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单考单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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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单考单招
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或综合高中毕业;其中,经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报考招收退役士兵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可放宽为各类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须取得职业技能证书,证书类别、等级及发证单位不作限制;其中,报考艺术类、其他类各专业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二)符合上述条件,同时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并符合我省户籍人员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具备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普通高级中学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除外)或在校生;
3.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考生;
6.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分报名信息网上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信息网上输入
1.报名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2月1日至8日或2月16日至28日期间,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
经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兵役机关审核同意报考试点招生院校的退役士兵,其报名同时进行。
退役士兵考生在报名前须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民政部门制定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由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类别:
分十七大类,即:
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3文秘类、04化工(环保)类、05药学类、06建筑类、07烹饪类、08旅游服务类、09服装类、10财会类、11电子与电工类、12商业类、13外贸类、14医学护理类、15农艺类、16艺术类、17其他类。
其中艺术类分为工艺美术(专业考试代码为1)、影视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2)、舞蹈(专业考试代码为3)、音乐(专业考试代码为4)、时装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5);“其他类”分为安全防范(专业考试代码为1)、体育(专业考试代码为2)、学前教育(专业考试代码为4)、退役士兵高职招生(专业考试代码为5)、汽车专业(专业考试代码为6)。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
报考“艺术类”与“其他类”的考生,只能选报该大类中的一类专业,并按规定参加全省统一专业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简章的其他内容可在2013年3月15日后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
“其他类”中的“退役士兵高职招生”只招收经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考生,不组织专业考试。
“其他类”中的“汽车专业”考生需参加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具体办法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举行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号)。
3.申请体育项目加分并需参加全省体育项目加分统一认定测试的考生,在完成高考报名信息录入后,须进入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报名界面,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相关手续。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1)我省户籍人员:
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
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确认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现场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
报考“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只能选择户籍所在地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2)随迁子女:
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现场确认
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3月3日至5日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含体育项目加分统一认定测试)。
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以下证件:
(1)本省户籍人员:
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
其中,退役士兵还需交验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发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
(2)随迁子女:
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外,还需同时交验《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附件4)。
该表经核验后由现场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3)除报考艺术类、其他类各专业的考生外,其他考生还须交验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否则不能报考。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核对无误后将复印件存入考生档案。
3.技能成绩
如考生所交验的职业技能证书属于《浙江省2013年高职(单考单招)招生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对照表》(见附件6)范围,且报考类别与证书类别一致,可获得技能成绩10分。
艺术类、其他类(除汽车专业外)各专业均不设技能成绩。
报考其他类中汽车专业的考生,如需申请技能成绩的,也须按规定交验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4.考生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所在地参加考试并由现场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组建纸质档案。
三.政策加分
申报政策加分(含参加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交验加分项目证书原件与两份复印件。
