人正在进行消防管道焊接作业,室内储存了2瓶氧气和2瓶乙炔,他们都已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但尚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另外一名工人在墙角休息吸烟,结果造成爆炸事故。
事件二:
进入装修施工阶段后,项目经理安排安全员王某负责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王某随后在施工材料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