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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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拔尖人才
遴选工作的预通知
(省级骨干校长和专家型校长)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遴选拔尖人才的通知》(辽教办电【2019】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在职和在岗的校长。
二、遴选数量
我市拔尖人才名额总计19人其中省级骨干校长14人(小学5人、初中5人、高中4人),专家型校长5人(小学2人、初中2人、高中1人)。
三、遴选条件
(一)省级骨干校长人选遴选条件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立德树人,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依法治校,治学严谨,清正廉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现任中小学校长,并任正校级领导职务五年以上。
身心健康。
3.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
校长在校任职期间,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近三年来所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有显著提升,个人或所在学校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4.具有较强的学校管理、教育科研能力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在学校管理方面有较深的研究,近5年来,承担过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并有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管理或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或编著过教育、管理类著作等。
(二)省级专家型校长人选遴选条件
在具备省级骨干校长遴选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
1.现任中小学校长,并任正校级领导职务八年以上,身心健康。
2.具有先进的办学理论和前沿的教育思想,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独特的办学思想,成功的办学实践,近三年来所在学校教育教学业绩卓著。
3.具有指导中青年校长专业成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到边远贫困地区送培下乡活动,在本区域内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省内或本市内有较大影响力,深受群众认可。
四、遴选及认定办法
1.推荐人选由各地区教育局根据遴选条件按分配名额择优差额遴选推荐。
2.各级遴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按照广泛发动、自愿报名、严格评审、择优选拔、逐级推荐的程序进行。
3.省专家型校长人选优先从“省中小学专家型校长培养对象”和往年的省骨干校长中拟定(延续近几年的方式),各地区同意推荐后由市评审小组审核。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省骨干校长”人选。
4.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拟定推荐人选后,公示一周。
若有举报,一经查实,取消其推荐资格,且三年内不允许推荐。
5.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区遴选推荐人选进行条件审查、材料审核,择优拟定省级骨干校长和专家型校长上报省教育厅。
6.参加省级专家型校长遴选的人员,经省级考核没通过认定的,允许直接进入省级骨干校长的考核环节,不占各市推荐名额。
7.省级骨干校长和专家型校长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职业道德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认定资格或称号,且三年内不允许遴选推荐。
五、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
(一)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人选要按照推荐条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各种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各地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返还个人,复印件经各地区教育局确认盖章并装订成册(1份)上报市教育局。
要求:
(1)推荐人选每人一个档案袋(档案袋要结实干净),袋面上注明姓名、所在区、单位全称、申报类型;
(2)材料袋中放入推荐表和佐证材料;
(3)上报材料要装订成册,按上报推荐表顺序排放——身份证、学历证、荣誉、业绩等;
(4)所有上报人选要附廉政证明。
(式样见附件5)
2.推荐人选要填写《辽宁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校长、专家型校长人选推荐表》(式样见附件3),报送2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3.各地区要填写《辽宁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校长和专家型校长人选推荐名单汇总表》,(式样见附件4),要求按专家型校长和骨干校长两个类别进行跨学段排序,报送2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4.关于遴选条件中“论文、专著、课题等内容”的解释说明:
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在经新闻出版署同意并有正式刊号的刊物上;所承担的课题、示范课及获得的成果必须是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项目及成果;教育教学专著必须是关于个人教育教学思想及学科理论的著作,不包括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等。
(二)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地区(学校)按照报送材料要求,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汇总整理后,务必于8月14日下班前报送。
(省厅要求16日前上报)
电子材料通过QQ报送,纸质材料送交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办公室413室。
联系人:
贾艳莉
联系电话:
84603589
附件:
1.辽宁省骨干校长名额分配表
2.关于对省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廉政证明的函
3.辽宁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校长、专家型校长人选推荐表
4.辽宁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校长、专家型校长人选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1.
辽宁省骨干校长名额分配表
(评选14人,小学5人,初中5人,高中4人)
地区或单位
小学
初中
高中
合计
中山区
1
1
1
3
西岗区
1
1
1
3
沙河口区
1
1
1
3
甘井子区
1
1
1
3
高新区
1
1
1
3
旅顺口区
1
1
1
3
金普新区
1
1
1
3
普兰店区
1
1
1
3
长海县
1
1
1
3
长兴岛
1
1
1
3
瓦房店
1
1
1
3
庄河
1
1
1
3
花园口
1
1
2
局属学校(含民办高中)
每校申报1人(局属高中13所,瓦师附小、教育学院附中、朝鲜族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学校)
18
合计
56
附件2.
关于对省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廉政证明的函
从未收到反映**学校校长**同志违反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没有发现**同志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
(学校党支部盖章)(区市县教育局党委盖章)
2019年月日
附件3.
辽宁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校长、专家型校长人选推荐表
市县(市、区)推荐类型: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职称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任职学校
职务
任现职
时间
申报称号名称
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
无
有
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
邮箱
QQ
工作简历
时间
所在单位
从事工作
备注
获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授予单位
备注
获市级及以上课题情况
课题名称
课题时间
批准课题
立项单位
备注
年月至年月
年月至年月
近五年指导、辐射、引领校长情况
主要工作事迹
承诺
个人承诺:
(手写并签字)
单位承诺:
同意推荐,申报人员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负责人: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辽宁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校长和专家型校长人选推荐名单汇总表
市:
联系人:
联系人单位(处、科):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学历
学位
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推荐
类型及学段
注:
该表要求报送文字稿和电子稿(用MicroftExcel制作)。
字体统一用5号宋体。
“学历”为原始学历,以毕业证为准,对应填写为:
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等。
“学位”按学位证书对应填写为:
学士、硕士、博士;“推荐类型及学段”,填写专家型校长(小学、初中、高中)、骨干校长(小学、初中、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