除普通高校政策加分有关项目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还设技能比赛政策加分项目,具体详见附件9。
所有项目资格审核、公示等事宜均与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相同。
附件6
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对照表
专业大类
证书
代码
中级(或二级)及以上
职业技能证书
发证单位
一、机械类
0101
磨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02
镗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03
铣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04
车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05
钳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06
工具钳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07
机修钳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08
装配钳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09
焊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10
铸造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11
锻造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12
冷作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13
金属热处理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14
模具制造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15
数控车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16
数控铣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17
加工中心操作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18
制图员
人力社保部门
0119
维修电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20
汽车维修工(汽车修理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21
摩托车维修工
人力社保部门
0122
农机修理工
人力社保部门
二、计算机类
0201
计算机维修工
人力社保部门
0202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人力社保部门
0203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操作员
(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合格证书)
人力社保部门
0204
全国计算机二级
教育部
0205
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一级及以上)
人力社保部
0206
移动商务技术工程师证书
教育部
0207
嵌入式技术工程师证书
教育部
0208
计算机调试工
人力社保部门
三、文秘类
三、文秘类
0301
秘书
人力社保部门
0302
公关员
人力社保部门
0303
PETSⅡ
教育部
0304
全国计算机二级
教育部
0305
全国外语翻译证书
教育部
0306
剑桥办公管理国际证书
教育部
四、化工(环保)类
0401
化工生产操作工
人力社保部门
0402
分析工
人力社保部门
0403
有机合成工
人力社保部门
0404
化学检验工
人力社保部门
0405
水环境监测工
人力社保部门
0406
环境噪声及振动监测工
人力社保部门
五、药学类
0501
中药剂员
人力社保部门
0502
中药保管员
人力社保部门
0503
中药调剂员
人力社保部门
0504
中药购销员
人力社保部门
0505
中药材收购员
人力社保部门
0506
中药临方制剂员
人力社保部门
0507
西药药剂员
人力社保部门
0508
药品分析工(药物分析工)
人力社保部门
0509
医药商品购销员
人力社保部门
六、建筑类
0601
砌筑工
人力社保部门
0602
施工员
人力社保部门
0603
管工(管道工)
人力社保部门
0604
测量放线工
人力社保部门
0605
装饰装修工
人力社保部门
七、烹饪类
0701
中式烹调师
人力社保部门
0702
西式烹调师
人力社保部门
0703
中式面点师
人力社保部门
0704
西式面点师
人力社保部门
八、旅游服务类
0801
美发师
人力社保部门
0802
美容师
人力社保部门
0803
摄影师
人力社保部门
0804
导游
旅游部门
0805
前厅服务员
人力社保部门
0806
餐厅服务员
人力社保部门
0807
客房服务员
人力社保部门
0808
PETSⅡ
教育部
九、服装类
0901
缝纫工
人力社保部门
0902
服装设计定制工
人力社保部门
0903
服装样板设计制作工
人力社保部门
十、财会类
1001
全国计算机二级
教育部
十一、电子、电工类
十一、电子、电工类
1101
维修电工
人力社保部门
1102
无线电装接工
人力社保部门
1103
电子设备装接工
人力社保部门
1104
电机装配工
人力社保部门
1105
电气设备安装工
人力社保部门
1106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人力社保部门
1107
常用电机检修工
人力社保部门
1108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人力社保部门
1109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人力社保部门
1110
家用音频设备维修工
人力社保部门
1111
家用视频设备维修工
人力社保部门
1112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人力社保部门
1113
办公设备维修工
人力社保部门
1114
制冷设备维修工
人力社保部门
1115
船舶电工
人力社保部门
十二、商业类
1201
营业员
人力社保部门
1202
中高级收银员
人力社保部门
1203
推销员(四级或以上)
人力社保部门
1204
物流员
人力社保部门
1205
商品检验员
人力社保部门
1206
OSTA-C&G商品零售二级
人力社保部门
1207
PETSⅡ
教育部
1208
全国计算机二级
教育部
1209
全国电子商务职业证书
教育部
1210
物流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教育部
1211
营销师(高级营销员、助理营销师、营销师、高级营销师)
人力社保部门
十三、外贸类
1301
外销员
商务部、人力社保部
1302
PETSⅡ
教育部
1303
全国计算机二级
教育部
1304
全国外语翻译证书
教育部
1305
全国电子商务职业证书
教育部
十四、医学护理类
1401
护理员
人力社保部门
1402
检验员
人力社保部门
1403
防疫员
人力社保部门
1404
口腔修复工
人力社保部门
十五、农艺类
1501
绿化工
人力社保部门
1502
果树工
人力社保部门
1503
农艺工
人力社保部门
1504
盆景工
人力社保部门
十七、其他类(汽车专业)
1701
汽车维修工(汽车修理工)
人力社保部门
1702
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
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7
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
报名
序号
毕业学校
毕业类别
基
本
信
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考生类别
政治面貌
户口所在
县市
退役
义务兵
□是
职业类别
身份证号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是
录取通知书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移动固定
电话电话
报
考
信
息
报考类别
外语
语种
毕业专业名称
艺术类考生专业选择
□工艺美术□影视表演□舞蹈□音乐□时装表演
其他类考生专业选择
□安全防范□体育□学前教育□退役士兵高职招生□汽车专业
技能等级
技能名称与等级
证书类别
综
合
信
息
本人简历(只填写高中阶段及以后的简历)
起讫日期
在何地(单位)学习或工作
任何职务
证明人
思想品德考核结果
□合格□不合格
高中阶段任职情况
□校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委员□校团委副书记□校团委委员
□班长□班委□班团支书□班团支委
高中阶段获
得荣誉情况
□省级三好生□市三好学生□县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市优秀干部
□县优秀干部□校优秀干部□市优秀团员□县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员
参加各类比赛、
竞赛获奖情况
取得各类证书情况
本人特长
备注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政策加分项目申报
有关栏目说明
1、报名序号:
10位数字,请考生按报名点所给号码填写,或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自动获取。
2、毕业学校:
考生所在的毕业学校名称,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若毕业学校在显示列表中不存在,应选择‘其它学校’,并输入毕业学校的规范全称。
3、毕业类别:
0-普通高中毕业,1-中等师范毕业,2-其他中专毕业,3-职业高中毕业,4-技工学校毕业,5-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6-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7-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
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4、姓名:
考生本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及户口簿上的姓名一致。
5、性别:
1-男,2-女。
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6、民族:
01-汉族,02-蒙古族,03-回族,05-维吾尔,06-苗族,07-彝族,08-壮族,11-满族,15-土家族,22-畲族。
其他的请参考《考生手册》。
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7、考生类别:
1-城市应届,2-农村应届,3-城市往届,4-农村往届。
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8、政治面貌:
01-中共党员,02-中共预备党员,03-共青团员,13-群众。
其他的请参考《考生手册》。
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9、户口所在县市:
考生本人户籍实际所在县市,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10、职业类别:
19-学生,50-待业或无业(往届生),其他的请参考《考生手册》。
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11、身份证号:
填写本人18位身份证号。
12、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属于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考生,请在本栏“□”内打“√”。
13、邮寄录取通知书地址与邮政编码: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指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
邮编应与此地址对应。
14、联系电话:
可分别填写最便于联系的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各一个,固定电话请包含区号。
15、退役义务兵:
退出现役的义务兵,请在本栏“□”内打“√”。
16、报考科类:
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3-文秘类,04-化工(环保)类,05-药学类,06-建筑类,07-烹饪类,08-旅游服务类,09-服装类,10-财会类,11-电子、电工类,12-商业类,13-外贸类,14-医学护理类,15-农艺类,16-艺术类,17-其他类。
17、外语语种:
1-英语,3-日语。
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18、艺术类考生专业选择栏:
仅由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选填这五项中的其中一项,并在对应项目上打“√”。
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多选。
19、其他类考生专业选择栏:
仅由报考其他类的考生选填这五项中的其中一项,并在对应项目上打“√”。
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多选。
其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只招经审核合格的退役士兵,其它考生不能报考。
20、技能等级:
1—初级,2—中级。
技能名称与等级:
初级的请写明具体的技能名称和等级,中级的只能从报名系统项目显示列表中的职业技能证书中选择。
证书类别:
请写明具体的证书类别。
21、考生简历:
应届生只填写一栏高中阶段简历即可,对于有转学经历或往届生应填写两栏。
22、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体育达标结果、高中阶段任职、高中阶段获得荣誉情况:
请如实的在对应项目上打“√”。
23、参加各类比赛、竞赛获奖情况(120个汉字)、取得各类证书情况(120个汉字)、本人特长(120个汉字)、备注(120个汉字):
请如实填写,切勿乱填,如无内容,请填写“无”。
24、政策加分项目申报:
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请选择填写加分项目名称。
附件8
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
考生报名证(样张)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照片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报考类别:
考点码:
外语语种:
————————————————————————————
注:
1、本证要妥为保存,不得遗失、涂改、顶替使用。
2、艺术类、其他类(除汽车专业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本证到专业考试考点办理报名手续,参加专业考试。
具体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简章内容可在3月15日后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站()查询。
3、艺术与其他类考生的报名证上,将在“报考类别”后加上专业考试区分代码及专业。
附件9
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
技能比赛政策加分项目表
项目
举办部门
加分值
浙江省职业院校数控技能大赛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
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只取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协、共青团浙江省委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社保部、建设部、交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职教社
浙江省电子商务大赛
浙江省经信委、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浙江省委
注:
高中阶段获得上述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考生可按规定获得政策加分。
同时符合多个项目的考生,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